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番外二 點點滴滴

1.關於照片

某日,何律師驚訝地發現自己皮夾裡的舊照片被換成了一張某人近日的大頭照。

回家後問某人。

某人理直氣壯:「你經常看到我十八九歲的照片,再看看現在的我,會覺得我越來越老的。」

自從嫁了律師,某人就越來越會講理。

2.關於寶寶的取名

某日,爐子上燉著排骨湯,無聊的默笙決定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做做。

比如幫未來的寶寶取名。

拿了本漢語大字典翻啊翻,默笙發現取名真是一個艱巨的工程。要取一個音義皆佳,雅俗共賞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腦子中靈光一閃,默笙想到一個簡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媽媽的名,再加一個字,名字立刻出來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聽。

關鍵是很有意義。

默笙得意,跑到書房,寫到紙上,問以琛怎麼樣。

以琛看了看,揚眉,大筆一揮。

中間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悶,連同寶寶的份兒一起。

可憐的寶寶,還沒出生就被爸爸嫌棄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還沒有和某人說過那三個字。

正好某人摸進書房找小說看。

順手把她拉過來,讓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雙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擱在她頸窩。

「幫我翻書。」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頁。」

總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麼了。

懶人!

不過被奴役慣了的默笙還是幫他翻到十四頁,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懶。」

「嗯嗯。」以琛似乎決定懶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幫我劃出來。」

「哦。」默笙拿起鋼筆在那句話下面劃了一條彎彎曲曲的線。

——「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對先決問題的研究,一直承襲英國法學家莫裡斯(J.H.C.Morris)的觀點……」

「倒數第三行。」

——「你既然已經和警方有過接觸,那一定知道這裡的法律對於這類情況的規定。」

這是什麼?好像是案例中的一句對話,劃它做什麼?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過十幾頁。

「中間的那個字找不到。」耳邊聽到以琛喃喃自語,有點懊惱的樣子。

默笙完全聽不懂。

「換一本書吧。」以琛伸手在身後的書架上隨手拿了本雜志。

咦?這個……好像是她們雜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對女性雜志也有興趣嗎?

「這頁第三節第一句。」

呃……看雜志也要劃重點?

——「我們在春天的時候經常去郊外,天空藍得不可思議的季節……」

「第五行。」

——「愛說謊的孩子鼻子會變長,他微笑地刮著我的鼻子……」

「最後一句。」

——「你確定你九點看到他從這裡出來?」

什麼亂七八糟的東東?默笙劃著,開始打呵欠,漸漸有點兒困了,以琛沒有再出聲,只是擁著她靜靜地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應了一聲。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蓋好被子,親親她的頭發。

「笨蛋,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