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我把日記燒了,全都燒了,以後的我將不再有秘密可言。

  看它們焚化,燃起火星,像冥火,最後也都燒成灰。

  清晨,我去敲雷耀的門,他醒著。

  「端康?」他看著暮藹裡的我,瞇起眼睛,「是端康嗎?」

  我背著陽,面目模糊不清,我靠著門邊,我不再走近。

  「我走了。」我說。

  「什麼?去哪?」他問。

  我同樣也看不清他,真是奇怪,我一直以為我的心清楚就足夠,但心也會被自己的眼睛騙倒,實在無能為力。

  「我不回來了。」我磨蹭,我低聲,我退後。

  「端康!」他幾乎要坐起身,他驚訝地、不解地喚我的名。

  我知道他站不起來,也追不過來,這,就是我們之間的距離,只能遠望即止。

  這,就可以了。

  「端康,我做錯什麼了?你過來,你跟我說清楚。」

  這個美麗傲慢的人在向我招手,只要我前進一步,我就可以得到幸福,雖然只是假象,但畢竟也是幸福;這麼多年了,我要的,我唯一要的,今天就能夠實現,這是多麼幸福的事情,睡著了也會笑醒的;他就要承認我,他就要給我保證,他再也不會離開我,太好了。

  我嘆了聲氣,很長很長,好像嘆盡心中所有憤懣與委屈。

  嘆完後,我抓住他的門邊,我給他合上——

  「雷耀,我的愛已經被你磨透了。」

  我把他的門合上。我看著他,一個遙遠美好的夢,拉上帷幕。

  在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不接觸和電影電視有關的任何消息,我還是怕有後遺症,所以矇昧不清就好了;直到後來有一天,還真的突然見著了——很滑稽的場面,小飛過生日,我和馨蘭抱著小飛一起去電影院想找部迪斯尼卡通片看,結果檔期上的所有宣傳都統統只有獲得某某大獎多少多少獎項的某部大片,一家人很自然就興沖沖買了票去看了,結果果真是一擊即中,男主角的外型和演技足可以迷倒下至八歲上至八十歲的所有女性——還好,馨蘭邊看邊笑,說端康你怎麼好久沒跟他聯繫了?該不是又吵架了吧?

  我說,怎麼會?他太忙了,不好意思打擾。

  看完後,我們又跑去吃了頓火鍋,小飛不能吃辣,眼睛都辣紅了,還拚命嚷嚷要媽媽喂蘿蔔,我估計是幼兒園老師教的那個什麼小兔子,白又白的兒歌,實在害我們家長,一頓飯裡面,馨蘭就顧著照顧這個調皮的小祖宗了。

  最後我們散步回家,兒子趴在我背上,睡著了,馨蘭托著他的背,一邊埋怨他怎麼長這麼快,衣服襪子又要換新的了。

  後來我看電影電視都像正常人一樣了。看到他時,也會笑笑,和別人一起酸溜溜地評論一二他的花花世界。

  我們的生活就這樣平靜地過下去。我有些積蓄,足夠二十年不用發愁,但馨蘭比我有想法,她說我們要為兒子攢錢,讓他將來讀好大學,最好還能出國,教育投資就是筆不小的數目了,為了不坐吃山空,我們還是各自尋找到了工作:護士與修理工。在多年前,我還沒因為那部新銳導演的古怪DV片獲得什麼冷門的金獎前,我確實是個負責維修車輛的勤快稱職的普通工人,而且我自以為我的手藝還不錯,在這個小城市裡,我們自食其力,滿足過活,但因為我和馨蘭的時間老是碰不到一起,我還是讓馨蘭辭了工作,專心帶小飛。

  馨蘭還是跟從前一樣,又年輕,又美麗。她煎的蛋餅是整整齊齊的圓,上面總不忘撒上我喜歡的芝麻醬,小飛挑食,不吃蔥;她晾在繩上的床單會在風裡面飄啊飄,當她收衣服的時候,小飛會一頭栽到桶裡,做他的遊戲,拎他出來,還會哇哇大叫;我們在月亮底下散步,她靠著我的肩,輕輕說話,還是像她做姑娘時的模樣。

  我終於確確實實把握住了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