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酒釀雞蛋

  孟櫻心驚膽顫回到家裡,看見霍雲松的第一件事就是拽住了他的袖子。

  霍雲松意外:「阿櫻?」

  「我爸好像……」孟櫻不知道是不是錯覺,她支吾了半天,還是說,「他們好像想撮合我和晨旭。」

  霍雲松忍俊不禁:「所以呢?」

  「我覺得,我覺得有點,」她回想起今天吃的那頓艱難的飯,孟卓良看似不經意,實則把她和左晨旭相識的事全問清楚了,「有點恐怖。」

  尤琦秀聽見他來賠過罪了還稱讚左家「懂事知禮」,連孟天雄都被說服了,和顏悅色地叮囑她交友要慎重。

  霍雲松趁她心慌意亂,自然地牽住了她的手:「這沒有什麼好意外的,左家條件不錯,左晨旭和你又有青梅竹馬的情分,在旁人看來,你們倆在一起挺般配的。」

  「可我不喜歡他呀。」孟櫻苦惱極了,半個月前她可以說霍雲松想得太多,可現在她發現不止他想得多,大家都開始想多了。

  現實好像朝著某種神秘的預言發展,這個認知令她不寒而慄。

  霍雲松沒忍住笑出聲來:「阿櫻,這都什麼年代了,你要真不喜歡他,還能強逼著你上花轎呀?」

  「我只是覺得……沒那麼容易。」她只是單純了一點,又不是傻,左晨旭是什麼態度還看不出來,但如果左媽媽沒有這個心,尤琦秀也不敢那麼說,孟櫻抬起頭來看著他,「你覺得呢?」

  霍雲松說:「我覺得你該先吃個夜宵,我們邊吃邊聊好不好?」

  他鎮定的態度感染了孟櫻,她點點頭:「好,吃什麼?」

  「你走以後外面有人賣酒釀,我就買了一點。」霍雲松對這種江南的小吃不怎麼瞭解,特地上網查了一下,「聽說加紅糖和蛋會很好吃,我給你做一個?」

  孟櫻是知道的:「酒釀雞蛋呀,養顏豐胸的。」

  「啊。」霍雲松站定,低頭看了她一眼,不知怎麼的突然握拳咳嗽了一聲,「哦,那我是真的不知道。」

  孟櫻順著他的目光低頭看見了自己的胸,六月的夏衣是遮不住身體的線條,她面頰一紅,咬著嘴唇不說話了。

  霍雲松就當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開火煮蛋:「你在擔心什麼呢?」

  「我和晨旭很早就認識了。」孟櫻坐在廚房的小板凳上托著腮看著他,「不知道為什麼,從小到大就有人喜歡欺負我,他一直替我出頭,」她看著外面淅淅瀝瀝又下起來的小雨,語氣低沉,「以前這邊的路還沒那麼好走,雨下得大了就會積水,他還會把我背回家門口。」

  「我沒有什麼朋友,和兄弟姐妹都不親,我們真的是老朋友了,我怕事情真的像你說的那樣……我不想這樣。」

  這個世界上愛情很難得,友情同樣,她很珍惜這個一路陪伴自己長大的朋友,希望以後也可以像小時候那樣無嫌猜。

  可如果變了質,就不能回頭了。

  她不喜歡他,所以不能把青梅竹馬變成一場佳話,只會分道揚鑣,再見尷尬。

  霍雲松聽著滋味莫名,他原先的想法是任其自然,左晨旭也好,左媽媽也罷,他們越是強求,孟櫻就會離他們越遠。

  他知道她會被辜負,所以他希望她離他們越遠越好。

  可孟櫻不知道。

  她還惦記著左晨旭和她青梅竹馬的少年時光,還惦記著左媽媽對她的噓寒問暖。

  「你想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這件事是怎麼回事。」霍雲松在酒釀裡磕了一個雞蛋,「阿櫻,我說句小人的話,你不要見怪。」

  「什麼?」

  「相中你做媳婦,可不是單純喜歡你而已。」霍雲松往酒釀裡加紅糖和蜂蜜,「你明白嗎?」

  孟櫻蹙了眉,不解:「可是,我有什麼別的好處嗎?」

  啪,霍雲松關了火,把酒釀雞蛋倒進木碗裡端給她:「你覺得不是好處,別人未必那麼想,就說左晨旭的母親仇蘭桂吧。」

  酒釀的熱氣撲上來,模糊了眉眼。

  「左晨旭家裡是近十年發家的,生意做得好,運氣和本事都不能太差,仇蘭桂從擺地攤做起,有了自己的門店,現在又有了自己的服裝公司,可見是個有本事的女人,這樣的女人,性格也很要強。」霍雲松慢慢說,「她喜歡你,我猜有幾個原因。」

  孟櫻專心致志地聽著。

  「第一,你的確招人喜歡,以長輩的心態看,不浮躁不跳脫,文文靜靜的女孩子不多了,所以你小的時候她就喜歡你,這是性格好;

  第二,同樣是因為你不爭不搶……她是怎麼看出來的?阿櫻,你的家庭說簡單簡單,說複雜也很複雜,如果你有心爭搶,不會住在這裡,和父親那麼疏遠,你沒有要和弟弟爭家產的念頭,這是品性好,沒有人會喜歡家宅不寧。」

  孟櫻有理由懷疑他是在變著花樣誇她。

  「但最重要的是,安全。」霍雲松說,「不管什麼人家結親,都少不了門當戶對四個字,左家現在生意做大了,要結婚,要麼和省裡有關係的人家,要麼和有錢人家,一個互補,一個聯合,都是好路子,可惜進退兩難。」

  他看了孟櫻一眼,問,「不懂?」

  孟櫻誠實地說:「我知道你說得對,門當戶對,和門當戶對也和我沒有關係的呀。」

  「所以關鍵在進退兩難,市裡的人家他們看不上了,省裡的又不夠格,要麼低娶,要麼高攀,總有弊端。」霍雲松輕輕說,「高攀的弊端在於,好人家的女兒不管性格如何,都很驕傲。而仇蘭桂也是個要強的人,她不會喜歡一個厲害的兒媳婦,何況……她是什麼出身?」

  孟櫻下意識地回答:「仇阿姨以前是服裝廠裡的工人。」

  「這不就是了,兒媳婦比她出身高,有底氣,她還要在兒媳婦面前伏低做小?十幾年辛辛苦苦起早貪黑,總算有點成績了,還要娶回家一尊大佛供著……何必呢。」

  孟櫻聽著像是宅斗小說,好半天才說:「你為什麼覺得仇阿姨很在意這個呢?」

  「上次左晨旭不是說了麼,他還要討好他媽給他公司注資。」霍雲松笑了笑,「或許是我猜錯了,不過,我更傾向於她很在乎現在自己在家的地位,說起來,很少聽見左晨旭的父親,他是做什麼的?」

  「左叔叔好像是在國企裡工作。」孟櫻回憶從前去左家做客的點點滴滴,左父沒有什麼存在感,和和氣氣的老好人一個,左媽媽雷厲風行,風風火火……霍雲松或許還真沒說錯。

  她艱難地開口,「就算是低娶,為什麼是我,比我好的人有的是。」

  「既然是低娶,看重的就是品性了,你不爭不搶,不會動搖她在家裡在兒子心裡的地位,又是知根知底的,雖然借不上力,可勝在家宅安穩,既然如此,選你有什麼不好的?她畢竟很喜歡你。」霍雲松徐徐說,「你覺得對不對?」

  孟櫻說不出話來。

  霍雲松做了總結,「其實我很欣賞仇蘭桂,很多人就算不甘心,為了前途也會選擇高攀,可她沒有,能打拚到今天,她心裡也有驕傲,她相信自己就算不借親家的能力也可以發展得更好,她是有魄力的。

  以及,在為兒子選擇妻子的事情上,她雖然有自己的私心,可我不能否認她的眼光,妻賢夫禍少,選擇你並沒有錯,對兒子好,對左家也好。」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世事永遠沒有想的那麼簡單。

  孟櫻終於找回了自己的聲音:「我知道仇阿姨,如果晨旭不點頭,她是不會同意的。」

  「左晨旭啊。」霍雲松摸了摸湯碗,「快吃,要冷了。」

  孟櫻這才拿起湯匙。

  他說,「男人的心理更好猜了,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別說以你的性格會不會發現他出軌,就算發現了,他跪一跪,哭一哭,保證再不來往,你能不心軟?畢竟是青梅竹馬的情分。」

  孟櫻不可置信:「你胡說。」她不能相信左晨旭竟然是抱著這樣齷齪的心思和她重逢,她不信,「你肯定是在胡說。」

  「是啊。」霍雲松坦然承認,「我怕你聽完我剛才說的,覺得和左晨旭在一起也不錯,所以故意說他壞話。」

  孟櫻語結:「你、你說認真的?」

  「嗯。」霍雲松嘆了口氣,「他現在應該還沒有這個想法,他對你有感情……黃璨磨掉了他太多脾氣,他重新發現了你的好,僅此而已。」

  孟櫻不知道哪裡來得脾氣:「我懂,大魚大肉吃慣了,突然覺得清粥小菜好吃,我又不是沒看過言情小說。」

  「噢。」霍雲松拿了碗去洗,語氣平淡,「你生氣了。」

  「沒有。」

  「阿櫻,你氣我這樣說你的老朋友,好像所有人都目的不純,你不喜歡,我知道。」他說,「我也承認,我有私心,說他好話把你推過去,我做不到,你覺得我小人也沒有關係。」

  「因為我從來都不是君子。」他從不是光風霽月、胸懷坦蕩的人,她看到了湖面上晶瑩美麗的白雪,便以為是他全部,可湖面下深不見底的深淵,才是他的內心。

  他隱藏了所有的驕傲,小心翼翼地在她面前展現自己溫和謙遜的一面,可是,偽裝就是偽裝,總有破綻。

  他不會給左晨旭一絲一毫的褒揚,因為這個人在他心裡……提鞋都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