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小感冒

我正在對一只豬蹄實行啃咬制裁,二伯母坐到我旁邊跟我嘮家常:「小幸吶,夕雅這就嫁出去了,你的好消息也快了吧。」

我全名高幸,小幸是我的小名,高夕雅就是我剛才結婚的堂姐。

「我啊,還早著呢吧。」我嘴裡叼著豬蹄,含糊地說。

「周家這一代青年才俊也不少,要不就來個親上加親,女孩子生在旁系也沒關系,實在不行就也找個旁系的也不礙事。」二伯母語重心長 地說。

「恩,我會考慮的。」我含糊地答應,心裡可不是這麼想的,我可不在這些人堆裡找,大爺我雖然才貌都不出眾,也不想找個神經病當老 公啊。

「二嫂,祖奶奶的符紙還有麼,過兩天要去給個飯店清場。」某個不熟悉的堂哥湊過來對二伯母說。

又來了,我聽不見我聽不見,繼續啃我的豬蹄。我家的這些親戚吶,平時一個個衣著光鮮看著也挺有模有樣的,就是有時候總愛說些怪力 亂神的話,有時候我真擔心他們被警察抓起來,這不是宣傳封建迷信嘛。我怎麼說也是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的義務教育好少年,就當聽不 見聽不見聽不見……

「你看這些孩子裡屬夕雅這孩子靈力強,道術學的也快,又嫁給了周家的大少爺,二嫂你怎麼生了這麼好的閨女。」坐在一邊的三姑羨慕 地說。

「是祖奶奶教的好。」二伯母笑得合不攏嘴。

「我聽說周家靈力最強的不是大少爺,是後來生的小少爺,周老爺寵他寵得不得了。」

二伯母馬上變了點臉色:「那孩子我見過,話都不會說,可能是啞巴和癡呆也說不定,周老爺自然要多疼點。」

「別亂說話,小心周家的人聽見。」一直靜默不語的大伯母瞟了二伯母一樣,二伯母馬上低頭,沒了聲音。

我囧囧有神地伴著她們的說話聲啃豬蹄,都什麼年代了還搞階級統治的一套,以後我一定要嫁的遠遠的,都快被他們搞得精神分裂了,我 的小心肝呦。

婚禮一結束,我就迫不及待地返回學校,離老家遠一點,幸福多一點!李儀正在對著鏡子刷睫毛,被我突如其來的擁抱嚇了一跳。

「大哥,想親熱也得等我畫好妝才有情調是不。」李儀說著試圖推開我繼續刷睫毛。

「不行,哥姓急。」我才不管她那麼多,太激動了,這才是正常人的味道,我愛正常人!

「大清早的就發情,還讓不讓人活了。」孟嬌揉著眼睛從被窩裡鑽出來,這家伙昨晚肯定又熬夜溫書了,眼睛腫得跟泡芙似的。

「幸哥你回來啦,帶特產沒。」林思佳拉開床簾,向我拋灑星星眼。

「我家比山溝還多條溝,哪來的特產。」

「那不歡迎你回來了。」林思佳做了個鬼臉。

「佳妹,你你你怎可如此薄情。」

寢室裡,我,李儀和孟嬌三人都彼此以「哥」相稱,因為不管是肉體還是精神來說,我們仨都是能反X流氓的狠角兒,只有林思佳是佳妹 ,沒辦法,她受得太徹底,我們拯救不了她。

我疲憊地躺在床上,一動都不想動,每次從老家回來都會進入半死不活狀態,這次尤其嚴重,胳膊和腿都又酸又脹,腦袋也直發暈。李儀 說我是暈車了,做火車都能暈車,我人生又添了光輝的一筆。

「幸哥,我聽說偏遠的鄉下都不乾淨,要不你去廟裡看看?」見我臉色不好,林思佳關切地問。

林思佳這人個性有點矛盾,她是家長們會愛不釋手的乖寶寶,但犯賤是人之常情嘛,她膽子明明比孟嬌的眼睛還小,偏偏喜歡看恐怖小說 ,寢室裡最迷信的就是她了。

「我要是真帶了不乾淨的東西回來,你怕不怕?」我故意嚇唬她。

「我有這個,沒、沒關系吧……」林思佳摸著手腕上的佛珠串,語氣明顯怕得要死。

「騙你的啦,地球上光60億人就超負荷了,哪來那些亂七八糟的。」

下午我的身體開始發冷,課也不能上了,只好請假,吃了一片感康,躺在床上裹緊被子。迷迷糊糊中,我擱在被子外面的手被一只冰涼的 手握住,可能是李儀她們下課回來了吧,外面一定很冷,可再怎麼冷拿我這生病的人暖手也太不人道了吧。嗓子說不出話,我哼唧了兩聲,那 只手沒有反應,依然安靜地用手心貼著我的手背。好你個李儀,欺負病號是不是,等我病好了非讓你果奔不可。

再後來的事我就不記得了,感冒藥都堪稱易買版安眠藥,吃了就犯困。再次醒來是被林思佳叫醒的。

「幸哥,給你從食堂帶了水果粥和餃子,起來趁熱吃吧。」

睡了一下午,身體輕鬆了許多,再加上肚子餓的要死,我掙扎起床吃飯。

「李儀呢,我要跟她算賬。」想起下午被李儀用來暖手,我要報仇。

「儀哥沒跟我們一起回來,剛下課就被體育院那個男生接走了,怎麼了?」

「她下午回來非禮我。」

「不能吧,我們一起去上課,她一直沒回寢室,你是不是記錯了?」

「那可能是我做夢呢,吃了藥腦子就不清醒。」

那只手冰涼的觸感還能想起來,真是我在做夢?細想起來,那只手確實不像李儀的,更像是男生的手,怎麼會做這種夢,難道我也到了如 狼似虎的年紀?

不知道是感康療效好還是水果粥的力量,晚上我又精神飽滿了,下午的萎靡不振也像一場夢一樣,害的我被林思佳和孟嬌兩人懷疑是為了 逃課裝病。

要睡覺的時候我才發現,手腕上的金絲斷了,正是夢裡被非禮的那只手。金絲是我出生時祖奶奶綁上去的,我當然不相信它真的能辟邪, 不過覺得挺好看就一直帶著,可能磨損的太厲害就斷了。真是很貴重的金絲,二十年了也沒褪色,扔了怪可惜的,我就用斷了的金絲在床頭綁 了個蝴蝶結,物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