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水丹青

  七夕本來不是情人節,但耐不住時代發展太快,大家已經不流行乞巧了,七夕就是虐單身狗的日子。

  孟櫻以前從來不過這個節日,今年作為脫團的第一年,也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

  霍雲松的提議是去附近的一個溫泉山莊,她同意了。

  山莊在半山腰,因為情人節的關係,帶小溫泉的房間十分緊俏,孟櫻和霍雲松一路走上山,已經看到了三四對來過七夕的情侶。

  整個溫泉山莊都非常有過節的氣氛,燭光晚餐,粉紅玫瑰,還有一整盒的小雨傘靜靜躺在床中央。

  包裝太過精美可愛,孟櫻還以為是巧克力,拆開來一看,納悶:「這是什麼?」

  霍雲松已經習慣孟櫻在這方面的知識空白,非常冷靜地回答:「避孕套。」

  啪。孟櫻手裡的小雨傘掉到了地上,霍雲松撿起來一看:「居然還是螢光的。」

  孟櫻:「……」呆若木雞。

  「這種馬卡龍的顏色是避孕套嗎?」她不敢相信。

  霍雲松說:「七夕啊。」

  孟櫻默默把它丟進了垃圾桶。

  霍雲松忍笑:「你可以拿來吹氣球。」

  「你為什麼會認得出來?」孟櫻狐疑地看著他,「你用過?」

  霍雲松:「……」他清了清嗓子,「我給你示範一下?」

  「走開。」孟櫻在他肩膀上捶了一下,「你又耍流氓。」

  「知道還跟我來。」霍雲松握住她的手腕,把她圈在牆壁與懷抱的小小空隙裡,「阿櫻是認定我了,是不是?」

  孟櫻扭過頭不吭聲,霍雲松捧起她的臉和她親吻,她溫順地任由他索取,漸漸放任自己沉迷在這唇齒相依。

  到了這一步,霍雲松反而從容不迫起來,他鬆開了孟櫻:「先吃晚飯,再泡溫泉,好不好?」

  孟櫻點頭同意,能多拖一刻最好再拖一刻。

  晚飯是日式料理,孟櫻尤其喜歡吃他們家的壽司,覺得味道有別於其他日料店,霍雲松就笑著說:「這讓我想起了另一道菜,回家做給你吃。」

  「壽司?」

  「不是。」霍雲松還不肯告訴她,「回家你就知道了。」

  孟櫻低頭笑:「剛來你就和我說回家,明明是你要來的。」

  「今天畢竟是七夕。」霍雲松說,「雖然我們以後還會一起過很多次,但第一次畢竟是值得紀念的。」

  孟櫻托著腮笑起來:「這倒是,這是我第一次過七夕。」小時候過七夕之風不盛,等到大學時才和二月十四一起風靡起來,同宿舍的女生早早就開始打扮,她那時還不解,就算因為牛郎織女把七夕算成了情人節,那也是個悲劇呀。

  現在才明白,過什麼節不重要,情人節耶誕節都是一樣的,和有情人一起過才最重要。

  吃過晚飯,在山上散步,濃郁蒼翠的樹木將暑氣遮擋在外,溫度明顯比城市低了好幾度。

  山上栽著紫薇,粉粉嫩嫩綻放在枝頭,熱鬧又可愛。

  霍雲松與他並肩走了一會兒,卻笑:「我聞見的都是你手腕上珠子的香氣。」

  孟櫻平日在家不愛佩戴任何飾物,渾身清清爽爽,但出門的時候會戴一串香珠,她今天帶的就是紅麝香珠,舉手投足間,香氣隱隱約約,忽遠忽近,十分撩人。

  「有暗香盈袖。」霍雲松這麼說。

  孟櫻一聽,特地換了一個位置,用戴香珠的那隻手牽住他,側頭微笑:「這樣你也香了。」

  霍雲松覺得心頭落滿了花瓣:「還不夠,再緊一點。」

  孟櫻與他十指緊扣:「這樣?」

  「再近一點好不好?」霍雲松靠近她,在她唇邊落下一個吻。

  花前,月下,兩人緊密相擁,心跳相聞。

  一直到天漸漸黑透,他們才返回溫泉山莊,華燈初上,回房間的一路上,已經看到過無數對擦肩而過的男男女女,空氣中彷彿也瀰漫起棉花糖的香甜味。

  孟櫻回到房間才發現自己的臉已經紅透了。

  房間裡的小溫泉比公共的大溫泉小得多,只能容許兩到三個人,不過,因為穿著泳衣泡溫泉,所以並沒有「侍兒扶起嬌無力,始是新承恩澤時」的香豔。

  霍雲松安排的重頭戲在後面。

  泡完溫泉,他端了一個托盤進來,竟然是一套茶具。

  孟櫻正在擦拭頭髮,一看難免訝異:「大晚上的,你要喝茶呀?」

  「不,七夕禮物。」

  孟櫻掛好幹毛巾坐到他對面:「你要泡茶給我喝?」

  「嗯,很久沒試過了,可能手生了。」霍雲松說著拈起一塊茶餅,掰碎了用個小巧是石磨碾成碎粉。

  孟櫻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過那麼復古的泡茶手法了,這是在唐宋時期流行的品茶方法,她耐心地繼續看下去。

  茶餅碾成細粉後倒入杯盞中,注入沸水,再用茶筅攪拌,茶湯攪拌後浮上來一層湯花,只見他手腕輕動,茶湯上漂浮的花紋也發生了變化。

  孟櫻慢慢瞪大了眼睛,只見在他的運作下,杯盞中浮現了一枝花,花間掩映一輪明月,而在下方,兩隻鴛鴦正交頸。

  花前月下,一對鴛鴦。

  「矮紙斜行閒作草,晴窗細乳戲分茶……我從沒有真正見過。」孟櫻還沉浸在這樣神乎其技的表演裡,眼睛一眨不眨,若非親眼所見,誰能相信世界上竟然有這樣神乎其技的技藝。

  霍雲松放下了茶筅,茶上的花紋徐徐消散,那驚豔的丹青猶如海市蜃樓,消散後不留一絲一毫的痕跡,讓人以為剛才的那一切不過只是幻覺而已。

  霍雲松聲音低緩,但字字有力:「我這一生,既不求榮華富貴,也不求名利權勢,唯一的心願,就是和阿櫻在一起,一生一世不相負。」

  他向她伸出手,手心朝上,「如果櫻櫻信我……」

  他看向她,深邃的眼神令人沉溺,孟櫻就把手放在了他手心裡,昏黃的燈光下,她微微一笑:「我信你的呀。」

  霍雲松握著她的手往回一收,將她整個人帶進懷裡:「那麼,以後是不是不管發生什麼事,你都不會離開我?」

  孟櫻想想:「如果我還愛你的話,我不會。」

  「那你要一直愛我。」他摟著她的腰,手從浴衣的領口滑落進去,孟櫻微微一顫,險些站立不穩。

  霍雲松含住她的耳垂,輕柔舔舐,緊接著步步後退,倒向柔軟的圓床。

  寬大的浴衣裡有著無限風情,粉頸、酥胸、柳腰、雪股、花心……身上的汗幹了又濕,汗液滲進香珠裡,麝香的香氣融入了愛慾,愈發濃郁。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孟櫻醒來時天已大亮,霍雲松坐在窗邊讀書,一室陽光。

  她翻了個身,雖然只是細微的聲響,但霍雲松很快就注意到了,他走到她身邊,俯身在她臉頰上吻了一下:「醒了嗎?」

  孟櫻點點頭,但沒有起身。

  霍雲松用指尖描繪著她的眉眼:「七夕快樂。」

  「七夕已經過了。」孟櫻開口,聲音沙啞而慵懶。

  霍雲松微笑:「不,我的意思是,我還想再過一次。」

  孟櫻抱緊了被子,昨夜的一切想起來就讓她臉紅:「我好累。」

  「疼嗎?」霍雲松把手伸到被子裡去,孟櫻躲開了,拍開他的手:「走開呀。」

  霍雲松抽回手,解開浴衣的繫帶:「我起得太早,有點困了。」

  昨天后面是拉了燈的,孟櫻沒有那麼害羞,這樣青天白日乍一見,她嚇得趕緊把頭扭過去不看,霍雲松看準機會,掀起被子睡了進去,把孟櫻一把抱進懷裡。

  孟櫻對他幼稚的行為哭笑不得:「都天亮了,該起床了,你不要鬧。」

  「不。」他咬著她的鎖骨,「我要你。」

  孟櫻抱住了他,撫摸著他的後頸:「就算不這樣,我也不會離開你的。」她說,「就好像如果那一次,」說到這裡,她好像難以啟齒一樣頓了片刻,才繼續說,「我也不會和晨旭在一起的。」

  「阿櫻,你這樣我真的,」霍雲松把她用力摟進懷中,「真的會想把你帶進深山裡,就你、我、狸奴,永遠不見外人。」

  「啊,那你不僅要會做飯,還必須會種田,會電工,會打獵……」孟櫻數著數著自己先笑了,「我才不要與世隔絕,何況,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你這樣不行的呀。」

  霍雲松親吻她的手指:「我以為你很喜歡家鄉。」

  「家裡這邊呢,安靜,節奏也慢,但你也看到了,大家都太熟悉了,隨便誰都可以叫出我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的名字,人人都知道我是誰,我其實不喜歡這樣。」

  孟櫻說,「我本來不想回來的,省城也挺好的,沒有人認識我,我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大家不會隨便對別人的生活指手畫腳,我本來都找好租的房子了,雖然離市中心有點遠,但有個小院子,可以種花。」

  霍雲松心中一動:「那如果有個院子可以養養花,沒有人會插手你的生活,去北京也可以嗎?」

  「那北京太乾了,空氣也不好,」孟櫻就當是閒話家常,「不過有故宮,有機會的話我想去那邊看看。」

  「所以,在哪裡生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對嗎?」

  「不。」孟櫻搖搖頭,很認真地說,「還要和你在一起。」

  霍雲松頓時失去了言語,她這樣的話,不是告白勝似告白,他除了深深親吻她,竟然沒有任何語言能夠描述自己的心情。

  他何其有幸,才能得到神女如此青睞。

  平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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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丹青又叫茶百戲、分茶、湯茶,是相當牛逼的一個技能,宋代的時候非常流行,但一度失傳,最近才有人復原出來,所以咖啡拉花什麼的其實是古人玩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