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卷二《綠色童話》債主打上門

  被褐土部落的人們視為珍寶、每次只敢小心的舔幾口的鹽石,在瓦什部落則是建築材料的邊角料。

  隨著積雪的融化,往年可以用來固定巢穴順便充當隔層的冰塊不再好用,西塔決定用瓦什來代替它。

  瓦什這種石頭在瓦是部落很好找,如果你發現有塊地上幾乎寸草不生的話,那裡絕對可以挖到瓦什。

  這是瓦什部落的常識,不過不包括幼崽。

  「寶寶,你又在弄那些瓦什了,那麼重砸到你怎麼辦?」發現自家幼崽又在外面撬巢穴上的瓦什,布萊克喝止了幼崽。

  他倒不是生氣,布萊克小時候也喜歡拆自家窩裡的石頭砸著玩,在他看來,玩石頭是幼崽某個時期一定會喜歡玩的遊戲,這個遊戲可以鍛鍊幼崽的控制力。

  不過那些瓦什太重了,萬一掉下來砸到幼崽就不好了。

  「我想要石板做筆記而已。」孟九昭並不死心,從小到大,只要他堅持的事情,兩個爸爸都拿他沒轍。

  果然,布萊克看了他半晌,不過他不打算拿自家的巢穴開刀,重新從巢穴後面拖出來一塊築巢剩下的瓦什,手掌輕輕用力,那些在孟九昭看來堅不可摧的石頭就變成了一塊一塊,再往地上一摔,石塊就裂成了一塊塊石板。

  瓦什的層理性很好,基本上只要摔的力道正好,就可以剛好分裂成孟九昭想要的石板,說來這也是西塔最終選定用瓦什作為建築材料的原因,這還是孟九昭做筆記用的石板啟發了她。

  孟九昭開心的在地上挑挑揀揀,很快他就選中了十塊大小剛好的瓦什作為接下來的「筆記紙」。

  「要吃飯了!看看你的爪子多髒?快去洗手。」接過孟九昭手裡的瓦什抱起來,好爸爸•布萊克開始催促幼崽去做飯前清潔了。

  剛摸完石頭就吃飯什麼的,在布萊克家的飯桌上——沒戲。

  不得不說,作為一頭原始時代的堪塔斯,布萊克真是太講究了。

  堪塔斯是恐龍的終極進化種,不可能憑空出現,這裡會有這麼一群堪塔斯,想必是當年某位堪塔斯大貴族僥倖憑藉時空膠囊活了下來。搞不好布萊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貴族的後裔呢!

  據說堪塔斯身份越高貴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老爸,孟九昭仔細欣賞了一小會兒,然後趕在布萊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飯是角羊湯。

  幼崽們帶著五頭角羊在部落裡好生炫耀了一會兒,於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們帶回來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噴噴的,上面還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簡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帶著鹹味的果實,可是,如果能再咸點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鹽就好了。

  有了鹽,就可以醃鹹菜啦~

  嚼著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樣的問題。

  遠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紹過可以用海水煮鹽,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鹽——

  孟九昭決定明天繼續走遠一點,說不定再走遠一點,就可以找到鹽了。

  ※※※

  哈魯失去了他的羊群,習慣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習慣。就在這個時候,哈魯想起了那次見到的毛衣雞,靈光一閃,哈魯決定養雞。

  養雞好,不但可以吃肉,還能吃蛋!

  哈魯很快的抓了幾隻雞熱火朝天養了起來,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窩母雞,想要雞生出更多的雞仔,他必須再抓一隻公雞。

  不知道為什麼,他又想起了那天見到的毛衣雞。

  毛衣實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讓人一見難忘,想忘都忘不掉。那隻雞個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雞大多了!和他抓到的雜毛母雞相比,那隻雞的毛色順滑,顏色也黃許多,頭上還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強壯的公雞。

  不知道那隻雞後來怎麼樣了——

  小心的看顧著踱著步子四處撿草籽吃的母雞們,哈姆習慣性的用餘光掃視著四周。這一掃不要緊,他看到了什麼?剛剛還在他腦海裡的毛衣雞居然真的又出現了!

  那隻雞蹲在那邊的草叢裡,不知道正在做什麼。

  哈魯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傢伙警惕極了!哈魯在距離它十來米的時候就被發現了!

  太好了!這麼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領頭雞啊!

  哈魯越來越想得到它了。

  「嘿,夥計,還記得我嗎?」哈魯彎下身子,小聲開口了。

  對方沒有後退,反而是偏著腦袋,像是分辨他是誰。看到這個反應,哈魯心下稍安,從旁邊抓起一隻母雞,小心翼翼的碰到對方面前。

  「喜歡嗎?喜歡的話,它們都是你的。」

  為了表現誠意,哈魯把那隻母雞朝向對方扔了過去。母雞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掙紮了兩下,然後重重砸到毛衣雞面前。

  這只穿著毛衣的雞,毫無疑問就是布萊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遠處到處找東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廁所,結果剛剛上完還沒來得及蓋上土,旁邊就過來個人。

  那個人還拿了一隻雞,問他喜歡不喜歡吃雞(如今這些堪塔斯已經學會如何分辨雞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還用說嗎?

  作為成長期的幼崽,路易從來不會放過到嘴邊的肉。

  雖然平時看起來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張開的時候非常大,眼神夠好的話,就能在他嘴巴張合間看清裡面遍佈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經試圖和他一起玩接飛盤的遊戲,那是一個角牛肩胛骨做的飛盤,非常堅硬,孟九昭興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顛顛的追了過去,然後。

  卡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見路易回來過去找的時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個用力過猛咬碎的飛盤。

  連堅硬的骨頭都可以咬碎,區區母雞更不在話下。

  路易痛快的咬斷了那隻雞的脖子。動作飛快,堪稱秒殺!

  哈魯的臉一下變得鐵青。

  他飛快的撲了過去,不過動作敏捷的路易怎麼可能被他抓到?於是撲了個空的哈魯只得落在了路易原本的位置、他的便便旁邊……

  哈魯一眼就認出了那似曾見過的形狀,鼻子微微一聳,他立刻嗅出了那死也不會忘的味道!

  「原、來、你、就、是、偷、羊、賊——」

  惡狠狠的話從哈魯的牙縫裡呲了出去,話音未落,他整個人已然向著路易落地的方向彈了出去,人還在半空的時候就迅速變成了原型,原型的哈魯以更加敏捷的速度追上路易而去!

  於是,孟九昭有幸見到了雞飛狗跳這個成語的形象寫照。

  只見路易小雞叼著一隻死雞大步跑在前面,身後追著一隻黑白花相間的……邊境牧羊犬?!

  這、這種地方怎麼會有牧羊犬這種東西?!

  就在孟九昭大吃一驚愣在原地的時候,蹲在他旁邊正在採集果子的雌性們兩眼冒光的竄了出去,一陣混戰之後,那隻可憐的牧羊犬被層層壓在了最底下。

  「喂——」狗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吃狗肉是不好的!

  孟九昭勸說的話還沒來得及說出口,那隻狗就變成了人形,然後一隻一隻把掛在他身上的幼崽抓開了。

  於是孟九昭第一次見到瓦什部落以外的人類,就是在這樣尷尬的情況下。

  自稱來自褐土大陸的牧羊犬君不是過來進行雙方睦鄰友好的,他是來討債的(=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