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巨巨主意已定,誓要讓草莓草莓明白,自己不但能給原作提鞋,還能把她比下去。
只有作為原作將自己的作品評為第一,並且有理有據地誇獎一通,才能讓對方正視曾經抨擊過的這些想法——自己真正的想法。
如他所料,草莓草莓果然也參加了這個比賽,還將參賽作品開了個連載樓。
原作巨巨一邊創作,一邊偷偷去對方那裡瞄了幾眼。瞄完之後心地告訴自己:「不如我不如我,評審說不如就不如。」
原作巨巨連當初寫那些長篇大作的時候,發這麼投入過。他愛寫同人,寫同人使他快樂。微博上的讀者問他什麼時候開坑,他充耳不聞。QQ上的編輯問他什麼時候復活,他無動於衷。
不知不覺間,他渾然忘我,竟找回了最初開始碼字時的狀態。
直到有人給他發視窗抖動。
「你還活著嗎?」一個寫手朋友問。
「活著。」
「大家委託我把你搜出來。」
原來,他們這群宅男寫手也是有群的,而且群裡還會不定期搞一搞同城聚會,作為一群死宅為數不多的社交機會。
「你已經兩次沒來了,再不來就做不成兄弟了!」
「好好好,來來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