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 章
我給你幸福

盛嵐一直沒有從小屋子裡走出來,小獸一樣小的孩子蹲在角落裡,一雙水汪汪的眼睛不停的打量著,這兩個從異鄉來的漂亮阿姨和帥氣的叔叔。

小滬不知道自己的母親到底是怎麼了,按照他的記憶,爸爸也是應該在今天回來的,會給他帶很多好吃的,可是一直都沒有回來。

會不會是因為他們呢?

天色逐漸的升空,已經到了正午,茯苓在陰沉的天氣中,置身於破爛的民房裡,她側過頭,卻突然對上了小滬狐疑的眼神。

茯苓一顫。

那麼小的孩子,怎麼會有那種眼神?

「我爸爸怎麼一直不回來?」

茯苓這一刻終於是信了天生帶病的孩子腦袋都聰明這一說,她蹲下身來,撫摸著小滬的腦袋:「小孩子家家的甭亂想。」

小滬鼓著腮幫子,樣子十分可愛,卻是生氣了,冷冷的佛開茯苓的手,也進了小屋子。

那個地方是這對貧窮母子唯一的小天地,茯苓不想去破壞,所以直接和佟卓謙選擇呆在了外面。

陰沉的毛雨還在下著,濕了茯苓的手腕,卻好像也濕了她的心。

她重重的握住佟卓謙的手腕,然後拉著他走向了陰雨茫茫的大陸中,她仰天大笑,心酸一吐而出,那多日來的陰暗低沉的心思彷彿被這細雨沖刷走。

「佟卓謙,我們去走走好不好?」

佟爺冷冷的一皺眉,那件松枝綠的代表了一個男生一聲至高無上的權利和榮耀的軍服,咳咳。

被佟爺爛布一樣的擋在了孟茯苓的頭頂。

「趕緊兒回去,懷著孕還給老子不老實,找抽?」

茯苓反抗著他的動作,知道他心有顧忌不敢太使勁,她沉沉的一笑,似乎有些疲憊,那些從昨日起就存留在她腦海裡的血色,久久的揮之不去,像是張牙舞爪的惡魔,逼迫著她的神經。

「我想吹一吹冷風,讓自己清醒一下。」

驀地,猶如一枚鋼針穿過心臟,帶來劇烈的疼痛,佟卓謙一時間看著她故作堅強的摸樣,心疼萬分,他從來都是孟茯苓是個倔強的女人,她決定的事情是任何人都改不了的。

那麼她既然想走走,他陪陪又何嘗不能?

心裡這樣想著,他直接把軍服套在了茯苓嬌笑的身子上,然後僅僅穿著襯衣的他,把頭擋在茯苓的頭上,而另一隻手卻牽著她的手。

腳步開始緩緩的動,茯苓彷彿聽見了自己心跳的聲音。

那土地有些泥濘,一腳踩上去,有棕色的泥土四濺,濺在了褲子上,濺在了鞋子上,看起來很是髒。

茯苓卻毫不在意,在這冰冷破舊的地方,她感覺到了這世上最溫暖的溫暖。

身旁男人英俊的側臉,在這毛雨之下,像是柔和了幾分

他把他這一生裡為之驕傲的軍服給她遮風,他把他上戰場殺敵人的手給她遮雨,那無聲的陪伴,都讓茯苓覺得——

這丫丫的是不是被情聖俯身了。

這一路走的不是很遠,兩個人看著天色再次迂迴。

而遠遠的便已經看見了盛嵐。

她穿著一襲舊上海的旗袍,牡丹花在天色下像是瞬間燦爛的展開一般,炫目奪人,她的頭髮也被高高的挽起,挺拔的脖子猶如天鵝一般高高的揚起。

即使她坐在輪椅上,那等風姿卓越的姿態還是讓茯苓深深的觸動了。

彷彿一瞬間,又看見了曾經那個儀姿舉態優雅萬千的盛家千金。

她的右手牽著小滬,手腕好像有些使力,孩子的手腕有些紅,可小滬卻依舊是開心的笑著,彷彿世間的一切煩惱都不曾讓他煩惱。

「兩位,我要去看我的先生。」

那聲音婉轉有力,猶如高山之巔流下的清澈的泉水,又像是春季黃鸝出谷低聲的鳴叫。

那附帶著的堅韌和挺直不屈,讓茯苓深深的敬佩著這樣的一個女人。

對丈夫死亡的恐懼,對丈夫離開的腦海空白,終於在短短的時間內調節回來,回歸自我,去做接下來該做的的事情。

天色依舊是灰濛濛的,佟卓謙推著盛嵐的輪椅,一路走到了他們停車的地方。

不知什麼時候,齊小震帶著軍隊來到了這裡,分列成兩派,車子也被拉回了正軌,而生活呢?拉回正軌了?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嫂子好!」這一生震天的呼喊,不知道是對盛嵐還是對著孟茯苓。

茯苓小心翼翼的上了車,然後幫著忙把盛嵐也拉上了車。

她的脖子始終都是那般高高的仰望,不曾低下一份。

三年前義無反顧奔向緬甸的女子,大腿被生生截肢的女子,和愛人在一起生下孩子不被父親禮節的女子。

所有人都以為那個高風亮節,美麗優雅女人被歲月無情的洗禮著,磨去了她的像是勁草一般的尖刺,磨掉了她高貴美麗的年華,甘願褪下錦繡衣服,做農婦,洗手羹湯,只為和愛人在一起。

車子緩緩的開進市區,開進這浮生未徹,悲歌一切開始的來源。

茯苓心思沉穩,卻彷彿聽見了一首歌。

她沒有聽錯,也不是彷彿聽見,而是盛嵐在低聲的唱歌,那聲音很是好聽,讓她瞬間清醒,又瞬間帶著一點倦意。

寧神,安神。

茯苓突然想起了在國外的時候,那已經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她和朋友一起去意大利玩,卻突然知道了中國著名的歌唱家盛嵐要在意大利演出的事情,然後立馬想盡了一切辦法弄到了門票。

終於在萬般阻礙和萬般的艱難之下,她見到了她認為的唱歌最好聽的歌唱家。

究竟是什麼讓她甘願庸於平凡,是什麼讓她放下一身驕傲,只為他人笑顏,是什麼讓她放下一生中的名望和富貴繁華,而去那鄉野小村過貧窮不濟的日子?

或許是多年前少年的一回眸,讓她試了心神,或許是那男人愛而不捨,愛到成癡的摸樣,終於感動了她。

是的,盛嵐一生之中最為風光的歲月斷送在了最為年輕的華年。

可是,她不曾後悔。

她終究是個傳奇。

因為她總是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就這樣,僅此而已。

大頭的原名叫做凡傑,寓意凡人之傑出著。

他這一生裡從來都沒有什麼傑出的事情,而唯一傑出的就是愛上了那個高傲冷艷的女子,然後讓她也愛上了自己。

不過他心裡很愧疚,不能給她什麼。

也許如今他死後也在愧疚,人的一生那麼的漫長,他給了她短暫飄雨不定但卻溫馨的生活,而未來的幾十年裡,她將一個人度過,還有他的孩子,那個天生就帶著病的小滬。

凡滬,凡滬。

他再也不能喊出他兒子的名字了。

——

凡傑的靈堂射在了京城最大的殯儀館裡。

地方雖大,卻很少的人,除了那一排排列隊行軍禮,然後一排排下去,一排排上來的軍人士兵。

他這一生裡,活著沒得到的榮耀,卻在死後得到了,不知道是幸運還是諷刺。

就是那些知名的畫家一樣,人活著,做了無數副畫,無人看得上眼,瞧得上眼,而一旦魂歸九天,那些被人遺忘的東西被一些無聊的學者拉了出來,然後一番說唱,便出名了,值錢了。

盛嵐已經下了車。

明明早上還是晴天的京都,卻也在此時淅淅瀝瀝的下了小雨。

盛嵐就那麼的坐在輪椅上,安安靜靜的看著靈堂之中,那裡面有一座玻璃棺,玻璃棺裡有花有草,還有她深愛著的丈夫。

遺像掛的是還在當軍人時候的他,個子瘦高瘦高的,看起來挺拔英俊,那時候不知道讓多少女人喜歡,可是那樣的一個小伙子卻敢那麼高調的來追她。

盛嵐的腦袋有些暈,她突然想到了多年前的一個下午,她闊別了很多年的佟同桌突然出現在她面前。

不曾是小時候不修邊幅,邋遢骯髒的摸樣,他個子高高,臉蛋英俊,笑得陽光明媚,連枝頭上調笑鳴叫的鳥兒都比不上他歡快的笑聲。

「盛嵐,我發現,這麼多年不見,你越來越漂亮了。」

「嗯。」他熱情似火,她卻冷淡回應。

豪門世家的女子不可能因為這一點點的稱讚而臉紅心跳什麼的。

「盛嵐,我喜歡你,想給你幸福。」

瞧,多麼傻氣白癡的話,可是那時候的她就是為這麼一句話而心跳加速了。

她那麼年輕貌美,追求她的人不佔少數,而那些最常說的不過三句話。

「盛嵐,跟著我,我給你一切你想要的東西。」

「盛嵐,嫁給我,我的所有富貴都是你的。」

「盛嵐,我愛你,願給你所有。」這句話的男主角好像手裡還拿了一顆十克拉的鑽戒,才見她第一面,就說愛。

難道愛就是這麼廉價的東西麼?什麼見鬼的一見鍾情,去死吧。

而從來沒有一個人這樣眼神定定的看著她,語氣堅強不屈,穿著正義陽光的軍服,好似在整個國家和軍隊的面前說了那一句話。

她回頭望了他一眼。

而就是那一眼,成了她這一生都難以忘懷的場景。

回憶移到了現實中,他的遺像在不遠處,像是在看著她一樣。

剎那間,黃河絕提,星河好似都濕了顏色,而在那一瞬間。

盛嵐淚流滿面。

那失去丈夫的無助的心痛,終於在這個陰雨綿綿的天氣裡,在她的丈夫遺像錢,深深的爆發出來。

震撼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