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
【番外】Love與Like的區別

賈玲可兒時比較悲苦,雙雙下崗的爸媽在國內掙不了錢,生活很拮据。

那時候盛行到國外淘金,最後她爸媽商量,把家裡所有的錢給他爸爸偷渡用。爸爸偷渡去了美國,賈玲可和媽媽繼續艱難的生活。她媽媽靠著微薄的手藝活收入供她讀書,賈玲可也爭氣,成績一直名列前茅。

賈玲可的媽媽就盼著她爸爸早點從美國回來讓他們過上比現在好的日子。她媽媽並沒奢求過得大富大貴,只要溫飽就好。因為她實在撐不下去了。

只是一年又一年,十年過去,賈玲可的爸爸沒有回來。絕望而艱辛的媽媽或許身心疲憊,身子越來越不好,在賈玲可十八歲那年,病逝了。那時候賈玲可剛好上高三,受到了極大的打擊,但畢竟底子在,她還是順利考上了大學,醫學院。問題來了,她根本沒錢讀大學,身邊所有的親戚都是窮光蛋,也不願支援她。

她知道,若她放棄了上大學的□會,她就沒辦法出入頭地,永遠逃脫不了溫飽的問題。她曾天真她以為打工能掙很多錢,可她跑斷了兩條腿,工資都低得無以支付她的學費。

聽人說,在歌廳裡上班,錢會很多,於是她去了。她長相不錯,身材也好。剛開始她是做侍應生,每天端盤子站崗,累得跟狗一樣。一次她去包房給客人調試卡拉OK,看見客人給小姐塞錢.一次就有好幾張紅票子。那時,她眼睛都直了。過後,她去問那位小姐,為什麼客人會給她那麼多錢?小姐告訴她,給客人摸一摸就有了。

於是,她也做了小姐。陪著客人唱歌,每天的收入部可以上百了。雖然她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沒有那位小姐賺的多,姿色也不相上下啊?

直到有一天,有位客人想讓她出台,價格是幾張紅票子的時候,她才明白,錢掙得並不容易。她斷然拒絕,只是她很不幸,那位客人不是吃素的,強姦了她。她拚命求救,苦苦掙扎.最後無人進入包廂制止,她就這樣被糟蹋了。

事後,她死屍般躺在沙發上,進來的清潔大媽冷漠地看著,當沒看見一般照常打掃,然後離開。只有那位小姐默默地走進來,給她披上一件外套,她說:「老闆不會為了我們這些人得罪客戶的,千我們這行沒尊嚴的。」

賈玲可狠狠地痛哭,攥著那位丟下來的錢,越握越緊。

9月,賈玲可拿暑假打工的錢交了學費,開始了勤工儉學的生涯。她以前還算是活潑的女孩,到了大學,大學同學對她的印象大概是「冰美人」吧,可遠觀不可褻玩。她一真沒談戀愛,大四那年去醫院實習,遇見了宋子墨。

那年,宋子墨十四歲,她二十二歲,兩人相差八歲。在她眼裡,宋子墨還是個孩子。他媽媽有輕微尿毒症,每次都是發作才來醫院。十四歲的孩子,還不夠強壯,可每次都是他背著媽媽到醫院,掛號,排隊,就診,住院。

她注意他的時候,是在醫院的食堂裡。他會打兩份飯,一份葷菜。他有個乾淨的兩層飯盒,下面放飯,上面放菜。每次他都要師傅給他多點菜湯,他就把多的菜湯拌在飯裡盡快地吃完,然後細心地把飯裝在飯盒裡,打的菜一點也沒吃,裝在上一層的飯盒裡,蓋上蓋子,送給他媽媽吃。

那時,賈玲可對宋子墨的印象——孝順的孩子。

下班後,她習慣去自己買菜做飯吃。她在菜市場又遇見了她印象中的孝順孩子。他在宰魚,沉默地在魚攤的一角,刀法利索,彷彿與這喧囂的菜市場隔離般。她剛開始以為魚攤賣魚的是他爸爸。直到有一天,她因為下班太晚,去菜市場的時候已接近尾聲,許多攤主都在收拾攤位。她看見賣魚的攤主遞給他幾十塊錢,笑呵呵地說:「今天生意好,多勞多得。」

「謝謝老闆。」他把錢塞在兜裡,提起旁邊的書包離開。

賈玲可看著他的背影,彷彿看見了自己……

也許就是這樣,她開始關注這個男孩,小小年紀,。不苟言笑,卻努力地生活著。他現在是長個子的時候,每次看他拌著菜湯吃飯,賈玲可都有些心疼。終於有一天,她控制不住地點了很多菜坐在狂扒飯的他的身邊,她說:「我注意你很久了,長身體的時候暱,怎麼只吃這些?」

不由他拒絕,賈玲可把一堆的菜倒在他的盤裡。他愣愣地看著熱心的她,皺著好看的眉,一句話不說。

賈玲可知道她這樣的陌生人這麼做,會讓他討厭,可她控制不住。她知道這樣生活的心酸,她知道這樣日子的難熬。

他看著盤裡的菜,用蚊子般的聲音,說了聲:「謝謝。」

賈玲可愣了愣,笑了起來。

以後,賈玲可總會打很多菜,他剛開始還會不好意思,後來也大方接受了。賈玲可見勢,愈發「得寸進尺」給他買牛奶、買鈣片,實習的工資,除了必需的生活,多餘的錢,都給了他。

宋子墨也不負賈玲可的投資,一年下來,原先瘦瘦小小的小男孩,竟一下子竄到了將近一米七,那時候他才十五歲。

賈玲可也在這一年內,與他混熟了,也成功進軍到他母親那兒,他母親知道她的「事跡」,很是感恩。賈玲可知道她做的實在太微不足道了,但也理解他母親和宋子墨為什麼把她看得這麼重,逆境中肯伸出援手的恩情,真的會刻骨銘心。那時,要是有人肯幫她,女也不會選擇當小姐,更甚至不會被……這是賈玲可的傷疤,且永遠不會治癒。

賈玲可畢業後,留在實習的醫院繼續工作,跟宋子墨媽媽的主治醫生學習。這或許就是緣分吧,她的生活徹底浸泡程宋子墨的世界裡,她知道宋子墨的爸媽離了婚,媽媽因為以前是全職太太,離了老公.生活比較拮据。爸爸有了新歡重新組建了個家庭,後媽不待見他。後來後媽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覺得自己分外多餘。他媽媽看他可憐,就帶到自己身邊,母子倆相依為命。

賈玲可其實並不是愛心氾濫的人,可能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情懷,讓她忍不住多關心這對母子。她的工資不高,剛開始只是買點營養的東西給宋子墨補身子,後來她就給宋子墨買衣服,買學習書,甚至偷偷幫他交了學費。

她從未想過要什麼回報。只是知道,他們需要幫助,而她正好能出這份力。

宋子墨的戶口因在A市,不能在H市考試,初三那年,他回到了A市,住在他爸爸家裡。那時候不是人手一部電話,兩人聯繫也少了,只是偶爾從宋媽媽口中得知他的一些狀況。

中考結束,他依然沒選擇繼續留在A市,跑到H市的私立學校讀書。他和宋媽媽的生活也不再艱苦了,良心發現的爸爸每個月給他們一筆不菲的生活費.不僅能吃好穿好,還能有足夠的錢給宋媽媽治病。

她似乎可以圓滿地退場了。

可她哪想,一年沒見的男孩個子一下子躥到一米八幾,人長大了,某些東西似乎也開竅了。

他說:「玲可姐,我長大娶你吧。」

她當時除了吃驚外,更多的是想笑,笑他的可愛,笑他的天真。十幾歲的小男孩.懂什麼叫作結婚嗎?她不想讓他傷心,只是反問一句,「為什麼要娶我?」

「你對我好,無以為報,以身相許。」

她笑了,笑得前俯後仰,「你喜歡我嗎?」

「喜歡。」

「你這種喜歡不叫愛情,傻瓜。」

那時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雙無比懵懂的眼睛看著她,然後說: 「我就喜歡你,我要以身相許。」

她迷茫他的堅定,但她心裡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歲,她有過慘痛的經歷,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歡,不是愛情,是依賴?是感激?抑或者是最簡單的知恩圖報。

她沒有把他的喜歡當回事,無論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絕。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堅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媽媽其實很早知道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說,其實總會旁敲側擊地告誡她,宋子墨只是年紀小,錯把感激當感情。叫她別當真。

宋子墨大-那一年,她許久未見的爸爸忽然出現f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有一定的資產,是個華裔小老闆,而他的身邊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許在那一刻,她徹底對所謂的情愛失望了。當年她媽媽指望把她們帶出貧困的男人,早就另尋新歡了。他這次回來是因為美國那邊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讀書了。因沒和她媽媽離婚,所以沒和那邊的妻子結婚,孩子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回來是離婚的,誰知,這裡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還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說讓她去美國發展,她可以輕鬆獲得美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若她有骨氣的話,肯定會憤然拒絕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與絕望之中,把許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給磨滅了。她選擇了去美國。因為她知道美國最富有的職業,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在國內,她永遠平凡永遠只生活在溫飽與小康之間。

她只是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些,僅此而已。

告別的時候,宋子墨抿著嘴一句話不說。當她要進入安檢口的時候,宋子墨才問她,「什麼是喜歡?」

她其實也不知道,只是憑感覺地說:「就是不想分開。」

就像她現在一樣,一個陝要三十的女人,不想租眼前這個她看著長大的俊朗男孩分開。生活所追,無從選擇。

「所以,你不喜歡我。」這是她臨走前聽到宋子墨最後的話。

美國的生活,既緊張又枯燥。生活節奏很快,上班、吃飯、睡覺。後來隨著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說不上糜爛,只是為了調劑生活。偶爾接到宋子墨的電話,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媽媽的身體狀況。

關係儼然是病人家屬與醫生的關係。這種關係讓她煩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訴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歡。因為沒有不想分開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過這個女孩一次,以後就沒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覺得他們該分手了吧。

宋媽媽的病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要換腎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講電話的時候,總是低沉著,沒什麼力氣。她也擔心,自己遠在美國,不知根底。於是建議他把宋媽媽送到美國治療,醫療費便宜,而且美國醫療系統比國內完善。不過前提是,必須是美國公民。移民對於宋子墨而言不現實,光是辦個移民,所需要的費用就讓人望塵莫及。

於是她又建議,和美國公民結婚,就可以無條件地成為美國公民了。

宋子墨哪裡認識美國的公民?除了賈玲可。

賈玲可事後也在懷疑自己,到底是出於好心還是出於私心?想來想去,參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亂投醫,欣然答應了。

為此,她回了國,也在那裡見到了身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這個人,對她充滿了敵意。她表現得很明顯,沒有絲毫的做作。這一點讓賈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覺得她太不得體嗎?畢竟年紀小,賈玲可這樣為李欣桐下個台階。

李欣桐是真的緊張宋子墨,而且對宋子墨充滿了佔有慾。這種近乎變態的佔有慾換個思考說,她對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沒有安全感,也就是說,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夠喜歡她。

賈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訴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臉紅撲撲的,

「她就是個白癡,別理她。」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他「欲說還休」的樣子,嬌羞與甜蜜擺在他的臉上,展露無遺。曾經說喜歡她的男孩或許已經知道什麼叫作喜歡了。喜歡不是什麼以身相許,而是可以甜蜜地嫌棄對方的缺點。

有些小小的羨慕,有點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國,他們辦理了結婚證,宋媽媽順利入了醫院,填了申請器官表,等待奇跡的發生。這些事情,忙了將近兩個月。本來還有點事.宋子墨卻說什麼耍回國一趟。她就開車送他去機場。之前下過一場大雪,路面太滑,為了趕時間,超速駕駛,結果遭到懲罰了,車子方向盤不聽使喚,車子翻了,宋子墨為保護她,緊緊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寬大的懷裡。

結果她只受了皮外傷,而宋子墨卻受了重傷,嚴重的腦震盪讓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來的第一件事是問幾點了。當得知自己錯過飛機,他就捂著臉哭,那是她第一次見宋子墨哭,堅強隱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堅硬的外殼,像個孩子一樣失聲痛哭。

他對她說,他不止明白了喜歡是什麼,還明白愛是什麼。喜歡是不想分開,愛是分開後念念不忘。

他愛李欣桐。

《如若有你,一世歡喜/舊歡,又名最愛》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