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過,出現在你范圍的十米之內並有不友好的異常行為的,我會視為挑釁,會盡一切力量給予最嚴厲的打擊和報復。作為一個男人,怎麼能說話不算——」可能他以為我是責備他,所以繼續解釋。
我捂住他的嘴,「我知道了,不必說了。可是以後有這種事,你也要提前告訴我。我在我們這一區人送外號『神經俠女』,我想我們以後可以當『現代版神雕俠侶』,一起去揍人多好,雖然金庸先生的書中,我最討厭這一部。但是,你不放心我,我同樣也不放心你呀。」
他微笑,「這麼孩子氣的事,以後不會發生了。其實我倒希望現在是可以武犯禁的古代,這樣我可直接宰了他,然後我們就隱居了。
「嗯,占山為王,回頭收留所有被人類傷害的動物。」我也微笑,心卻為他做出這種不符合他身份的行為而柔軟,「這個不會破相的。」我轉移話題,輕撫著他鼻側的小傷痕。
「袁定這娘娘腔抓的。」他無所謂的聳聳肩,「所以他的下巴以後要用鋼釘來固定了。」
我嚇了一跳,「小野伸二呢?」
「他的肋骨和鎖骨會出點問題。」他很平靜,像是說別人的事。
「幹什麼那麼狠?」
「我的原則是:打,就要照死裡打,否則就別打。要讓他們一次就給我牢牢記著,我在我們訂婚那晚說的話是當真的。」他又親了我一下,「而且我保證你身邊不會再出這類似地事了。等以後他們地公司徹底垮了。他們也再沒機會作怪。這些日子,你如果發現身邊有人跟隨保護,不必驚訝。」
他要請保鏢了嗎?好吧,我不會為了什麼所謂的自由和隱私而讓他為難和不安的。我忍。我也相信這一切都是暫時的。而他回來的這麼晚,想必一整天都在忙碌,要安排工作、要跑到俱樂部揍人、要弄成正當防衛的樣子,還要安排保護我的安全的事,然後再工作。
「你會在意我破相嗎?」他忽然問。
我連想也沒想就搖頭。
沒錯,開始被林澤秀吸引。千方百計跑到CES來是因為他長得帥,完全是我夢中情人的樣子,而林澤豐也長得很帥,雖然與他弟弟是截然不同的類型,但外形仍然非常吸引人。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開始被外貌迷惑也正常,但當彼此了解,深深相愛,這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像我,並不是最美。他不是也很愛我嗎?還為了我去和人動手打架。
「那假如昨天我師父晚來一步,我真地被毀容了,你還會要我嗎?」我問。
「我不會讓這種事發生的。」他回答的斬釘截鐵。
「我是說假如。」想到這種可能性。我心裡還真有點忐忑不安和後怕。
「假如我被毀容,假如沒辦法用現代醫術來整容恢復,你要怎麼辦呢?會不會像《笑傲江湖》中的令狐沖那樣,把自己的眼睛弄瞎了,那樣我的容貌就沒有關系了。還是會——拋棄我?其實這種情況我可以理解,畢竟整天對著扭曲的臉,任誰也會受不了。或者女人可以,但男人是視覺動物——你看,有《美女與野獸》的童話,可沒有《美男與恐龍》對不對?」
說到這兒。我也不禁傷感。
據說科學家經過研究發現,愛情產生於一種叫做後葉催產素的東西,還有多巴胺、苯乙胺等神經化學物質,但這種物質不能長期施放一旦停止,愛情也會停止。那時,假如我還是個被毀容的女人,他還會這樣愛我嗎?
我是個愛情至上主義者,看到這條科學信息地時候,我很絕望。盡管林澤豐對說,他對我的愛像火山噴發,就算不再噴火,內心也永遠翻滾著熾熱的巖漿,可我仍然會覺得,其實也許我不值得。想想我有什麼突出地優點嗎?似乎沒有。
他定定望著我,似乎在思考,又似乎有點惱火,好半天,他才很認真、很嚴肅、用像是開會後做出決議的口吻,一字一句、不容置疑的說,「首先,我不會允許你的『假如』出現。其次,假如真的出現,我不會弄瞎自己,因為我要睜大眼睛報復,讓每一個傷害你的人都付出他們想象不到的慘痛代價,讓他們後悔曾經出生在這個世上。然後我會帶你到一個沒人住的小島上去生活,因為沒有對比,也就沒有美醜。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消滅島上所有要吧照出人像的東西。不要懷疑,我現在就有一個島,在南太平洋上。第三,美男與恐龍也是可以上演的,只要體型上差距不要太大,因為那樣,我沒辦法抱你。」
他說得那樣一本正經,我差點笑出來,但心卻感動得無力跳動,一個字也說不出,只回望他。
可是他居然還沒有說完,有點生氣的道,「最後,這種問題非常無聊,我懷疑你是要用另一種方法引誘我,你是想讓我心疼,不得不說你很成功。」最喜歡他用這種公事公辦的語氣說情話,因為認真,所以超性感的,讓人恨不得立即撲過去,推倒、撕衣服,後面省去X萬X千字。
「還有什麼問題?」他皺緊眉頭問我。
「我只是想知道——」我終於開口,「如果我不漂亮了,你還會不會愛我?」
「你現在也沒多漂亮,頂多是中上之姿。」誠實有時候是很惡劣的,他現在就很惡劣,不過他後面說的話卻讓我血管裡的血都變成了緩緩流流動的蜂蜜,血糖指數絕對超高,甜到了每一個毛孔裡去。
「可是我愛你,非常愛。」他撫著我的臉,拇指在我嘴唇上來回輕柔的摩挲,一個簡單的動作,卻顯示出那樣無盡的纏綿之意,「只要你的心不變,就算你醜成小狗一樣,我也會繼續愛的。」
「小狗一點也不醜,所有的小狗都很可愛。」我不服氣的辯駁,不過鑒於他討厭狗,他這樣說也沒什麼不對。他肯這樣比喻,已經很了不起了。
就小狗是醜還是可愛的問題,他同樣沒和我辯論,只道,「以前我從不相信這世上有愛情這種東西,我認為所謂愛就是條件,所謂婚姻就是利益,我還對你說過,有錢男人不需要愛情。可是當我向你第二次求婚,你說要嫁給秀時,那一瞬間我就相信愛情了,因為我強烈的感覺到絕不能失去你。奇怪嗎?你說要嫁給別人,我才真正相信愛情的存在,之前的種種動心,我都錯過了答案。」
「你本身就很奇怪,所以做點奇怪的事是正常的。」我心甜得要糖中毒了,可嘴裡卻嬌嗔著,「但如果我真的是小狗,你也可以愛我嗎?」
「只要是你,就可以。」他說得簡短,卻是給我山盟海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