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4 章
得到

  楊綿綿回到酒店的時候,還沒踏進房間門就聽見門鎖特別激烈地喊了一聲:「你的朋友被人抓走了!」

  「什麼?」楊綿綿嚇了一大跳,「誰被誰抓走了?」

  「就是和你住一間房的那個女的,被人抓走了。」門也加入了話題,「不過人沒看清,他戴著口罩和帽子呢。」

  「抓哪兒去了?」楊綿綿急了。

  門說:「他給你留了一封信,塞裡面去了。」

  楊綿綿趕緊刷卡開門,果然在進門處的地毯上發現了一封白色的信,信封上還壓了一支玫瑰花。

  「今夜八時,紅色大道44號,邀你共進晚餐,我們不見不散。如果你不來,那一定會終身遺憾。」

  楊綿綿搓了搓手臂:「被一個變態盯上的感覺真是噁心啊,幸好已經吃過晚飯了,不然我要噁心的晚飯都吐出來了。」

  「那你打算怎麼辦?」小夥伴異口同聲地問。

  楊綿綿苦笑著說:「今天晚上八點鐘……現在只剩下一個小時不到了,只能對他食言了,雖然姒筱雯很討厭,但這一趟還真是非去不可了。」

  其他小夥伴大驚失色:「你可別一個人去冒險啊,太辛苦了。」

  「不然去報警嗎,你看看這封信,我覺得是恐嚇信,人家會以為是情書好麼,警察會來管就怪了,他們現在忙著查胡嵐呢。」楊綿綿嘆了口氣,有的時候不是自己作,也不是運氣背,就是很多事不得不去做而已。

  她想了想,「去問問鮑勃願不願意相信我吧,我看到他抽屜裡有把槍。說實話,我真討厭美國這個不禁槍支的鬼地方!」

  在國內,她的逃跑技術一流,形勢不對翻牆跑就是了,凶器都以冷兵器居多,但現在呢,再有本事也抵不上一發子彈,而且捅了一刀還能搶救一下,中了一槍那就不好說了,估計堅持不到救護車來就要去見上帝了。

  只能夾緊尾巴做人。

  「真憋屈。」她又重重嘆了口氣,拿著信去找鮑勃了。

  令人高興的是,鮑勃雖然並不相信給她留信的人是個殺人犯,卻也願意陪她一塊兒去:「女孩子晚上出門總歸是要小心一些,這裡可不算安全。」

  「那真是太謝謝了。」能在這樣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幫助她,鮑勃的確是一個好人,楊綿綿一點沒有猶豫地給他頒發了好人卡。

  鮑勃開車把楊綿綿送到目的地,紅色大道44號是居民樓,但一看就知道是比較混亂的地區,在街角可以看見徘徊著的街頭流氓,還有濃妝豔抹招攬生意的流鶯。

  在她下車前,鮑勃不忘提醒:「這一帶的治安一向不好,經常出現犯罪,你一定要小心,如果出了什麼事,就大聲喊,我會立刻報警。」

  「好。」楊綿綿挺想問一句你能把你的槍借我壯壯膽麼,但也知道兩人畢竟剛剛認識,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今天還是裝孫子吧。懷抱著這樣悲壯的心情,楊綿綿走了進去。

  樓道狹窄,視線不清,只在遠處隱隱能看見光,楊綿綿輕手輕腳往前走,順便問問:「這裡有幾個人啊?」

  「算上你,四個吧。」也不知道是堆在角落裡的誰說的,語調懶洋洋的,漫不經心。

  四個,那就是多了一個。楊綿綿舔了舔嘴唇,覺得有點緊張,她想多瞭解一下里面的情況,但吳樂卻沒有容許她繼續:「我知道你來了,請進來吧。」

  楊綿綿推門進去,只看見狹小的房間裡,吳樂圍著圍裙站在餐桌前,伸著手臂,正微笑著看著她,像在歡迎遠道而來的客人,而餐桌兩邊則分別綁著兩個人,一個是姒筱雯,另一個卻是金髮的白種女孩,兩個人都被反綁在了椅子上並被堵住了嘴。

  見到並沒有第五個人,楊綿綿心裡著實鬆了口氣,她就害怕吳樂還有一個幫手,那她估計就是真的凶多吉少了。

  「你找我來幹什麼?」她並不打算讓吳樂知道自己底氣不足,那樣就容易被奪走主控權,所以她就像是在當年學校裡一樣,高冷又傲慢。

  吳樂也習慣了她這樣的做派,甚至,在他心目中,楊綿綿就應該是這樣的人:「邀你共進晚餐,我不是說了嗎。」

  他的確擺出了要請她吃晚飯的架勢,在靠近她的桌子上,已經擺好了冷盤:「坐下,我們慢慢聊。」

  「我不覺得需要浪費時間。」楊綿綿語氣生硬,一直站在門口,像是準備一有不對勁就立馬逃跑。

  吳樂聳了聳肩:「如果是這樣,我說過你會很遺憾的。」他從後腰拔出了一把槍,指著那兩個女孩,「我是不是需要先給你一點兒提醒比較好?」他話音剛落,也不等楊綿綿回答,就開槍擊中了那個白人女孩的肩膀,她悶哼了一聲,血從她的肩膀滲了出來。

  「很高興你能借我你家裡的廚房,不過很可惜,我需要邀請我的姑娘多留一會兒。」他說的是英文,my girl兩個單詞說出來令人頭皮發麻。

  楊綿綿面無表情地看著她:「我會為了一個我不認識的人冒險,你未免也太看得起我的同情心了。」

  「well,事實上你有。」吳樂接著端上了蔬菜湯,他做了一個抱歉的手勢,「材料有限,你就將就一下吧。」

  楊綿綿不為所動:「你到底想要幹什麼?」

  「我想和你聊一聊,你最好按照我說的來做,否則,」他的槍指著姒筱雯的太陽穴,「下一個,就是你的同學了,你們做過三年的高中同學,對於陌生人你可以漠視,但我不信你能眼睜睜看著和自己朝夕相處三年的同學死在這裡……別急著否認,我比你想像中的更瞭解你,我知道你在高中的時候就遇到過一個以碎屍為樂趣的男人,那個還是你們的高中校醫,我說得對嗎honey?」

  「你調查我?」

  「不,我觀察你。」吳樂微笑著說,「老實說,你是我扮演那個無聊角色裡的唯一樂趣。」

  楊綿綿掃視著他,她印象中那個和她告白的吳樂是一個自以為是的混蛋,積極鑽營,利益為上,完全就是一個小人物,但現在他卻像是完全換了一個人似的,非要形容就好像是被人給穿越了,那個人還是個挺有教養的貴族。

  「扮演?」

  「我父親認為這是我必須要掌握的一項技能。」他聳了聳肩,似乎對於父親的安排覺得無奈極了,「任何時候能夠扮演任何角色的技能,我看過你演的電視劇,說實話,那演技真是糟糕極了,你有空可以嘗試一下我的辦法,那很管用,我曾經扮演過自閉症的兒童,有錢任性的傻多速,也有『吳樂』這樣一心往上爬的人,有時候很有趣,但如果一直沒有人拆穿你,那也是一件很無聊的事。」

  身邊沒有一個人懷疑他是在演戲,他扮演得那樣惟妙惟肖,老師也好,同學也罷,都對此深信不疑。

  隨著年齡的增長與演技的增加,這樣的考驗越來越無趣,但樂文給他限定的時間還有一個多月,只有通過了所有的考驗,樂文才會承認他為自己的繼承人。

  就在這個時候,楊綿綿出現了,套用一句老套言情小說的台詞,她成功引起了他的興趣。

  也許是因為她漂亮,也許是因為她聰明,也許,是因為她看別人的眼神和他一模一樣。

  那些自以為是的人在他們眼裡,是那麼愚蠢和可笑,不是嗎?

  他故意和她表白,想要試探她的反應,沒有想到她的反應比他想像中的更加有趣,他看到了她眼中的不耐煩,卻視若無睹,想要知道她的底線在哪裡。

  果然,她對「吳樂」這樣設定的人毫無興趣,跌坐在椅子上看她張揚而去的那一刻,吳樂特別想要在她面前露出真面目,讓她看到真正的自己。

  但他按捺住了那種衝動,耐心等待,直到考核期滿。

  父親告訴他,紅衣的年輕女子是他的目標,可他第一個想要見的人就是她,她就在實驗室裡,他知道,可沒有想到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他只能臨時改變目標,幸好當天就有一個穿紅裙的女孩子走過,他選擇了她作為自己的第一件作品。

  可雖然一直按照父親的囑咐挑選下手的目標,吳樂對紅衣女性卻並沒有多少執著,這更多的是一種證明。

  證明父親並沒有看錯人,證明他可以成為父親引以為傲的孩子。畢竟那麼多年來,他一直崇拜著自己的父親,他強大,冷酷,沒有什麼能夠逃脫他的掌心,是父親把他從孤兒院裡帶出來,為此,他不惜任何代價留下。

  或許,這正是樂文最終選擇他的理由,吳樂哪怕殺人也要留在自己身邊,與那個不惜出賣自己也不希望被樂紅趕出家門的自己何其相似?

  但在樂文被抓之後,他才知道父親為什麼會選擇紅衣女性作為目標,他憎惡她們,也害怕她們。

  那就好像是一夜之間,心目中的高山崩塌了,父親原來並不是他想像中那個無所不能的人。

  潛逃的日子裡,他失去了信仰,失去了目標,在這異國的街頭像是一隻過街老鼠一樣竄來竄去,這並不是指他過得多麼狼狽,他悄無聲息地殺掉過幾個不受人注意的妓~女,奪取了她們為數不多的存款,他的生活並不算糟糕。

  但沒有目標的日子,就好像是一隻惶惶不可終日的老鼠。

  直到那一天,他為了躲避警察而躲進了那個雜物間,偶然間發現了藏在地板下面的日記本。

  那裡記載著一撞70多年未破懸案的答案。

  他重新找到了人生的目標。

  他要得到她,如果不能,就把她殺掉,讓她再也沒有辦法屬於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