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英雄救美

  大家都怕鬼,怕的原因之一,是怕鬼會害人,鬼為什麼會害人呢?原因之一,據說是找替身──某一種或幾種死法的鬼,特別喜歡「找替身」,許多民間傳說都這麼講,於是一提起鬼來,就令人駭然。

  鬼是不是真會害人?

  不知道,這個問題,只有鬼才能回答,或者,被鬼害過的人也可以回答,但被害過的人,當然也已變成了鬼。

  ※※※

  整件事的經過,至少有超過二十個目擊者。

  每一個目擊者在事後的供證都一致。只有他──事件的主角,說的和每一個人都不一樣。

  在這樣的情形下,是應該相信超過二十個目擊者眾口一詞的說法,還是相信他一個人的話?

  當然相信二十多個目擊證人的話!

  可是,他卻是事件的主角,一切都是他親身經歷的,別人只不過在一旁看著而已!

  究竟應該怎麼辦?還是先聽聽他怎麼說。

  他是一家規模中等的機構的中級職員,有中等的收入,自然也有這個繁華熱鬧的大城市中的中等享受,他個子中等,樣子中等,住的是中級的住宅大廈──總之,他是一個中等的城市居民,在幾百萬居民之中,像他那樣的人,至少佔了三分之一。所以,當他走在馬路上,擠在人叢中的時候,絕對不會有人去特別注意他,就像在流水之中,不會有人特別去注意其中的一滴水一樣。

  中級住宅大廈沒有停車場,而他有一輛性能還過得去的汽車(在他擁有這輛車子之前,車子已經有過兩個主人),他必須把車子停在離住所相當遠的一個停車場,然後再步行回家。

  他很喜歡走這段路,刻板的上班下班,使他沒有時間運動(運動對城市人來說十分奢侈,他既然是一個中等收入的人,自然負擔不起),而步行也就恰好填補了這個空缺。他喜歡在鎖上了車門之後,一面揮動著車匙,一面走路,大約十分鐘的路程,他會不斷地揮動車匙,有時,也會示威似的看著其他在匆匆趕路的人,表示他的走路,有高人一等的悠閒,而且,他是有車子的!

  在這一段行程之中,要過三次馬路,其中有一條馬路相當寬,有紅綠燈控制交通。由於馬路相當寬,每次過這條馬路,所有的行人,都會自然而然加快腳步。不然,往往在最後的十來步,就已經轉了燈號,等急了的各種車子,就會衝過來,只好急步奔跑,十分狼狽。

  他既然不是很趕時間,在許多情形下,他分成兩次來過這條馬路。慢吞吞地走到馬路中心,燈號轉了,他就停下來,看車子在他面前駛過去。

  他會留意好看的,或是他心目中熱愛的車子,暗中羨慕,大多數的情形之下,會暗中嚥一口口水──他是典型的中等階層的人物,十分奉公守法,儘管心中很想把那口口水用力吐向那輛他絕買不起的車子,但實際上絕不會有採取這種行動的時刻。

  等到燈號再轉,他再悠閒地過另一半馬路,那就不必趕得太急。

  和他採用同樣方法過馬路的人不多,有的是因為根本趕不及,才在馬路中間,和他站到了一起的。

  那天,天色很陰,又是冬天,下午六時左右,天色已很昏暗,他到了馬路中心,估計時間不夠了,就停了下來,前後揮動了兩下手,可能是他雙手前後揮動的幅度太大了,他的右手,碰到了身後一個人的身體。

  他一面轉過身,一面已連聲道:「對不起,對不──」

  以他的中等程度的道德修養而論,他這樣無意之中碰到了別人的身體,至少該說三次「對不起」才是。

  可是,他第二聲「對不起」只說到一半,就陡然住了口,口型凝止在「不」字上,雙眼睜得老大,滿臉通紅,一時之間,不知所措之至!

  在他面前的,是一個身形相當高,幾乎比他還高的妙齡健美女郎,穿著緊身的運動衣,所以把她驕人的身材,表露無遺。她的右手,正按在高聳的胸脯的一邊,用一種十分驚怒的神情,瞪著他。

  可想而知,剛才他前後擺手時,手揮動的幅度太大,碰到的是那女郎身體的什麼部位!

  而令他不但尷尬,而且吃驚的是,他看出那女郎,正準備大聲呼叫!

  要是他一叫,在身邊還有十來個人,幾乎都可以證明他剛才的動作。他的手碰到了女郎身上絕不能被陌生異性碰到的地方,他會成為一個罪犯,失去現有的一切!

  一想到這一點,他不但再也說不出話來,而且由於極度的焦急和恐懼,他體內的血液,一下子全湧到了頭部,不但滿臉通紅,他甚至感到,自己的血,正努力通過他臉部皮膚的毛孔在向外擠!

  當然,事實上通過他臉部皮膚毛孔向外擠出來的,不是血而是汗。

  不過一個人可以在剎那之間,滿臉佈滿了汗珠的情形,也夠古怪的了,所以那女郎雖然已張大了口,但是被眼前的情景所震懾,一時之間,沒有叫出聲音來。這一霎間的停頓,使他感到了自己有一線生機,他先是在喉嚨中發出了幾下古怪之極的聲響。然後,他以任何人聽了,都知道他內心焦急之極的聲音解釋:「小姐,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的聲音之中,充滿了哭音,而他臉上的汗水,也正匯集了在向下淌,所以看來,他和痛哭流涕,也就相差無幾。

  他不但說著,而且雙手緊握著拳,他還覺得雙膝發軟,要是那女郎不肯原諒,他說不定會對她跪下來,以求她的寬恕。

  那女郎的反應很正常──用極凌厲的眼光,瞪了他一眼,不再理睬他,在他的身邊走了過去,和他保持了一定的距離,站在他的右前方。

  (這時,他和那女郎所站的位置,相當重要。)

  他大大地鬆了一口氣,雖然他感到,身邊還有一些人的目光,停在他的身上,令他很不好過,可見那女郎的行動,顯然已經表示,她對他的魯莽行動,不再追究了!

  他用力抹了一下汗,注視著女郎的背影,極其動人的女性背影,使他又有點心跳加速,他輕輕拍了拍自己的心口,慶幸沒有鬧出大風波來。

  這時,燈號轉換,車子全都停了下來,那女郎首先起步,急急向對面馬路走去,他略停了一停──怕那女郎誤會,不敢離她太近。

  就在這片刻間,他看到一輛黑色的大房車,突然以極高的速度,簡直像是瘋了一樣,疾衝過來,撞向那女郎。他連百分之一秒也沒有考慮,大叫一聲,衝向那女郎,他要在車子未曾撞倒那女郎之前,把她推開去!他要不顧自身的危險,去救那女郎。

  他的衝刺快絕,一下子就衝到了那女郎的背後,女郎疾轉過身來看他,他已顧不得雙手會推在女郎身體上的什麼部位了,救人要緊。他雙手推出,女郎高聳的胸脯柔軟豐滿,他用的氣力十分大,女郎被他推出了三四步,仰天跌倒,那輛車子在他和女郎之間疾掠了過去。

  他聽到的是許多人的驚呼聲,他去看那女郎,女郎的雙眼睜得老大,後腦著地處,是正在擴大的一灘濃稠無比的鮮血。

  他被控謀殺。

  所有目擊者的供詞是:他先是非禮女死者,後來又在女死者過馬路時,瘋了一樣衝過去,把女死者推得倒地。

  沒有一個目擊者看到有什麼車子疾駛過來,行人燈綠,怎麼會有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