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 章
養子

  樂紅究竟讓養子們進她的臥室做了什麼,水果刀語意不詳,只是說:「應該是很噁心的事情吧,他們每天到了那個時候就特別害怕,而且……總是有人生病死了。」

  「我親愛的媽媽。」楊小羊重複周大志說的那句話,「我怎麼聽著就覺得雞皮疙瘩都要起來呢?」

  也許對於他們來說,媽媽這個詞不是母愛溫情的代表,而意味著魔鬼的到來。

  在樂紅的養子中,她最喜歡的兩個孩子一個叫樂文,一個叫樂智,樂文十三歲,是所有孩子中長得最好看的一個,而且嘴甜特別招人喜歡,樂智年紀最小,才八歲,內向懂事,所以樂紅也很喜歡讓他陪伴。

  後來,樂紅遣散了其他的養子們,只留下了這兩個孩子在自己身邊,並且允諾如果死後,她的遺產由他們其中一個繼承,「你們之中只有一個人能繼承我的財產」,那個雖然上了年紀卻依然美麗的女人身著紅裙,看著跪在自己腳邊的兩個孩子,笑容迷人卻冷酷,「記住,只有一個人。」

  水果刀喃喃回憶:「他們總是身上有傷,雖然是女主人的孩子,但經常被處罰,有時是被關小黑屋,有時是不讓吃飯,有時是毒打,身上沒有一塊好肉。」

  「後來呢?」楊綿綿忍不住問。

  「後來?」水果刀平靜地說,「樂文一時失手,把我捅進了她的肚子,血流了出來,他就像嚇傻了一樣一遍又一遍捅她,後來連腸子都流了出來,她求他放過她,願意把所有錢都給他,但是樂文不聽,他殺死了她。」

  難以想像那天在別墅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讓這個一貫奉承她的男孩子終於控制不住自己,抓住水果刀,拚命捅進了養母的肚子裡,一刀又一刀,如同著了魔似的,像是在發洩那麼久以來所受的所有怨恨。

  楊綿綿聽得喉嚨發緊:「然後呢?」

  「樂文在地上坐了很久,一直到她完全沒有呼吸了,才站起來想要毀滅證據,他走開了,然後我看見樂智進來,他站在她面前很久,好像是在發呆,過了一會兒他轉身就跑,可沒過一分鐘就折了回來,把我帶走了,我們就再也沒有回過那個別墅,直到後來在報紙上看到了這條新聞。」

  樂智為什麼要把水果刀帶走已經無從考察,也許……他知道樂文回來不會放過自己,這個平素沉默內向的孩子心裡其實看得很清楚,樂文並不像他表現出來的那樣是個嘴甜的乖孩子,間或一瞥,他能看懂他陰鷙偏激的眼神。

  所以他並不奇怪樂文會走到這一步,看到屍體的第一眼,樂智的心裡五味陳雜,說不出來是解脫開始恐懼,在短暫的呆愣之後,他很快意識到一個問題,樂紅已死,財產只能由一個人繼承,樂文不會放過他。

  要趁這個機會逃跑,有多遠跑多遠,他成功了,他逃跑了,以為自己逃出生天,重回人間,可要很多年以後他才知道,他和樂文兩個人這一輩子都沒能從樂紅的陰影裡走出來。

  他們痛恨她,恐懼她,一次又一次殺掉和她一樣身穿紅衣的女人,彷彿想要向她證明,他們已經不再是那個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

  殺戮使得他們暫時從那樣的恐懼中解脫,但是很快他們就發現,這開始就不能停下,終其一生,噩夢永遠縈繞不去,這不過是飲鴆止渴而已。

  聽完了故事,楊綿綿忍不住嘖嘖感慨:「真是作孽哦。」她也有點好奇,「樂紅到底是做了什麼才會讓她這兩個養子對他恨之入骨啊。」

  荊楚倒是沒有糾結於這個問題,他辦案那麼多年,什麼奇葩的事情沒有見過,猜都能猜出一點來,可他卻不願意說出來髒了她的耳朵,只是說:「看年紀,那個樂智大概就是周大志了,他為了躲避樂文,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得改頭換面。」

  有了這一條明確的線索,接下來的事情就好查多了,沒過多久,白平就查到了樂文:「樂紅死後,樂文繼承了她的財產,早在十多年前就是有名的富商了,一直住在澤山縣,按照時間來看,他投資澤山縣食品工廠的時間正好是施學兵轉學的時候。」

  「那也就是說,他極有可能是澤山縣一案的凶手?」大家頓時就來了精神。

  白平拖動鼠標,突然露出了訝異的神情:「樂文在五年前出了車禍,這件事鬧得很大還登過報紙,我看看,他的醫療記錄裡顯示他截肢了。」

  「這個時間,和澤山縣的案子突然終止相符合。」常雁說完,扭頭看著荊楚。

  「看來,我們是不得不拜訪這位富商了。」

  樂文車禍後一直居住在澤山縣的郊區別墅裡,他投資了澤山縣的許多項目,是當地的大紅人,當年多次登上電視台。

  黃旭坐在車裡看著這熟悉的景色,難免生出感慨:「當年怎麼都懷疑不到這個人身上去,如果是這樣,倒是可以解釋為什麼六年前那個連環殺手突然就消失不見了。」

  「樂文有個養子,」荊楚翻閱著文件夾,裡面是收養文件的複印件,「從十多年前就收養了。」

  黃旭一驚:「他那個時候就開始培養繼承人了?」

  「也許是和樂紅學習吧,而且,樂文身有殘疾,不能生育。」荊楚也是調查了樂文的醫療記錄才得知的這個消息,「陳年舊傷。」

  黃旭過了好一會兒才理解:「那麼周大志……」

  「他也從來沒有過女朋友,也沒有孩子,別人一直都以為他是因為老實木訥的緣故,但真相或許是他和樂文一樣身帶殘疾,不願意被人知道。」荊楚做了一個男人都懂的表情。

  黃旭果然心領神會,他拿著樂紅的照片:「看來這位女富豪也有不為人知的古怪癖好呢,有錢人家的齷齪事真多。」

  荊楚:「……」我們家可沒有,不過我們家一樣奇葩就對了。

  從南城城區開車到澤山區大約兩個小時,澤山區雖然歸到南城名下,但卻與鋼筋水泥叢林的南城大不相同,高樓大廈並不多,視野開闊,一路上依稀可見多家大型工廠,黃旭對照著資料說:「這些工廠有不少都是樂文投資的啊。」

  「所以這次去,我們只是拜訪,如果沒有證據,很難。」

  樂文的別墅在郊外,鳥語花香,大片的綠化將大型工廠的廢氣隔絕在外,可謂是難得一方淨土。

  得知有人要來拜訪,樂文家的管家早就等在一邊,樂文也沒有拿喬,很快出來與他們見面,他坐在輪椅上,卻依舊西裝革履,打扮得極為精神。

  據聞,這棟別墅就是在樂紅原本的別墅之上推倒重建的,樂文這麼做是為了什麼呢?為了向那個已經下了地獄的女人宣告,現在他才是主人,他已經翻身農奴把歌唱了?

  若是真的如此,他又何必去一次又一次殺掉和她相似的人呢?

  「樂先生你好,」荊楚伸手,非常客氣,「這次來打擾你,是想向你詢問一下你的母親樂紅的事。」

  樂文適時表現出疑惑:「家母已經過世很多年了,二十多年前的一場火災,葬送了她的生命。」他露出了傷感之色。

  「看起來樂先生和樂女士的感情一定很好。」荊楚微笑著看著他。

  樂文雙目一紅,頓時老淚縱橫:「家母雖非我親生母親,但把我視如己出,如果沒有她,我依舊是一個無家可歸的孤兒。」

  荊楚不動聲色:「我記得當年樂女士一共收養了兩名孩子,怎麼始終不見另一位樂先生?」

  「你是說我弟弟啊,」樂文淡淡道,「母親在世時他就總是不聽話,母親罰他不許吃飯,他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後來就再也沒有回來。」

  荊楚配合得恍然,將周大志的照片遞過去:「那請樂先生看下這位……和你弟弟是不是有些相似?」

  周大志的樣貌和當年的樂智早已完全不通,畢竟他不惜自毀容貌整容避過樂文的耳目,但樂文拿起照片仔細看了看,彷彿有點不確定:「我弟弟從小就離開了我們,我已經認不出他的樣子了,很抱歉警官,沒能幫上你們的忙。」

  「不要緊。」荊楚顯然不是為了讓樂文認人來的,他仔細觀察了樂文的表情,他看到照片的時候沒有緊張,沒有疑惑,而是相當冷靜克制。

  這意味著什麼呢?這也許就意味著,他早就知道周大志就是樂智了,但因為人在監獄,反而成了周大志最好的保護所,樂文急於知道凶器的下落,所以才派人去心安銀行。

  他不是楊綿綿,沒有辦法直接通過物品得知鑰匙的信息,想必是花費了不少功夫才得到鑰匙。

  只是那個時候,他為什麼不直接拿走呢?是因為來不及,還是故意留下來想要引出楊綿綿。

  如果是前者,倒也說得通,物品們沒有提起有人來過也說不定,畢竟它們就和孩子一樣,當時楊綿綿問的是誰是鑰匙,也許他們就沒有告知有人來的事情也說不定。

  但如果是後者,是否他早已和周大志有過接觸,從周大志口中得知了楊綿綿的事?

  荊楚怎麼想,都覺得是後者的可能性更大一點兒,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麼當時在心安銀行,他得知楊綿綿來之後會主動放棄。

  或許,他希望的是殺掉周大志的繼承人,然後名正言順地把凶器重新找回來,讓樂智逃跑是樂文一生中唯一的失敗之處,而他必須親自修正這個錯誤。

  「我聽說樂先生也收養了一個孩子,今天不在嗎?」荊楚仿若不在意似的問。

  樂文平靜地微笑:「那孩子在南城讀書,週末才回來。」

  「不知道是哪所大學?」

  「南城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