第 72 章

  星期六

  行了!白話版的喬叟真是夠了!簡直就像蘭姆的《莎士比亞故事集》嘛——適合學齡兒童閱讀!

  充其量就是故事嘛,我討厭虛構故事這事兒你是曉得的。倒是裡頭描述一個吃相優雅、食不沾手的修女的那段還算有趣,換了我就不行,還是得動刀舞叉才成。其餘內容全引不起我的興趣,我就是不喜歡故事。如果喬叟能留下日記,裡頭規規矩矩記述他在理查三世的皇宮裡當差的經過,那才是我真正該讀的東西,否則我辛辛苦苦學文言文所為何來?

  最近才剛扔了一本別人送我的書——作者描述奧立弗·克倫威爾時代的社會狀況,天曉得這個自作聰明的傢伙是不是瞎掰,他又不是那個時代的人,哪曉得那個時代的社會狀況?如果我真想瞭解那個時代的社會狀況,大可左閱彌爾頓[77],右讀沃爾頓。這些貨真價實的作品不僅能清楚明白告訴我那個時代的社會狀況,還能引領我神遊其境。

  君不見沃爾頓嘗曰:「若非身臨現場、親眼目睹,何以讓看官盡信余言?」

  這段話說得鏗鏘有力,深得吾心!我堅決擁護「親身經歷」的作者、作品。

  附上兩元支付這本喬叟,這樣我在你們的戶頭裡應該還會有六十五分錢的餘額——比起我的其他任何一個戶頭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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