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我們分手吧(2)

  朝與暮告訴自己,訂婚是他們之間最後一次機會。

  在這之前,譚勳向她承認,有沈書枝這個人的存在。

  他們的確是在夜總會認識的,她是譚勳的前女友,沒有譚勳的家世,卻有一張漂亮到令人著迷的臉蛋。

  譚勳大學時去夜總會,認識了在那兒兼職的沈書枝,對她一見鍾情。

  譚勳很愛她,但因為沈書枝的家世,譚家人不同意,譚勳為了沈書枝離家出走。

  沈書枝不想看見譚勳為了自己受苦,選擇離開。

  譚勳在最痛苦的時候遇見了朝與暮。

  譚勳總對她說:「與暮,和你在一起時,我很放鬆、很舒服,我很喜歡這樣的狀態。」

  律師事務所成立的那天,譚勳與朝與暮確認了戀愛關係。

  然後譚勳帶她見家人,確定訂婚時間,一切快得令朝與暮感覺如坐過山車一般刺激而幸福。

  而更刺激的是,沈書枝聽到譚勳訂婚的事從國外回來。

  原來,當年沈書枝為了不影響譚勳的前途,答應章穗,離開譚勳去了遙遠的國度。

  原來,章穗會答應譚勳娶朝與暮,是因為不想讓譚勳重蹈覆轍。

  原來,沈書枝回國與譚勳聯繫後,兩人開始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地下情。

  譚勳帶著沈書枝參加各種宴會、酒席,用工作的關係遮擋兩人相戀的事實。

  如果不是那一天在街頭,從事務所回家的朝與暮看見譚勳與沈書枝站在一起的親密畫面,也許她真的會傻傻地與譚勳訂婚、結婚,成全自己可笑的愛情。

  強裝的鎮定在一個人的時候塌落了下來,朝與暮看著後視鏡中的自己,眼淚辟裡啪啦掉了下來。

  還記得訂婚前,他向她保證與沈書枝之間沒有做出任何出軌的事情。

  他說他沒有背叛他曾經許諾過的誓言。

  他說:「與暮,很抱歉,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說才能讓你相信我,我只能說,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你不只是我的愛人,更是我的親人、我的朋友、我工作上的好夥伴。我承諾過要你當我的妻子,我永遠都不會違背自己的承諾。」

  她問他:「你愛她嗎?」

  他望著她:「與暮,我不想騙你,在這之前,我可以當她不存在,但她出現了。這些年她為我受了不少苦,回國後,她一無所有,我不能視而不見,我……只是想幫她。」

  她又問:「你愛我嗎?」

  他愣了一下,說:「……當然愛。」

  她看著他的眼,他的眉。

  他有非常乾淨的一張面孔,不算漂亮,但是乾淨。

  他有輕度近視,不戴眼鏡時,會慣然地瞇起雙眼望著她,溫柔地喚她:「與暮……」

  那種神態和低沉的嗓音,令她著迷。

  從愛上他的那一刻,她便相信他也是愛她的。

  可如今……

  那回答中的停頓,讓她明白,那一切都是一種感恩。

  就如外界傳言的那般,

  朝與暮何德何能讓譚勳深愛?

  只有當年譚勳在離家出走,白手創業時的那一段恩情吧……

  朝與暮閉上眼睛,她用紙巾擦乾眼淚,告訴自己,只能哭一次。從明天開始,便要重新過好自己的人生。

  她打開出租車門,下車。手機亮了一下,她看過去。

  是譚勳發來的信息:「與暮,我不同意分手。」

  朝與暮平靜地看著,回了四個字:「沈書枝呢?」

  譚勳並未很快回覆,朝與暮也不著急,她走到樓梯中,乘電梯回到家中。

  她用鑰匙開了門,古牧迪歐很開心地撲了過來。她彎腰,給了迪歐一個擁抱。

  手機亮了起來,譚勳回:「我不能放棄她。」

  朝與暮將手機丟到一邊,起身,給迪歐換了水,渴了的迪歐大口大口地喝著。

  她發了一會兒呆,拿過手機回了幾個字:「那麼,不是我死就是她亡。」

  那邊很快回覆了過來:「與暮,你是善良的,別傷害她。」

  朝與暮冷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