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並非沈家子孫,到真正祭祖的日子,她理所當然成了最閒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經傳承到二十六世,數百年來屹立不倒,本就備受關注。沈公這次又是二十幾年來初次返鄉祭祖,自然有不少媒體緊隨其後,把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濛濛亮的時候,祭祖已經開始。
南北混在記者人群裡,遠遠跟著沈家一百多人。今天來的媒體,大多是地方政府為了政績請來的,只不過這樣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許媒體隨行拍照,絶不會接受正式採訪。
眾人從祠堂觀摩,一路到內堂奉香,最後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開始論資排輩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個人上前時,都會彎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兩個記者,難以擠到最內側,索性放下相機開始低聲八卦。
「現在獻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競選財政部長,沒想到他輩分這麼低。」
「這種大家族就是這樣,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著的位置比他輩分大,看著也就十五六歲。」
……
八卦這種事情,自然有虛有實。
她聽得樂呵,也權當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飯的時間,祭祖終於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內外的媒體人用餐,地點就在老宅,由專門請來的師傅做齋膳。幾個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負責媒體和那些地方領導的用餐。
而南北則始終跟在沈家明身側,由於樣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記在了相機裡。小小的一張臉孔,眼角微揚,大多時候不喜歡笑。
可偶爾和沈家明說話的時候,總能被逗笑,不知道的還當真是一對璧人。
可若有人真聽到兩個人的對話,必然會發現自己錯了。
且大錯特錯。
「來,笑得好看些,」沈家明側頭,笑得很規整,「明天《聯合晚報》肯定會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圖,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個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復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識地揉著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剛鸚鵡啄得幾乎掉了肉,現在想起來還是撕心裂肺地疼,「往前數過去三代,就已經沒有什麼可說的人了,何來名媛?」
南北「嗯」了聲,豎起中指,對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數三代是土匪。」
沈家明綳不住,「哧」地笑出了聲,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頭髮,幫著這位小公子演戲,「這樣可以嗎?上鏡嗎?你說那些記者怎麼都跟到這裡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攬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東南的方向。
有人走過來。
她神情意外地看著他。他好像比前幾天看到的時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樣子沒有任何改變。他們兩個看過去的時候,程牧陽面上明顯有微笑,難以捕捉。
她以為他會走過來,沒想到程牧陽卻從假山旁的小路穿過去,很快就走遠了。
「你到底是怎麼認識他的?」沈家明在迴廊邊的木質欄杆上坐下來,「雲南?川貴?」
「比利時,我在比利時讀書的時候認識的。」
沈家明算了算時間:「後來就沒見過?」
她默認了。
「大概是兩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長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幫,讓程家的生意縮水不少。當時程家最出名的人,並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雲。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歡採用極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殺這個副市長。」
「別人暗殺,你也知道?」
「都是後來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邊境這麼多年,就是因為聰明、避世。不論近現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終游離在國家機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毀滅性的打壓。程家畢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亂黨,當然不會這麼做。」
她聽得有滋有味。
「程家為了這件事,有了一次大動盪。後來,他就出現了。」
「然後呢?」
「沒有然後了,」沈家明笑笑,轉開了話題,「我記得你從比利時回來,就不再出境了。常年在雲南住,會不會覺得很沒樂趣?」
她搖頭:「也不會很無聊,如果你有機會去雲南,我帶你去看現場版的3D警匪槍戰片。」
沈家明肅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遞給他一個鄙夷的眼神。
後來的幾天,程牧陽再也沒有出現過。
就在她以為,就此不會再見時,沈公卻忽然告知她行程有變,要從海路返台。老人家話裡有話,並沒有說得很明白,只說自己要留在台州等著捐贈儀式,會有個「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覺上,猜到那個「朋友」或許就是程牧陽。
天漆黑的時候,她帶著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門外,等著人來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門口避雨,依舊躲不開飛濺的水滴。老宅並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沒有什麼人走動,更沒有車往來。
吵鬧的只有雨聲。
大概十分鐘後,遠處終於有白色的車燈照過來。
一輛接著一輛的梅塞德斯-奔馳S600 Pullman Guard,不間斷地從面前駛過,完全相同的款式顏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車牌。她饒有興緻地看著,開始還去數車的數量,到後來也分不清是第幾輛了,終是有輛車脫離車隊,平穩地停在了青石台階前。
副駕駛座上有人跑下來,打開傘。
南北把行李交給那個人,躲到傘下,三兩步就上了車。
坐在車裡的程牧陽看著她。
他穿著簡單的休閒式樣的白衣黑褲,臉孔被黃色的燈光映襯得輪廓鮮明,像是染了濃墨重彩,光線並不十分足,更顯得那雙眼睛顏色頗深。
她第一句話是:「有拖鞋嗎?」
程牧陽打開隔音玻璃,讓前座的人,遞來雙白色的拖鞋。
「謝謝。」南北低頭把濕漉漉的鞋子脫掉,穿上拖鞋後,終於覺得愜意,再看向他的時候,發現他仍舊看著自己。兩個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
三四秒後,她忽然笑起來。
舊友重逢,此時才算真正的相認。
「雨很大?」他問她,聲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會需要五到六個小時。」他說,「路途有些遠,坐汽車不會輕鬆,做好準備。」
「去哪裡?」她透過玻璃去看後方車隊,「你這裡一共有幾輛車?」
「千島湖。這次來的車,大概有四十輛。」
四十輛?
她笑嘆:「這樣走在路上,會堵車吧?」
如此謹慎出行,她還是第一次見到。
「應該不會,」他始終是偏著身子,一隻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隻手則搭在自己膝蓋上,「這裡每輛車行駛在路上,都是間隔五十米,不會離得太近。」
距離很合適,即便有車遇襲,也不會牽連到其餘的車。
「可如果有人留心,記住你上了哪輛車呢?」
他笑了聲:「每隔十分鐘,隊伍最後的車,會加速行駛到車隊的最前方。」
她順著他的話,仔細想了想。
四十輛完全相同的車,保持不近不遠的距離,每隔十分鐘都會悄然挪後一位,恐怕連司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幾輛。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陽坐在哪輛車上,可能性幾乎為零。
可即便是萬分之一的概率猜到了,這樣的車,也很難在瞬間被突破。
她記得這款防彈車,早已達到北約VR7的安全極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彈同時爆破襲擊,也不會有實質損害。
不過這裡畢竟是中國境內,還算安全。
程牧陽看她不再發問,就以很舒服的姿勢靠回到座椅上,閉目養神。
這個人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開始頻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圖書館,兩個人從陌生到試探,再到互相熟識、習慣,用了幾個月的時間。
和這樣熟悉的人同路,她沒有絲毫的不習慣,就這麼靠著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個印記。
透過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應該是開上了高速公路,很單一的燈光,不間斷地延伸到視線的最遠處。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個戴走玉鐲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聲音裡有些遺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遺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