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人異常慢熱,與人從陌生到熟悉向來要花費很長時間。而且最不擅長記別人的長相,見過面,心裡有個大概印象,下一次見就會發現這個人怎麼和自己想的不一樣。
曾經對同學抱怨說:「每次見英語老師都覺得她和上次不一樣,整個一百變金鋼。」
只是再怎麼不擅長,朝夕相對以後,還是輕易就能在心底描繪出老公的一張臉。
短碎發,臉有點長,有很多痘痘和坑坑窪窪,霰彈槍打過似的。小眼睛,一邊雙一邊單,鼻子不高不低,大嘴大下巴。
只能說不醜,老公這樣評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