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結局

  奧利右手持槍,跑得很快。我抱著比利才剛踏出門,他已經跑到我的斯柯達四輪傳動車旁了,他的身形模糊,有如電視電影裡的幽靈。他先打開駕駛座的門,接著開後門。這時由霧中浮出某種怪物,一下就將他切成兩半。

  我沒有機會看清那怪物,為此我暗自慶幸。牠好像是紅色的,煮熟的龍蝦那種憤怒的紅色。牠有鉗子,口中發出低沉的咕嚕聲,就像諾登和他的地平會同伴出去後聽到的那種聲音。

  奧利開了一槍,接著那怪物的鉗子向前一剪,奧利的身體便隨著噴泉般濺出的鮮血完全斷成兩截。亞曼達的槍從他手中落下,掉到地面時又發射了一槍。我倉促地瞥見了那雙黑色的眼睛,就像一串巨大的海葡萄,然後那怪物夾著奧利的半截屍體回到霧中。多環節、如蠍子般長長的軀體,刷刷地拖行過地面。

  我面臨了霎那間的抉擇。或許抉擇一直都得面臨,無論時間長短。半個我想抱緊比利跑回超市裡,另一半卻主張衝向車子,把比利丟進車裡,自己也跳進去。這時亞曼達尖叫出聲,一聲尖銳無比的叫聲,彷彿不斷盤旋向上,直高到超音波的範圍。比利緊緊摟著我,把臉埋進我胸前。

  一隻蜘蛛抓住了杜曼太太。牠體型碩大,先將她擊倒在地,使她的洋裝裙子向上捲起,露出瘦削的膝蓋,然後便爬到她身上,毛茸茸的腳按住她的肩膀,開始吐絲。

  (卡莫迪太太說得對,)我心想。(我們會全部死在外面,我們真的會死在外面。)

  「亞曼達!」我嘶聲高喊。

  她沒有回答,她已經嚇呆了。那隻蜘蛛橫跨著比利的保姆,那個生前喜歡玩拼圖的善良婦人,吐出的白絲一再纏繞她的身體,絲上的腐蝕性物質浸入她的身體,使她流出的鮮血將白絲都染紅了。

  康乃爾慢慢向後退回超市,眼鏡後方的眼睛瞪得像餐盤那麼大。他驀地轉身跑了起來,用力推開大門,跑回賣場裡面。

  雷普勒太太解決了我的猶豫不決。她一個箭步跨上前,用力摑了亞曼達一巴掌,反手再一巴掌。亞曼達停止尖叫。我走向她,將她的身子轉過來面對斯柯達,接著對著她的臉大叫一聲:「跑!」

  她跑了。雷普勒太太也奔了過去,先是把亞曼達推進後座,然後自己也爬了進去,「砰」地關上車門。

  我扯下比利,把他丟進車裡。正當我上車時,一條蜘蛛絲飄了過來,落在我的腳踝上。我的腳踝立刻灼熱發痛,就像釣魚線快速劃過掌心的感覺一樣。它強韌有力,我的腳用力一拉將它扯斷,整個人才得以坐進駕駛座。

  「關門,喔,快關門,親愛的上帝啊!」亞曼達嘶喊著。

  我才關上車門,就有隻蜘蛛輕輕撞上車門。我離牠那對惡毒的紅眼睛不過才幾吋而已。牠的每一隻腳都粗如我的手腕,來回刷著斯柯達的車頭。亞曼達不停尖叫,簡直和火警鈴聲一樣。

  「小姐,閉嘴。」雷普勒太太告訴他。

  那隻蜘蛛放棄了。牠聞不到我們的氣味,就以為我們不在了。牠揮動十幾隻毛腳邊爬回霧哩,變成模糊的影子,很快地消失不見。

  我望向窗外,確定牠已經走了,便把車門打開。

  「你幹什麼?」亞曼達嚷道,但我很清楚我在幹什麼。我想奧利也會這麼做的。我半傾身子,把槍從地上撿起來。有隻怪物迅速朝我爬來,但我看也不看便抽身退回,用力關緊車門。

  亞曼達忍不住啜泣,雷普勒太太伸手環住她的肩膀,簡短地安慰她。

  比利說:「我們要回家了嗎,爸爸?」

  「比利小子,我們試一試。」

  「好。」他小聲地說。

  我檢查過手槍,將它放進儀表板下的置物箱。從藥局回來後,奧利重新裝上子彈。其餘的子彈都隨著他一起消失了,不過沒關係。他向卡莫迪太太開了一槍,又對那有鉗子的怪物開了一槍,接著槍落地時也因走火而發出一顆子彈。我們有四個人上了斯柯達,但萬一事態急迫時,我總得設法自行逃生。

  ※※※

  我找不到鑰匙圈,整個心都慌了。

  我搜過每一個口袋,都沒找到,只有從頭再搜一遍,強迫自己鎮定下來慢慢找。鑰匙圈最後在我的牛仔褲袋裡,被銅板擠到下面去了。車子平順地啟動。引擎一發出穩定的怒吼聲,亞曼達便哭了出來。

  我耐心坐在駕駛座上,等著看有什麼東西會被引擎聲或汽油味吸引過來。整整五分鐘,我這一生中最漫長的五分鐘過去了,毫無動靜。

  「我們是要坐在這裡,還是要走啊?」雷普勒太太終於忍不住開口問。

  「走。」我說著,將車倒出停車位,開了近光燈。

  出於某種或許可說是低劣的衝動,我盡可能靠近聯邦超市旁邊駛過。車子右側擋泥板撞翻了一只垃圾桶。除非貼著觀測孔,要不然根本看不見裡面,堆高的肥料袋使這地方看來像正在舉辦什麼肥料大拍賣似的,但在每個觀測孔裡都有兩、三張蒼白的臉往外望向我們。

  我將車向左轉,霧氣立刻在我們後方聚攏。我不知道那些人最後會有什麼下場。

  我以時速五哩摸索著駛回堪薩斯路。但即使開了車頭大燈,最遠仍不能看到七或十呎之外。

  地表經歷過大幅震動;這點唐尼沒說錯。有些地方只有地面龜裂,但有些地方是整片地表下陷,使得路上劇烈凸起。

  還好這輛斯柯達是四輪傳動,我們得以平安駛過,真是謝天謝地。然而我很怕不久就會碰上一個連四輪傳動車也無法通過的障礙。

  平常只要七、八分鐘的一段路,我整整開了四十分鐘。最後標明我們私有小路的牌子在霧中浮現。五點不到便被叫醒的比利,已在他熟悉如家的車子裡睡著了。

  亞曼達不安地望向小路:「你真要開上這條路嗎?」

  「我要試試看。」我說。

  但那是不可能的。暴風鬆動了不少樹根,而那陣怪異的震動則讓它們一一倒下。我好不容易輾過頭兩棵落木,這兩棵都還算小。第三棵卻是一棵橫躺過路面的老松樹。離我們的屋子還有四分之一哩路。比利睡在我身旁,我停下車子,以手掩面,試著想下一步該怎麼辦。

  ※※※

  現在,我坐在緬因公路三號出口處的霍華·強生旅館,用旅館的信紙把這一切經過記下來。我猜想雷普勒太太,這個能幹而強硬的老太太,只要幾句話就可以把整個情況講完了。不過她很好心地讓我一個人靜靜地想。

  我沒有出路。我無法擺脫它們。我甚至不能開玩笑地告訴自己說,那些恐怖電影裡的怪物都回到聯邦超市去了;當我向窗外窺視,我可以聽見牠們在樹林裡走動摧殘。濕氣自樹葉上一滴──一滴──一滴地滴落。在隱約可見、如噩夢般的怪鳥飛過我們時,頭上的霧就會暗下來一會兒。

  我不斷告訴自己,只要她手腳夠快,只要她把自己反鎖在屋裡,只要她有足夠吃十天、半個月的食物,那就沒問題了。這自我安慰沒什麼幫助。一直閃進腦海中的,是最後一次看著她的記憶;她戴著那頂大大的草帽和園藝手套,往我們的小菜圃走去,而迷霧就在她身後的湖面上滾動。

  現在我該想的是比利。比利,我告訴自己。比利小子,比利小子……我也許該在這張紙上寫這名字一百次,就像被罰寫「我再也不在課堂上亂丟紙團」的學生一樣,而外面是陽光晴朗的三點鐘,老師坐在位子上改作業,可以聽到她的筆在紙上發出的刷刷聲,遠遠還傳來小孩在為臨時棒球賽挑選隊員的聲音。

  總之,最後我做了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把車子小心倒回堪薩斯路上。然後我哭了。

  亞曼達怯怯地碰碰我的肩說:「大衛,我很難過。」

  「是啊,」我想止住哭泣,卻不怎麼成功,「是的,我也很難過。」

  ※※※

  我把車開上三〇二號公路,然後左轉朝波特蘭駛去。這條路也是凹凹凸凸的,但大致上比堪薩斯路好走一些。我擔心的是橋樑。緬因州處處是溪流,因此大小橋樑隨處可見。還好拿波里大橋沒斷,從那裡到波特蘭一路都還順利,只是慢了點。

  霧依然濃密。有一次我以為路上橫躺了好幾棵落木,因此不得不停車,結果那些樹竟然上下動了起來,我才意識到原來牠們是觸鬚。我停車等候,不久牠們便縮走了。有一次,一隻有綠色身體、透明長翅膀的怪物飛到車蓋上。這怪物看來有點像是變形的噁心蜻蜓。牠在車蓋上盤旋了一會兒後便振翅飛走了。

  比利在我們駛離堪薩斯路大約兩小時後醒了過來,問我是不是接到媽咪了。我告訴他,因為有落木擋在路上,我無法駛進通往我們家的小路。

  「她沒事吧,爸爸?」

  「比利,我不知道。但我們會再回來找她的。」

  他沒有哭,卻又昏昏沉沉打起瞌睡來。我倒寧願看他哭。他睡得太多了,不免叫人擔心。

  我的頭開始劇痛。我想是由於我們以時速低於十哩的速度在霧中開了好幾個小時的關係,而且一直等著下一秒鐘會碰上什麼意外──橋樑沖失、土石流或是三頭怪獸。這實在令人萬分緊張。我想我祈禱了。我祈求上帝保佑黛芬平安,不要把我的通姦罪報應到她身上。我祈求上帝讓我將比利送到安全之處,因為他已走了這麼遠了。

  濃霧來襲時,不少人都把車停到路旁。中午之前,我們便駛抵北溫德翰。我先走河岸公路,但走了四哩後,架在一條湍急小溪上的橋已被沖垮,掉進河裡。我只得倒車駛了大約一哩路,才找到一個空曠到能掉頭的地方。所以我們還是走三〇二號公路開向波特蘭。

  我們到達波特蘭後,我抄近路駛上收費公路。公路入口處的一整排收費亭就像沒有眼睛的骷髏頭一樣,空無一人,其中一座的滑門上掛了件破掉的夾克,袖子上有「緬因收費公路」臂章,上面染了已乾的血漬。自從離開聯邦超市後,我們還未碰上一個活人。

  雷普勒太太說:「大衛,試試收音機。」

  我恍然大悟,拍了一下額頭,想著我怎麼笨得把車上的收音機都忘了。

  「別傻,」雷普勒太太說,「你不可能樣樣都想到。誰要想那麼多,一定會瘋掉的。」

  在調幅波上,我只收得到一連串尖銳的靜電聲,調頻則連靜電的雜音也沒有,跟沒開時一樣安靜。

  「那表示所有電臺都停止播送了?」亞曼達問。我知道她在想什麼。我們已經向南駛了相當的距離,應該可以接收到波士頓的電臺了──WRKO、WBZ、WMEX。但是如果波士頓已經沒了──

  「那也不一定代表什麼,」我說,「調幅波上的靜電聲純粹是干擾。霧氣太濕也會影響無線電訊號。」

  「你確定是那樣?」

  「是的。」其實我並不確定。

  我們向南行駛,哩數指標不斷減少,由四十哩往下數。等哩數到達一時,我們就該在新罕普夏州界了。在收費公路上行駛比較慢,因為有不少開車的人沒有及時棄車,好幾個都撞了車。有幾次我不得不駛上中央分隔島。

  過了二十哩指標時,我開始覺得有點餓,這時比利抓住我的手臂。「爸爸,那是什麼?那是什麼?」

  一團黑影由霧中浮現,把霧遮暗了。牠高如山崖,且筆直地向我們移近。我用力踩煞車。原本在打盹的亞曼達,隨著緊急煞車往前衝。

  某種東西向我們逼近,這是我唯一能確定的事實。雖然霧中只容許我們短暫一瞥,但我們的腦子還是可以看出這東西的不合情理。這樣黑暗、恐怖的東西,就像絕美的事物一樣,完全超越我們渺小人類的經驗之門。

  牠有六條腿,這我看得出來。牠的皮膚是石板灰色,有幾處雜著暗棕色。那些棕色斑紋令我無端想起卡莫迪太太手上的老人斑。

  牠的皮膚發皺,且有深深的紋路,數以百計的粉肉色巨蟲爬在牠身上。我不知道牠確實有多大,可是牠筆直地從我們上頭經過,其中一條滿是皺紋的灰腿不偏不倚踩在我的車窗旁邊。

  事後,雷普勒太太說,雖然她拉長了脖子看,卻看不到那東西的下腹,只看到兩條如高塔般巨大的腿走入霧裡,直到消失不見。

  當那怪物越過車頂的剎那,我只想到跟這麼巨大的生物比起來,藍鯨可能只有鱒魚那麼小吧──換句話說,這東西大得令人難以想像。即使在牠走了以後,牠的腳步仍震得地面動個不停。牠在州際公路上留下了腳印,深到我幾乎看不見底。每一個腳印都大到足以讓我這輛斯柯達掉下去之後上不來。

  半晌無人說話。除了呼吸聲和那巨獸漸去的腳步聲外,四周一片沉寂。

  然後比利開口問道:「爸爸,那是不是恐龍?就像飛進超市裡的那隻鳥一樣?」

  「我想不是的。我想歷史上還沒有過那麼大的動物,比利。至少在地球上沒有。」

  我想到箭頭計畫,又一次納悶他們究竟在那裡搞什麼鬼。

  「我們走吧?」亞曼達怯怯地問,「牠說不定會再折回來。」

  是的,而且前頭也許還有更多隻等著。可是說出來也於事無補。我們總得到某處去。我繼續向前行駛,在那些可怕的腳印間彎進彎出,直到它們自路面上消失。

  ※※

  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差不多是這樣──只有最後一件事。但你不能期望有什麼斷然的結尾。這故事沒有「於是他們逃出了迷霧,迎接陽光璀璨的一天」;或是「我們醒來時,國家警衛隊終於來了」;或者甚至是老套的一句:「原來一切不過是一場夢」。

  我想,這比較像我父親老皺著眉頭說的,「希區考克式的結尾」,也就是讓讀者或觀眾自己去猜想的不明確結尾。我父親對這樣的故事十分輕視,說它們是「騙錢的」。

  我們到達這間三號出口旁的霍華·強生旅館時,暮色已漸起,這使得開車成為自殺式的冒險。在那之前,我們也曾賭命開過橫跨沙寇河上的長橋。這座橋的橋身扭曲得厲害,但在霧裡也看不出它是不是完整。而我們贏了這場賭博。

  問題是,我還得考慮明天,對不對?

  我寫到這裡時,已是凌晨十二點四十五分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三日。造成這一切災難的那場暴風雨,不過是四天前的事。我從房間裡拖了個床墊出來,讓比利睡在大廳。亞曼達和雷普勒太太就睡在他附近。我靠著一支大型手電筒寫下這些。窗外,粉肉色的巨蟲不斷衝向窗玻璃,發出「砰砰砰」的響聲,偶爾夾雜一隻怪鳥啄蟲的更大聲響。

  斯柯達的汽油大約可再走九十哩。我也可以試試在這裡加滿油,旅館對面就有一處加油站,雖然停電了,但我想我可以用虹吸管吸些油出來。不過──

  不過這表示我必須到外面去。

  只要我們能得到汽油,不管是在這裡或是更遠一點的地方,我們就能繼續前進。你瞧,我心裡是有個目的地的,這就是我要說的最後一件事。

  我不確定。這是最要命的一件事。或許那只是我的想像,一種希望。就算沒那回事,我們也得賭很久的命。有多少哩路?有多少座橋?有多少怪物會不顧我兒子痛苦的慘叫聲而將他撕裂、吃掉?

  由於希望渺茫,我覺得這幾乎就像一場白日夢,所以到現在我也還未對任何人提起。

  我再經理室裡找到一部裝電池的大型多波段收音機。收音機背面有條天線直通窗外。我轉開收音機,撥了撥指針,結果還是什麼也收不到,只有靜電聲和死寂。

  然後,當指針撥到最左側,就在我伸手想關掉收音機時,我想我聽到了一個字,或是我夢見我聽到了。

  就那麼一個字。我又聽了一個小時,但再也沒聽到了。如果真有那麼一個字,它必然是偶然透過潮濕的霧裡某個微小的轉變,一條接通但立刻又中斷的通道。

  一個字。

  我得睡一下才行……如果我可以入睡,而不會一夜被惡夢糾纏,看著奧利、卡莫迪太太、諾姆的臉團團轉……還有黛芬那一半被寬邊草帽遮暗的臉。

  這家霍華·強生旅館有間餐廳,除了用餐的地方之外,還有個馬蹄形的午餐吧檯。我要把這些筆記留在吧檯上,說不定有天某個人會找到,會從頭看過。

  一個字。

  萬一我真的聽見了。萬一。

  現在我要睡了,但我要先親親我兒子,並在他耳畔輕聲說兩個字,使他有能力抵禦惡夢。

  兩個聽起來很像的字。

  一個是哈特福(Hartford)。

  另一個是希望(Hope)。

  ※

  註:Hartford是康乃迪克州首府;故事最後,主角一行人應是在緬因州與新罕普夏州交界附近,從新罕普夏州再往南穿過麻薩諸塞州,便是康乃迪克州,與下一個字「希望」對照,意思是希望已近在眼前。

  《迷霧/迷霧驚魂/The Mist》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