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我」的自訴

  我跟徐微雨,小時候也沒有特別的感情深厚。就是偶爾會在一起,一起回家,那時候一起回家那段路,其實並不長,就出校門,走一百米,在分岔路口就各走各的了,交流其實很少。

  再後來,偶爾同班,偶爾同校不同班。

  那時候也沒有覺得彼此是特別的,就是比較……比別人親切。

  到高中的時候,微雨跟我說,他要出國。那時候,我有點感慨。(但是想想,我又能說什麼做什麼呢)反正,出去就出去吧。

  我當時以為自己並沒有很傷心,反倒是他比較難受。

  我記得,他走的時候,我沒去送行,甚至那年暑假沒有見到他。

  他走之後。

  我有一次,拉著弟弟去唱歌,不知道怎麼唱著唱著,就哭了。那時候,就覺得,啊,他走了。好像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就這麼離開了身邊。

  小時候,微雨學小提琴,我學畫畫,但是畫的不精,微雨小提琴也學的不精。

  但相對而言他體育更加不行,好在還有點點音樂細胞,所以看上去還是個小才子。

  這人出去之後呢,每次跟我打電話,都會事前給我充電話費。

  然後打過來第一句話是,「我給你卡上充錢了,我們可以慢慢說。」

  他在那裡,是挺孤獨的,感覺得到。我這裡有熟悉的風景,馬路,有朋友和一些家人。而他就完全在,一個陌生的環境。

  他說想念我的時候,我很感動,很心疼。

  那時候覺得,哎這傻瓜。很心疼。

  有一次,去蘭蘭家。

  蘭蘭家附近有一座小城,做小提琴的,小提琴之鄉。

  經過那裡的時候,看到很多賣小提琴的店,那時候看著,就很想念很想念一個小男孩。

  記得他小時候,背著小提琴去上音樂班,走過我那個繪畫班的窗口,他總是會舉起小提琴,那根炫,他舉起來跟你打招呼,說清溪啊,我去啦。我去學小提琴啦。

  然後我就跟蘭蘭進去,我說,我想買一個小提琴。

  蘭蘭說不會拉小提琴,演奏出來就是鬼哭狼嚎,很難聽的,會被左鄰右舍投訴。

  但是我還是買了一個,我就擺在家裡,當裝飾看。

  有時候想想,自己。(這裡思緒有點亂。)

  他們說,我對微雨很冷酷。

  但是真的,那時候,很想念。

  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我的家人,我弟弟,徐微雨,都是在國外。

  我一個人住了……一,二三,七年。那時候是真的很孤獨。也挺不明白,還會很俗氣地去想,外頭有什麼好呢,我關愛的人都在外面。

  後來,大學那四年呢,是真的把我緩過來了。

  認識了一群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一生的好友。

  有一次跟蘭蘭去海邊。

  我們吃完晚飯,大排檔。去沙灘上散步。沙灘上有人點了篝火,有幾個人圍著,有一個男孩子,應該說是男青年,在為一個女生拉小提琴。旁邊的人就在起鬨,說答應他吧答應他吧。那時候我就特別、特別想念,我的小提琴男孩。

  後來,他回來了,日子又過了兩年,微雨求婚,我答應。覺得好像完成了一次很漫長很漫長的長跑,中途很累。但總算到達了終點。

  這,便是我的朝花夕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