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吳柏松的到來,為我們這個偏遠學校的男學生注入了一股新鮮力量,一時間女生們爭相奔相走告:高一六班來了個打扮相當獨樹一格,笑起來形似陳冠希的新鮮貨。

  吳柏松的風頭一時蓋過了江辰,我為江辰惋惜不已,江辰說我腦子有病。

  為了表示我對江辰校園第一風雲人物地位的擁護,我對吳柏松現象表現的嗤之以鼻,並且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對吳柏松的相貌發表了高昂的批評,其中包括了他那頭被無數女生美化為日系發型的棕色頭髮和歐美系耳釘。我說頭髮發黃那是營養不良,耳釘那是娘娘腔。我還說,他把自己整得一付不良少年的樣子,學習成績一定很爛,一定不是好人,是小混混,說不定還吸毒殺人。

  我不知道年少的我為什麼要這麼無恥地糟蹋吳柏松,大概都是應試教育的錯。那個時候的我,如果殺人放火,也許也是教育的錯,總之千錯萬錯我的錯。

  但是吳柏松在我鍥而不捨的糟蹋下,表現出了同齡人中少有的大度。無論何時,我只要一和他的眼神對上,他都會對我微微一笑,眼神裡盈滿笑意,彷彿一個父親在看他調皮搗蛋的兒子。

  在這件事上,反而是江辰的表現讓我驚訝,他某次突然把我叫到一個昏暗的角落,我以為他要對我傾訴愛意或者上下其手,所以我心中忐忑著興奮。

  豈知他嚴肅而認真地跟我說:「陳小希,我以後不想聽到你說吳柏松的壞話。」

  我按捺下失落,問他:「為什麼?」

  「造謠是不對的。」他只是這麼說。

  我點頭如搗蒜並且表示悔不當初。

  我那時對江辰有一種很莫名的崇拜,即使他說天是綠色的,雲是藍色的,大便是七彩的,我也會點頭跟著說對,你說的都對。

  當然,我也很慶幸我腦殘時期崇拜的是這麼一個人,他會告訴我有些事情是不對的,而那些事真的就是不對的。

  為了向江辰證明我是真的洗心革面,我撕了我同桌一張上面有印F4照片的筆記本紙,在數學課上給吳柏松寫了一張聲情並茂的懺悔小紙條。

  具體寫了些什麼我已經忘了,但我記得我收到了他的回條,寫在一張草稿紙上:沒關係,但是我叫吳柏松,不叫吳松柏。

  他的糾正讓我意識到他名字取得十分之糾結。這使我想起小學暑假作業中的某一道題:寫出與下列詞語構成相同的詞語「蜜蜂——蜂蜜」。而我之所以記憶這麼深刻是因為我的答案讓老陳狠揍了我一頓——「流下——下流」。

  經過這事之後,我對吳柏松的好感度明顯上升,覺得他實在是個以德報怨的好人,並且覺得他耳朵上那顆耳釘真是閃閃惹人愛。

  但是詭異的是,吳柏松對我出奇的好,他會從小賣部給我買各種各樣的零食;他會教我英語和數學(我猜對了,他成績的確很差,除了英語數學,他的英語和數學居然是全校第一,其他科目,分數都是個位數的);他會在突然降溫時把他的外套給我……有次我放學後留下來出黑板報,他居然從宿舍裡煮了泡麵端到教室給我(他是學校裡唯一的內宿生,自己住一間教師宿舍),那碗泡麵還窩了個雞蛋。我被泡麵的熱氣熏得一陣眼酸,邊哧溜哧溜地吃著泡麵邊問在幫我往壁報上塗色的吳柏松:「你幹嘛對我那麼好呀?」

  壁報上我畫了個少女,那少女十分賢良地捧了本書,吳柏松正在往那本書的封面上涂黃色,他說那叫少女看黃書。

  吳柏松頭也不回:「哪來那麼多原因。」

  我想一想,覺得這人該不會是看中我了吧,但又想怎麼可能,他又沒瞎……我的自信在江辰那裡已經魂飛魄散很久,估計連得道高僧都招不回來了。

  於是我就著他塗得漫天飛舞的粉筆灰吃著泡麵,偶爾也問他一兩句:「你原來在哪兒上的學?為什麼轉到我們學校來?」

  他已經在給少女的裙子塗粉紅色了,「X省,我爸讓我高二就出國唸書,學校什麼的都聯繫好了,所以我就說我要回爺爺的家鄉看一看。」

  「啊?那你不是很快就走?」我突然覺得很失落,他要走了,以後誰來填飽我正在青春發育期的胃。

  他隨手丟了粉筆,轉身躍坐上我面前的課桌:「怎麼,你捨不得我呀?」

  我伸手拍了一下他在我面前晃蕩著的雙腳:「你別晃,晃得我頭暈,你走了我就該挨餓了。」

  他沒說什麼,只是若有所思地看著窗外,我也傻愣愣跟著轉頭看窗外,江辰正站在窗口,傍晚昏黃的光線中,他用他那超凡的氣質恰如其分地表達了倩女幽魂裡幽魂的那個部分。

  不知道怎麼的,看著他因為背光而糊成了一坨的身影,我突然就有了一種被捉.奸在床的心虛,捧著那碗泡麵就恨不得扣在誰的腦袋上。

  江辰抬手敲了敲玻璃窗:「陳小希,我剛剛在巷子口遇到陳叔叔,他讓我喊你回家吃飯。」

  說完他就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把碗往桌上一擱,就匆匆往外跑,吳柏松在我身後叫了兩句陳小希。跑到教室門口的時候我聽到他在身後說了句:你還沒吃完呢。

  我回了一句:你倒掉吧,我回家吃飯了。

  我跑了出去,卻找不到江辰了,他果然腳比我長了很多……

  我在操場上發了幾分鐘的呆,又回教室去拿書包,吳柏松還在涂那個少女的裙子,我站在教室前門遠遠地看著,金黃色的餘暉從窗戶、門以及一切有縫隙的地方瀉進來,粉筆灰在光束中群魔亂舞,面在光速中緩緩上升著熱煙,我覺得那個被飛舞的粉筆灰和熱煙圍繞起來的那個背影真是好看。

  我朝他走去:「我忘了書包,還有面裡那個雞蛋我還沒吃。」

  他回過頭來笑,一排門牙十分搶眼:「雞蛋我吃了。」

  我訝異:「你也太快了吧。」

  他委屈地說:「你讓我倒掉的啊,一個雞蛋五毛錢多浪費呀。」

  他話還沒說完,我就已經看到泡麵上面的那個荷包蛋,翻了個白眼說:「你好無聊。」

  他聳聳肩,回過頭去繼續畫,我拿著筷子把雞蛋戳在了筷子上,拿起來的時候覺得像把雨傘,於是很興奮地邀請他看:「喂,你看這像不像把雨傘?」

  他側頭看了一眼,十分鄙夷:「你不吃我吃了。」

  話音才落,插在筷子上的雞蛋突然就被他叼走了,我舉著空筷子目瞪口呆,他應該有被訓練過叼東西吧……

  也許那次江辰的匆匆離去短暫帶走了我對他的迷戀,又也許知道吳柏松很快離開讓我更加珍惜我們之間的友誼。總之我不再一天到晚圍著江辰打轉,反而是和吳松柏突然變得十分熟稔,猶如多年的老朋友。但在同學們眼中,我們已然是小情侶模樣了,也不知道是不屑還是秉持清者自清的態度,我們都沒有多加解釋,反正一見如故什麼的太深奧了,這群才念高中的小屁孩不會懂的。

  他在我們學校念了一個學期,高一暑假出國的,他得坐長途汽車去市內,轉火車去X省,再從X省坐飛機去新西蘭,我送他到汽車站,拉著他背包的帶子紅了眼眶:「你記得給我寄新西蘭的零食回來……」

  他拍了拍我的腦袋,雙手抱拳,擠眉弄眼道:「後會有期。」

  車開的時候我拚命揮手,他打開窗戶伸出頭:「我會給你寄新西蘭的零食的。」

  我含淚用力點頭:「要寄最貴最好吃的,還有,我們要永遠是最好的朋友。」

  他笑著大叫:「好。」

  我記得回家的路上在巷口遇到江辰,他背對著站在他家的總電表面前,用一把螺絲刀在挑著電線,汗浸透了他的白T恤後背,棉布軟軟地貼在他背上,隱隱透出膚色。

  我忍不住好奇問他:「你在幹嘛?」

  他回過頭來,愣一愣才說:「你哭了?」

  我揉一揉眼睛,說:「吳柏松走了。」

  他哦了一聲,淡淡地說我知道,然後又回過頭去挑那些紅黃白綠的電線。

  我又問他:「你到底在幹嘛?」

  江辰突然把螺絲刀往牛仔褲口袋一塞,沒好氣地說:「數電線,不行嗎?」

  我被他這麼一凶,有點發噱,吶吶地說:「行啊,只是我還以為你在修保險絲之類的。」

  他臉一陣青一陣白,半晌才低聲說了句:「我是神經病。」然後轉身回了家。

  我替他把大開的電表門合上,其實我也覺得他數電線的行為有點像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