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屍語者·第六案 半掌血印

  「叮零叮零……」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將在值班室裡恪盡職守的我無情地從美夢中拖了出來。我揉了揉惺忪的雙眼,看著旁邊值班床上的飆哥一躍而起,衝到電話的旁邊。

  我知道飆哥的反應迅速絶非興奮的心情所驅動,而是一種條件反射。這麼多年後,我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半夜聽到電話鈴響的那種忐忑。我想,所有的刑警恐怕都和我一樣,對電話鈴聲很過敏,而且過敏反應很嚴重。更無奈的是,我們的電話是必須24小時待機的。

  「法醫中心。」

  「我是110指揮中心,豐華新村發生一起命案,轄區民警已經開始實施現場保護工作,請你們在20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

  來不及洗漱,我和飆哥拎著法醫勘查箱,坐上了勘查車,風馳電掣般趕赴位於南江市城郊的豐華新村。我抬腕看了看錶,凌晨5點30分。

  天剛濛濛亮,我們就趕到了現場。因為是凌晨,現場沒有幾個圍觀的群眾,轄區民警把警戒線拉到了單元門口。中心現場在豐華新村23棟4樓的一套住宅裡,現場住宅的門口,兩名衣著整齊的民警正在看護著現場。

  報案的是住在現場樓上的一位老幹部,5點出門晨練的時候,他發現樓下的門虛掩著,拉開門,一股濃重的血腥味撲面而來。因為當時天還沒亮,現場也沒有開燈,他就拿隨身帶的手電筒往裡照了一照。他看見客廳地板上躺著一個黑乎乎的人影,呼喊了幾聲也沒有反應,客廳裡隱約還能看到大量的血跡,就急忙跑回家打通了110。

  住戶的主人是附近一家健身中心的健身教練劉剛,劉剛的妻子在200公里外的齊嶺市上班,每個月中旬的週末回來一趟,兩人結婚3年多仍沒有小孩。小兩口的夫妻感情一般,畢竟是兩地分居,而且還沒有經過深入的調查,並沒有有價值的線索提供上來。

  現場是一套兩居室,大門口是玄關,玄關的西側是一組鞋櫃,東側是衛生間。過了玄關是房屋的客廳,也就是中心現場。客廳的東側有兩個門,分別通向兩個房間,西側有一個門,通向廚房。窗戶都是完好、封閉的,也就是說,別人從窗戶是進不來的,大門的鎖扣也沒有任何異常。

  客廳的面積僅有七八個平方,地板已經被血跡全部浸染,無處下腳,牆壁上和東西兩側的門上有多處噴濺狀、甩濺狀和擦蹭狀的血跡。

  死者就是劉剛,他直挺挺地躺在客廳西側的牆根,瞪著雙眼,張著嘴,一臉絶望似的看著即將要進入現場的我們。我們用勘查燈照射屍體,發現屍體的頭部彷彿有些變形,整個頸部血肉模糊,看不真切。死者的衣著整齊,看得出這個健身教練體格非常強壯。

  「殺了這麼個強壯的人,看來兇手更是個不得了的人啊!」我感嘆道。

  痕跡檢驗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查,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痕跡物證,僅有門口玄關牆上的半枚血掌紋,經比對,還是死者自己的。

  因為現場的血跡浸染了整個客廳的地面,我們只能鋪好勘查踏板,一步一步地向屍體靠近。

  我戴上手套,簡單地進行了屍表檢驗,劉剛的顱骨觸及有明顯的骨擦音,應該是顱骨粉碎性骨折;頸部有一個巨大的切口,雙側的頸動脈和頸靜脈以及氣管、食管都完全斷離,露出了白森森的頸椎,頸項周圍有大面積的血泊,已經有一小部分開始凝固了。

  因為出血量巨大,屍斑非常淺淡,不易發現。屍僵還沒有在大關節形成,角膜還是透亮的。我看死者應該死亡不久,就從勘查箱裡拿出了屍溫計,測量死者的直腸溫度,根據屍體的溫度,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飆哥在一旁檢查死者的雙手。

  我忙活好一陣,正算著時間,飆哥回頭看看我,微笑著說:「昨晚11點30分左右死亡的,對吧?」

  我非常驚訝:「你……怎麼知道的?這……看手,也能看得出來?」因為我剛剛計算出的結果就是11點30分。

  飆哥嘿嘿一笑:「算得挺快,不過觀察能力還要加強。」說完,他指了指死者手腕上的手錶。

  我抬眼向死者的手腕看去,那隻手錶的表面已經完全碎裂了,再仔細觀察,發現手錶的指針已經不再移動,應該是在死者和兇手的搏鬥中被擊打損壞了,而手錶上的時間正是11點27分。

  整個現場,只有客廳的搏鬥痕跡非常明顯,其餘的空間,包括門口的玄關都沒有什麼痕跡,除了牆上的半枚血掌紋,連地面都沒有血跡。而且,整個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能證明犯罪和犯罪分子的痕跡物證,這讓所有參加現場勘查的刑事技術人員都非常沮喪。

  「把屍體拉回中心進一步做解剖檢驗吧。」飆哥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無奈地說道。

  在我們離開現場的時候,死者的父母和妻子都已經趕回南江,趕到了樓下,三個人正在單元門口抱頭痛哭,哭喊著劉剛的名字。

  雖然我們的心裡有一定的分析推斷思路,但是對於整個案子的認識和對案件偵破大方向的判斷還不明確,所以在回去的路上,我們都默默地低頭思考著自己的問題,一路無話。

  回到法醫中心,我和飆哥顧不上吃午飯,立即投入了屍體解剖工作。

  死因很快鑒定出來,劉剛是顱腦損傷合併大出血死亡。

  法醫下達的死因結論包括直接死因、主要死因和輔助死因、誘因以及合併死因。所謂的合併死因,是指兩種或多種原因都能夠導致機體死亡,但無法判斷其主次關係,故分析兩種死因是合併死因。

  本案中,劉剛的頭部遭受了錘類鈍器的多次打擊,造成廣泛性頭皮下出血和分散在頭部多處的九處頭皮挫裂創,其下多處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內出血、腦挫傷,顱腦損傷的嚴重程度足以導致劉剛的死亡。但是劉剛頸部的創口出血明顯,是有生活反應的,說明這個巨大創口是在劉剛死亡之前形成的,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導致劉剛的死亡,所以我們認為劉剛的死亡是一個合併死因。

  飆哥仔細看著劉剛頸部的巨大創口。如果不是頸椎仍連著,這個巨大創口甚至可以導致死者身首異處。

  飆哥指著創口的兩端說:「你看看這裡。」

  我仔細地看了看創角,發現創口的兩角都有明顯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魚尾紋一樣,仔細數了數,拖尾有七八條,很淺,只劃傷了表皮。

  「這,又說明了什麼呢?」飆哥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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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這叫試切創,在自殺事件中多見,但是此案顯然肯定不會是自殺,我一時沒有想明白,就搖了搖頭。

  飆哥說:「這個看似是試切創的拖尾痕跡,實際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為著力點在頸部的前側,而頸部的切面是類圓形,所以創口兩側的力度就會明顯減少,多次切割頸部,導致一個巨大創口,在創口的兩端就會形成多條皮瓣。」

  我撓撓頭,這我知道,但仍然不明白飆哥的意思。

  飆哥接著說:「頸部的損傷,比對頭部的損傷有一個特徵,就是集中。頭部的損傷很分散,符合在搏鬥中形成,頸部的損傷集中,且血跡流注方向是從前往後,說明頸部的損傷是在死者已經倒地並失去抵抗能力的時候形成的。」

  我又撓撓頭,心想這個我也知道。

  突然,我明白飆哥問這個問題的意思了:「明白了,飆哥。你是說,死者明明已經失去抵抗能力,並且損傷已經足以導致他死亡了,但是為什麼兇手還要切割沒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頸部,對吧?我覺得,這個行為出自兇手恐其不死的心態。所以我認為,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飆哥讚許地點點頭:「對了。我就是這個意思。熟人作案可以定,那麼你看看這個熟人應該是何時、如何進入現場的呢?」

  在回法醫中心的路上,我已經理清了自己的思路,面對飆哥的問題,我如數家珍:「死者的衣著整齊,屍體的旁邊還發現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時帶的洗漱用品,家裡沒有任何房間開燈。結合劉剛的下班時間,所以我認為,這個熟人不應該是晚上敲門入室,而應該是和劉剛一起回到劉剛家的,而且剛進門就進行了打擊。所以要重點查和劉剛在健身中心交流過的人,或者是他下班時遇見的人。」

  「你有什麼依據說劉剛是剛進門就遭到了襲擊呢?」飆哥接著發問。

  「有依據。門口玄關處的牆壁上有一枚劉剛自己的血掌印,但門口玄關處沒有搏鬥的痕跡和血跡。為什麼在客廳裡搏鬥、受傷,會在門口玄關處留下血手印呢?結合劉剛穿著外出的衣服但穿著拖鞋這一點,我認為玄關處的血手印應該是劉剛在門口換鞋的時候遭到了別人從背後的打擊,導致頭皮破裂,他下意識地用手捂了頭,手上沾了血,因為頭部受傷會導致暈厥感,他會下意識地去扶牆,所以留下了這半枚血掌印。而後劉剛被兇手推進了客廳,與兇手發生打鬥,因為開始受了傷,即便他身體強壯,也不是持有兇器的兇手的對手,所以就有了後來的慘劇。」

  「有理有據!」飆哥朝我豎起了大拇指,「我贊同你的推理。但是兇手為什麼不在小區外沒有人的地方動手,而非要進門了以後才動手呢?」

  我終於卡了殻:「是不是想進劉剛家裡找什麼東西?」

  「既然是熟人,認識劉剛的家,他為何不殺了人,拿了鑰匙,再自己去找呢?」

  「兇手或許是不認識劉剛家,或者是不知道劉剛平時單身居住的熟人,所以去確認劉剛的家在哪裡或者去確認家裡沒人才動手的?」

  飆哥聽我這麼一說,點點頭:「是不排除你說的那兩種可能。」

  屍體檢驗結束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我和飆哥饑腸轆轆地跑去食堂找飯吃。吃飯的時候,飆哥問我:「你說,會不會是有人提前藏在屋裡?」

  「不可能。根據偵查部門提供的情況,劉剛平時很謹慎,家裡的鑰匙只有他和他老婆有,連他父母都沒有。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嗎?我們去現場的時候她剛接到通知,我們勘查完畢現場,她才趕到的。偵查部門說打電話問了她公司的老闆,說她這兩天都正常上班的。」我自信滿滿地說。

  「哦。」飆哥又開始狼吞虎嚥起來。

  我們悶聲不響地吃飽了飯,又不自覺地聊起了這個案子。

  「作案人數方面,你怎麼看?」飆哥問道。

  「雖然現場有兩種致傷工具,一種是錘類的鈍器,一種是菜刀類的鋭器,但是使用上有時間的先後順序。所以,我認為一個人就可以完成了。」

  「但是一個人殺人,會攜帶兩種工具?」飆哥問道。

  「這個……這個……有可能吧。說不準他已經想好了殺人的步驟。」我想了想,說,「不過照明有沒有問題?如果是一個人,沒有另外一個人照明的情況下,不可能擊打頭部擊打得那麼準確,而且切割頸部切割得那麼密集。」

  「死者已經換好了拖鞋,說明他進門以後就開了燈的。兇手離開的時候把燈關掉了唄。」飆哥說。

  「可是電燈開關上沒有發現除了死者之外的其他人的指紋啊。」我問。

  「會不會戴了手套?」飆哥陷入了沉思。

  「戴好手套後再對死者突然襲擊?死者還能不察覺?或者是在這不冷的天,戴著手套一路和死者回家?而且手套上黏附的血跡也會留在開關上啊。」疑點出現了。

  「會不會是殺了人以後,戴手套……翻動東西啊?」

  「可是現場沒有翻動啊。」

  這個問題的出現,使得我們的整個推斷矛盾重重。

  吃完飯後,我們到市局參加了專案組的分析彙報會。在會上,我們沒有提出太多的觀點,畢竟自己的思路還沒有理清。我們提出,本案是熟人作案,應該從劉剛案發當天在健身中心接觸的和出健身中心後遇見的人之中入手調查仇債關係。一人作案還是兩人作案目前還沒有依據支持。

  我和飆哥垂頭喪氣地離開了會議室,回到了法醫中心。

  晚上我在宿舍翻來覆去睡不著。劉剛是在門口剛換好拖鞋就被襲擊了,然後再在客廳裡搏鬥,這個過程是沒有問題的。如果現場本身就沒有開燈,而是有另外一個共犯負責照明,劉剛沒有道理不開燈就換鞋;如果是劉剛開了燈,兇手離去的時候關了燈,沒有道理不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和血跡。難道是先開了燈打鬥,然後在搏鬥過程中不小心碰到開關關了燈?也不可能,因為開關所在的玄關處沒有搏鬥痕跡和血跡。也不可能是兇手用身體其他位置關的燈,因為兇手割破了死者的大動脈,身上應該沾有大量的血跡,看了衛生間和廚房,也沒有清洗的跡象,不可能那麼巧,關燈的部位正好沒有沾到血吧?

  電話鈴在這個時候突然響起,著實嚇了我一跳。

  是飆哥打來的:「我猜你還沒睡。你和我一樣,在想燈的問題,對吧?」

  「是的。」

  「我在想,如果兇手殺人後,是為了查找死者身上攜帶的東西,所以戴上了手套,可能不可能?」

  「如果那樣,手套會沾上血跡,關燈也會在開關上留下血跡。」

  「如果只是戴手套找東西,頂多手套的掌側會有血,背側不會有血,這個乾淨的手套反而遮蓋了他滿手的血,用手套背側關燈。」

  我嗯了一聲,覺得有道理。

  飆哥說:「你去屍庫,再確認一下屍體的衣服口袋內側有沒有黏附血跡,或是被翻動的情況,這也有助於我們分析兇手的動機。」

  按照飆哥的指示,我在月黑風高的半夜,一個人來到屍庫的門衛間。門衛間離屍庫有20米的距離,裡面的操縱台可以操縱屍庫的大門和照明。

  我和門衛打了聲招呼,只聽屍庫的卷閘門轟隆隆地打開,隨即裡面的日光燈也打開了,整個屍庫一片通明。

  我獨自走進屍庫,找到儲存劉剛屍體的冰櫃,拉出載有劉剛屍體的停屍床,在劉剛的衣服上摸索著,逐個檢查他的口袋。

  就在這時,燈忽然滅了,眼前一片漆黑,更可怕的是,我的手正握著劉剛冰涼僵硬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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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這時候喊門衛,門衛不一定聽得見,於是我摸索著想把屍體先塞回冰櫃,就在這個時候,屍庫的門突然轟隆隆地關上了。我被關在了漆黑的屍庫裡。

  我的大腦一片空白,難道世界上真有鬼?不然怎麼會這麼詭異地關門關燈?想到這裡,我感覺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來,冰櫃的轟鳴彷彿變成了鬼哭狼嚎的怪異聲音。

  我感覺神經已經緊繃到極限,就快要斷裂了,屍體就在旁邊,我看不見,卻聞得到血液經過冷凍後的氣味。我就這樣傻傻地站了五分鐘,忽然,日光燈又逐一亮了,門也轟隆隆地再次打開,門口露出了門衛齜牙咧嘴的笑臉:「怎麼樣,秦大膽兒,怕不怕?」

  我馬上反應過來,之前辦案的時候,我曾和門衛說過我什麼都不怕,並且嘲笑他剛工作時的膽小。他一直記仇,這不,報復我來了。

  我臉色蒼白,聲音顫抖:「原來是你惡作劇!這有什麼好怕的,我還以為電閘系統壞了呢。電閘?對啊,電閘!」

  看來人在極度恐懼的時候,腎上腺素大量分泌,能讓腦子非常清醒,並激發靈感。這時的我,好像發現了電閘和這起案件中的燈的關係。如果現場那天正好跳閘了,會是怎樣呢?我來不及多思考,跑到值班室向飆哥彙報了這個想法。

  「我正好也想到了這個問題,不如我們馬上叫上痕檢員一起再去現場看看?」飆哥很激動。

  當我和飆哥以及痕檢員小方趕到現場時,發現現場的大門外居然還有一個轄區民警在值班守衛,可見局裡對這起命案還是非常重視的。

  轄區民警為我們打開了現場的門,我們鋪好勘查踏板,進入現場開始找電閘,找了一圈一無所獲。

  「這房子並不老,電閘難道不在家裡?」我的話音剛落。飆哥喊:「我找到了!」

  順著飆哥的目光,我們發現在客廳的一個小矮櫃上方,有一塊牆紙不像其他地方那樣平整。

  飆哥穿著鞋套站到了矮櫃上,敲了敲那塊與眾不同的牆紙,發出砰砰砰的空洞聲,果真,這塊牆紙的後面是空的。用強光手電仔細照了照,這塊牆紙周圍果真是有裂縫的,輕輕一掀,露出了裡面的電源盒。

  更讓我們興奮的不是這個電源盒,而是電源盒蓋上的血跡。血只能噴濺到牆紙上,但不可能噴濺到牆紙裡面的電源盒上,肯定是兇手殺了人以後,掀開牆紙動了裡面的電源盒。

  小方也站上了矮櫃,仔細地看了看,說:「都是擦蹭狀血跡,沒有鑒定價值。」

  飆哥一邊小心地打開電源盒,一邊說:「不能做證據沒關係,但是這說明了很多問題。」

  話音剛落,站在矮櫃上的飆哥和小方都沉默了。

  他們在總開關電閘上發現了一枚清晰新鮮的血指紋。

  提取到了關鍵證據,而且明確了偵查方向,這些意外的收穫,讓我們高興得緊緊相擁。

  「別急著高興,」飆哥說,「理一理思路吧。」

  我搶著說:「血指紋新鮮,可以確定是犯罪分子所留,是關鍵證據,這個就不說了。我來說說犯罪分子為什麼會在殺人後動電閘。電閘的正场☆態是開啟的,我們到現場的時候,電閘也是開啟的,裡面的保險絲也正常,這種老式的電閘不可能自動跳閘,那麼犯罪分子在殺人後動電閘的唯一可能就是他在殺人前關掉了電閘。為了不讓我們生疑,所以殺人後又把它恢復到了原始狀態。」

  「有道理,接著說。」

  有了飆哥的贊同,我自信了許多,我清了清嗓子,說:「既然是殺人前有條件關掉電閘,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電閘原來是壞的,修理電閘的工人和劉剛一起進入現場,後在修理電閘的時候因為某種原因殺了劉剛。但從電閘的狀態來看,保險絲是被灰塵覆蓋的,不是新的,電閘也沒有其他燒壞的跡象。加上晚上11點30分,哪裡去找電工?可見第二種可能,才是事實真相了。」

  飆哥看我在學著他的口氣說話,忍不住笑了。

  我走到門口的玄關,指了指一側的衛生間,說道:「第二種可能,就是兇手事先進入現場,關掉總電閘後,潛伏在這裡。劉剛回家後開燈發現沒亮,以為保險絲燒了,就關掉了燈的開關,然後換鞋。這個時候兇手從衛生間出來突然襲擊了劉剛,劉剛摀住傷口,然後因為暈厥,用手扶了牆,留下血掌紋。兇手趁機推劉剛進入客廳,沒想到劉剛體格健壯,雖然頭部受了傷但仍和兇手進行了搏鬥。但是最終因為手無寸鐵、被對手多次擊打頭部後倒地,兇手恐其不死切割了他的頸部。最後兇手怕我們知道他是提前進入現場的,又開啟了總電閘。但是這個時候滿手是血的他不可避免地在總閘上留下了血指紋。這樣解釋的話,前面關於燈的矛盾就全部解開了。」

  「很好。但是兇手為什麼要提前關掉電閘?」

  「因為他自知身體素質不及劉剛,所以必須摸黑突然襲擊。」

  「那為什麼兇手在無燈的情況下切割頸部還能切割得那麼密集?還能準確地找到電閘的位置?」

  「第一,應該是對這個家很熟悉的人,第二,應該有第二個人負責照明。」

  「可是,你說過,這個家只有兩把鑰匙,他老婆又確實不在本地。那麼兇手是怎麼事先進入現場的呢?」飆哥繼續問道。

  「難道是他老婆把鑰匙給了別人?或者是技術開鎖?」

  「不會,痕跡檢驗已經排除了撬鎖和技術開鎖的可能。」飆哥說,「不管怎麼樣,得先把他老婆控制起來。」

  再次來到專案組會議室,幾名偵查員工作完後就睡在這裡,橫七豎八地靠在椅子和桌子上打著鼾。聽見我們幾個進門,有幾個偵查員醒了過來,問:「這麼晚還不睡?」

  「有新情況了,劉剛的妻子崔玉紅可能有嫌疑,恐怕得控制起來。」飆哥說。

  「我正準備明天告訴你們呢,我們查到了崔玉紅和她的老闆有姦情,已經派人監視崔玉紅了。」一個偵查員說道。

  我和飆哥相視一笑,心裡有了底。

  飆哥說:「既然有姦情,那麼這個老闆做的崔玉紅不在場的證據很可能就有問題了!抓人吧,我們有證據可以比對。」

  這個晚上,我和飆哥都美美地睡了一覺,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早晨9點了。等我們趕到局裡,發現大家都已經開始在擊掌慶功了。

  案子真的就這樣破了。

  20多歲的崔玉紅和她40多歲的老闆陳方都有家室,但是兩人長期保持著姦情。有一次劉剛無意中發現了崔玉紅手機裡存有她和陳方的床照,劉剛並沒有衝動過激的行為,他拷貝了照片,並以此為要挾,勒索陳方50萬元。陳方誤認為自己是中了崔玉紅的圈套,就對崔玉紅大發雷霆。崔玉紅感到無比委屈,對劉剛拿她做籌碼無比憤怒和傷心。為了證明她的心裡只有陳方,崔玉紅就許諾如果陳方想殺掉劉剛,她一定會支持幫助。就這樣兩人一拍即合,在這個沒有月亮的晚上,駕車潛回南江市。

  因為劉剛身體素質極佳,陳方擔心他們兩人合力都敵不過劉剛,於是關掉了現場的電閘,趁黑從背後偷襲了劉剛,並在崔玉紅用強光手電閃花劉剛眼睛的情況下,多次擊中劉剛的頭部,最終殺掉了劉剛。最後陳方又冷靜地恢復了電閘的狀態,連夜駕車逃離南江市。

  經比對,電閘上的血指紋是陳方遺留的,陳方的車裡也檢驗出了死者劉剛的血跡。

  因為不該有的姦情,或者說是因為50萬元,兩個本該幸福的家庭硬生生地被毀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