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後來張允信說:「妳也太孩子氣。」

  我自己也覺得。

  「人口流動性大,誰也陪不了妳一輩子,趁早培養個人興趣,老了可以插花釣魚。」

  我呆呆的,一時還未復元。

  「別太難過,天下無不散的筵席。身為女人,為另外一個女人如此傷心?沒人同情妳。」

  我不響。

  「妳受夠了?是不是?每個人都離妳而去。」他微笑,「寶貝,相信我,現實生活最殘酷的一面,妳還沒有看清楚呢。」

  「是,是要到火坑去才看得清楚。」我嘲諷地說。

  「也不必,問唐晶就知道了,妳出來泡多久?一年,她出來泡多久?十多年,她才真的酸甜苦辣嘗遍,妳見過什麼?給妳一根針妳都認作棒槌,個把男人對妳說過他妻子不瞭解他,妳就以為算有見識了?」

  「要不要將我賣到人肉市場?」我沒好氣。

  「墮落是愉快的,子君,像一塊腐臭的肉等待死亡,倒是不用費勁。子君,妳試過往上爬嗎?妳試試看,子君,妳始終運氣太好。」

  我頹然,「好好,我沒有機會上演塊肉餘生。」

  也許唐晶看穿這世上一切,索性到異鄉的小鎮去終其餘生,倒也是脫離紅塵的捷徑。

  子群走了,她也走了。這些女人都走光了,單我一個活著,再風光又有什麼益處,我給誰看呢。

  人家都上岸了,我才出來徒手搏擊,我什麼都比人家慢半拍,真有我的,後知後覺。

  「有我,」張允信拍拍胸口,「我總是妳忠實的拍檔。」

  最近做小丑做得悶透,簡直想推開窗戶,對著窗外大叫,用拳擊胸,發出泰山般的呼聲。

  不知道為什麼,每當倦極愁極累極的時候,我便想坐下來哭。

  哭真是好,以前小時候一放聲哭總有人來搭救,現在哭完了擦乾眼淚收拾殘局的總還是自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直到最後一日,到末日,俺去也,留也留不住,我竟有嚮往那一天。傻了。

  因為趕功夫的緣故,雙手長期與濕泥接觸,漸漸形成種皮膚病。

  我的手指頭老退皮,吃藥打針都看不好,我便躁。

  張允信旁觀者清,問我:「怎麼?是陰陽不調呢,抑或小姐脾氣又犯,打算不幹?」

  「別這樣說我。」

  「忍耐,忍耐。」

  我的心自從唐晶離開以後,就不好過。

  我憤然道:「這樣無窮無盡做下去無了期,怎麼辦?」

  「有人寫作二十週年紀念,妳不知道嗎?」

  我把頭伏在桌子上。

  「妳倒是很有藝術家脾氣。」他冷笑。

  我輕易不敢得罪他,這左右我也只剩下他一個朋友。

  這一段日子過得特別蒼白。

  可林鍾斯說:「活該,我知妳閒得慌,偏又這麼多挑剔,怎麼不同洋人走。」笑。

  他老以為我同唐晶有一手,而如今斯人憔悴是為著她結婚去了,要這樣說也可以,我確是想念唐晶。

  偶然我也受他的引誘,同他出去喝半瓶酒,申訴申訴。漸漸也開始同情子群,洋人好白話,拿得起放得下,且大方,不一定要真正撈便宜,就熱心得很,反正不是認真的,洋人看得開。

  漸漸我真相信子群的不得已:不是她愛選洋人,而是中國人沒挑她,而且一些唐人仔的嘴巴,差點沒將她的風流韻事編了一首歌來唱,多麼累。

  這就是箇中秘密,我以前不懂得。

  而涓生終於與辜玲玲結婚了。

  是母親來通知我的。

  「……他們的意思是,想讓平兒做花童,怕妳不答應……」母親許久沒跟我通消息,她的聲音似蒙著一層蠟,聽不出真心假意,但是卻透著股實實在在的煩膩,彷彿很不屑做這中間人。我當時在做泥人,電話用下巴夾著,正在拭抹雙手,一聽她那麼說,電話筒就變得像鉛塊般重。

  「不可以,」我說,「我不答應。」

  「妳同他們說去。」母親說,「我不做此類魯仲連。」

  「好。」我說,「我自己同史涓生說。」

  前夫,前夫生的兒女,前夫現任妻子,他現任妻子與她前夫,他們的孩子,將來尚有我前夫與他現任妻子所生的兒女,可能更有我與我現任丈夫的孩子,天底下還有更複雜的事?這種人際關係簡直要編號碼入檔案才行。

  我跟史涓生說:「這些事與孩子們無關,不要讓孩子牽涉在內。」

  涓生說:「可是如果讓平兒參與,他會比較有親切感。」

  「什麼親切感?」我問,「對父親的婚禮有親切感?我是個土包子,我辦不到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你如果有膽子叫平兒任花童,你當心點。」

  「好好好,何必這樣強硬?」他憤然。

  「你們兩個人為什麼不可以到外國去結婚?現在正流行,乾脆神不知鬼不覺,冒充頭一次,將以往的事一筆勾銷,假裝是社會的錯:當時年幼無知,行差踏錯,為什麼不呢?」

  「子君,妳一張嘴真厲害,以前妳不是這樣的。」

  「以前,以前我任得你搓圓捏扁。」

  「妳也要守守行為,控制一下,連平兒都知道妳同洋人散心。」他忽然反攻。

  「那不過是業務上的朋友,你少含血噴人,而且我警告妳,不要再把我兒子帶進這種漩渦。」

  涓生長長嘆口氣,他握搔頭皮。

  我冷眼看他,要做新郎了,但整個人舊垮垮的,一點新意也無,頭髮很膩,衣服很花,看得出領帶是刻意配襯的,但配得太著痕跡。是他新情人的品味吧。

  涓生在這一兩年間忽然胖了,許是業務上軌道,再也沒有什麼要擔心的,每日依掛號次序替病人把脈看喉嚨,開出同樣的方子,不外是傷風喉嚨痛,每位七十元。他為什麼不胖?坐在那裡收錢,以往寒窗十載全屬前塵往事,不值一提。

  我的思想扯到老遠。

  每次見他,總是萬分不情願,見到他,又沒有什麼恩仇,但精神不能集中,而已找不到話題,一旦把真正題目交待完畢,兩個人就乾坐。

  我忽然發覺史涓生是個非常沉悶的人,比之張允信的詼諧多才,甚至可林鍾斯的死纏爛打,涓生都缺乏生氣,我們卻居然做足十三年夫妻。

  要是他現在才來追求我,我會不會嫁她?

  許是為了生活安定,但做法不一樣,永遠沒有可能百分之一百誠心誠意了。

  他說:「……總之,子君,妳要結婚便正式再婚,我也可以省下贍養費。」

  「你那筆贍養費,這些日子來未曾漲過一個仙,你可知物價飛漲?」

  「聽說妳自己賺得到。」

  「靠一雙手,咱們這些手作仔,不提也罷。」每次都是我先提出來,「走吧。」

  「子君,真沒想到妳變得如此實事求是,每次我出來見妳,都要經過一番吵鬧爭執,但妳──」

  「為我吵?」這倒新鮮,「我是被你遺棄的前妻,又不是你新歡,吵什麼?」

  「女人。」他又歎一回氣。

  俗不可耐,一輩子才認識兩個女人,就作其女性問題專家狀。

  回到家中,我模擬史涓生嘆氣,並且說:「女人!」俗不可耐,作嘔。

  最恨以有女人為他爭風吃醋為榮的男人。

  十三年的夫妻,真奇怪,涓生甚至不是我喜歡的那種男人。為他哭過吵過,現在卻煙消雲散。

  每次見到史涓生,我都睡得特別好。

  以前唐晶告訴我,她最常做的惡夢,是夢見穿著睡衣進入會議室,整個房間坐的都是鐵甲人,說話的腔調完全似一個模子裡倒出來,然後就開始用武器攻擊她,將她刺至血肉模糊,倒在地下。

  多麼可怕的夢,既現實又逼真。

  她還算是有資格的,我可沒有那麼多機械人要忙著對付。

  張允信不只一次要我去買幾件新衣服,「永遠那條破皮褲。」

  其實這條破褲曾經一度值四千五,是被時代週刊譽為高級時裝建築師之紀亞法蘭可法拉的設計,而且曾經一度是白色的,現在就像我的人,塵滿面,鬢如霜。

  我跑到名店去逛了逛,那裡的新女售貨員不再認得我。

  我坦然地四周遊覽,覺得再無必要在華服上翻花樣,這時有人把我認了出來。

  「史太太!」

  我轉頭,「咦,姜太太。」

  「好嗎?許久不見,史太太,」她拉住我。

  我笑笑,「莫再叫我史太太,我離婚足有兩年了。」

  「唉呀,我也離婚了。」她眼睛紅紅地說。

  我點點頭。

  「大家都知道我老公外頭有人,就瞞我一個,大家好朋友,也不同我說一聲。」她抱怨。

  我改變話題:「看到什麼合適的衣服沒有?」

  「有錢有什麼用?抓不住他的人,」姜太太使勁說下去,「妳家史醫生──」

  「我過去那邊看看,」我連忙推開她抓住我的手臂,急急走到毛衣櫃去挑選。

  姜太太沒有跟上來,我臨走向她點點頭。

  她的贍養費數目必然比我精采,她尚有資格逛名店。我雙手空空離開,不想再接觸到以前生活的角落。

  可林鍾斯在史涓生結婚那一日指著西報上的啟事跟我說:「瞧,妳前夫結婚了。」

  我實在忍不住,「為什麼你們什麼都知道?到底是誰在做包打聽?為何你們對別人的私事這樣有興趣,為啥拿著杯啤酒就開始東家長西家短,怎麼有人說就有人聽?你們到底有沒有人格?我的私事關你們什麼?又犯著你們什麼?為什麼?」

  他咧齒而笑,「子君,嗨,每個人都離妳而去,妳的丈夫,妳的情人,妳的妹妹──」

  「閉嘴!」我大吼。

  他的一雙藍眼充滿笑意,向報上那段啟事瞄瞄,同時呶呶嘴。

  「你還知道些什麼?」

  「妳很寂寞,我打算乘虛而入。」

  「永無可能。」

  「上周出的廣告看見沒有?喜不喜歡?」

  「誰做的?」

  「布朗那組人。」

  「布朗?」那名字足有三世紀遠。

  「他尚為妳生我的氣呢,我是沒吃羊肉一身騷。」

  「你們洋人反正是一身騷。」

  「妳還能頑抗至幾時呢?」

  「至我崩潰時,」我狠狠說,「找布朗也不找你!」

  「妳真厲害。」他吐吐舌頭。

  我身邊有點款項,趁著煩悶沒頂,飛赴溫哥華見安兒。

  在長途電話中聽到她的歡呼就已經開心。

  她居然來機場接我。

  燦然的笑容,健美的身材,不不,安兒不像我,我從來沒有這麼活潑過。她出於我,但事實上她勝於我。

  「倦嗎?」她關心孜孜地問我。

  我點點頭。

  「我替妳訂好酒店房間。怎麼,媽媽,仍然是一個人?」

  我不響,這小女孩,直情把我當作她的平輩。

  「爸爸都結婚了。」

  「我怎麼同他比?」我苦笑。

  「別酸溜溜的,」她笑,「說不定今次旅行有奇遇。」

  「遇到誰?」我也笑。

  「妳最喜歡的男人是誰?」

  「月宮寶盒裡的瓶中巨魔。」

  安兒一本正經搖搖頭,「他塊頭太大了。」

  我們又笑作一團。

  安兒的學校在市區,我隨即跟她去參觀,舍監很嚴,訪客需要簽到,學生才可以在會客室見朋友。

  住宿生中有許多外國人,香港學生約占三成,其餘就是阿拉伯石油國家的子弟。校中設備極好,泳池、球場、運動室,一應具備,完全像一個度假營,分明是特為有錢家庭所設的學校。女孩子念無所謂,男生畢業後卻不保證可以找到間好的大學。

  安兒房中堆滿香港出版的書報雜誌,明報週刊、妹妹畫報。

  「哪兒來的?」我皺眉頭。

  「唐人街買的。」

  「太浪費。」我說,「妳爹給妳許多零用?」

  「許多。」她承認。

  「他對妳倒是慷慨得很。」我略略寬心。

  「是呀,他現在的妻子時常同他吵,埋怨他花太多的錢在子女身上,怕寵壞我們。」

  「妳被寵壞沒有?」我笑問。

  「當然沒有。」

  「妳沒有那麼恨妳爸了吧。」

  「現在我很會拍他馬屁呢。」安兒眼中閃過一絲狡猾。

  安兒立刻認真地說:「媽媽,我對妳是真心的。」

  畢竟還是孩子,我笑。

  我說:「妳的唐晶阿姨結婚了。」

  「她?」安兒詫異,「她那麼高的眼角,又三十幾歲,她嫁誰?」

  「嫁到一個很好很好的男人。」連我都不得不如此承認,「她前半生做事業女性,後半生做家庭主婦。」

  「咦,媽媽,跟妳剛相反。」

  「但是人家先苦後甜,我是先甘後苦,不一樣。」

  「都一樣。媽,我搬來同妳住酒店,咱們慢慢聊。」

  溫哥華是個很沉悶的城市,只有安兒這麼年輕的女孩子才會在此生活得津津有味,沒到一個星期,我就想回香港。天天都逛這些地方:歷史博物館、廣闊的公園、潔淨的街道、大百貨公司、緩慢的節奏、枯燥的食物,加在一起使我更加寂寞。

  如果不是怕傷安兒自尊心,我想飛往紐約去結束我這三星期的假期。

  安兒當然開心,一放學便戴上雙護膝在公園踏滾軸溜冰、腳踏車。因為長得好,每個人都樂意對她好,她早已成為這個城市的一份子,我不認為她會再回香港居住。

  外國的中學生根本沒有家課,期中也需要寫報告,都是啟發學生思考的題目,不必死板板的逐個字背出來,學生時期全屬享受,所以年輕人份外活潑自由。

  如果安兒此刻在香港,剛讀中三,恐怕已經八百度近視,三個家庭教師跟著走,每晚做功課至十二點,動不動便開口閉口考試測驗。

  我有點感激史涓生當機立斷,把安兒送出去,致使她心境廣闊,生活健康。所以即使這是個沉悶的假期,我卻過得很平靜。

  看到安兒這麼好,我自身的寂寞蒼白算得了什麼。

  離婚後兩年的日子開始更加難受。

  以前心中被恨意充塞,做人至少尚有目標,睜大眼睛跳起床便咬牙切齒握緊拳頭抱怨命運及社會。

  如今連恨也不再恨,一片空虛,傍晚只覺三魂渺渺,七魂遊蕩,不知何去何從。

  那種恐怖不能以筆墨形容,一直忙忙忙,做做做做倒也罷了,偏偏又放假,終日把往事取出細細推敲……這種淒清真不是人過的。

  發誓以後再也不要放長假。

  安兒已經有「男朋友」,十四五歲的女孩兒在外國早已追逐者成群,安兒自不例外。

  那個男孩子大她一兩歲,很英俊,家中三代在溫哥華落籍,父親是建築師,姓關,在當地有點名氣,他一共五個兄弟姊妹。

  我第一次見到安兒的男友,不知如何稱呼,後來結結巴巴,跟安兒稱他為「肯尼」,這就是英文名字的好處了,可以沒上沒下亂叫,叔伯侄甥表親都可以叫英文名。

  肯尼臉上長著小疱疱,上唇角的寒毛有點像小鬍鬢,眉目相當清秀,一貫地T恤牛仔褲球鞋,純樸可愛,嘴巴中不斷嚼一種口香糖,完全不會說粵語,行為舉止跟一般洋童一模一樣。

  他拖著安兒到處去,看電影,打彈子。

  我不放心也只得放心。

  兩個孩子在一起彷彿有無窮無盡的樂趣,他們的青春令我羞煞。

  這是真正自由的一代。

  想到我自己十六七歲的時候,老母忽然瞎起勁地管教起子群與我來,出去與同學看場七點半電影總要受她盤問三小時,巴不得那個男生就此娶我為妻,了卻她心中大事,對老母來說,女兒是負擔,除非嫁掉,另當別論。

  在母親心中,我們穿雙高跟鞋就當作淪為壞女人,眼淚鼻涕地攻之擊之,務必把我與子群整得跪地求饒,在她簷下討口飯吃真不容易。也就因這樣,子群才早早搬出來住的。

  子群如今也大好了,有個自己的家……

  不行,這個假再放下去,我幾乎要把三歲的往事都扯出來回憶一番。

  假期最後的三天,我反而輕鬆,因為立刻可以回香港為張允信賣命。我看著自己雙手,手指頭的皮膚病又可以得到機會復發,又能夠希望早上可以多睡數小時,真幸福,我死賤地想:誰需要假期呢。

  關肯尼邀請我到他家後園去燒烤野餐。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只得賣安兒的面子答應下來。

  原來關家的大屋在維多利亞,一個仙境般的地方,自溫哥華搭渡輪過去,約莫兩小時。

  後園面海,一張大大繩床,令我思念張允信的家,所不同的關家園子裡開滿碗口大的玫瑰花。芬香撲鼻,花瓣如各色絲絨般美艷,我陶醉得很。

  我問肯尼:「令尊令堂呢?」

  肯尼答:「我父親與母親離婚有七年了,他們不同住。」

  「呵。」我還是剛剛曉得,「對不起。」

  「沒關係,父親在洛杉機開會,」他笑,「一時不回來,今天都是我與安兒的朋友。」

  我更加啼笑皆非,還以為有同年齡的中年人一起聊,誰知闖到兒童樂園來了。

  然而新鮮烤的T骨牛排是這麼令人垂涎,我不喝可樂,肯尼居然替我找來礦泉水,我吃得很多,胃部飽漲,心情也跟著滿足。

  孩子們開響了無線電──

  天氣這樣好,我到繩床躺下,閉上眼睛。

  「噢噢吔吔,我愛妳在心口難開。明日比今日更多,噢噢,愛妳在心口難開。」

  我微笑,愛的氾濫,如果沒有愛,就不再有流行曲。

  有人同我說:「安,移過些。」是個男人。

  他居然伸手在繩床上拍我的屁股。

  我連忙睜大眼睛,想跳起來,但身子陷在繩床內,要掙扎起來談何容易。

  「我不是安。」我連忙解說。

  那男人亦不是那群孩子之一名。

  他看清楚我的面孔,道歉:「對不起,我以為妳是史安兒,長得好像,妳是她姐姐?」

  我苦笑,「不,我是她母親。」

  他詫異,打量我一下,改用中文,「對不起,打擾妳休息。」

  「沒關係。」我終於自網中站起來。

  這位男士約莫三四十歲年紀,一臉英氣,粗眉大眼,眉宇間略見風霜,端正的五官有點像肯尼,我心一動,衝口而出地問:「妳莫非就是肯尼的父親?」

  他搖搖頭,「我是他舅舅,敝姓翟。」

  「對不起,我搞錯了。」

  他笑笑。

  翟先生的氣質是無懈可擊的。

  氣度這樣東西無形無質,最最奇怪,但是一接觸就能感染得到,翟先生一抬手一舉足,其間的優雅矜持大方,就給我一種深刻的印象。

  這種印象,我在唐晶的丈夫莫家謙處也曾經得到過。

  翟先生比莫家謙又要冷一點點,然又不拒人千里之外。單憑外型,就能叫人產生仰慕之情,況且居移體、養移氣,內涵相信也不會差吧。

  對一個陌生男人我竟評頭品足一番,何來之膽色?由此可知婦女已真的獲得解放。

  我向他報告自己的姓名。

  翟先生並沒有乘機和我攀談,他藉故走開,混進人堆去。

  我有陣迷茫。

  如果我是二十五歲就好了。

  不不,如果二十八歲,甚至三十歲都可以。

  我是身家清白……也不應如此想,安兒平兒都是我至寶,沒有什麼不清白的。

  雖然有條件的男人多半不會追求一個平凡的中年離婚婦人,但我亦不應對自己的過去抱有歉意。

  過去的事,無論如何已屬過去。

  我呆呆地握著手,看著遠處的海。

  「嗨。」

  我轉頭,「肯尼。」

  他擦擦鼻子,「阿姨,妳看上去很寂寞。」坐在我身邊。

  我笑而不語。

  「妳仍然年輕,三十餘歲算什麼呢,」他聳聳肩,「何況妳那麼漂亮,很多人以為妳是安的姐姐。」

  「她們說笑話罷了。」我說。

  「妳為什麼落落寡歡?」肯尼問道。

  「你不會明白。」

  他笑,露出雪白的牙齒,「安說這句話是妳的口頭禪:『你不會明白。』年輕年老的都不明白?」

  他們這一代哪裡講長幼的規矩,有事便絮絮而談,像平輩一般。

  「我舅舅說:那秀麗的女子,果真是小安的媽媽?」

  我心一動,低下頭,愧意地望自己:頭髮隨意編條辮子、白襯衫、黑褲子。哪裡會有人欣賞我?

  「阿姨,振作起來。」肯尼說。

  「我很好。」

  「是,不過誰看不出平靜的外表下藏著一顆破碎的心?」

  我訝異,這孩子,越說越有意思了。

  肯尼說:「看看我與小安,我們在一起這麼開心,但很可能她嫁的不是我,我娶的亦非她,難道我們就為此愁眉不展?愛情來了會去,去了再來,何必傷懷。」

  我心一陣溫暖,再微笑。

  肯尼說:「我知道,妳心裡又在說,你不會明白。」

  過一會兒我問:「你舅舅已婚?」

  「不,王老五,從來沒結過婚。」

  「他多大歲數?」

  「四十。」

  我一怔,「從沒結過婚?」看上去不像四十歲,還要年輕點。

  肯尼晃晃頭,「絕對肯定。」

  「他幹什麼?」

  「爸爸的合夥人。」

  「建築師?」

  「對。」

  我又低頭看自己的雙手。

  「嗨,」肯尼邊嚼口香糖邊說,「你倆為什麼不親近一下?」

  我看看手錶,「下午三點,我們要打回程了吧?」

  「回去?我們今天不走,」肯尼說,「沒有人跟妳說過嗎?我們一行十四人今夜在這裡睡,明天才回溫哥華。」

  我意外,不過這地方這麼幽美,就算三天不回去也無所謂。

  「這大屋有七間房間,妳可以佔一間,餘人打地鋪睡。」肯尼說。

  「安排得很好。」

  「對,我舅舅,他叫翟有道,他會說廣東話,他在那邊準備風帆,妳若想出海,他在那邊等妳。」

  這分明是一項邀請。我心活動,一路緩緩跳上喉嚨。

  肯尼說:「妳在等什麼?」

  「我想一想。」

  肯尼搖搖頭,「小安說得對。」

  「她說什麼?」

  「她說:母親是個優柔的老式女人,以為三十六是六十三。」這孩子。

  肯尼聳聳肩,雙手插在口袋中走開。

  翟先生邀請我出海呢。

  如此風和日麗的好機會,為什麼不?多久沒見過上條件的男人了。散散心也是好的,我又沒有非份之想。在布朗、陳總達及可林鍾斯這種男人中周旋過兩年,眼光與志氣都淺窄起來,直以為自己是他們的同類,女人原都擅勢利眼,為什麼不答應翟的邀請?我正穿著全套運動服、襪子球鞋。

  我鼓起勇氣站起來,往後車房走去,那處有一條小小木碼頭,直伸出海去。

  翟有道正在縛風帆,見到我點點頭,非常大方,像是多年玩伴一般,我先放下心來。

  他伸出手接我,我便跳上他的船去。

  他的手強壯且溫暖。

  然後我發覺,我已有多年未曾接觸到男人的手了。

  這不是心猿意馬,這是最實在的感嘆。

  他並沒有再說什麼,一扯起帆,鬆了錨,船便滑出老遠,我們來到碧海中央,遠處那棟小小的白屋,就像圖畫一般。

  而我們便是畫中人。

  我躺在窄小的甲板上,伸長腳,看著藍天白雲。做人痛苦多多,所餘的歡樂,也不過如此,我真要多多享樂才是。

  翟有道是該項運動的能手,他忙得不亦樂乎,一忽兒把舵,一忽兒轉風向,任得我一個人觀賞風景之餘細細打量他。

  他有張極之俊美的面孔,挺直鼻梁,濃眉下一雙明亮的眼睛,略厚的嘴唇抿得很緊,堅強有力的樣子,身材適中,手臂上肌肉發達,孔武有力的。

  我想:是什麼令他一直沒有結婚呢?

  我或許永遠不會知道。

  翟有道終於同我說:「來,妳來掌尾舵,別讓它擺動。」

  我說:「我不會。」真無能。

  「太簡單了,我來教妳。」他說,「船偏左,妳就往右移,船偏右妳就把船舵轉向左,這隻船全靠風力,沒有引擎。」

  我瞠目,「風向不順怎麼辦?」

  「那就永遠回不去了。」他笑起來露出雪白的牙齒。

  我不好意思,便閉上尊嘴,跑到船尾去掌舵。

  很久沒有享受這樣心無旁騖的樂趣,特別珍惜,帶著慘然的感覺。

  略一分心,便看到一艘划船成直角地橫切過來。

  我來不及轉舵,大聲呼叫:「讓開,讓開!」

  划船上有三個人,向我瞪來,並沒有動手划開。

  我緊張,「要撞船,要撞了!」光會嚷。

  翟有道搶過來將船帆自左邊轉到右邊扣上,風一鼓帆,立即避開划船。

  我鬆一口氣。

  他朝我笑笑,並不多語。

  那日回到岸邊,我已精疲力盡。

  是夜睡得特別香甜。

  玩足半日,我們說話卻不超過十句,真算奇事。

  第二天一早我自動進廚房替大伙做早餐。

  牛奶、麥片、雞蛋、火腳、吐司、班戟一應具全,忙得不亦樂乎。安兒與肯尼做我的下手,大伙都樂了,說以後來旅行非把子君阿姨帶著不可。

  翟有道下樓時年輕人已散得七七八八,我正在清理殘局,見到他不知怎地,有點心虛,頗手忙腳亂的。

  他微笑說:「伙計,還有早餐嗎?」

  我忙不迭答:「有。」

  「來一客班戟,一杯咖啡。」

  我立刻替他斟上咖啡。

  「唔,很香。」

  「新鮮的。」我說。

  「妳自己吃了沒有?」翟有道說。

  「我沒有吃早餐的習慣。」我說道。

  「呵,那不行,不吃早餐,整天沒力氣。」

  我笑,「那麼好,我吃火腳雙蛋。」

  「聽他們說,妳的手藝還真不壞。」

  我將班戟在平底鍋中翻一個身,烘成金黃色,香氣撲鼻,連大瓶糖醬一起奉上。

  「好吃好吃。」他連連讚歎。

  我光會瞪著他,有點詞窮。平時也頗能言善道,不知怎地,此刻卻帶點少女情懷,開不了口。

  少女情懷,呵呀呵呀,我自家先面孔紅了,連耳朵都辣辣地燒起來。

  過去的人與事永遠不會回來,在清晨的陽光下,我雖然尚未老,也必須承認自己是一個中年婦人。

  我坐在翟君對面,緩緩吃著早餐,食而不知其味。

  他問我:「妳有沒有工作?」

  「有。」我答得飛快,給一口茶嗆住了,狂咳起來。

  完了,什麼儀態都宣告完蛋。

  他連忙將紙巾遞給我。

  我說下去,「我與我的師傅合作為華特格爾造幣廠做工藝品。」

  「妳是藝術家?」他很歡欣。

  我囁嚅,「不敢當。」

  一時間也不便分辯。但我一定要表示身份:我是個自力更生的職業婦女,我不是坐在家中吃贍養費的蛀米蟲。

  我是要努力給他一個好印象呵,為什麼?我從來沒有這麼在乎過。

  對於其他的男人,他們愛怎麼想就怎麼想,我從來不希罕。

  翟君說:「女人最適合做藝術家,」他笑,「基於藝術實需最穩固的經濟基礎培養,故此男人最好全部當科學家。」

  翟有道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

  「不過做藝術家也是極之艱苦的,不停地練習練習練習。」

  我低頭看自己的雙手,褪皮部分剛有點痊癒。那時候在老張的工作室每日苦幹十二小時,暗無天日,今日聽了翟君一席話,不禁感動起來。

  對於老張,我只覺得他夠意思,肯照顧朋友,但對於翟君,我有種唯命是從的感覺。他每句話聽在我耳中,都變成金科玉律。

  離婚後我一直最恨人家毫無誠意地問及我的過去。不過對於翟君,我卻想傾訴過往的一切。

  當然我沒有開口,我已經三十多歲,不再是個衝動的孩子。

  他吃完早餐,幫手洗碟子,一邊說:「這種陽光,令白色看起來特別白,黑色看起來特別黑,陽光總是愉快、潔淨的。」

  我訝異於他的敏感,「你許久沒回香港了吧,在那裡,火辣的太陽曬足大半年,渾身膩嗒嗒的灰與汗,濕度高得難以呼吸。」

  「我較喜歡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連忙接上去,「白色麵筋似的大雨,嘩嘩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麼都在雨聲中變得舒坦而遙遠,惆悵舊歡如夢。」

  「什麼?」他轉過頭來。

  我不好意思重複,「沒有什麼。」

  他側著頭想一會兒,「是的,惆悵舊歡如夢。」

  他還是聽到了。

  他的舊歡是什麼人?一個像玫瑰般的女郎,傷透他的心,以致他長久不肯結婚?

  「妳幾時回香港?」他問。

  我懊惱得不能自禁,「後天。」

  「呵,這麼快?」意外。

  「我在此地已經有兩個星期。」

  他點點頭,沒表示什麼。

  他自然不便留我,我自然也不便自己留下來。萍水相逢,拉拉扯扯作甚。

  我說些門面話:「現在小安跟肯尼是好朋友,請多關照。」

  「那是一定的。」翟有道說。

  「他們到哪兒去了?」我轉頭問道。

  「出發玩耍吧。」他說,「妳呢,我同妳到鎮上去遊覽可好?」

  「太好,」我笑,「待我換條裙子。」

  他把我帶到一所歷史博物館,我們細細觀察每一座圖騰及標本。翟君不說話的時候面色冷冷的,他每次抽煙都問我是否介意,每次我都說不,而且也不嫌他重複。

  他喜黑咖啡,一杯接一杯,有許多洋人的習慣,然而臉上始終有一股中國人的矜持。

  噢,我真喜歡他。

  最後,我們參觀紀念品小商店,我看中印弟安人手製的金手鐲,套在腕上,愛不釋手,不想除下,但標價三百餘美元,我手上沒有這許多錢。

  翟君一言不發,開了張支票,然後說:「走吧。」

  「回香港我立刻把款項寄返。」

  我從來沒有這麼感激過。

  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