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阮言希抱著新到的抱枕下了床,打開門出了房間,整個身體幾乎是靠在樓梯的扶手上,晃晃悠悠地到了一樓。
好不容易走到了餐桌那裡,他一坐下來就直接趴在了桌子上,一臉的陰鬱。
趴了一會兒,他有氣無力地開口:「早飯吃什麼?」
滋啦。回答他的是雞蛋入油鍋的聲音。
「荷包蛋加麵包。」一個沉穩的男人聲音出現在他的斜上方。
阮言希眼睛沒睜開,嘴一張一合,語速很快地往外吐字,「是我大早上耳朵出現幻聽了嗎?我怎麼聽到了男人的聲音,木十你變聲了嗎?」
男人的聲音再度響起,「阮先生,是我,高凌塵。」
阮言希打了個哈欠,聲音悶悶的,「高隊長一大早上的來我家幹嘛?蹭早飯?木十,恭喜你,看來你的荷包蛋還是有市場的。」當然,語氣完全沒有恭喜的感覺。
「額,我是為了這次的案子來的,還有木小姐說家裡沒有牛奶了,所以我順路買了牛奶來。」
那邊,木十煎好荷包蛋,放到盤子裡端了出來,高凌塵看到後馬上站起來結果盤子放在餐桌上,木十轉身又去倒了三杯牛奶出來。
阮言希終於把腦袋抬了起來,頭髮依舊是亂糟糟的,睜開眼看到桌子上推在一起的三杯牛奶,偏頭斜睨她,「你倒三杯出來幹嘛?難道還要餵抱枕嗎?」
高凌塵尷尬道:「這杯是我喝的。」
阮言希抬頭看他,「所以你還是來蹭早飯的?」
高凌塵沉默了一秒,「……是的。」
木十弄好早飯,也拉開椅子坐好,看著阮言希的狀態,道:「阮先生,你現在心情不好?」不然怎麼一起床就鬧彆扭。
阮言希眯著眼睛,一臉陰沉,「嗯,因為我想到以後無數個日子裡,我每天的早飯就只有荷包蛋。」
木十:「昨天夜裡我兩次路過你房間的時候聽到了什麼東西摔在地上的聲音。」
一秒的停頓,阮言希的臉又更加陰沉了一些,「那是抱枕掉到地上的聲音。」語速極快,像是在掩飾什麼,然後馬上轉移話題,「還有半夜裡你為什麼會出來兩次?」
木十咬了一口麵包,嚼了幾下嚥了下去,回答道:「睡不著,我去拿書看。」
「哦,我還以為你尿頻呢。」
木十抿了抿嘴,知道他現在心情不好也不反駁他,索性隨他說,自己拿起桌上的杯子慢吞吞地喝著牛奶。
「咳咳。」阮言希的口無遮攔讓高凌塵被牛奶嗆了一口,小聲咳嗽了一下。
阮言希似乎又找到了損人的好時機,「咳嗽了,誰叫你抽菸,我已經預見了你以後在解剖台上的肺,肯定黑得像煤炭。」
高凌塵默默地也拿起牛奶喝了起來。
把氣撒在了別人身上的阮言希心裡舒坦了不少,吃完了早飯,抱著抱枕靠在椅背上,主動提到了案子,「案子現在進度怎麼樣了?」
講到案子,高凌塵一下子坐直了,表情也嚴肅起來,「通過那枚戒指我們找到了那家店,調出監控後就找到了和死者一起買戒指的女性,她叫沈玉琳,二十六歲,是死者研究院的學生。她也承認了自己和死者之間的關係,但是她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前天晚上八點她進了一家夜店,直到凌晨的時候才出來,店內的監控也證實了她的說法,而且還有同行的人為她證明。」
阮言希篤定道:「是男的吧。」
高凌塵沒有否認,和沈玉琳在一起的正是她的男友,這個姑娘的私生活可以說非常混亂,有男朋友,還和自己的教授有著不正當的關係,可她似乎一點不覺得有什麼不妥,問話時沒有絲毫的羞愧感。
「還有死者腳後跟的紋身,我讓技術科的人做了恢復,紋身是這個。」高凌塵把照片放在桌子上,「兩個英文字母,S.M.」
「噗。」木十一口奶險些噴了出來,好不容易把牛奶嚥了下去,被嗆得直咳嗽。
「怎麼了?」高凌塵不解地看她。
阮言希看了她一眼,「你放心好了,這個教授還沒有這個方面的癖好。」
木十抬頭看天花板。
高凌塵還是沒明白他們在說什麼,只是繼續這個紋身說出了自己的推斷:「我覺得可能是一個人名字的縮寫。」
阮言希也認可,「看來我們這位教授另有真愛啊。」
「對了,按照阮先生說的,我們比對了之前採訪的照片,書架上的確是少了一樣東西,是這個天鵝,本來是放在這個位置的,但是現在卻沒有了。」
木十湊過去看了一眼,「這裡面有攝像頭,我看到鏡頭的反光了。」
阮言希的手指很有節奏地敲擊著桌面,停止後他道:「他的電腦被拿走了吧。」
高凌塵:「你的意思是這個攝像頭是為了拍攝電腦的畫面?」
「因為那只天鵝對著的位置正好是電腦。」
「那裝這個攝像頭的人是為了竊取死者的研究成果,還是偷窺他的隱私?」
「吸煙加喝酒,這些都顯示死者最近相當焦慮。」阮言希用手撐著頭,慢慢引導他,「你覺得如果他焦慮的原因是和這個攝像頭拍到的東西有關呢?」
焦慮加上攝像頭,高凌塵想到了最大的可能性,「死者最近可能被人威脅過,威脅他的人極有可能就是安裝攝像頭的人,也就是兇手。」
阮言希卻緩緩搖頭,「不一定是一個人。」
「什麼意思?」難不成有兩個人嗎?
阮言希:「在死者屍體被發現之前,有兩個人進入過這個房間,一個在死者死亡之前,他是兇手,還有一個在死者死亡之後,他是那個劃掉紋身的人。」
高凌塵擰著眉頭,在努力思考阮言希的話。
「矛盾點,目前掌握的所有線索中有非常明顯的矛盾,木十,你來說。」似乎是不願意在解釋問題上浪費口舌了。
被突然點名,木十愣了一秒,隨後推了推眼鏡,語速平緩地道:「現場第一眼看上去就是一個盜竊殺人案,因為兇手製造了這種假象,所以現場所有的佈置都是圍繞這個假象而呈現給我們的,但是有一個地方卻與兇手想要達到的目的完全相反,就是紋身,一個盜竊犯為什麼會劃掉死者腳上的紋身,這完全不合理。所以前後有兩個人進入過死者的房子,一個殺人,一個劃掉紋身。」
阮言希站了起來,拿著抱枕往沙發那裡走去,「第二個人的問題你不用想了,找到死者在研究院學生中名字縮寫是S.M.的那個女生,第二個人就是她的男朋友或者傾慕者,當然我更傾向於是傾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