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前,甄意遭遇過兩次火災,
第一次,她以為爸爸媽媽會救她,但救她的,是姐姐;
第二次,她以為言格會救她,但救她的,還是姐姐。
有次媽媽做飯,中途遇到學生有事,撂下家裡就走;小甄意肚子餓得不行,爬上灶台翻東西,不小心打翻湯鍋,她被開水燙傷,摔在地上哇哇大哭,絲毫不知道火已熄滅,煤氣正嘶嘶外洩......
但那次,奇跡般沒起火。
有一對把人家孩子當自家養,自家當狗養的父母,甄意的童年等於自娛自樂。
長大一點,她在媽媽班上讀書,小小的個子坐最後一排。她太調皮搗蛋,總溜去操場玩,媽媽用繩子把她的腳拴在桌子上,下課才開鎖。
可媽媽下課總和學生談心,忘了她。
她坐在後門口,眼巴巴望著玩鬧的同學們,心快癢死。有幾次要尿尿,憋得滿臉通紅,憋不住弄得一教室的味道,受盡嘲笑。
第一次大火就在那時,
午休,孩子們全趴在桌上睡覺,不知怎麼起了火。
中午,整個學校在沉睡。
甄意熱醒來時,火勢已控制不住。孩子們紛紛醒來,哭喊一片。甄意隔門近,想跑,可腳綁在桌上。她力氣小,腳踝磨出了血,也拖不動連排的桌子。
孩子們能跑的往外狂奔,被火勢攔住的淒厲大哭,喊老師喊媽媽。
他們的媽媽沒有來,甄意的媽媽來了,還有爸爸。
他們一遍遍沖進火場救孩子,卻沒看見後門的甄意。她伸著小手,撕心裂肺地哭喊:「爸爸,媽媽,我在這裡,我在這裡呀!」
其實,她的位置很安全,近門,離火遠,其他孩子的生命更緊急;可她也只是個孩子,不懂比較分析,她害怕。
但他們沒看見她,或許以為她像平時一樣溜去操場玩了。他們救出17個孩子,爸爸成了「烈士」,媽媽重殘自殺;電視報紙歌功頌德,號召廣大教師職工學習這對教師夫婦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捨小家為大家的崇高精神。
獲救學生的父母帶著孩子在靈前痛哭磕頭......
記者追問跪在靈前披麻戴孝的小甄意:「有這樣英雄的爸爸媽媽,你為他們感到驕傲嗎?」
驕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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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很怕火。
可高中的時候,竟再讓她遇到一次。
那時,甄意高二將近尾聲,而讀高三的言格臨近畢業;高三學生們爭分奪秒地學習,言格卻一如往常,下課的時間全陪她。
甄意絲毫不擔心,言格學習那麼好,輕輕松松可以考帝城大學哩!
她那時開始愛學習了,和他一起的時間,大部分都讓他教她解題。
等他上大學了,她的高三得好好學習才能不那麼空虛,才能考去離他最近的大學,在同一個大學城裡啊。
高三的學長學姐各奔東西,她這留下的高二生比他們還傷感。每天趴在他們班的窗台上,看著他們撕書折紙飛機,她難過死了。
言格走了,她會想死他的。
那個暑假,不知是不是和她同樣懷念,言格每天都陪她,漫無目的地坐公交,軋馬路。偌大的深城,他們走遍了大街小巷,山林海灣。
他沒有參與班級的任何同學聚會,一次也沒有。
有天傍晚,甄意吃著冰淇淋,攥著言格的手在路邊走,偶然遇到一群言格班上的同學。大家都熱情,說有聚會邀請言格去,說聚會那麼多次言格一次也沒出現。
言格不為所動;但幾個和甄意熟識的男生攛掇:「甄意,一起玩兒嘛,以後我們上大學了,就不容易見到了!」
甄意看言格,眼神期盼;
他同意了。
ktv裡很吵,言格安靜坐在角落,安瑤她們很多女生邀請,他都拒絕;而這畢竟是高年級班上,人多話筒少,甄意也不唱歌,乖乖坐在言格身邊,讓他給她剝荔枝吃。
他剝荔枝的姿勢真干淨,不像她,總弄得手上全是汁水。
中途,他出去接電話。
她坐在原地,聽旁邊幾個女生在恭喜安瑤,大意是她要去美國名校西北大學讀書,好像很厲害的樣子。
安瑤察覺到甄意的目光,關心地問她之後的打算。
甄意說,她想好好讀完高三,然後考去帝城,和言格在一個城市。
話說完,安瑤稍稍抬眉,和幾個女生交換了目光。
太明顯。
甄意問:「怎麼了?」
安瑤眼神很憐憫,笑笑:「言格要去哈佛,你不知道嗎?」
甄意的心一下子涼透。
其他人也是惋惜可憐的模樣,看來都聽說了。
早該知道,對她來說已經遙不可及的帝城大學,根本就留不住他。
甄意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出去的,一個人偷偷躲在洗手間裡抹眼淚,外面歌曲混雜,她的心荒涼無聲。
蹲在隔間裡哭了不知道多久,忽然聽到整棟樓尖銳淒厲的火警,她驚得停了哭泣,想跑出去,門卻不知為何拉不開了。
很久很久,都沒人知道她在那個角落,也沒人來找她。
和她一起進ktv的人,在火災爆發時,沒一個想起她。言格,也沒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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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意緩緩睜開眼睛,言格坐在她身旁,眉眼清秀,注視著她。
此刻看到他,恍如隔世。
那天,她困在煙霧火焰中,恐慌,絕望,可他沒有出現;第二天,第三天,之後的很多天,都再沒有出現。
就這樣不辭而別,連一句分手都沒有。
她不明白。
分明,前一秒,少年把胖嘟嘟的荔枝放在她手心,拿著手機出門時還回頭看她,眉目如畫;後一秒,就是8年之後疏離的背影,說已不記得她。
甄意不知自己是怎麼昏迷的,只知痛苦萬分,無法自拔,卻在一瞬間得到解脫,陷入安寧的夢境。
她坐起身,揉揉太陽穴,把所有的情緒收進心裡,沒事人一般笑笑:「這幾天熬夜,居然累暈掉,真丟臉。」
「是嗎?」
甄意「嗯」一聲,面對他,頭一次無話可說,四處看看:「對了,有人打我電話嗎?」她的手機不在身邊。
「有。」他從白大褂口袋裡摸出手機遞給她,「靜音了。」
「噢,謝謝。」
她劃開手機看,卞謙的未接來電,崔菲的一條短信:「明天就不去了吧。」她反悔,不去自首了。
「言格,」甄意垂著眸,不看他,「我想多要一點兒時間,我想接這個官司,就當最後一次。或許不對,但我覺得這件事一定和艾小櫻的死有關。等這件事結束了,我一定去警局。」
「嗯。」
甄意起身:「那我......出去打電話了。」
言格點頭,目送她離開。
下午的陽光灑進來,他的側臉籠進光線裡,幾乎透明。
剛才讓她睡著,其實很險。
把昏迷的她抱進休息室,他忽然有很多事想問她,他知道在這種時候,她說的都會是真話。
可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他凝視著沉睡的她,足足一刻鍾,卻最終什麼也沒問。
他不確定在她的腦袋裡,那段記憶是否清晰。
說來奇怪,12年前,她闖進他的生活時,家裡人就把她的細枝末節調查得清清楚楚,但他不肯看,也不想看;8年前,他們分開後,他才開始關注她的過去。
重逢那天,他撒謊了,其實從來就沒有忘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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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意走上走廊,給卞謙回電話過去。
想想卞謙口中的巨額委托費,甄意已有猜想:「嫌疑人該不會是戚勉吧?」
「是,他已經被捕。」
被捕?
看來證據確鑿。
甄意:「好,我先給他辦取保候審。」
「你決定了?」卞謙大感意外,「你要想清楚。這案子非常危險,是公眾在互聯網上見過的最慘無人道的一幕,比之前接觸過的一切,比林子翼比宋依還要惡劣。
林子翼和唐裳的案子裡,你代表唐裳,公眾站在你這邊;後來宋依殺害林子翼,但大家同情她,影迷懷念她,所以沒讓你名聲受損。可這次......」
甄意吸一口氣,名聲對她,已是最後的光輝:「我明白。這個凶手不管有任何理由,他手段太殘忍,完全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憐憫。」
卞謙提醒:「如果戚勉不是凶手,很好;可如果他是,不管你能力如何,以後你在律師這一行,都會很難做下去。」
本來就做不下去了啊!
但,只要當律師一天,就......
甄意心裡想著言格的話:「制約我的不該是道德,而是制度。即使他是凶手,也有說話的權利不是嗎?」
收了電話,回頭。言格站在門邊,剛才的話,他都聽到。
「決定了?」
「嗯。」甄意爽朗道,「醫生不能挑病人,律師也不能挑委托人啊。」
「說的真偉大。」他語氣中有一絲不經意的柔和。
「你不是這樣?難道你會見死不救?」
「看心情。」他淡淡道,完全沒心理包袱。
「心情?」她差點兒笑,「你還有心情?」
言格看她:「是的,我也有心情,只不過沒什麼起伏。」
「和我在一起,你心情好嗎?」她真是無孔不入。
言格不答。
其實,認識她之後,才知道,什麼叫心情。
他另起話題:「如果需要幫忙,可以找我。」
甄意狐疑:「言格,你最近真的對我......呃,怎麼這麼好?」
她癟嘴:「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說得像你很不喜歡似的。」言格說。
甄意一聽,咧嘴笑:「那我叫你跟著我,行咩?」見言格疑似要拒絕,「你可以幫我判斷警察啊當事人啊有沒有撒謊!」
「你把我當行走的測謊機器嗎?」言格不客氣地問,嗓音卻低醇。
行走的機器?
「言格,你這麼說,會讓我覺得被你挑逗了......」
究竟是誰挑逗誰?
言格干脆不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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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終究陪著她去警局。
警方的證據非常充分,比甄意想的棘手。
他們遇到了來配合調查的戚家人。
甄意問戚行遠:「我想知道你能承受的最壞的情形是什麼?」
戚行遠臉色並不好,仿佛努力克制著情緒:「阿勉不會做這種事。我付那麼高的律師費,意思就是不論如何,都不接受死刑。不論如何,我兒子都不能死。」
甄意:「我會盡力。」
崔菲在一旁淡定看著,戚行遠一走,她帶甄意到一邊:「殺死艾小櫻的凶手齊妙死了,我們沒必要自首了。」
又道:「的確不能接受死刑。那等於坐實了縱火殺人,對戚氏的名聲會是重創。」
甄意忽然像吞了蒼蠅一樣惡心。
可崔菲意味深長說了句:「甄意,付錢的是行遠,你是給他辦事的。」
甄意隱隱覺得不對。
戚家,在收買她?
司瑰帶甄意和言格去隔間裡旁觀戚家人的陳述,才進去,門被推開:
「甄意!」
是尹鐸,穿了件休閒款襯衫,大方又不失輕松。他走到甄意面前,低頭微笑:「真有緣,這次要做對手了。」
這次的公訴人是他。
甄意興奮道:「非常期待。」
言格聽出她話語中的期盼和激動,目光挪過來,她眼睛似乎在閃光,臉頰像被光彩點亮,帶著與生俱來的自信,看上去鮮艷而明媚。
卻是望著尹鐸。
莫名......不太氣順......
他稍稍蹙眉,心想,一定是這樣狹小的空間裡站了太多的人,太擠了,讓他不自在。嗯,就是這樣。
所以,多余的人應該出去......
他平靜地看一眼那個多余的人,後者卻笑得溫柔,對甄意說:「我也非常期待。」
「甄意,如果遇到什麼難題,可以向我請教。」
「謝......」
「但這次我不會給你開導。」
「......」甄意無語,「學長拿我開玩笑嗎?」
「沒。」尹鐸笑了起來,「說真的,要是覺得壓力大了,怕輸,可以和我談。」
「哦,好......」
「但我是不會手下留情的。」
「......」甄意又氣又笑,反而樂了。
笑點在哪裡?言格抿了抿唇,不動聲色地挪開目光。
司瑰見他們「相談甚歡」,趁機看言格,他站在一旁,表情不顯山不露水。怎麼看怎麼不在乎。司瑰想起那晚甄意失控大哭,替她心疼。
甄意停了聊天,走去言格身邊,看他靜默不語,做口型:
「你吃醋了?」
他看她,眼神不太明白。
她反而有些刺痛,癟嘴:「剛才。」
「沒。」非常簡短。
「......」甄意沒話說了。
第一個接受問詢的是戚行遠,表情悲苦。據他所說,那天戚氏旗下某邊緣公司召開產品發布會,不是大事,不需要他出場。他一直在公司。他反復表示,戚勉不會殺人,說到激動處,幾次哽咽。
警察問起戚勉平日的個性,他說他脾氣暴躁易怒,常常會和人打架。
接下來是崔菲,她那天在二樓的發布會大廳裡應酬,很多人都看到了她。
崔菲態度較隨意,畢竟艾小櫻屍體被發現後至今沒線索,現在連齊妙也死了。
她對戚勉的評價很差,甚至連死者也踩,說:「齊妙比戚勉更惡劣。」
警察無意間問及艾小櫻,崔菲陷入沉思。
警察關注到:「想起有用的線索了?」
崔菲猶豫:「外公壽宴那天,我隱約聽見艾小櫻說,看見她爸爸和齊妙抱在一起親……似乎是這樣,印象不牢。」
甄意挑眉,這……
崔菲在故意透露線索?
最後的戚勤勤最冷靜,說她一直在大廳,沒上去過客房;又說爸爸准備把那家公司分出來給齊妙。
警察問會不會戚勉嫉妒齊妙得了公司,
「那個邊緣公司只是個零頭,從現場寥寥無幾的新聞人就可以看出發展前景慘淡。」她始終面無表情,只在說起戚勉時稍有松動。
「我弟弟收留過三只流浪狗,養得很好,這樣的人,不會把人活活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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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隔間裡出來,甄意隱隱覺得哪兒不太對,忽聽戚勤勤叫她:「甄律師!」
「嗯?」
走到一邊,她低了聲音:「我想以戚勉的名義給你付錢。」
「可我已經收了你爸的錢……你是不是知道什麼?」
這時,不知哪兒跑出一個小女孩,撞到戚行遠的腿,他蹲下來給小女孩擦花臉。
戚勤勤遠遠看著,淡淡道:「他很喜歡小女孩。」
甄意以為沒聽清:「什麼?」
戚勤勤不說了:「我見不到阿勉,麻煩你多關心他。如果他衣服髒了,請給他買干淨的。」
「好。」
甄意回去言格身邊,咕噥:「我怎麼覺得他們一家人都怪怪的?」
「因為都在隱瞞和說謊。」
彼時,他們走出了大廳。
「你看出來啦?」
「嗯……」話沒說完,他接了個電話,臨時有事,要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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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瑰無意回頭,見甄意站在大門口,雕塑一樣執著地望著。
外面飄著細絲絲的雨。言格快步走下石階,去停車場開車離開。
甄意站在台階上,目光始終追著他,那個眼神,不悲不傷,安靜的,悄悄的,歡喜著,雨絲飄在她臉上頭發上,她猶不覺,兀自守望著。
司瑰在她身邊站定:「你這樣望著他,他從不知道,也從不回頭。何必呢?」
她心疼,「甄,算了吧。或許他不是你的那杯茶。」
甄意搖搖頭。
不能算了。
雖然她也搞不清為什麼那麼迷戀他,但她只愛他,12年。
「甄意,喜歡他的感覺是什麼?」
「安全。」
「安全?」
「嗯。我不知道為什麼喜歡他,但我希望他愛上我。我很努力,希望他愛上我。因為我知道,他是那種愛上誰便永遠不會離開她的人。如果他愛上我,就再也不會離開我。我很確定。」
「可,這樣多辛苦啊!」
「不辛苦。」甄意微笑,「因為,你剛才說錯了。」
「錯了?」
「嗯。」甄意望著細雨中那修挺的背影,
「我不覺得辛苦,因為他一直都知道我留在原地看他,而且,他每次都會回頭,每一次。」
話音未落,司瑰的心一滯,因為:
細雨紛飛,走到車門前的那個男人,回頭了......
雖然已經看不清表情,但他的確看著甄意的方向,沒錯,靜止了兩三秒。
再看甄意,她凝望著他,就那樣,純粹而專一,平靜而安寧地,幸福了。
她不悲不傷,佇立守望,而他,報她一次回首。
司瑰從此記住了那一刻甄意臉上的笑容,幸福,滿足,癡虔,
還有那一刻,甄意驕傲而溫軟的聲音:
「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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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件事,甄意不會記起,言格也早已忘記。他們都不知道,彼此的第一次相遇,不是12年前的街邊;而是更遠的17年前。
小學時的那場火災,醫院裡混亂一片,孩子和家長的哭聲不絕於耳。
小甄意沒有哭,她躺在擔架上,很安靜。因為不哭,醫護人員都忘記她了,把她遺留在角落。她臉上身上都是血污,想自己爬去找醫生,可她動不了。
她的衣服破了,小孩子平坦的胸部和腹部全露在外面,又冷又痛。
一*的記者在攝影,實時報道火災慘狀。
她愣愣的,盯著攝影機,很羞愧。小手用力抓,可衣服撕裂了,遮也遮不上。
有人認出她是英雄老師的女兒,更多的閃光燈對准她,歌頌偉大的老師捨己女救他兒,問她想不想爸爸媽媽,驕不驕傲?
她懵懂又惶恐,她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幾乎沒穿衣服,窘迫得想鑽地洞。
可就在那時,有個小男孩走過來,把他小小的海軍款風衣蓋在她身上,她瞬間被包裹起來,只露出髒兮兮的頭。
那是個很漂亮的小男孩兒,臉龐干淨俊秀,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他沒有笑,也沒有說話,甚至沒做停留,轉身走了。
只一瞥,她都來不及記住他的臉。
是沒有記住啊。
可5年後,她路見不平拔出棒球棍打退一伙小混混,一轉頭,看見了一個如清風般漂亮的少年。
那一瞬,莫名其妙的,毫無預兆的,不可解釋的,她對他一見鍾情。
想和他在一起,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