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李欣桐覺得,宋子墨到底對她毫無慾望。至少昨晚他沒兌現要「見血」的變態行為。其實這點,李欣桐早就做好了覺悟,宋子墨是個身心合一的男人,以前她不管怎麼努力誘惑挑逗,宋子墨的一部分要很久才能硬起來。

大床睡得效果與小床截然相反。李欣桐覺得她今天神清氣爽,心情也格外晴朗。當然,她的心情與錢是息息相關的。宋子墨給她一張無限額的黑卡,她欠的小額錢,全部還清。以前的承諾她也想一一兌現。

一天工作下來,臨近下班之際,李欣桐給表姐蘇珊打了電話。

「喂。」電話那頭的蘇珊似乎提不起精神。

李欣桐察覺到蘇珊的低落,「表姐,你怎麼了?」

「欣桐啊!」蘇珊語氣萎靡,「我今天不小心把Eva的貴賓得罪了,我把那位貴賓送給女友的晚禮服劃破了。Eva大發雷霆,讓我兩天內立馬做一件一模一樣的,要不然賠錢走人。五十萬的禮服啊,我哪裡賠得起。」

「可你不是做珠寶設計的嗎?怎麼跨界去Eva的服裝行做事?」

「服裝行缺人,Eva叫我過去。」

「難怪!」李欣桐知道蘇珊不是這麼馬虎的人,「那你這件衣服怎麼處理?」

說到這裡,蘇珊整個人就帶哭腔了,「我剛才找了裁縫,裁縫說這件晚禮服的剪裁要求很高,沒有二十年做衣服的經驗,根本不行。而且這種布,只有零花布藝公司有,要特別預定。我哪裡認識零花布藝的人啊,還要人家趕製,根本不可能。」

「要不賠50萬?」李欣桐覺得這是根本不能完成的任務。

「不行。那我就不要在A市混了,以後肯定找不到工作。」

「……」李欣桐也為表姐著急,可她根本不認識高級裁縫,零花布藝公司她也沒接觸過。但她不能坐視不管,在她最痛苦最絕望的時候,是表姐一直安慰她鼓勵她,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她只有試探地找找宋子墨了。李欣桐把她的想法告訴蘇珊,蘇珊有點擔憂地說:「那你豈不是又要欠他人情了?」

「那你想從此沒有工作嗎?」

「不想。」蘇珊哭喪地說:「委屈你了,欣桐。」

「現在別說這些,我去找他。那款衣服叫什麼名字?」

「森林之女。」

「知道了。」

***

李欣桐給宋子墨打了電話,電話響了不一會兒,那頭就接通了。

「喂。」

「是我。」

「請講。」

還真不是一般客氣。李欣桐深吸一口氣,不想用請求的語氣,她像是閒聊一般,「我看上了一款衣服,Eva設計的。」

「哪一件?」

李欣桐知道宋子墨和Eva有一定的交情,但Eva是個極有個性的女強人,不會給他買面子,這件衣服只能重新做。她便說:「Eva服裝旗下的一件晚禮服,叫森林之女。這件已經被預定了,我想要一件一模一樣的。」

「Eva親手操刀的,她貌似只會做一件。」

看來宋子墨和Eva挺熟。李欣桐說:「嗯,所以我想要,就叫表姐幫我找Eva買,誰知表姐太激動把衣服扯破了,這件衣服又已經賣給了別人,Eva要我賠一件一模一樣的還給她的顧客,那件衣服的布料必須在零花布藝預定才有,所以想請你幫幫忙。」

電話那頭傳來好一陣的沉默,宋子墨說道:「你有什麼把握,我會幫你?」

「你難道不知道,養情人,就要做好為情人頂天的責任嗎?」

「這或許是老公的職責。」

李欣桐一怔,一時不知如何回應。當她有困難的時候,她第一個想到宋子墨會幫她,如此理所應當。也許是他說的對,她可能把定義想得太美了,沒有擺正好自己的位置。

李欣桐以為宋子墨在拒絕她,沒想到宋子墨說道:「衣服什麼時候需要?」

「最好明天早上。」

「誰做衣服?」

「還……還沒找到做衣服的大師。」

「明晚我把成品送過去。今晚我就不回家住了,記得鎖好門。」

「啊!好的。」這是李欣桐意想不到的結果,有點驚喜又有一股難言的情緒湧上心頭。他剛才明明說為她頂天的是老公的職責,現在卻在給她頂天,可她又太明白不過,他不會做她的老公,他只是她曾經最愛的男人,現在只是在金錢上有關係的男人。

李欣桐再打電話給蘇珊,讓蘇珊放心,耐心等明天拿成品。蘇珊還尚有擔憂地問:「宋子墨真的能拿到一模一樣的衣服?」

「放心,他說到做到。」

其實連李欣桐自己都不明白,她哪裡來的信任,知道宋子墨會做到?這之於宋子墨而言,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沒有完成,也只是不能滿足她的需要,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那天晚上,李欣桐輾轉反側,難以入睡。最終拿起手機打給蘇珊。蘇珊似乎也睡不著,接起電話的時候,聲音很精神,不像是被吵醒的。

「今晚睡不著。」李欣桐略帶歎息地語氣。

蘇珊說:「我也是,我這心七上八下的,欣桐,你方便來我這裡嗎?陪我睡。」

李欣桐也知道蘇珊有多在乎這個工作,忙安慰道:「嗯,我過去陪你。」

「快點來啊,我等你。」

李欣桐掛斷電話,收拾一下洗漱用品,穿好衣服便急急忙忙去蘇珊家,陪她睡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李欣桐照常上班下班,傍晚五點,接到宋子墨的電話。電話裡,他語氣十分冷漠,「你在哪裡?」

「公司。」

「衣服好了,你來我公司拿。你找林秘書即可。」

李欣桐本想道聲謝謝,宋子墨卻直接掛了電話,沒有給她機會。為此,李欣桐判斷,宋子墨似乎不大高興,至於原因,她覺得跟自己沒有任何關係,也沒怎麼在意,急火燎原地趕到東嶽集團,乘坐電梯來到總裁辦,找到已有一面之緣的林小婉秘書。

林小婉似乎也記得李欣桐,見到李欣桐朝她走來,畢恭畢敬地朝她半鞠躬,「李小姐,這是Allen總裁讓我交給你的,並且囑咐我通知你,讓你六點半在水榭樓台A71吃晚飯,請勿遲到。」

李欣桐怔了怔,看著公事公辦的林小婉,反而有點不好意思,乾笑兩天,點頭說道:「謝謝你了,那個……宋……Allen先生在辦公室嗎?」

「Allen總裁有事出去了,你有什麼事情,可以打他手機。」

「哦,那沒事了,你先忙,我走了。」

「李小姐好走。」

李欣桐覺得彆扭,一向是她對別人畢恭畢敬,禮貌萬分,實在不適應別人對她這樣。這或許就是所謂的奴性?難怪她對宋子墨總抱有一份小小的侷促,她以為這是難以介懷,原來只是打心眼把宋子墨當做上帝般的客戶。

她走出東嶽集團,就給蘇珊打了電話。

「喂?」蘇珊說話極其小聲。

「衣服拿到手了。」

「真的!?」蘇珊立即提高嗓子,又馬上意識到自己失態,降了降聲音的分貝,「我那客人就在店裡,我不好出去。」

「那我送到Eva的店裡。」

「真的?欣桐,你對我最好了,我無以為報,我以身相許吧。」

「行了,別貧嘴,我先掛了。」李欣桐哭笑不得,把電話掛斷,直接招手攔了一輛出租車,開往Eva的服裝店。

其實李欣桐很欽佩Eva,她是個極為勵志的女人。她家境貧寒,大學都讀不起,16歲偷渡到美國奮鬥了十年,不僅拿到美國綠卡,還身負數億。但她在美國的歷史一片模糊,誰也不知道她經歷了什麼,只知道一個未滿四十歲的女人,身價數億,跨足珠寶服裝,專門與名流淑媛交往,認識A市所有的上流人士,做媒無數。A市的人傳出一句話,只要認識Eva,半隻腳已經踏入上流社會,可謂是風流人物。

Eva的服裝店其實離宋子墨的東嶽集團並不遠,李欣桐因為穿了高跟鞋,不易多走,才坐出租車過來。她剛一下車,透過透明的玻璃窗看見裡面有很多人影在晃動。蘇珊的對面站了個高個子男人,離得遠,李欣桐看不清長相,但從身形來說,已經符合高富兩大標準了。

李欣桐斟酌了下,要不要現在就進去,最後還是下決心進了Eva的服裝店。

李欣桐進店對上的第一雙眼,竟是蘇珊對面的那個高個子男人。

他有一雙很深的雙眼皮。眼神不如宋子墨深邃,但很有神,眸子明亮又清澈,毫無城府的樣子。他的樣子很俊,只是衣著……很邋遢,與Eva這樣高檔的服裝店很格格不入。黑色長袖套頭式T恤,袖子捋在手肘之上,深藍色的牛仔褲,腳踩一雙與季節不符的人字拖。

這位是藝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