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有生之年,狹路相逢

  卓臨城倒吸了口冷氣,鬆開她,將頭扭去一旁,像是生生挨了一記耳光。

  孫菀醒來時,頭重腳輕得幾乎起不來床。她放任自己深陷在大床裡,閉著眼睛回憶昨晚那個混亂悠長的夢。

  她不想承認卻不能不承認她又夢到了蕭尋,他們坐在一架飛機的客艙裡,相對無言,那架只載著他們兩人的飛機最終將他們放在不同的目的地。她站在夢境裡的西安古城牆上,遙望著那架飛機白鳥般駛進雲層,飛往遙遠的美國。

  她在一片巨大的悵惘中醒來,不無黯然地想,原來就算在夢裡,他們還是對彼此無話可說。一念轉過,她又墮入另一個夢境裡,依然身處在已經沒有蕭尋的空城長安,漫無目的地走進了一座宮殿,卻見一條大蛇朝她游來,就在那條蛇將她逼入死角的瞬間,高昂起的蛇首忽然化作了卓臨城的樣子。

  她沒有被那條蛇驚醒,反倒是被卓臨城的驀然出現嚇得跌出夢外。

  此時躺在晌午的日光裡,她身上那點從夢裡帶出來的涼意還是那麼清晰持久,消散不去。

  她不想陷在這冗長的不安裡,從床上蹦了下來,赤著腳懶洋洋往門外走去。

  路過飯廳時,她瞥見飯桌上放著三碗菜,也沒往心裡去,直到牙刷塞進嘴裡,才意識到不對,她含著牙刷返回飯廳一看,只見桌子上用保鮮膜封著一葷一素一湯,居中的那個大碗裡裝著一海碗瑩碧的海米豆角。

  她心念微微一動,抬頭朝樓上看去,片刻後,木然收回眼神,返身回洗漱台繼續刷牙。

  孫菀一直覺得自己是個立場不堅定的人,大學時跟風看過幾本言情小說,裡面的女主角如果討厭一個男人,無論那男人待她們是春風化雨還是熱火朝天,她們都絕不會承那男人的情。和那些女人一比,孫菀覺得自己是俗品。她抗拒得了卓臨城送的寶馬,卻抗拒不了他給的小恩小惠,比如今天的海米豆角。她本應有骨氣地將它們倒進馬桶沖走的,可是臨了臨了的,又心疼地想豆角何其無辜?

  她在吃那些豆角的時候,內心很悲觀。正如有人所說的那樣,有時候,愛不過是小恩小惠,很多以為可以堅守自己、獨善其身的人,最後還是不免被這些小恩小惠打動,對一個並不愛的男人繳械。

  吃完午餐,她打開MSN,找到厲婭的頭像,幾番猶豫,敲了一行字發過去:我打算和卓臨城離婚。

  這些年來,如果不是卓臨城的一味強求,她和他不會結下這樣一段冷火青煙的姻緣。

  她是個被生活打磨得很現實的人,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從不豔羨童話裡的灰姑娘,誰敢保證嫁給王子的灰姑娘是幸福的?誰敢保證在嫁給王子前,灰姑娘愛的不是隔壁那個會換燈泡、會做回鍋肉的張小三?

  當初抱著一生折磨他的心嫁給他,不料今時今日,真正覺得被折磨的人反倒是她。這樣的婚姻,不過是雪堆長街:看似渾然一體,密不可分,其實日出一到,便會將那粉妝玉砌的假象化為滿地尷尬的泥淖。與其等到那樣醜陋的局面,不如讓她手起刀落,留彼此一個體面。

  孫菀沒有指望厲婭會在美國時間凌晨一點在線,怔怔望著厲婭的頭像發著呆,頭像圖還是五年前自己給她拍的生活照。

  這五年來,厲婭有過那麼多漂亮的照片:第一次演電影配角的劇照;第一本寫真集的照片;第一次廣告代言的大海報;在美國的諸多精彩照片……哪一張都比這張更加耀眼,更加有代表性,但是她偏偏選了這一張,一用就是五年。

孫菀望著她的照片,有些恍然,眼前白亮的世界因追憶生出了波動的縠紋。這五年裡,她們在彼此的生命裡滲透得太過緊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從未假設過如果沒有對方,人生將會怎樣。

  但是此刻,孫菀卻在做著無謂的假想,如果她從未認識過厲婭,她會怎樣?她可能永遠都不會遇見卓臨城,更不可能坐在這裡,以卓太太的身份矯情地思考什麼「如果」。

  厲婭於孫菀而言,就像是一片洶湧的海,總是以一種無可抗拒的勢頭將孫菀席捲到狂暴的濤頭浪尖,將她的生活攪得波瀾壯闊,跌宕起伏,最後在退出她生活之際,將她推送到一個原本永遠無法抵達的彼岸……

  孫菀七歲那年,黎美靜曾帶她算過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說她年月空亡,與父母緣淺。孫菀含著一根棒棒糖,瞪著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進那算命先生的心裡去。不知出於什麼心理,那先生又補了一句,不過她年月時都空亡,反而能富貴。

  別的話,孫菀都忘了,只記得那句父母緣淺。

  孫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孫大成是一名中學語文老師,醉心文學創作的他自詡清高且憤世嫉俗。媽媽黎美靜卻是一個廚師從垃圾堆裡撿的棄嬰,她連高中都沒有讀完就在養父的餐館裡做服務員,俗豔市儈。這樣看似毫無交集的一對男女,最後竟被月老一根紅線綁縛在了一起。

  起初孫大成喜愛黎美靜年輕美貌,黎美靜則對這個吃國家糧的老公頗有幾分愛重,一時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愛還是死於柴米油鹽以及他們天差地別的三觀,隨著九十年代改革開放大潮來襲,見多了小商販一夜暴富的黎美靜開始嫌棄孫大成窮酸,腦子死板,不會賺錢。孫大成也厭倦她的市儈俚俗。

  因故,孫菀的童年幾乎是在父母的爭吵中度過的。

  這對夫妻為了向對方證明自己的價值觀是對的,在教育孫菀的問題上,採取了極端迥異的方式。孫大成立志將漂亮可愛的女兒培養成有學識的大家閨秀,不是教她唐詩宋詞,就是給她講各種名著故事。黎美靜則向孫菀灌輸金錢至上論,逼著小小的孫菀在外公店裡打雜,將她支使得團團轉,寄希望女兒早日成為她的一隻「抓金手」。

  孫菀雖然繼承了媽媽的皮相,性情卻隨爸爸,因此與黎美靜不親近。

  孫菀九歲那年,孫大成調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學任教。孫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從此,水火不容的孫大成和黎美靜開始了名副其實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孫菀記憶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時光。看似木訥沉悶的孫大成每週末都會帶孫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蘊,不是帶她去首博看展覽,就是帶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帶孫菀聽聽什麼是潭柘寺的鐘聲,看看什麼是盧溝橋的曉月。父女二人雖窮,卻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攢了一大堆性價比高的好去處:積水潭的徐悲鴻紀念館不收錢,好多畫隨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畫院可以看齊白石的真跡,五塊錢,冷氣大得不得了;中戲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劇場,可先鋒了!

  孫大成的言傳身教讓孫菀真切地體會到了什麼叫幸福與金錢無關。

  和爸爸的三觀越近,孫菀和媽媽就越疏遠,以至於每年春節,一家相聚時,孫菀和黎美靜都沒有什麼話可說。

  只可惜,孫菀和孫大成的父女緣在她十四歲那年戛然而止。

  孫大成猝死於心臟病。

  黎美靜繼承了孫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處理完孫大成的後事後,她把養父的餐館搬來北京,一己肩負起撫養女兒的義務。

  然而,五年的隔閡讓這對本來就不甚投契的母女變得更加生分。

  不負已故的孫大成所望,進入青春期的孫菀儼然化身孫大成2.0升級版,成了黎美靜最討厭的文藝少女。

  在旁人看來,孫菀敏而好學,乾淨而安靜,雖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從不失禮節。可黎美靜完全看不到孫菀這些優點,只覺得女兒過於深邃冷靜的眼睛帶著攻擊性,甚至是帶著戾氣的,像是隨時都在挑釁她的權威。她不喜歡,甚至很討厭這樣驕傲的女兒,所以採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計的手段來摧毀女兒的驕傲。

  她先是以洗長髮浪費水和洗髮液為由逼孫菀去理髮店削了個男式寸頭,然後藉故家裡經濟緊張,不再給孫菀添置一件新衣。

  為了讓「家貧」這個藉口更顯真實,黎美靜以身作則,也不再給自己添置任何衣褲。從初二到高三,孫菀都穿著媽媽的舊衣舊褲,因為身材差別大,那些衣服穿在孫菀身上不是太過肥大,就是樣式過時可笑。同學們經常拿她的穿著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馬甲像新疆姑娘的裌襖,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讓孫菀難為情的是,她只有一雙「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頭穿不完地穿著,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線補上接著穿。以至於她在同男生說話時,總是眼神飄忽,神情拘謹,恨不得還沒說完話,就在人家眼神沒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徹底消失。

  年少時大方嫻靜的孫菀漸漸死在了這些瑣碎的細節裡。

  孫菀從高一開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體發育到高中階段,都趨於成熟,必須穿上文胸才可免於凸點的尷尬。黎美靜卻從未給孫菀買過一隻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陣——怕什麼,反正她一年到頭不是穿校服就是穿著那些足夠掩蓋胸口那點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孫菀也沒意識到自己應該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學期的期末,因為天氣太熱,她翻出爸爸當年給她買的一件印有草莓圖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學校。

  結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異的男女盯著她看,她起初以為是自己哪裡髒了,只好羞赧地垂著頭。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學也用那種閃閃躲躲的怪異目光看她。

  一節課後,她的語文老師,一個脾氣溫和的中年男人終於忍不住將他的「愛將」叫到門外,欲言又止好幾次才說:「孫菀啊,你會不會有點穿得太少了?我是說,會不會有點冷啊。」

  一頭霧水的孫菀忙擺手說不冷,那男老師又不能點破,猶豫了半晌只好隱晦地說:「學生還是穿著樸實點好,你以前那樣穿就很好,這些過於豔麗的衣服,還是不要穿了。再說,也小了……回去讓你母親給你買點大的衣服,一定記得轉告她是我說的。」

  最後,還是孫菀班上的一個女同學看不過眼,趁中午去學校附近的市場買了一個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孫菀帶去女廁所叫她換了。這個女同學,就是孫菀以後的至交閨蜜厲婭。

  知道自己丟了多大的人後,孫菀的驕傲與自信徹底分崩離析。從那以後,她再也不敢抬起頭來正視任何一個男生,每到上語文課的時候,她都如坐針氈。她的眼睛裡不再有以前那種對美、對未來、對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對庸俗、虛假、醜惡的審視批判,整個精神世界都開始委頓下去,低入塵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眾的她毅然選了文科,因為那樣她就可以遠離男同學,遠離高一時代的屈辱記憶。

  她終於意識到貧窮的可怕,開始羨慕同學們的隨身聽,羨慕他們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羨慕他們可以在體檢時大大方方地脫鞋稱體重,因為每到這時她都要絞盡腦汁逃掉體檢,她死也不能在全體師生前露出顏色不同、破了好幾個洞的襪子!

  她開始向媽媽要求新襪子、新衣服,但毫無例外,換來的全是黎美靜的叫窮訴苦聲。孫菀在接受了這個說法後,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質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完全顛覆了孫菀的認知,也徹底摧毀了她對黎美靜所剩無幾的信任和依賴。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辦理身份證。孫菀跟黎美靜提了幾次這件事情,都被忙於餐館生意的黎美靜拋之腦後。老師向孫菀發最後通牒的時候,正巧黎美靜有事不在北京,無奈之下,孫菀決定自己拿家裡的戶口本去派出所辦身份證。

  她進了媽媽的臥室,沒頭沒腦地開始裡外翻找戶口本,無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個暗紅本子。情急之下,她只好把媽媽壁櫥裡的衣服全都清了出來,這時才發現壁櫥最裡面有一個暗格。她鑽進壁櫥裡,打開那個暗格,終於找到了戶口本和家裡所有的證件、存摺,以及……十根金條。

  已經十八歲的孫菀早已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條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摺上的數字是個什麼概念。

  她保持著半跪的姿勢,雙手僵僵地垂在兩側,愣愣盯著那個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發脹、發澀,才木木地回頭望向臥室外的陽台。

  陽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幾乎睜不開眼,一根鏽蝕了的長鐵絲上掛著兩條屬於她的、破了洞的紅色內褲。

  那樣熾烈的白日光,那樣刺眼的紅色,就像烙進了她的腦子裡,只要她一閉上眼睛,那一幕就會浮現在眼前,永不褪色。

  孫菀始終沒有正面戳穿所謂家貧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許涼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輕描淡寫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緣。

  高中畢業後,孫菀毫無意外地考入了A大,國內最頂尖的幾所大學之一。

  高考完那個暑假,孫菀打了幾份工,在大學開學前賺夠兩千塊,然後帶著那筆錢去動物園批發市場買了一大堆四五十塊錢,卻在她看來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學。

  A大離通州家裡不過兩小時車程,住校的孫菀卻儘量避免回家,將全部精力投注到學習和打工賺錢中。

  她受夠了貧窮,受夠了灰撲撲的衣服,受夠了自卑畏縮的青春。她發誓她要憑一己之力過上煥然的新生活,做回真正的自己。

  從十九歲到二十四歲,她一步步實現了對自己的承諾,擁有了體面的生活,體面的社會地位,也從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淒惶,長成了爸爸期待的樣子。只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她有了囤積襪子和內褲的怪癖——只有將一打打的高檔襪子和內褲堆放起來,她的內心才能得到某種怪異的安寧。

  孫菀和厲婭的交情始於七年前那隻十塊錢的棉布文胸。真正結緣,卻是在大學以後。

  孫菀與厲婭以並列第一的分數考入A大。她二人不在一個系,論理說自當從此山水不相逢,不料那年A大改革,對大一新生住宿採取跨學院、跨專業「混搭」安排,首次把不同專業,但是在學習上有契合度、互補性的學生安排進同一間宿舍,以便於新生接觸不同專業的同學,擴大交際圈。因為這一安排,新聞系的孫菀竟和心理學系的厲婭分在了同一個宿舍。

  大學報到後,孫菀在宿舍門口見到了久違的厲婭。厲婭見了她,先是一愣,眉目中眼波微微一轉,朝她露出一個風情萬種的微笑。

  厲婭的身後,一個微胖,看上去很粗糙愚鈍的胖男孩在給她收拾床鋪。孫菀高中時聽說厲婭有個死忠的富二代男友,不但鞍前馬後任她差遣,更是包攬了她的一應開銷。此番見這光景,那個胖男孩應該就是傳說中厲婭的男友。

  除了厲婭以外,孫菀其他兩個室友都來自江西,一個叫馬蕊,另一個叫江明珠。等到滿屋子的人都折騰消停了,孫菀才磨磨蹭蹭地爬去僅剩下的上鋪,收拾起來。

  大一的第一個晚上,四個女孩互相表現出刻意的禮貌。

  大家面上都掛著客氣的微笑,私底下卻用目光揣測著彼此的背景、性情。很快,馬蕊和江明珠就因相似的生活背景結成統一戰線,熟稔得恨不得互稱姐妹。出於女人的本能,她們一致把妖妖嬌嬌、從入夜開始就跟不同人煲曖昧電話粥的厲婭打為異類。同時,她們覺得沉默訥言的孫菀是個很好籠絡的主,不約而同地對她獻起慇勤來,以期將這四分天下扭轉成劃江而治、以多凌寡的格局。

  她們看不慣厲婭很在情理之中,相較於她們的灰頭土臉,總在寢室著一襲華麗暗紅睡袍、用真我香水把小窩噴得像絲芙蘭專櫃的厲婭簡直像一顆飽滿誘人的智利紅櫻桃。她們瞧不得厲婭每天敷著昂貴面膜,在寢室聽崑曲的矯情樣子;瞧不得她有事兒沒事兒在寢室翹著蘭花指玩茶道的做作姿態;更加瞧不得她在床下塞滿各種奢侈高跟鞋,不知道穿哪雙的張狂做派。

  但是女人由來是種奇怪的動物,越是看不得越忍不住要看,看到最後,她倆索性直接在背後稱厲婭為「Bitch」。

  孫菀是個善於總結的人,她把她們對厲婭的全部非議總結為兩句話:一、厲婭真是個連洗面奶都要問男人要的Bitch!二、就這樣一個Bitch,還老在宿舍看英文版的黑格爾。

  她們覺得厲婭不但侮辱了全A大的女性,還侮辱了黑格爾。

  和馬蕊、江明珠不同,孫菀絲毫沒有閒心指摘別人。深受過黎美靜經濟制約的她,比養尊處優的同齡人更加明白什麼叫作「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為了早日實現心中那些高遠的追求,她頂著一副林妹妹的身板一頭紮進錢眼裡,開始了自己的創業之路。

  她用高三暑假打工攢下來的錢和第一個月的生活費批發了絲襪、熱得快、塑料盆等東西,趁黑在學校外面擺起地攤。由於這些東西迎合了大一新生的需求,很快銷售一空,給她帶去了可觀的利潤。

  接下來,頭腦活絡的孫菀又發現了新的商機。那兩年很流行吃壽司,孫菀上網自學了各種壽司的做法,每天都拿小電飯鍋偷偷煮一鍋米飯,在寢室做成壽司,於第二天早上寄賣在學校外的早餐攤子上。除此之外,她還兼職做了移動的校園代理,每天奔波於各種電話業務。

  三個月的勞苦給她換來了四台二手電腦。

  電腦到貨後,孫菀結結實實地請三位室友吃了一頓大餐,請她們准許她在宿舍開一個小網吧,並再三保證,一定會在熄燈前一個小時停止營業。她拿出的回報是,在沒有客人的情況下,她們三個可以隨意用她的電腦。

  在孫菀上大學的年代,電腦還是個奢侈品。對馬蕊她們來說,能免費撈到隨時上網的機會,犧牲一點安靜是相當划算的,於是,孫菀的小網吧就在5號樓裡秘密地開了起來。

  然而,年齡相仿的四個女孩,對網絡的利用方式卻大相逕庭。錢串子孫菀主要是用網絡學炒股,馬蕊和江明珠熱衷於網絡聊天和勁舞團,厲婭則註冊了一個徵婚、交友的網站,在上面大肆發著自己的美照,引得那個網站的男人如過江之鯽般拜倒在她的傾城容貌下。

  於是乎,她每週的約會猛然多了起來,宿舍的電話被各種找她的男人打成了熱線。

  有天,厲婭前腳剛一陣香風地捲出去,江明珠後腳就跑去走廊上盯梢。

  幾分鐘後,江明珠一臉憤憤地回來,「上了輛大奔!遲早是個被包的,二奶相!」

  馬蕊立刻陰陽怪氣地接腔道:「什麼叫把男人玩弄於股掌啊?這就是!你看她在外面這麼花,她那個男朋友還那麼死心塌地,恨不得把心挖給她。還有她那個C大的乾哥哥,明明知道她有男朋友,還一臉此情不渝狀!這對幹兄妹沒事兒就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卿卿我我,就這樣了,她那個富二代金主居然也不吃醋,笑呵呵地跟在後面伺候著!這叫什麼事啊。」

  寢室裡的人都知道,厲婭身邊有兩個男孩子,一個是她的矮富醜男友莫昆,一個是她的高窮帥乾哥哥季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的詭異關係,卻被厲婭處理得滴水不漏。

  正在寫一張兼職簡歷的孫菀被吵得不行,看了她們好幾眼,最後還是咬了咬唇,隱忍地裝沒聽見。

  孫菀本以為接下來四年都要在她們對厲婭不懈的攻訐中度過了,然而一個多月後,忽然發現寢室裡的風向變了!馬蕊和江明珠非但不再排斥厲婭,反倒變成了她的忠實跟班,只要厲婭在寢室,總是圍著她談笑風生,要是厲婭哪天晚上不回寢室,就會一臉悵然若失狀,彷彿失去了生活重心。

  孫菀有點拎不清狀況,也因此對厲婭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好奇,她到底有什麼魅力,不但把身邊的男人收拾得服服帖帖,連兩個厭她至極的人也能被她收入麾下?

  於是,孫菀開始不動聲色地研究起厲婭來。

  她不否認厲婭是個大美女,但是平心而論,厲婭的容貌不是沒有缺陷:她的眼距過寬,眼睛長而柔媚,如果不認真化眼妝,就會給人一種睜不開眼睛迷離無神的感覺。加上她的鼻尖長得極瘦尖,更襯得那張臉妖媚如狐。頂著這樣一張臉,她卻將清純裝得惟妙惟肖。可以說,她這張臉就是通往任何男人心裡的通行證。

  在對付女人上,厲婭則很擅長用小恩小惠。但凡她在外有飯局,當晚回來後必會給室友帶回消夜,有時候是一盒糕點,有時候是打包好的肯德基全家桶,有時候是一些話梅乾果。這些小恩小惠雖然算不得什麼,但她長年累月地堅持帶,慢慢地總還是打動了馬蕊她們的心。女人雖然都會嫉妒漂亮的同性,但潛意識裡又對那些過分耀眼的美女有一種奴性。如果這個美女捨得表現出平易近人的一面,周圍的同性很容易感激涕零。

  同時,厲婭又是個妙趣橫生的八卦女王。她熟知學校裡大小領導、導師的癖好與緋聞。她的腦子裡還有一個A大曆屆名人的資料庫,無論談及什麼話題,她都信手拈來,如數家珍,且還能說得妙語連珠。試問哪個女人不愛聽八卦?誰又拒絕得了一個江湖百曉生?

  在贏得同性們的心後,厲婭就會使出一招殺手鐧——無聲無息地同化身邊人。她似乎總有無限的熱情幫周圍的人改造形象,一旦得空,不是忙著幫馬蕊修眉、做面膜,就是向江明珠傳授穿衣經。她有無數在孫菀看來很歪的理論,什麼「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不會化妝的女人是沒有前途的」、「不聰明的女人不會得到男人的真心」云云。馬蕊和江明珠慢慢地就被她洗腦了去,在穿衣打扮上、說話處事上極力朝她靠攏,最後發展到將她封為精神教母,恨不得頂禮膜拜。

  看透了厲婭的手段後,孫菀將她打為危險分子,時刻提醒自己要遠離這個女人。然而,無論她怎麼抗拒,厲婭還是將「魔爪」伸向了她。

  十二月中的某天晚上,剛自習回來的孫菀一進宿舍大門,就見江明珠頂著本書,踮著腳貼牆站著。

  一旁,穿著猩紅睡裙的厲婭一邊吃橘子一邊說:「這樣最減肥了,而且還練儀態。你聽我的,這樣堅持一個月,身材肯定比我還好。」

  見孫菀進來,厲婭巧笑倩兮地伸手將橘子遞給她,努了努嘴,示意她吃。

  孫菀搖頭笑了笑,轉身去陽台洗漱。臉上的洗面奶剛涂開,厲婭就推門而入,站在她背後說:「親愛的,你這樣洗臉太粗糙了,會長皺紋的。看看你的臉,都快乾成沙漠了,一會兒我給你做個保濕面膜吧。」

  孫菀抿著唇,淡淡說:「不用了,我習慣了。」

  說罷,她索性避開她,閃身進了衛生間。

  等她磨磨蹭蹭地從衛生間出來,以為厲婭的注意力已經不在她身上了,不料前腳剛踏進寢室,就見厲婭將一罐面膜遞到她面前,帶著曼妙的笑,眸色深深地說:「這款睡眠面膜是我家小昆昆從香港帶來的,特別補水,拿著用吧。」

  孫菀不堪其擾,冷著臉,耐著性子說:「多謝你的好意,我不習慣用化妝品。」

  說完,她快速爬到上鋪,拿過手機,找到厲婭的名字,發了一條短信過去:我沒興趣減肥,沒時間聽八卦,不習慣吃消夜,更加不喜歡被人擺佈。所以,請尊重我的個性,不要勉強我也喜歡你。

  熄燈後,孫菀接到厲婭的回覆:親愛的,你發錯短信了吧?

  附帶著一個極其可愛的笑臉圖標。

  因情商旗鼓相當,孫菀和厲婭的關係一直斗而不破。

  然而,她倆終於還是因為一件小事撕破了臉皮,發生了一次針鋒相對的「熱戰」。

  那年聖誕,孫菀一個人自習到圖書館閉館。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孫菀被校園裡零星的霓虹燈光、花火、不夜的熱鬧氣氛感染。她雙眼明亮地看著過往的戴著聖誕帽的情侶們,因孤獨寒冷而對他們生出歆羨。

  她剛走到宿舍樓背面,忽然聽見不遠處的轉角裡傳來一陣曖昧的輕呻。正自出神的孫菀嚇了一跳,下意識循聲看去,身後,一道車燈光湊巧地隨著她的目光掃了過去,孫菀吸了一口冷氣,愣住了:角落裡,厲婭正和她的那個乾哥哥深情擁吻著,他們貼得很緊密,厲婭緊緊閉著眼睛,臉上浮著一片酡紅。

  孫菀抽身欲逃,厲婭感覺到了什麼,睜開了眼睛。當她發現孫菀正看著他們,她極難堪地推開面前的人,目光閃躲地看著孫菀。

  兩人目光相對,孫菀反倒冷靜了下來,鄙夷地盯著厲婭,像是看見了什麼極骯髒不堪的東西。

  孫菀沒有直接回寢室,而是繞去學校人工湖邊,吹了很久的冷風。

  儘管她知道自己並沒有立場對厲婭的行為妄置褒貶,但她的道德感讓她沒辦法漠視這樣醜陋的事情。

  孫菀回寢室時,她們三個都已經回了寢室,坐在桌子前嗑著瓜子。

  厲婭見孫菀進來,笑著招呼道:「奶油西瓜子,我記得是某人的最愛,趕緊過來。」

  難為她裝得好像剛才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

  孫菀冷冷地瞪了她一眼,沒有搭話,返身去了走廊。

  走廊的護欄外便是大半個校園的夜景。外面正飄著雪花。

  厲婭也跟著出來了,她訕笑,「好美的雪啊。」

  孫菀照例只是看著外面。

  「孫菀,你犯不著這樣對我!」厲婭莫名地發怒了。

  孫菀扭頭瞥了她一眼,「我是犯不著,你更犯不著和我說什麼。」

  「可是你臉上寫著『厲婭是淫婦』!我看到你的臉就不舒服!」

  厲婭有些喝多了,語氣裡帶著醉意。一夜的狂歡,她臉上的妝殘了,但依然年輕美好,就像是一朵掉進陰溝裡的白玉蘭花,洗一洗照舊還能潔白無瑕。

  「那是你自己心虛。」孫菀一點也不客氣。

  「你知道什麼!季楓才是我戀愛了三年的男朋友!」

  厲婭下巴微微抽搐著,充滿怨念的眼神讓孫菀悚然一驚。

  「我和季楓從小一起長大的,我們高一就在一起了。可誰叫他太窮?莫昆追了我三年,我高中三年的學費全是他給的。但我沒辦法對他忠誠,我不愛他,他長得太難看了。」

  走廊裡一片闃寂,偶爾隱隱傳來女孩子的笑聲。

  厲婭直勾勾地盯著孫菀,「我知道你一直都瞧不起我,看我不順眼,可是我真的很喜歡你。在一定程度上,你我很像,都比別人更加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為什麼你就不能像蕊蕊她們那樣正視我,接納我呢?我們為什麼就不能成為朋友呢。」

  孫菀冷冷望著她的眼睛說:「厲婭,你得不到一切。」

  說罷,她轉身就往宿舍走。身後忽然傳來厲婭譏誚的聲音,「要是跟你說,我現在還是處女,你信不信。」

  孫菀的腳步頓住了,片刻,頭也不回地說:「我對這個不感興趣。」

  「我是經常和莫昆睡在一起,可是他從來都沒動過我。我說我怕疼,覺得那事情噁心,不願意,他就沒勉強我,自己忍著。」

  孫菀沒有挪步。雖然不懂得這對一個成年的男人來說意味著怎樣的壓抑,但她還是覺得莫昆挺了不起的。她回過頭,定定看著她,喃喃地說:「厲婭,這世界沒有誰真的比誰蠢,你這樣糟蹋別人的真心,很有意思嗎。」

  厲婭表情一滯,眼底一絲憂悒倏地滑過,快得讓孫菀以為自己是眼花了。

  「和你說個故事吧。」厲婭雙手一撐,坐上了欄杆,「有個女孩,她小時候家境特別好,爸爸是當官的,媽媽有自己的服裝店。女孩不但長得漂亮,而且學習很好,是所有人眼裡的天之驕子。可是,等那個小女孩上了初中,一切就都變了。她爸爸在外面養了情婦,還踹掉了老婆,娶了那個情婦。也許是報應吧,自從娶了情婦後,那男人就開始倒霉,仕途不順不說,還得了絕症。那情婦肯定不會再跟他,捲了他的錢跑了。」

  厲婭苦笑了一下,故作輕鬆地晃著小腿,「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傻到冒泡的女人,比如那男人的原配,聽說他得了絕症,錢又被捲跑了,居然回頭去照顧他。先是賣房子,後是賣掉了服裝店,就為了幫那男人續一條殘命。沒了服裝店,那女人就去擺地攤,白天在市場裡賣水果,晚上就上熱鬧的地方倒騰衣服。她以前多漂亮啊,身材苗條、皮膚細白,是機關大院裡的一枝花,可是不過兩三年,就粗糙得像你在菜市場看到的任何一個賣菜大媽!」

  說到這裡,厲婭的聲音哽了一下。

  孫菀一開始就知道厲婭是在說自己的故事,她說得雖平淡,但是孫菀還是很敏感地抓住了她言語底下的沉痛。

  「太傻了!要是我,不落井下石也得放鞭炮慶祝。」厲婭冷笑著說,語氣裡卻有些自哀。

  孫菀神色複雜地看著厲婭。

  良久,厲婭才輕輕地說:「孫菀,我需要錢,需要很多很多錢,我要給我媽買Sk-Ⅱ,讓她美美地改嫁,要給那臭男人換腎……我要很多很多東西,但是我不能像你那樣生活。我畢生的理想就是出現在大銀幕上,讓人們看到我的美、我的藝術天賦。美和藝術是需要精緻生活滋養的……你明白嗎。」

  她說話的樣子很像在演舞台劇,情緒飽滿而富有張力,很容易讓人感同身受。孫菀承認自己被她打動了。她對她的價值觀無法苟同,卻也並不打算站在什麼道德高度上去評判她。黎美靜經常同她說的一句話叫作:貓有貓道,狗有狗道。孫菀不喜歡黎美靜,獨贊同她這句話。

  「孫菀,與其說我們很像,不如說,你和我媽很像。每次看見你忙著賺錢擺地攤,我都會想起我媽。你可不可以試著相信,我對你沒有惡意,我是真的真的想對你好一點。」

  孫菀想了半天,不置可否地哦了一聲。

  所謂不破不立,那個晚上後,孫菀和厲婭勢成水火的關係開始有所緩解。孫菀是個善於對別人的遭遇感同身受的人,雖然厲婭左右逢源是很可恥,但她的人生也有自己的特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有自己走路的方式,她沒有立場因價值觀不合就敵視厲婭。

  幾次集體活動接觸下來,孫菀漸漸對厲婭有所改觀。厲婭此人雖功利又做作,卻從無傷人之心;她雖比較強勢,但委實是個古道熱腸的人;她雖看似懶散,卻又目光長遠,步步為營。

  有天,孫菀好奇地問她,既然想做大明星,為什麼不去考中戲、北電,反而去學臨床心理學。

  厲婭神秘一笑,她自認表演天賦超過一般演員,之所以學習心理學,就是想以後能夠更深入地瞭解角色的內心,知道怎樣更深刻地詮釋角色。她的目標可不是當花瓶,而是紐約大學的表演系,以及好萊塢的星光大道。

  日後,等孫菀看到80後女星娜塔莉‧波特曼在最當紅時急流勇退,去哈佛大學心理學系進修,然後憑心理驚悚片《黑天鵝》勇奪奧斯卡影后時,不禁更加欽服厲婭的高瞻遠矚。

  她二人正式結下深刻友情源於大一寒假。

  那年寒假,孫菀和黎美靜總為雞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吵到大年初一晚上,孫菀終於忍不住摔門而出。

  走在空蕩蕩的北京街頭,孫菀忽然倍覺孤單,特別想找個人說說話。她掏出手機,把通訊錄看了一遍,鬼使神差地撥通了厲婭的電話。因為放假前,她隱約聽說厲婭一個人住在外面。

  厲婭聽她幽幽抱怨完,只說了一句話:「趕緊打車到我家來,有餃子吃,有沙發睡!」

  孫菀居然也就去了,一去就是十幾天。那十幾天裡,兩人沒事兒就去壓馬路、找美食、逛廟會,漸漸無話不說起來。

  與厲婭成為閨蜜之後,孫菀經常有意無意地流露出對厲婭腳踩兩條船的介懷,每逢這時,厲婭都只是雲淡風輕地說,上帝給了女人兩隻腳,除了用來走路,就是用來劈腿的。氣得孫菀恨不得當場和她斷交。

  然而這世間有條顛撲不破的真理——腳踩兩條船的人最終都會掉進水裡,哪怕那個人是滴水不漏的厲婭。

  莫昆終究還是撞見了她與季楓熱吻的情景,盛怒之下和季楓打了一架,之後還甩了厲婭一個耳光。厲婭萬沒有想到,一向把她奉若女神的莫昆居然敢打她,於是平靜地提出了分手。而厲婭也寒心於季楓竟縮在一旁,完全不敢上前幫她,好像他們的感情真的是見不得光的偷歡。

  厲婭很瀟灑地對孫菀她們說:「也好,兩個一起甩,下次我去釣個真正的高富帥,就什麼都有了!」走出那段三角戀後,厲婭將全部精力都投進高富帥資源的挖掘中。

  四月的一天,厲婭神神秘秘地拿著一本小冊子在孫菀面前一晃。

  孫菀問是什麼,她小聲說是通過特殊渠道弄來名校「二代」名冊。孫菀拿來一看,小冊子做得還很專業,每個「二代」照片旁都有詳盡的資料,家裡是幹什麼的,身價保守估計有多少,開什麼車,喜好什麼,經常出沒的地方有哪些。

  沒到一個禮拜,厲婭就春風滿面地對孫菀說,她和冊子上排名前三的某隻「金龜」接上頭了。

  「趙瀚啊!居然被我釣上了!他爹當年是靠賣治皮膚病的軟膏發家的,現在年年上福布斯,神話裡的神話!」厲婭說得兩眼放光,「他就是一絕對的金龜,這回我得下血本釣上他。」

  孫菀正在搓衣服,頭也不抬地說:「是個女人都能在一個禮拜裡勾搭得上的男人,我覺得不怎麼靠譜。」

  厲婭睨了她一眼,「什麼叫是個女人?你會不會說話。」

  孫菀沒有接茬,將搓好的衣服丟在臉盆裡。

  厲婭拿塗著鮮紅蔻丹的食指戳了戳她,「別洗衣服了,晚上陪我去參加一個Party吧,衣服我給你準備好了。」

  孫菀懨懨地說:「不去。」

  「不去你一定會後悔!開Party的地方在萬乘,超牛的一傢俬人會所,裡面的會員全是名校在讀的二代們,金字塔尖尖上那一小撮精英男,你不想去見識見識?」見孫菀還是不為所動,她有些急了,撒嬌說:「跟你說實話吧,我和趙瀚還沒熟到可以單獨約會見面的地步,所以他才選了一個朋友辦生日派對的契機,叫我去萬乘玩。說真心話,讓我一個人和他去那種地方,我有些發怵。他那個人陰陽怪氣的……老孫啊,你就陪陪我嘛!」

  話說到這個份兒上,孫菀沒了推拒的餘地,擦乾淨手,「衣服呢。」

  厲婭放下心來,將她推進宿舍,找了自己的一條中長禮服給她。孫菀正欲拿衣服去換,卻被厲婭按坐在椅子上,「仔細一看,你是一點打扮都不會,眉都不修一下。」

  她從化妝包裡拿出一把剃眉刀,飛快地在孫菀眉上修剪起來。片刻後,她望著孫菀的臉怔了一下,孫菀順著她的眼睛往鏡子裡看去,不禁也有些愣神,雖然只是眉目間的修整,卻有種撥雲見月的效果,使她整個人透出煥然一新的清麗。

  厲婭拿著剃眉刀,左右端詳了她一下說:「老孫,其實你比我漂亮,只是不收拾,看著糙一點、澀一點而已。」

  孫菀知道她在拿自己開涮,但沒往心裡去,抱著那中式禮服去衛生間換了。臨鏡自照了一會兒,再看看正在描眉的、盛裝華服的厲婭,覺得自己慘淡得像一抹青煙。

  入夜時分,她二人等到了金龜趙瀚的法拉利。

  車門剛一打開,一大捧猩紅的玫瑰先持花人一步遞到了厲婭面前,繼而,一雙冰冷如蛇的眼睛從花下抬了起來。

  孫菀頭一次見這個趙瀚就嚇了一跳,無怪厲婭說怕他,這人長著一張粗糙的國字臉,不管怎麼笑,一雙三角眼裡都透著陰鷙。

  孫菀有些底氣不足,瞟了一眼厲婭,見她眉眼含情,笑意盈盈,兩隻梨渦甜得醉人,卻在眼神裡透著點驕矜。她一向都很懂得怎麼拿捏分寸,控制關係的進展。

  及至上車,孫菀與那捧玫瑰坐在後排,總覺得心神不寧。

  耳畔時不時傳來厲婭甜糯的低語聲,以及趙瀚的大笑聲。堵車的間隙,孫菀瞥見趙瀚將右手放在了厲婭光裸的腿上,試探性地往裡遊走了一下,卻被厲婭擋了開去。

  孫菀一張臉刷地黑了下來,對趙瀚的厭惡又多了幾分。

  進了萬乘的大門,孫菀暗暗在心裡想,單從門臉和內裡的氣派來說,這個會所倒也當得起「萬乘之尊」的名。360度的環形落地長窗將京城夜景盡收眼底,窗外幽藍的夜幕被璀璨的燈光映得發白,站在其間,猶如置身半空星海。仰頭再去看那金碧輝煌的歐式穹頂,又如置身西方的宮廷。至於其他一應奢華設施,不過是這勝景上的錦上添花。

  他們來的時間尚早,這偌大的奢華會所裡,只寥寥坐著十幾人,有的三五成群玩著桌游,有的在玩檯球,還有一撮人坐在三壁全是書的中式會客廳裡聊天。

  趙瀚攜著厲婭走到那會客廳裡,跟那撮人打了個招呼,環著厲婭在他們附近的沙發上坐下。

  孫菀只得在他們對面坐下,怎麼看都覺得自己像個冒冒失失的跟班,陷在那沙發裡,手不是手,腳不是腳。

  很快便有侍者端來了紅酒、雪茄,趙瀚接過,攬著厲婭的肩膀,湊近她的耳朵說:「知道我為什麼帶你們來這裡坐著嗎。」

  厲婭不動聲色地遠離了他一點,笑望著他說:「不知道,有什麼特別的。」

  「帶你來開開眼唄!別看這個會客廳不大,最頂級的東西都在裡面了。」趙瀚拍了拍沙發扶手,用無比優越的口吻說:「看到對面那四扇紫檀雕木門了嗎?是從一個王爺家搬來的,貴啊!看看腳下這地毯,是一小塊一小塊雜色獸皮拼成的花開富貴,你再看看那邊的古代燈、香爐、桌子椅子,架子上的瓶瓶罐罐,不怕告訴你,都是以前皇家的擺件。」

  孫菀眼皮一抬,瞄了他一眼,心裡冷冷地嗤了一聲。這些男人,見慣了眼皮子淺的女人,以為開輛好點的車,帶女人吃一次龍蝦,就可以為所欲為,一個個忙不迭地用錢砸女人。孫菀倒是在電視上見過擺闊泡妞的,但是像他這樣連泡妞都要借花獻佛的人,也算是朵奇葩了。

  說到天花亂墜處,趙瀚又旁若無人地將手伸進了厲婭的大腿內側,得寸進尺地輕輕擰了一把。

  這一次,非但孫菀,連厲婭都蹙起了眉頭。這樣俗不可耐、臭不可聞的男人——不愧祖上是賣狗皮膏藥的!

  厲婭暫時不願意和他撕破臉,故意站起身避開他的手,貌似天真地問:「這裡哪一件東西最貴。」

  趙瀚一愣,沒想到她會這麼問。像他這種出生窮街陋巷,吃包穀面長大,一朝得勢,雞犬升天的暴發戶子弟,哪裡會分什麼好壞東西?厲婭這樣問,擺明了是要給他點難堪。他黑了臉,指著一處架子上的翡翠擺件說:「那個翡翠盤子最貴,黃金有價玉無價,那麼大一個滿翠的盤子,它不貴誰貴。」

  這時,一直默不作聲地喝著紅酒的孫菀放下酒杯,不冷不熱地打斷他,「我看也不一定。那個一看就是新玉洗出來的滿翠,仿的古款,你要喜歡,幾萬塊也能讓人洗一個出來。」

  她這話一出,整個會客廳頓時靜了下來,連附近那幾個正在聊天的年輕人都朝她這邊看了過來。

  孫菀起身走到那個翡翠盤子前,有心殺他威風,目光炯炯地說:「還有,作為一個略微見過點世面的人,我想說這不是個裝菜的盤子,這是個翠桃式洗,是古代人用來洗筆的。」

  趙瀚被她搶白了一頓,一張臉黑得快滴出毒血來,眼睛狠戾地盯著她看。

  一旁的厲婭偷笑了一下,朝孫菀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年少氣盛的孫菀乘勝追擊,指著架子上的一幅畫說:「要說最貴的,我看既輪不到什麼獸皮地毯,也輪不到什麼紫檀木門,而是這幅宋徽宗的真跡,如果我沒記錯,這是前年天價拍出去的,沒想到居然在這裡。」

  說完,孫菀不禁在心裡感謝天上的孫大成,若非他當年的悉心教養,她未必能有今天的揚眉吐氣。

  聞言,附近那幾個年輕人紛紛議論了起來,有兩個走到那個翠桃式洗前把玩,其中一個翻來覆去看了幾遍,轉頭朝沙發上一個居主位的年輕男子說:「我說卓少,你這兒怎麼還擺假貨啊。」

  這時,一個漫不經心的清緩男聲傳來,「剛學玩翡翠那年買的,以為撿了寶,送去專家那裡一看,專家送了我一句話『粗製濫造,假得不能再假』。生平第一次被騙,當然要擺在這裡,引以為戒。」

  說完,他略略側過頭,斜了孫菀一眼,自言自語似的呢喃道:「這個小妹妹倒挺有眼力。」

  孫菀回頭朝他看去,驚鴻一瞥的一個照面,看見這人長著一張不動聲色的冷峻容顏。

  他話音剛落,幾個年輕男人都笑了起來。

  那笑聲猶如打在趙瀚臉上,他一口喝淨杯子裡的紅酒,悶悶地坐在沙發上。

  厲婭因對他還有最後一絲希望,見他這樣,心裡有些過意不去,挨著他坐下,小聲安撫。

  她越安撫,趙瀚的火氣反倒越大,胸口的起伏越見劇烈。他惱羞成怒地轉過身,一把扳起厲婭的臉,狠狠朝她唇上咬去,一邊咬一邊將她從沙發上挾起來,往外面拖。

  厲婭嚇得連連驚叫,一邊掙一邊壓著聲音喊:「你幹什麼?放開我!」

  趙瀚想借侮辱她來洗清自己所受的侮辱,罵罵咧咧道:「幹什麼,你不知道?你TM裝什麼純。」

  孫菀眼明手快地端起茶几上的紅酒朝趙瀚潑去,厲聲說:「先生,這是公共場合,請你放尊重些!」

  孫菀雖然長得柔弱,一旦發起怒來,卻自有一股懾人的凜然正氣,竟頓時將趙瀚震懾住了。

  趙瀚紅著眼盯著孫菀那雙黑白分明的冷眸,緩緩鬆開厲婭,繼而抬手重重抹去臉上的紅酒。他活動了一下下頜,忽然笑了起來。他鄙視地看了看厲婭,又看了看孫菀,「裝什麼裝啊?女人我見多了,肯跟男人出來玩,不就是想賣個好價錢嗎。」

  他財大氣粗地在沙發上坐下,掏出錢夾丟在茶几上,「說吧,要多少錢才肯讓爺上,價錢隨你們報!」

  厲婭氣得渾身發抖,恨不得再潑他一臉紅酒。她縱橫情場這麼多年,雖然知道那些男人私底下都是這樣的齷齪心思,但明面上,誰不把她當公主捧著、寵著,散盡千金博她一笑?

  如今受到這樣的侮辱,她彷彿外衣被扒,羞憤得紅了眼圈。

  趙瀚得意地蹺著二郎腿,吊兒郎當地說:「你以為自己多漂亮?爺我玩明星的時候,你還不知道在哪裡呢。不過看你像個雛兒,耐著性子逗你玩玩而已。別演戲了,趕緊報價!六位數、七位數,隨你喊!我就不信,全中國還有我上不了的妞!」

  一串眼淚倏地從厲婭眼中滾落,她掩住嘴,哭著往外跑去。

  孫菀剛邁開步子欲追,像想到什麼,停下腳步,回頭看住趙瀚,無比輕蔑地說:「也只有上輩子做過衛生巾的男人才有自信說這樣的話!算你贏了!」

  說著,她頭也不回地朝厲婭追去。

  會客廳裡,看了一場精彩大戲的男人們忍了又忍,終於爆出一陣放肆的大笑。

  厲婭是一路哭回寢室的。孫菀不知怎麼安慰她,一路默然相陪,不時給她遞上紙巾。

  回到寢室,厲婭匆匆洗了個臉,倒頭便縮進被子裡。直到次日午後,她才紅腫著兩隻眼睛起床。剛起床,回過神來的她就發現自己昨天走得太匆忙,竟然把包包落在了萬乘的會客廳裡。

  她急忙讓孫菀撥她的手機,手機是通的,卻無人接聽。她連打了幾遍,見還是無人接聽,只得暫時作罷。

  被趙瀚重重打擊了一番後,厲婭整個人都委頓了下去。她逃課縮在宿舍,無心梳妝,更加無心和別的男人約會。宅了幾天後,魂不守舍的厲婭請了個長假,匆匆飛去雲南麗江旅遊散心。

  厲婭走後,孫菀的世界頓時安靜了不少。

  這天週六,孫菀獨自在教室為一本女性雜誌做頭條策劃,主題叫「緣分的天空」,駕輕就熟的孫菀只花一個下午就把幾個故事和相關資料準備好了,不料卻卡在了一句導讀語上。

  她在這個陰霾欲雨的午後絞盡腦汁地想著那句導讀語,口裡不斷喃喃唸著:「緣分……緣分……緣分是……」

  毫無靈感的她在紙上拼著各種有關「緣分」的妙語,卻是寫一句劃掉一句。直到窗外大雨連連,她才停了筆,不忍卒睹地將稿紙揉成團丟進垃圾桶裡,攜了傘出門。

  在這樣一個下著大雨的週末,學區裡幾乎見不到學生,偌大的校園像一座淪陷了的灰色空城。

  孫菀撐著傘,垂頭戴上MP3的耳機,一面聽歌,一面緩緩走在雨幕裡。此時,全世界的喧囂都在雨聲、樂聲裡遁形,唯有她的腳步,彷彿踏著歌聲走在琴鍵上。

  為了多享受這一刻的寧靜,她刻意選了一條回寢室最曲折的路,磨磨蹭蹭走在植滿松柏的狹長小路上。在這樣的雷雨天氣裡,路邊的松柏發出極清冽的香氣,她自覺怡然,便閉上了雙目,悠然地邊走邊和著耳機裡的樂聲唱著歌。

  有多久了?她在心裡暗想,自己有多久沒有像這樣舒展地享受過生活了?這麼多年來,她將自己的靈魂蜷縮在冷漠、理智、堅強的外殼下,唯有在這無人之境,才敢從那個殼裡探出頭來,灑脫地活一回。

  她正在出神地低吟淺唱著,一隻手忽然拍在了她的肩膀上。

  她嚇得尖叫一聲,如撞鬼般倏然回過頭,一張異常醒目的臉隔著雨簾撞進她的視線裡。她愣愣盯著那張過分英俊的臉,那不速之客蹙眉站在雨簾裡,大雨從他的額頭沿著眉骨、眼簾滴落,又從他高直的鼻樑滑落到他緊抿著的、刀裁般的雙唇上。

  見是她,那人也愣住了,片刻後,他鴉翼般的長睫毛閃了一下,唇角不自禁地勾起點笑意,「是你啊!」

  他倒先一步認出她來。

  孫菀惶恐而戒備地盯著他,好半天才恍惚想起,這是那天晚上在萬乘有過一面之緣的卓姓男人。

  她張了張嘴,指指他又指指自己,「你……我……」

  他兀自伸手將她的耳機摘了下來,「你擋著我的路了,按了幾次喇叭,都沒聽到。」

  孫菀往他身後一看,果然見他身後泊著一輛還未熄火的車。她的臉驟然紅了,不知道這臉紅是因為被他窺見了隱私一面,還是為自己的自閉視聽。她連忙退讓到一邊,小聲說:「對不起,害你淋雨了。」

  他低頭輕輕笑了笑,「沒事。」

  說罷,他返身朝自己車裡走去。

  孫菀目送他發動車子從自己身邊開過,默默抬手戴上耳機,繼續緩步朝前走。剛走出幾步,只見那輛車又停了下來,那個人再度躬身從車裡出來,指著耳朵,朝她大聲喊了句:「雷雨天不要聽音樂,小心雷擊!」

  孫菀被他一語驚醒,連忙扒掉耳機,目光複雜地盯著他,連一句簡單的「謝謝」都忘了。

  他似笑了一下,坐回車裡,絕塵而去。

  孫菀恍然若夢般地站在鋪天蓋地的大雨裡,他從闖入到離去,不過區區數十秒時間,卻像一陣風般將她世界裡的晦暗蕩滌了去。她忽然開始相信了些什麼,比如緣分。如有一道白光從她漆黑的腦海中閃過,拼湊了一下午的詞彙彷彿有了生命,自動自發地在她眼前拼成了一句話:有的人,你以為不會再見,卻總在山重水復後猝然相逢,算來便是有緣。

  哪怕多年後他們勢成水火、針鋒相對,孫菀都未否認過她和卓臨城有緣。只可惜這種緣,並不是「郎有情,妾有意」的正緣,而是一種沒有結局的相遇。否則,她就不會在遇見他後,又遇到蕭尋——那個居住在她靈魂深處,揮不去、忘不掉,卻也無法重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