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清道夫·第二案 夜半槍聲

  雖然被師父掛了電話,但是我一點兒也沒覺得自己說的是廢話。人體本身就很奇怪。有時候,看起來很輕的傷會要了小命;看起來很重的傷,反而還能活下來。

  1

  即便林濤不談女朋友,我也一直認為他是個喜新厭舊的人,前天還在翻看蘇眉的照片,今天就開始主動給陳詩羽剝橘子。當然,他對案件也是這樣,遇見了新案子,就把舊案子給忘了。雖然我們迅速破獲了這一起殺死多人的案件,但是那起絲毫沒有線索的「怪案」依然懸在我的心裡,激起了心底那一絲不祥的預感。

  「完蛋,我把這事兒都給忘了。」林濤說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隨即摸出手機,撥了一個號碼。

  「等等,等等。」我拉住了林濤,「你也不看看現在才幾點,你給誰打電話?」

  「賭一頓早飯,吳老大已經起床了。」林濤沒有停止手上的動作,「信不信?信不信?」

  電話很快接通了,林濤在電話這邊「嗯嗯啊啊」地講了半天,才掛斷了電話。

  「走,去廳裡吧。」林濤眯著眼睛說,「路上你請客。」

  「還不到七點,吳老大就到辦公室了?」我一臉驚訝。在我的印象中,我們省廳機關的文件檢驗部門應該是比較清閒的單位,沒想到這麼一大清早,人家就去上班了,真是始料未及啊。

  吳亢,今年四十五歲,是省廳文件檢驗科的科長。他雖然官階不高,但是在國內享有盛譽。他說自己只適合做業務,不適合當官,於是每天就躲在實驗室裡擺弄那一堆文件材料。他在文件檢驗領域研究出的課題成果,甚至比刑警學院文件檢驗系的教授還多。

  學術研究也分兩種,從事理論性學術研究的人常常給人一種古板老套的感覺,但是從事實踐性學術研究的人通常很單純。吳亢就是這麼一個「老頑童」。

  雖然四十五歲不能算老,但是他作為一個中年人,一有空就打電話約我們上線玩魔獸世界或是英雄聯盟,這樣的舉動,怕是只有用「童心未泯」來形容了。

  因為他經常和我們這些二十多歲、三十出頭的小夥子一起玩,所以大家都尊稱他為「吳老大」。無論從學術上,還是從人品上,他都是我們的老大。

  「這你們就不懂了。」韓亮眯著眼睛開著車,說,「微博上有一種說法:你早晨幾點鐘自然醒,就說明你是幾零後的人。比如吧,如果可勁兒讓我睡,我八點多肯定自然醒,這說明我是八零後;像吳老大這樣的老年人,六點多就起床了。」

  「亂講!吳老大還是很年輕的,外表和內心都和我們差不多。」我知道韓亮的段子多,打斷他說,「這頓早餐變成你請了,不然我去吳老大那裡告你黑狀。還有,我覺得現在要讓我碰上枕頭,我就能睡到下午,你說我是幾零後?」

  「這條定律,不適用於夜貓子。」韓亮說。

  「我這是被迫變成夜貓子的好不好?」我打了個哈欠,「誰不想準點回家,陪老婆睡覺?」

  我炫耀似的把「老婆」兩個字著重了一下,引得林濤一陣鄙夷,然後他斜眼看了看在後排發呆的陳詩羽。

  實驗室裡,擺放著好幾台不同用途的文檢儀:高分辨率的掃瞄儀、書寫時間分析儀、印章檢測儀……當然,最醒目的還是實驗室中央台上擺放的那台45英吋的高清晰度液晶顯示器。我們曾經在午休時間,把PS2接在這台超大的顯示器上玩過實況足球,後來因為被師父抓了現行,才沒敢再這樣「公器私用」。

  此時,顯示器上展示的,是那幅一直縈繞在我心裡的畫面。

  血字「清道夫」。

  「來啦?」吳老大翹著二郎腿,指著顯示器說,「這照片照得不行啊,有點兒虛。」

  我鄙視地瞥了一眼林濤。

  陳詩羽插話說:「我這兒也有照片。」說完她把自己的相機接上了吳老大的電腦。

  吳老大眼睛一亮,說:「嗯,專業水平!這個清楚。」

  「那你看出什麼端倪沒有?」我急切地問道。

  吳老大拿起桌上的豆漿,吸了一口,慢悠悠地說:「這三個字,寫得比較潦草。但是從字跡來看,是非常娟秀的。這可以提示寫字的人應該具有不低的文化程度。」

  「等等,你用『娟秀』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我瞪大眼睛,「能不能判斷寫字的人的性別?」

  吳老大搖搖頭:「通過文字來判斷性別,這事兒我一直不太看好。雖然也有這方面的課題,但研究的都是寫在紙上的字,因為下筆力度也是一個印證。寫在牆上的字,拿來判斷性別,大部分是不准的。這個案子,只能說明兇手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我還要提醒你們的是,從書寫的姿態來看,這個人寫這三個字的時候,很從容。」

  「從容?」我皺皺眉頭,「說明兇手心理素質好?殺了人不慌?」

  「嗯,這是一個方面。」吳老大說,「還有一個方面,兇手不是彎著腰寫的,也不是蹲在地上寫的,也不是踮著腳夠著寫的。」

  「咦?」我眼睛一亮,「這個推斷好,可以大致判斷一下兇手的身高。」

  我拿出手機,翻了翻屍檢結束後翻拍的屍檢筆錄和現場勘查筆錄。

  「一般人以站立姿勢平視書寫,字體中央的位置的高度,大約是在鼻、唇之間。」吳老大補充道,「這三個字離地面多高?」

  「一米五。」

  「那大約要再加上二十釐米,就是兇手的大概身高。」吳老大說。

  大寶摸著下巴上的胡楂兒,說:「一米七,那得是個高個子的女人。」

  「女人?」我轉頭看著大寶,「你怎麼知道是女人?」

  大寶搖搖頭沒說話。

  林濤說:「這種身高,如果是男人的話,矮了點兒,是女人的話,高了點兒。所以,這個推斷貌似對目前還沒有發現任何可能嫌疑人的我們來說,沒多大用。」

  「其他呢?」我問,「其他方面還有沒有什麼推斷?」

  吳老大說:「因為是用血跡寫在牆壁上的,筆畫交叉部分的血跡互相印染,不像寫在紙上有紙面凹陷,所以無法從筆順上判斷出什麼書寫習慣。但是對於筆畫的書寫習慣,還是有點兒規律可循的。」

  「什麼意思?」我感到很驚喜。

  吳老大笑著拍拍我的肩,說:「沒什麼意思。我覺得,如果你們可以拿到嫌疑人的書寫材料,說不定具有比對價值。」

  這個消息,如果是在偵查後期,會是個很好的消息,因為文檢鑒定可以給法庭提供直接證據。但是在偵查前期,就沒有多大驚喜了。我們現在好比瞎貓滿街遊蕩,得有多好的運氣才能碰見個死耗子啊。現在的偵查毫無方向,更別說有什麼嫌疑人了。而且,從吳老大的口氣可以聽出,即便是有了嫌疑人的字跡,也未必一定能比對認定同一。

  「我現在更關注的不是證據。」我說,「如果能給偵查提供一點兒方向就好了。」

  吳老大搖搖頭,說:「這個人寫字挺潦草的,我還沒有發現什麼非常顯著的特徵可以直接用來排查的。當然,每個人寫字時都有自己的顯著特徵,只是現在我們掌握的信息太少了,就三個字。三個字!你們當我是神啊?」

  「大神級別的人物,就要做出一些大神級別的事情來嘛。」林濤說。

  吳老大說:「如果再發生一起連環案件,再拿這三個字來,說不準我就有什麼發現了呢。」

  「拜託!拜託!」我差點兒沒給吳老大跪下,「求您封上您的金口吧,阿彌陀佛!」

  「哪有那麼邪門兒?!」吳老大一臉不屑,「要是我說兩句就能有命案,那我才真是大神級的人物呢。」

  「哎,你還別說,老大。」林濤嚴肅地說,「這事兒可就是這麼邪門兒,比如我們的秦大科長,每次一說閒啊、輕鬆啊、無聊啊,必有命案。這就叫作烏鴉嘴。」

  「哦?」吳老大笑得前仰後合,「那我倒要看看我是不是烏鴉嘴:有命案!有命案!」

  「不和你們玩了,你們這是玩火。」我瞪了他們倆一眼,說,「我們五個人昨晚一晚上沒睡,破了個案子。現在瞌睡蟲來找我們麻煩了,我們要回去睡覺。」

  「哈哈哈哈。如果我也是烏鴉嘴,那你們豈不是又睡不成了?」吳老大還在自娛自樂。

  「叮零叮零……」

  隨著我手機鈴聲的響起,所有人都收起了笑容。

  「不是吧?!」吳老大瞪大了眼睛。

  「還行不?」師父說話總是這麼簡潔。但是我聽到這三個字的時候,就知道我再次中了烏鴉嘴的招兒。

  「呃……行。」我遲疑了一下,說。

  即使警力嚴重不足,省廳法醫科、痕跡檢驗科也會勉強湊出兩套人馬,防止同時發案時應付不過來。如果我回家睡覺的話,另一組肖法醫和方法醫也可以立即趕赴現場。但在接到電話後的短暫的三秒鐘裡,我的腦海裡展開了激烈的思想鬥爭。最後,破案的誘惑還是壓過了睡覺的誘惑,於是一口應承了下來。

  師父說:「程城市發生一起槍案,你們現在出發,兩小時內趕到現場。」

  「槍案?」我說,「人死了沒有?」

  「廢話。」師父掛斷了電話。

  雖然被師父掛了電話,但是我一點兒也沒覺得自己說的是廢話。人體本身就很奇怪。有時候,看起來很輕的傷會要了小命;看起來很重的傷,反而還能活下來。我在老家實習的時候,就碰見過一個這樣的案例。

  那天我正在法醫門診當班,當時父親身為分管刑偵的副局長,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檢察院正在辦一個案子,槍傷,他已經聯繫好了,讓我跟著去學習學習。

  我接完電話後蹦起老高,槍傷可真不多見,就連我們大學的法醫老師也見得很少。當然,這得益於我國對槍支的有力管控。我當時想都沒想就打了個車趕往市人民醫院。當時打車的起步價是三塊,法醫門診和醫院的距離也就在起步價之內。下車的時候,我瀟灑地掏出了一張五元的紙幣給司機師傅,又瀟灑地說了一句:「拿著,不用找了,別客氣。」

  原本以為檢察院的法醫同志會直接帶我趕赴太平間,沒想到他們卻帶我走進了病房。

  病房的走廊裡靠著一個人,頭上纏著繃帶,咋咋呼呼地對醫生說:「我告訴你啊,老子是被槍打的,你們不幫老子把子彈從老子的腦子裡取出來,老子跟你們急!」

  這句話乍聽起來像是一句繞口令,我仔細回味過來後,心情很複雜。如果用現在的語言來描述我當時的心情,那就是「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都驚呆了」!驚呆了!

  看過X片後,才知道這個人是被跳彈擊傷的。因為子彈打在石頭上,失去了旋轉力,所以就失去了「彈後空腔效應」,這樣的子彈的殺傷力已降低數百倍。跳彈從石頭上彈起後,正好擊中了這個人的腦袋。雖然子彈打破了他的頭皮和顱骨,進入顱腔,但此時的子彈已如強弩之末,毫無殺傷力可言了。沒了力氣的子彈鑽進他的腦袋後,在大腦實質內停下,沒有傷到中樞,也沒有打破大血管。所以,這個中彈的人並沒有發生腦出血,也沒有出現任何神經系統的症狀體徵,因此,他還可以在這裡咋呼。

  作為法醫,對於這樣的槍傷,沒有什麼好檢驗的,根據當時的傷情鑒定標準,依據開放性顱腦損傷的事實給他定了個重傷害。後來我也關注了他的治療情況,醫生很輕鬆地從他顱骨的洞裡把子彈弄了出來,顱骨都沒鋸開。

  因為有過這樣的經歷,所以我才會問出剛才的那句話。

  雖然大寶和林濤對我這句話的用意不是很清楚,但是師父規定的時限很緊張,我們連批評吳老大的時間都沒有,就趕到了樓下的車隊裡。

  韓亮還沒有到,我們焦急地等待著。林濤倒是很悠閒地整理著自己的頭髮,問陳詩羽:「睏嗎?」

  陳詩羽居然沒有搭理他。這讓我很是意外,眼前的這個姑娘,真的是女人嗎?居然有女人不搭理林濤!

  我們焦急地等待了二十分鐘,才看見一輛奧迪TT風馳電掣般開進車隊,韓亮來了。

  「有沒有搞錯?不知道要隨叫隨到嗎?」我有些生氣。

  韓亮一臉委屈地說:「你上樓的時候,說了讓我回去休息的好吧?誰知道又來案子,你們是不是該去廟裡拜一拜了?這二十四小時裡,就出了三起案件。」

  「大清早的,你不會是去泡妞了吧?」大寶一臉神秘,「又換女朋友了?」

  韓亮聳聳肩膀:「我就是送一個剛認識的妹子上班而已。反正昨晚你們屍檢,我睡得挺舒服。」

  「這種時候,女人居然比睡覺的誘惑還大?」雖然知道韓亮這個富二代的無數情史,我仍不能理解他的所作所為。

  車輛的顛簸很快把我們催入了夢鄉,我彷彿夢見那個中彈的人在活蹦亂跳地高聲指責我們出警慢了。

  隨著車子顛過高速公路的減速帶,我們依次醒來,看見了收費站頂上的「程城」兩個大字。

  我們到了。

  睡了兩個小時後,清醒了許多,顧不上全身的痠痛,我們直接趕往現場,開始了偵破新案件的征程。

  2

  我們的警車在當地警車的指引下,向程城市西郊的方向開去。不一會兒,就到了一個村落。這是一個挺大的村落,看起來人丁興旺。

  現場位於村落中央一條大路的旁邊,警戒帶的外面早已站滿了大量的圍觀群眾。

  我揉了揉惺忪的雙眼,伸了個懶腰,拎著勘查箱走下了車。

  作為村子裡的主幹道,現場的這條水泥路顯得很寬敞。因為現場在室外,為了保護周圍的痕跡物證,先期趕到的民警已經在中心現場兩邊各一百米處設立了路障和警戒帶。我們三個人戴好勘查證,越過警戒帶,向中心現場走去。

  這次的槍傷,死人了。

  一個三四十歲的男子躺在路邊的一棵樹下,身邊有大量的血跡。從中心現場向北十米處,可以看到成趟的血足跡,步行方向是朝中心現場來的。

  作為一個痕跡檢驗技術員,林濤對足跡是喜聞樂見的。我們還在觀察現場周邊的環境,林濤已經跑到足跡旁邊俯下身子查看了。觀察了一會兒,他又走到屍體旁,看了看屍體的鞋底,說:「哦,這趟血足跡是死者自己的。」

  「有沒有別人的?」我問。

  林濤搖搖頭,說:「沒有,從血足跡的特徵看,只有一雙鞋子,就是穿在死者腳上的這雙。」

  「那這附近找不到其他人的足跡嗎?」陳詩羽問。

  「沒有意義,你別忘了,這可是大路!足跡有的是,林林總總、各式各樣。不過你敢說哪一枚是兇手留下的嗎?」林濤很失望。

  我沿著血足跡走到足跡的起始端,看了看地面。地面上有一小塊新鮮的擦蹭泥土的痕跡,旁邊有一大攤血泊。血足跡的源頭就是這裡。我指著血泊,說:「死者應該是在這裡受傷,然後走到中心現場,倒地死亡的。」

  「被槍打了,還能走這麼遠啊?」陳詩羽問。

  大寶搶著說:「陳羽毛,這你就不懂了。首先,我們還不知道死者的致命傷在哪裡,以及致命傷嚴重不嚴重。其次,單就受致命傷後的行為能力來看,個體的差異也非常大。一般人被一把刀刺破了心臟就會導致心跳驟停、迅速死亡,但是也有心臟被刺破後,狂奔一百米才倒地死亡的案例。僅從痕跡看,死者在這裡受傷,走出十米開外倒地死亡,是很正常的。」

  陳詩羽點了點頭,隨即又皺起眉頭說:「拜託,我叫陳詩羽好不好?多好聽的名字,被你叫成那樣!」

  屍體的旁邊放著一支槍,槍上沾的血跡不多。這是一支自製的獵槍,單管。為了保證遠距離射擊時子彈不變道,槍管做得很長,足有八十釐米,加上槍身和槍托,整支槍的總長度有一米二。

  我國對槍支的管控是非常嚴格的,除了對制式槍支實施管控以外,對自製槍支也是一旦發現立即收繳,還要對藏槍人進行嚴格的處理或處罰。但可能是歷史遺留問題,程城這個地方的自製槍支還是比較多的。雖然公安局治安部門經常會組織行動大規模收繳槍支、大規模處理當事人,但是制槍、販槍的現象依舊存在。尤其是自己在家製造的槍支,平時藏在自己家裡,沒辦法打絶。即便是有人舉報,公安民警去搜查,也很難順利地從地廣人稀的農村找到藏槍的地方。

  雖然在程城看到槍支並不奇怪,但是當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還是非常緊張,畢竟是沒有管控到的槍支傷了人命,派出所所長是要負責任的。

  「這個位置不是殺人的好地方啊。」我直起身子,說,「現場周圍非常空曠,沒有遮擋物。雖然最近的人家也在兩百米開外,但是只要有人站在門口,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這裡發生的一切。在我的印象裡,用槍殺人的,通常是經過謀劃的。謀劃在這裡殺人不合常理。」

  大寶聽我一說,也直起身子向四周看。

  「我們前期的調查情況是這樣的。」派出所劉所長湊過頭來,主動說,「死者叫胡奇,三十七歲,就是這個胡家村的。務農。他品行不好,有小偷小摸的前科劣跡。而且,這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嗜酒如命。酒喝多了打老婆、打老娘,出門對小女孩動手動腳,和別人爭執吵架,這些情況都發生過。反正村子裡的人都很厭煩他,聽見他的名字都皺眉頭。這應該算是個惡霸了吧,老百姓都說這種渣滓死有餘辜。」

  我知道派出所所長的言外之意,他想從死者生前的劣跡入手,減輕自己的責任。但即便有這種想法,我相信他也不敢杜撰情節,死者生前應該是劣跡斑斑的。

  「還有,」派出所所長補充道,「這支槍我們已經看過了,也核實過了,是他自己的槍。一個月前,不知道他從哪裡弄來了鋼管,就開始在自己家裡做槍,大概是在兩星期前做好的。這個,胡奇的妻子張越和他的母親趙秀蓮都可以做證。我們也在他們家的地窖裡,找到了製作槍支的剩餘材料,還有一些自製的彈丸。」

  「現在派出所初步認定,死者胡奇是半夜帶槍出門,不慎槍支走火,打傷自己,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程城市的楊法醫說,「屍體還沒有開始檢驗,所以我們還沒有認可他們的觀點。」

  自己的槍傷了自己的命,這是派出所所長給自己減責的最好藉口。

  「你們動了這支槍?」林濤聽說他們已經辨認過現場的槍支了,急著問。

  我和林濤的擔心一樣,怕這個急於免責的所長,破壞了槍支上的痕跡。

  「沒有,沒有。」所長說,「我們是帶著證人來現場進行辨認的。這點兒現場物證保護意識還是有的。」

  「剩餘材料在哪兒?」林濤皺了皺眉,「我要進行整體分離比對。」

  整體分離比對技術是痕跡檢驗專業的一項撒手鐧。具體的方法是:通過對比顯微鏡,對兩個物體的斷端進行檢測、拼接,觀察拼接口的微小特徵,從而判斷兩者是否曾經為一體,後被人為分為兩部分。

  「我去叫人提取。」所長說完,給派出所的技術員打了個電話。

  「是誰報的案呢?」我問。

  所長朝遠處的人群中掃了一眼,指著一個年輕人,喊道:「胡黎苗,你來你來,給省廳領導說一下你發現和報案的經過。」

  聽到「省廳」這兩個字,圍觀的人群頓時炸了鍋,大家突然議論紛紛,可能認為省公安廳都派人下來查案了,這一定是一起大案,和他們之前猜測的走火有所不符。

  我尷尬地撓了撓頭,瞪了所長一眼,心想你的嗓門兒能不能不要這麼大?圍觀群眾一定還不知道,我們省廳法醫科其實就是一個基層單位啊。除了一些簡單、普通的命案以外,只要夠人手、能跑得過來,我們都得去出勘現場,為基層解決一些問題,也算是幫基層法醫搭把手、助把力。

  胡黎苗跟著一個民警跨進警戒帶,朝我們走了過來。他長得賊眉鼠眼,一路上東張西望的。

  「說說吧,是怎麼回事?」我站在胡黎苗的前面,遮住了他的視線,不讓他看見屍體,同時摘下沾染了血跡的手套。

  胡黎苗縮著頭說:「是這樣的,昨天晚上我在我哥家打麻將,大概打到晚上十點多的時候,突然聽見『乓』的一聲,像是哪家在放炮一樣。哦,不,比放炮還要響。我們四個人就跑到屋外面看,也沒見到火光什麼的。」

  「等等,你哥家住在哪裡?」我問。

  胡黎苗和所長一起指向現場的東面,說:「東面三百米,就是我哥家了。」

  「是這條大路的路邊嗎?」

  胡黎苗點點頭。

  「那你們看見什麼了沒有?」

  「當時有月亮,我們看見一個人影在往西走。」胡黎苗說,「看背影好像是他。」說完,胡黎苗指了指地上胡奇的屍體。

  我轉頭看向派出所所長求證。

  所長點點頭,說:「這個口供我們都做了,幾個打麻將的人都印證了這一事實。」

  「你確定只有一個人影?」我問。

  胡黎苗堅定地點了點頭。

  「就根據這個線索,我們基本確定死者是槍支走火打傷了自己。」所長說。

  我擺擺手:「結論別下得太早,胡奇家住在哪裡?」

  派出所所長往西邊指了指,說:「往西走一百米,過了警戒帶,左拐,再右拐,就到了。」

  我順著所長的手指往西邊看了看,只能看得到拐彎處,拐過彎去,視線就被一個公共廁所擋住了。

  「你們聽見槍聲後,大概多久出門的?」陳詩羽問。她問出了我想問的問題。

  胡黎苗低頭想了想,說:「我們在後院,開了門,穿過院子,打開大門就出來了。我估計也就二十秒吧。」

  我「哦」了一聲,說:「你接著說,剛才你說到看見一個人影。」

  「啊,對。」胡黎苗清了清嗓子,「我們看見胡奇搖搖晃晃地往西走,也就是往他家走。因為胡奇這半蹶子①就愛喝酒,喝多了喜歡出來瞎晃,所以我們也沒在意,都轉身回去繼續搓麻將了。這一搓就搓到天亮,我贏了三千多,嘿嘿。」

  說完他感到不妥,偷偷瞥了一眼所長,見所長並沒有追究他們賭博的意思,接著說:「大清早,我就從我哥家往西走,順著這條路走到頭兒就是我家了。沒想到走到這裡的時候,就看見他躺在地上,一大攤血,嚇死我了。」

  所長給胡黎苗使了個眼色,胡黎苗緊接著說:「不過這種人渣,死了最好。」

  我反感地搖搖手,說:「人都死了,不用這麼惡毒,即便他道德敗壞,也有生存的權利。」

  「那還有要問的嗎?」胡黎苗問。

  「你哥家距離現場只有三百米,大半夜的,夜深人靜,你們就沒聽見什麼叫喊、廝打、搏鬥、求救的聲音?畢竟他不是當場死亡,而是走出十幾步才死的。」大寶問道。

  這個問題確實很重要。

  胡黎苗搖搖頭,說:「肯定沒有,肯定沒有。」

  「他自己的槍走了火,加上喝多了,不一定會叫啊。」所長解釋道。

  我聽所長說得也有道理,就沒多說話,重新戴上手套對屍體表面進行初步檢驗。

  死者上身穿了一件長袖T恤,下身是一條休閒褲,休閒褲的右褲筒幾乎全部血染,而上衣並沒有黏附血跡。大寶伸手要去摸死者的褲子,被我制止了:「別動,你看,褲子上有個槍口印痕。」

  槍口印痕是接觸射擊的特徵。接觸射擊是槍口和目標之間距離表述的一種。

  對軍事器材感興趣的朋友都知道,槍支主要分為兩種:膛線槍和滑膛槍。

  膛線槍是指槍膛裡有螺旋的膛線,這樣子彈在發射出去的時候,會發生旋轉,從而加強子彈的拋射距離、精度和殺傷力。這樣的槍支如果接觸射擊,會在皮膚上留下槍口印痕;如果在小於一米的距離內射擊(近距離射擊),由於彈頭高速旋轉進入皮膚,會在皮膚上留下挫傷輪、擦拭輪、煙暈和火藥顆粒灼傷;如果在大於一米的距離內射擊(遠距離射擊),會在皮膚上留下帶有擦傷圈和污垢環的彈孔,看不到煙暈和火藥顆粒灼傷。

  但是,膛線槍有著較高的製作工藝要求,所以,在民間的自製槍種類中,還是以滑膛槍為主流。滑膛槍又叫作霰彈槍,槍支配用一定規格口徑的子彈,子彈內填滿火藥和彈丸,在觸動扳機後,彈丸呈錐形發射。所以,判斷滑膛槍的射擊距離,主要是看子彈在體表分佈的面積。如果只是一個大的射入口,說明距離較近;如果是一片小孔狀的射入口,則說明距離較遠。滑膛槍的射程有限,通常是在近距離射擊時具有較大的殺傷力。當然,和膛線槍一樣,滑膛槍接觸射擊,也會在皮膚上留下槍口印痕。

  「槍口印痕有什麼稀奇古怪的,林濤來拍個照。」大寶白了我一眼,「接觸射擊比較多見的是走火或者自殺,這就印證了所長的話。」

  林濤在現場的一旁拿著民警從死者家裡提取的材料,和現場提取的已經用塑料薄膜保護起來的槍支進行了比對,認為是同一種材料。也就是說,這支槍應該是死者自己製作的。

  林濤走過來和我們說了一下他的比對結果,但是這個結果是從工具材料上推斷出來的。如果要進一步確證整體分離的話,還需要相關實驗室的檢驗。

  林濤拍完照,從痕跡檢驗專業的角度觀察了一會兒槍口印痕以及現場槍支的槍口,微微一笑,說:「不過,從槍口印痕看,致傷的槍支,就是現場的這一支槍。」

  3

  確實,這不需要專業人員也可以判斷出來。槍口因為製作粗糙,壓成了橢圓形,而死者褲子上的槍口印痕也呈現出橢圓形,直徑和槍口完全一致。

  看完槍口印痕,我和大寶合力把屍體的褲子小心翼翼地脫了下來,放進物證袋裏保存。褲子一脫下來,就看見死者膝蓋上方有一個橢圓形的、黑洞洞的創口。創口周圍發黑,是火藥的灼傷。屍體體位發生一點兒變化,就有鮮血從這個黑洞洞的創口裡流淌出來。

  「打中腿了。」我說。說完,皺起眉頭開始思考。

  「喲,我知道你們法醫學上有一種說法叫什麼彈後空腔效應。」陳詩羽說,「但沒想到彈後空腔效應這麼厲害啊,打中腿都能打死人。」

  大寶炫耀一般地發問:「你知道彈後空腔效應的形成機理是什麼嗎?彈後空腔效應是因為子彈旋轉而產生的,那只有膛線槍才能形成,這自製槍可是滑膛槍,滑膛槍怎麼轉?怎麼空腔?」

  大寶說得沒錯,彈後空腔效應是子彈致傷的主要機制,但是這種效應只有在膛線槍發射子彈後才會產生,這也是膛線槍比滑膛槍殺傷力大的原因。採用X射線膠片高速攝影技術,可以觀察到模擬體被彈頭擊中後,在彈頭通過的組織中會形成一個彈後空腔。這一空腔出現得快,消失得也快,因此彈頭在機體中穿行時,不僅會使軟組織撕裂,更重要的是會將彈頭上的旋轉動能釋放給周圍組織,使軟組織以彈道為中心向四周放射狀移位,從而形成比彈頭體積大數倍的空腔。彈後瞬時空腔雖然持續時間短,但可以造成創道周圍的軟組織向外伸展、撕裂以及血管撕裂。組織常會因為移位超出了彈性極限而發生破裂,呈現爆炸樣改變,在機體上留下嚴重、複雜的複合性損傷。空腔經過擴展、收縮、再擴展、再收縮等反覆多次的改變後,逐漸消失,最後留下一個容積比空腔小得多的創腔,就是我們法醫最後可以發現的槍彈創創道。

  滑膛槍形成損傷的主要機制就是彈頭的損傷。彈頭打破血管就會導致失血死亡;彈頭打破器官,就會導致器官失血、衰竭死亡。接觸射擊的滑膛槍,因為彈丸還處於密集階段,所以形成的創道只有一條,這條創道是所有彈丸共同作用形成的。

  「我告訴你吧。」大寶對陳詩羽說,「其實這一槍並沒有多大殺傷力,看死者的下肢沒有畸形,就知道他的腿骨都沒折。之所以會流出這麼多血,是因為人的大腿內側有一條非常重要、非常粗大的動脈——股動脈。如果彈丸打進腿裡,打斷了股動脈,那可不得了。這麼粗的動脈是無法自凝住的,如果沒有及時按壓住,讓血這樣嘩嘩地流,很快就會出現休克症狀,造成昏迷,再不立即搶救,就會死亡了。死者應該就是這樣死的。」

  「酒精過量,血管擴張,加速了血液循環,也會加速死者的死亡。」楊法醫在一旁補充道。

  他們說話間,我已經從勘查箱裡拿出了一根鈍頭探針。

  探針的主要作用,是探測創道的長度和走向的。死者的致命傷是一條創道,很顯然,這條創道打斷了股動脈,但是創道的走向,我們卻不得而知,只有靠這根細細的探針了。

  我小心地把探針的一端插進創口,然後向著各個方面探尋,很快,我就找到了創道。創道是從膝蓋上的創口往上,最終到達會陰部下方約五釐米處的大腿內部。我沿著創道把探針插進了死者的大腿裡,留了個探針柄在外,招呼陳詩羽前來照相。

  這樣,從照片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創道的走行方向了。

  「你們看出什麼問題了嗎?」我看著大寶和林濤。

  兩人一臉茫然。

  我對派出所所長說:「麻煩聯絡殯儀館的同志,去解剖室進行尸體解剖。」

  如果通過調查、屍檢,可以確定死者是走火導致死亡,屬於意外,屬於非正常死亡事件,屍體解剖是要經過家屬同意的。但如果有命案的可能,公安機關就可以強行解剖。

  「家屬不同意解剖啊。」所長為難道。

  「開具解剖通知書,強行解剖。」我說,「因為這是一起命案。」

  「命案?」這出乎所長的意料,他的頭髮都要豎起來了。

  我微微一笑,說:「你們看,創道是從下往上的。你們再看看這支槍,有一米二長。加之這是接觸射擊,現在我們來還原一下現場。」

  說完,我拿過透明物證袋裏的槍,把槍口頂在死者膝蓋上方的創口處,說:「子彈往上,那麼槍托就應該在膝蓋下面。你說,這樣怎麼走火?」

  如果是走火,這麼長的槍,應該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或者彈道是往下的。如果是打中膝蓋,而且創道往上,這樣擺放槍支不合理,而且死者是夠不著扳機的。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用槍頂住膝蓋,扳機的位置也在他的腳尖以外,柔韌性再好,也夠不到扳機。

  「有道理!」在場幾人異口同聲地說。

  「所以,只有可能是別人拿著槍,對著他的膝蓋開了一槍。」我說,「現在我們需要對屍體進行解剖。」

  程城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室裡,陳詩羽仍然默默地站在一邊。這是她在兩天內看到的第三個現場、第七具屍體解剖,真可謂是填鴨式教育。她現在不僅完全適應了屍檢工作,而且已經可以清楚地說出屍體的解剖位置,這讓我們不禁感嘆她適應能力、接受能力的強大。我也盡自己所能進行規範化操作,好讓這個白紙一樣的女大學生,對法醫的工作有個規範性的認識。

  我們對屍體進行了全面的屍表檢驗,死者除了左側膝蓋上的一處槍創以外,我們還在他的後枕部摸到了一塊不小的血腫。血腫的表面還有一些淺淡的擦傷。頭皮沒有創口,只有血腫和擦傷,用法醫的眼光看,這是一個具有一定平面、一定質量、表面粗糙的鈍性物體形成的損傷。可能是摔跌倒在地面,也可能是工具形成的。

  「你看,果真還有其他外傷吧。」我興高采烈地說。

  大寶拿出手術刀,準備剃除死者的頭髮。我說:「等等。」

  我們把屍體翻了個身,暴露出枕部,然後細細地撥動死者的頭髮,很快,找到了幾個黃色的小顆粒。

  我用鑷子把小顆粒鉗出來放進物證袋,說:「致傷工具已經清楚了,是磚頭。」

  大寶讚許地點點頭,說:「開顱看看,防止是他中槍後摔跌,跌倒在磚頭上形成的損傷。」

  摔跌導致的損傷,會在顱腦內形成對沖傷②,而直接打擊所致的損傷不會有對沖傷。

  打開死者的顱骨,他的枕部果真有一小塊腦挫傷,而對側的額部則沒有發現。

  「沒有對沖傷,可以肯定是有人用磚頭襲擊了他。這一處損傷有生活反應,說明他是在中槍前被打擊的。」我說,「這麼小的一塊腦挫傷,不足以致死也不足以致暈,但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方向,尋找可能存在的物證的方向。」

  開完顱,大寶和楊法醫按常規對死者的屍體進行了全面、系統地解剖檢驗。大寶動刀的時候,可能是因為疲勞,一不小心用手術刀戳破了死者的胸腔。

  「哎呀,小心點兒。」楊法醫說,「屍檢過程是要錄影的,別給當事人家屬看見了,非說這一處創口是兇手形成的就完蛋了。」

  大寶用手抹了抹被他用手術刀刺出的小創口,說:「沒事的,這創口這麼小,這麼薄,看不出來啦。而且沒有生活反應,檢驗前我們也拍了屍體照片,不礙事,不礙事。」

  我笑著說:「楊哥,你現在被信訪案件鬧得草木皆兵啦。法醫在屍檢過程中不慎對屍體造成損傷是常有的事情,不用大驚小怪的。」

  楊法醫尷尬地笑了笑,繼續和大寶對屍體進行系統解剖。除了在打開死者胃部的時候,一股嗆人的酒精味撲出來以外,並沒有其他特殊的發現。

  在他們進行解剖的時候,我拿起死者的雙手,仔細觀察了一下,沒有說話。

  檢驗完屍體後,我提出要去現場村落附近的小店吃牛肉麵。除了這是我的嗜好以外,我還有別的意圖。路過現場的時候,警戒帶已經撤去,只留下路面上的片片血跡。我叫韓亮停了車,下車在現場周圍轉了一圈。不一會兒,我就用物證袋拎了一塊磚頭上了車。

  「林濤,一會兒你去看看這塊磚頭。」我說,「這是兇器。」

  大寶好奇地朝車窗外張望了一下,說:「你看這路邊好多磚頭,你怎麼知道這是兇器?」

  我哈哈一笑,說:「因為這塊磚頭上黏附著血跡、毛髮。」

  熬夜加之旅途的疲勞突然襲來,我們在吃完中午飯後,找了個賓館美美地睡了一覺,等待著其他實驗室的檢查結果出爐。

  下午四點,我們一起來到了專案組,彙報工作的同時,也聽取其他刑事技術專業的檢驗結果。

  「死者係被霰彈槍打中了大腿,導致股動脈破裂。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救治,失血過多死亡。」我說,「除此之外,死者的枕部還有一處鈍器傷,是兇手在開槍前被打擊所致。這是一起命案。」

  「有點兒奇怪。」偵查員說,「經過我們的調查,死者昨天晚上和幾個狐朋狗友喝酒喝到九點多,有人騎摩托車帶他到現場附近,他下了車。九點半左右,死者回到家裡,問他老婆要錢,他老婆不給,他踹了他老婆幾腳,然後硬搶了幾百塊錢離開家。過了大約二十分鐘,死者重新回到家裡,搖搖晃晃、罵罵咧咧的,從地窖裡拿出槍就離開家了。然後十點鐘就出事了。」

  「嗯,是這樣的,在他的褲子裡發現了四百六十塊錢。不過,他這不就是要去和人約架嗎,怎麼奇怪了?」大寶說,「肯定是他和誰吵架了,然後去打架,結果打不過人家,所以被人搶了槍,打死了唄。」

  偵查員搖搖頭,說:「這個人平時喝多了酒,就喜歡尋釁滋事,這是事實。但是每次都是帶著棍子帶著刀,吵著喊著要去打架,一旦真的和人家遇上了,又了。而且,附近有人打麻將,並沒有聽見吵架打架的聲音啊。」

  「你們說,會不會是這樣,」我說,「死者喝多酒以後,想去和他們一起打麻將,所以去家裡要錢。打麻將的時候,發生了糾紛,死者就回家裡去取槍,在重新往打麻將的地方走的時候,遭到了襲擊。因為是這幾個打麻將的人幹的,他們當然不會說聽見什麼聲音了。」

  專案組沉寂下來,都在思考這一可能性。

  不一會兒,專案組組長拍了桌子,說:「這是最有可能的!你們去抓人吧!其他專業繼續介紹情況。」

  幾名偵查員應聲出門。

  理化室的負責人清了清嗓子,說:「我來介紹一下理化檢驗的情況。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濃度高達280毫克,達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這個數值都接近致死量了。這說明死者是嚴重醉酒。在這個酒精濃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應該都非常差了。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沒有多少反抗能力。」

  「嚴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個因素。」大寶補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負責人接著說,「從死者頭髮裡提取的微量顆粒,和現場提取的磚頭,認定同一。」

  「可惜,」林濤一臉惋惜,「磚頭上太粗糙了,只有指印痕,沒有指紋,沒有獲取證據、線索的條件。」

  「那槍支檢驗怎麼樣呢?」我問。

  林濤說:「我進行了整體分離比對,死者家的殘餘材料和槍支認定整體,也就是說,這把槍確實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槍。另外,就是對槍支表面進行了檢驗,因為表面不光滑等原因,沒有發現有比對鑒定價值的指紋。」

  這著實是個不好的消息。既然是謀殺,射擊的人很有可能在槍支上留下指紋,可惜,沒有條件。我接著問:「那槍彈射擊實驗做了嗎?」

  這是涉槍案件中必須進行的實驗,在實驗室中進行。把槍放在槍托上,用線牽引扳機射擊,射擊固定目標。進行槍彈射擊實驗,可以瞭解槍支的性能,從而對槍支射擊進行比對認定,是法庭判案的一個依據。

  「槍裡沒子彈,我讓派出所所長去家裡搜了。」林濤說。

  所長接過話茬兒:「死者家裡人情緒很激動,開始很不配合,後來我做了很多工作,才對地窖進行了搜查,找到了幾枚做好的彈藥。喏,在這裡。」

  說完,他從警服口袋裏摸出了幾枚自製槍彈。

  「那我現在就去做實驗。」林濤說。

  「明早再說吧。」我說,「一方面,看看今晚對那四個打麻將的人的審訊結果。另一方面,你趕緊先陪我去看看那塊磚頭。」

  4

  我們走出專案組會議室的時候,聽見公安局大廳裡一片嘈雜。仔細辨聽,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個打麻將的人被抓進來了。

  我們徑直走進刑警大隊的小樓,走到物證室裡。楊法醫從物證存放櫃裡取出了那塊被裝在透明物證袋裏的磚頭。

  磚頭沒有沾血的那一面和兩個側面都已經被燻黑了,這是林濤在檢驗指紋的時候熏現的。在這一片黑的磚頭表面,隱約可以看出幾個指印。

  指印很小,雖然看不出指紋,但是可以看出指節的印痕。磚頭的一側有一個小小的痕跡,應該是拇指留下的,但是連半個指節都不足;另一側有三個指印,應該是中指、環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個指節。

  「奇怪,這個問題你考慮了沒有?」我轉臉問林濤,「我們拿磚頭,通常都會留下一個半到兩個指節的印痕,但這個印痕不僅細小,而且少。用指尖拿著磚頭多不方便?」

  林濤皺眉不語。

  我也皺眉不語。

  想了一會兒,我說:「既然看不出什麼指紋,我們就放棄吧。那幾個打麻將的,賭資不少,可以治安處罰了。抓他們進來估計也是這個藉口,等著審訊結果吧。我們,睡覺去。」

  林濤說:「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槍彈實驗做完再睡。」

  「好。」

  回到賓館,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現,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案件距離偵破已經不遠了。而且,很顯然,這樣的案件都是因為仇恨或者激情,範圍也不會太大。還是「清道夫」案件比較棘手,那會是什麼人幹的呢?殺那些無辜的人,還用了那麼複雜的反偵查方式。既然用了複雜的反偵查方式,為什麼又要在牆上寫字,給我們留下線索呢?

  連續幾天的疲勞重重壓來,我想著想著,很快就進入了夢鄉。林濤什麼時候回到賓館,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點,我準時醒了過來,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屏幕上顯示的數字,讓我突然想起韓亮說過的笑話。幾零後的人,早晨就會在幾點鐘自然醒,看來一點兒沒錯,這個理論是經過實踐驗證的。

  我推了推另一張床上的林濤,他睡眼惺忪地醒了過來。

  「嗯……幾點了,豬?」林濤說。

  「你才是豬。」我注意到他對我稱呼的改變。

  「昨晚回來我想叫醒你來著,結果你連著打呼,都停不下來。不是豬,是什麼?」林濤嬉笑著說。

  「昨晚有什麼發現沒有?」

  「沒有什麼。」林濤說,「就是普通的自製霰彈槍。」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頓了頓,說:「不過他的技術不過關,槍沒有做好。」

  「什麼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這支槍的扳機盒和槍膛之間有縫隙。」林濤說,「擊發後,有很多火藥從扳機這裡出來。我打完以後,看看槍托,都是火藥殘渣。」

  「太好了!」我從床上跳了起來,「這還叫沒發現?這是大發現!重大發現!」

  林濤一臉茫然。

  「我在檢驗屍體的時候,仔細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膚,沒有任何火藥顆粒附著。」我說。

  「唉,」林濤一陣失望,「咱們不早就判斷出死者並非死於自己扣動扳機嗎?」

  「是啊。」我說,「但是兇手手上肯定會遺留火藥顆粒啊!這是線索,也是證據啊!」

  「這個問題我也想到了。」林濤說,「可是,畢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兇手手上黏有火藥顆粒,現在也被洗掉了吧?」

  「這就不是你的專業了。哈哈。」我喜笑顏開,說,「槍支射擊的時候,一般都會有火藥冒出,黏附在射擊者的手上。但是這在短槍案件中比較多見。在這麼長的槍導致的傷亡案件中,火藥很難黏附到射擊者的手上,所以我讓你進行槍彈實驗。沒想到槍支製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藥。」

  「你沒說到重點。」林濤關心的是火藥顆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說:「火藥之所以可以從槍口冒出,是因為擊發後的爆炸所致,這時候的火藥是灼熱的。一旦黏附到手上,雖然這麼點兒熱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覺,但是會在皮膚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質層留下一個很小的小坑。這個小坑就足以把火藥給『藏』起來。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藥殘渣,但是不可能把這些被藏起來的火藥全部洗掉。我們只需要用放大鏡觀察,然後用黏附儀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線索,又是證據!」

  「不重要吧,」林濤說,「說不定胡黎苗他們幾個已經招了呢。」

  「不,不會是他們幹的。」我斬釘截鐵地說。

  來到專案組,看到偵查員們垂頭喪氣、一臉疲憊,我就知道我的猜測沒錯。

  「雖然問出了點兒情況,但是沒有多大的價值。」偵查員見我和大寶走進門,說。

  「哦?說說看。」

  「胡黎苗幾個人的口供開始都很一致,和報案的時候說的一樣。」偵查員說,「但我們經過摸排,當天晚上全村打麻將的就他們家,胡奇回家拿錢又出門,肯定就是去他們家賭博。用這個撒手鐧,我們進行了進一步審訊。審訊的結果是,幾個人的供詞一致:胡奇晚上九點多經過他們家門口,進門看到他們在打麻將,就離開了。過了二十多分鐘,胡奇又回到他們家,要求胡黎苗把位置讓給他打。幾個人都知道胡奇是屬於贏了就跑、輸了賴賬的人,所以都不願意和他打。他拿出身上的幾百塊錢,說這次不賴賬。他們還是不同意,胡奇就氣鼓鼓地跑了。他們害怕胡奇的死和他們幾個扯上關係,所以才約定了攻守同盟。」

  「然後呢?」我問。

  「然後他們過了一會兒就聽見槍響。」偵查員說,「出門後看見遠處胡奇搖搖晃晃的,也沒在意。幾個人都是這樣說的。」

  「看來他們沒說謊。」林濤從門外走了進來。之前我讓他去審訊室看看幾個人的手,有沒有遺留火藥痕跡。

  「既然這樣,我覺得我有一點兒思路了。」我揉了揉太陽穴,像一休一樣,想讓智慧賜予我力量。

  「說說看吧。」一夜沒睡的主辦偵查員疲憊地說。

  我說:「首先,我認為兇手是女人。」

  「女人?」主辦偵查員的嘴角露出一絲不信任的笑容,「這怎麼能看得出來?」

  「第一,從這塊磚頭看,」我一邊打開幻燈機,一邊說,「磚頭的兩側都只有指尖的痕跡,沒有指腹的痕跡。用指尖拿磚頭太累人了,除非這個人手小,不得已而為之。」

  我頓了頓,說:「標準尺寸的磚頭,寬度是十二釐米。一般男人的手都是可以拿起來的,用指腹捏住磚頭兩側。但是女人的手小,只能用指尖捏住。」

  有人點頭,有人存疑。

  我接著說:「第二,用磚頭打擊頭部,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傷害,但是死者只有頭皮和頭皮下有個血腫,顱骨沒有骨折,硬膜下沒有出血,腦組織的挫傷也很輕微,這說明行兇者的力氣很小。綜合這兩點,我認為兇手應該是個女人。」

  「那什麼女人會殺他?」主辦偵查員接著問,「調查中沒有發現他有什麼不正當男女關係啊?」

  我說:「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兇手應該和死者熟識,關係非常親近。我們可以把現場重建一下:死者被人用磚頭打中枕部,然後倒地,他拿著的槍也就掉落在一旁。兇手撿起槍,對著他的腿部打了一槍。」

  「死者是處於躺著的體位被打的?」大寶插話道。

  「當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我說,「彈道和腿骨幾乎是平行的,方向從下往上。槍有那麼長,除非死者的雙下肢是平放的,不然不可能形成這樣的創道。」

  「有道理。」大寶像是在和我說相聲,「沒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關係親近?」

  我接著說:「既然在這個過程中,那幾個已經被排除嫌疑的人說了沒聽見動靜,說明死者並不懼怕兇手,他認為她不敢開槍,他不需要對她進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中槍後,因為高度驚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沒能發出叫喊聲。」

  我見大家都在奮筆疾書,記錄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頓了頓,留出他們寫字的時間,然後說:「第三個問題,我認為兇手的住址,應該是在現場往西一百米左拐彎的那個巷道。結合現場環境,如果兇手往東走,必然要經過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走到離現場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多鐘。那麼聽見槍聲後二十秒就出門的幾個人,肯定可以看見。如果兇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時間,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經過那個巷口繼續往西,她同樣會被東邊數百米的幾個人看到身影。所以,兇手應該在這二十秒的時間內,恰巧拐到巷道裡。我看了現場,因為公共廁所的阻隔,幾個打麻將的人看不見那裡。」

  「那個巷道裡住了七八戶人家呢。」偵查員說,「包括死者自己家。」

  我笑了笑,說:「第四個問題,你們有沒有想過,兇手為什麼要打死者呢?我說的是打,不是殺。當時死者躺在地上,由於酒精作用,並沒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兇手想殺人,隨便打哪裡都可以殺人。為什麼她要選擇最不可能死人的地方——腿部呢?當然,打斷股動脈這個結果,是出乎兇手意料的。結合你們的調查,死者喝多酒之後,就會用腳踹他的老婆,還會滿村到處跑,惹是生非。那麼最恨他這條腿、最討厭他滿村跑的人,因為這事兒最沒有面子的人,肯定是他老婆。」

  「他遇害前,還踹了他老婆。」大寶繼續補充。

  「所以,這應該是一起激情傷害引發的死亡案件。」我說。

  「有一定的道理。」主辦偵查員說,「不過,我們沒有證據,沒法甄別他老婆張越是不是兇手,沒法定案啊。」

  「有辦法。」我笑眯眯地從包裡摸出一個放大鏡。

  這是個金屬邊、紅色木柄、造工精細的放大鏡,是我的一個叫作包包的好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看來這個時候它要派上用場了。

  我說:「死者製作的這支槍有一個缺陷,就是扳機盒沒密封,會有火藥從扳機附近漏出來,黏附在扣動扳機的人的手上。這種黏附因為有燒灼作用參與,所以不易被洗掉。你們只需要用這個放大鏡看看張越的手上有沒有火藥殘渣,就可以了。」

  「好。」這個意外的驚喜,讓偵查員們信心倍增,拿了我的放大鏡就走出了公安局。

  可能是由於巨大的恐懼和內疚吧,當偵查人員再次走進張越家的時候,張越乖乖地伸出雙手,戴上了手銬。甚至連我的放大鏡都沒有發揮作用,這起案件就破了。

  在押解張越回公安局的路上,技術人員用黏附儀,獲取了她手上殘留的火藥作為呈堂證供。這個風韻猶存的女人,走進審訊室後就哭著交代了她的全部罪行。

  張越十八歲的時候,就嫁到了胡家村,成為胡奇的妻子。因為外表出眾,胡奇曾經非常非常愛她。但結婚時間長了,胡奇的本質也就漸漸暴露出來了。吃、喝、嫖、賭、偷,無惡不作,還經常惹是生非。她連和胡奇一起走在街上,都能感覺到鄉親四鄰的指指點點。

  最讓她受不了的,是胡奇的酒瘋,她挨胡奇暴打是常事。她想到過離婚,可胡奇一哭二鬧三上吊,屢次讓她心軟。絶望時,她想到過自殺,可是又捨不得還在上小學的兒子。兒子很乖巧,即使自己和媽媽一起被爸爸打,也都會忍住傷痛安慰媽媽。

  好在婆婆不錯,總是站在張越這邊。可是,兩個弱女人和一個小孩子,怎麼也鬥不過一個身強體壯的大男人。

  前天晚上,胡奇酗酒後再次打了她,然後拎著槍走出了家門。這次和以往不同,他拿著的是槍!以前他每次都只是逞逞英雄,過過嘴癮,從來不敢和別人打架。但是這次,他有槍,而且喝了這麼多,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張越越想越怕,就追了出去,她想喊住胡奇,可是此時的胡奇根本不願意下這個台階,反而把子彈裝進槍膛繼續前行。張越從路邊操起一塊磚頭,想打暈胡奇。可惜,她的力道不足。胡奇雖然倒地,但是他吹鬍子瞪眼的,又要爬起來打她。她趕緊撿起槍,對準了胡奇。

  胡奇微微笑道:「來啊,你敢謀殺親夫嗎?開槍啊。」

  張越百感交集,她一時衝動,扣動了扳機。即便是一時衝動,女人的懦弱,還是讓她把槍口下移到了他的腿上。她想,打傷他一次,讓他接受接受教訓,短時間內不會出去禍害人,也算是積德了。槍的殺傷力不大,馬上背他回去救治,應該沒事。

  可是隨著槍聲響起,血液噴湧而出,是那種劇烈的噴濺,根本就沒有止住的可能。這一幕把張越嚇壞了,她轉身就跑,跑回了家裡。婆婆趙秀蓮知道此事後,和張越一起回到現場。而此時,胡奇早已氣絶身亡。

  雖然是自己的兒子,這種喪子之痛無以言表。但是趙秀蓮很清楚地意識到,留著這個孽子,恐怕會有更不可預料的結局。

  「我們就說他是槍支走火,自己打死了自己吧。以後你不是我的兒媳婦,你是我的女兒。」趙秀蓮嘆道。

  張越哭跪在地:「媽……」

  「你說咱們是不是不該查清事實,應該按走火意外事件了事?」陳詩羽的眼圈有些紅。

  我知道這是所有刑警必須經歷的心理歷程。我搖搖頭,用安慰的語氣說:「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法不容情,真相也不容情。」

  「你真的那麼心狠啊?」大寶說,「這女人多可憐,還有他們的兒子怎麼辦?」

  我知道自己不是心狠,因為此時我的心也在隱隱作痛,因為惻隱之心而產生的陣痛,讓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工作的意義。

  我說:「我們分析這是一起傷害致死案件,而不是故意殺人案件。這一條,要寫進現場分析報告裡。我們能幫她的,也就這麼多了。」

註釋:

①半蹶子,方言,指十六歲至二十五歲之間的未婚男孩。有時是同輩老者之間作為調侃的戲稱。

  ②對沖傷,指的是頭顱在高速運動過程中突然發生減速,導致著地點的頭皮、顱骨、腦組織損傷出血,同時著地點對側位置的腦組織也因慣性作用和顱骨內壁發生撞擊,形成了損傷出血,但是相應位置的頭皮不會有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