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吊和被勒死的屍體是不一樣的,後者的脖子後面會出現交叉的繩勒痕跡,而且但凡是被勒死的人,死前肯定會有過劇烈掙扎,就算脖子上沒有被指甲抓破的痕跡,身上肯定也會有其它掙扎撞傷的淤痕,這點早在北宋的《洗冤集錄》裡就說得明明白白了。
以一個普通仵作的水平,要辨別是自殺還是勒死不難,熟讀《洗冤錄》就可以了。
對於這個結果,唐泛並不是很意外,因為在他看來,李家太太張氏是個和善人,性格無害,這種性格的人一般忍耐順從,將世俗禮教視如常事,並且下意識去遵守。在將那個美貌婦人帶回來之前,李漫就已經有兩個妾室了,也沒見張氏對她們怎麼樣,她就算憤怒傷心,也不可能因為這件事就跑去上吊自殺。
換了性情激烈極端一點的,倒是有可能,又或者像鄭孫氏那種,直接對丈夫下手。
所以張氏自殺的可能性就不是很大了。
既然不是自殺,那麼就要找尋凶手,這件事也再由不得李家人自己作主了。
唐泛就住在李家隔壁,於情於理都要過去看看。
不過這次他沒有像早上那樣孤身過去,而是點了衙門裡老王等幾個衙役,連同檢校杜疆,與自己一道前往。
張氏的屍身就停放在李家廳堂正中,宛平縣的縣丞和主簿俱在,旁邊還有縣裡的仵作。
宛平縣直屬順天府,他們也是認識唐泛的,見唐泛過來,便都齊齊迎上來見禮。
唐泛問:「二位不必多禮,事情進展如何?」
宛平縣丞道:「李家人都說那天晚上沒有看見可疑的人進入他們主母的房間,只有那兩名婢女是在外頭守夜的,如今我們已經將她們抓了起來,大人可要問問?」
唐泛道:「她們呢?」
宛平縣丞讓人將兩人押過來,阿春與阿夏俱是柔弱女子,身後有人看著,也用不著捆綁,只是她們神色萎靡不振,比早上看到時還要差。
宛平縣丞將自己盤問的內容簡單說了一下,其實同樣的內容,唐泛早就問過一遍,此時聽來也沒什麼新意。
李漫冷眼旁觀半天,終於忍不住上前,憤然道:「唐大人這般逞官威,將我家弄得一團混亂,心中可是得意得很?既然查不出什麼,何不讓我等先為拙荊操辦喪事,也好讓她早日入土為安!」
宛平縣丞喝道:「小民休得無禮,如今既然出了命案,就不再是你家的事情,張氏的屍身當由官府接管,直到真相大白為止!」
李漫冷笑:「內人慘遭橫死,我亦悲痛萬分,只是攔著不讓辦喪事又是怎麼回事!諸位大人這是欺我李家無人不成,想我祖父也曾為三品侍郎,朝中如今仍有一二故舊前輩,若是我因此告上去,只怕諸位大人就要吃不完兜著走了!」
宛平縣丞和主簿都為一個商人敢威脅他們感到不滿,但他們又拿捏不定李漫所說是真是假,是以全都望向唐泛,畢竟三人之中,唐泛官職最高,自然要唯他馬首是瞻。
唐泛呵呵一笑:「不知你說的故舊前輩是哪位大人,不妨說來聽聽,說不定本官恰好也認識呢!」
李漫頓了頓,又軟下語調相求:「大人,小人並非故意鬧事,只是如今天氣炎熱,屍身存放不易,內人幫我操持家務數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查案是大人們的事,與小人無關,我只是希望她能早日入土為安,免得九泉之下還死不瞑目,死者為大,這也是應有之義,幾位大人想必也能體諒罷?」
未等唐泛應聲,他又道:「小人有內情通稟,還請唐大人借一步說話。」
李漫殷殷期盼地看著唐泛,後者點點頭:「可以,帶路罷。」
李漫將唐泛帶到隔壁內室,二話不說,撲通一聲直接跪了下來!
「關於拙荊身死,其實別有隱情,此處有狀紙呈上,請大人一閱!」
他雙手呈上疊好的紙張。
唐泛接過來,卻覺得手中沉甸甸的,再打開一看,層層疊疊的白紙中間,竟然夾著十數張匯通號的銀票,有些一百兩,有些五十兩,這總數合起來起碼也有兩千兩左右了。
要知道此時一兩銀子便可購買兩石多的大米,兩千兩就相當於可以買四千多石的大米,而像六部尚書那樣的正二品官員,每個月也就六十一石。
但有窮人就有富人,對於李漫這種還算成功的商人來說,兩千兩並不是無法負擔的數字,之前馮清姿想要贖身,就得要五千兩,歡意樓的老鴇並不是獅子大開口,對真正的富人而言,五千兩也是小意思。
不過相對於俸祿很低的朝廷命官,這兩千多兩實在是一個天大的數目。
唐泛拿著銀票,似笑非笑:「怎麼,你這是要行賄?」
「豈敢豈敢!」李漫忙拱手道,「我聽老李說,李家多年來蒙唐大人照顧,在下感激涕零,無以為報,所以小小意思,不成敬意,還望大人笑納。」
唐泛掂了掂銀票:「你是希望這個案子不要再查下去?」
李漫苦笑道:「拙荊的死,在下同樣傷心欲絕,大人要查案,在下自然不敢相攔,只是希望我們一家能過上幾天安生日子,若是幾位大人三天兩頭地上門,不光喪事辦不成,只怕那些下人也都心中惶惶,無心做事了!」
唐泛點點頭,將銀票納入懷中:「你的意思,本官明白了。」
說罷轉身當先走了出去。
李漫見他收下銀票,自然知道事情這是成了,不由大喜,連忙跟了上去。
卻說唐泛二人回到廳堂,宛平縣丞與主簿俱都迎了上來,詢問他的意見:「大人,這案子查還是不查?」
唐泛奇怪地反問:「查呀,為何不查?連凶手都有了,你們打算任憑真凶逍遙法外不成?」
宛平縣丞與主簿二人皆大吃一驚:「真凶在何處?」
唐泛指著李漫道:「這不就是真凶嗎?」
沒等李漫說話,他又喝道:「來人,將他綁起來!」
他自己從順天府帶了人,倒也不勞煩宛平縣丞他們動手,老王他們聽得唐泛號令,當即就應諾一聲,大步上前,將李漫雙手往後一拽,繩子一繞牢牢捆了起來。
「你!你怎敢冤枉好人,草菅人命,我要告你!我要去告你!」李漫完全沒想到唐泛說翻臉就翻臉,他又驚又怒,拼命掙扎起來。
唐泛挑眉:「冤枉好人?未必罷,你連發妻都下得了手,怎麼還叫好人呢?若是不服,倒也無妨,稍安勿躁,且由我為你一一道來。」
他轉頭問阿春:「那日我交給你的玉石耳墜可還在?」
阿春道:「在的,我將其放回太太的妝奩盒了。」
唐泛:「你去拿出來。」
阿春應是,起身去將整個妝奩盒捧過來:「唐大人,就在最後一個格子裡。」
唐泛打開最後一格,果然發現裡頭的蓮花玉石耳墜。
他示意阿春放下盒子,又從懷中摸出一只一模一樣的耳墜。
阿春驚呼一聲:「大人找到了另外一只?」
唐泛點點頭,將那玉石耳墜舉高:「這另外一枚墜子,是在你們太太房間的床底下找到的。」
唐泛問:「平日裡,你等在你們太太的屋裡,可曾追逐嬉戲?」
阿春道:「自然是不曾的,太太雖然心善,可畢竟主僕有別,規矩擺在那裡,我等不可能放肆。」
唐泛又問:「那你們太太平時睡覺時可會有手舞足蹈或者起來夜游的習慣。」
阿春回道:「那就更不曾了,太太睡相再好不過,有時候一整夜連翻身都不曾的。」
唐泛道:「我再問你,先前你說,半夜時,你曾經進過屋子去關窗,是也不是?」
阿春道:「是的。」
唐泛問:「當時你進過裡屋去嗎?」
阿春道:「沒有,當時我只在外頭關窗,裡屋是阿夏去查看的。」
唐泛又問阿夏:「那麼你進裡屋的時候,可曾見過什麼異狀?」
阿夏道:「沒,沒有,當時太太背對著我,身上蓋著被子,看上去睡得很沉,我便沒有走近去看,生怕驚動了她。」
唐泛問:「你可曾往床底下看一眼?」
阿夏搖搖頭:「床上有床單蓋著,一般只有在打掃的時候才會掀開去清掃床底。」
唐泛道:「一個女人在自己的閨房裡睡覺,又是睡相極好,便是不小心將墜子遺落在枕頭邊,又如何會無端端掉到床底深處去?那就只有兩個解釋,你們太太這對耳環,並不是自己不小心遺落的,而是被人勒住脖子的過程中,因為劇烈掙扎,以致墜子從耳朵上甩脫出來,掉到地上,又被凶手不小心踢到床底下去!」
阿春面色發白:「難道那凶手,當時就在床底下?」
唐泛:「不,你們進去關窗的時候,凶手正好跳窗逃走,如果我沒有猜錯,你當時只顧著往窗外遠處看,卻忘了瞧一瞧窗戶下面的樹叢?」
阿春道:「是,是,當時我就往花園裡瞅了一眼,又聽見貓叫,便以為是先前忘了關窗,導致野貓跑進來……」
李漫大喊起來:「我與拙荊夫妻數十載,鶼鰈情深,她賢良淑德,我為何要殺她?!你這庸官,就憑著這些子虛烏有的猜測,就隨口斷定我是凶手,我定要上告刑部與大理寺伸冤,你莫要欺我李家無人!」
唐泛淡淡道:「你雖與張氏數十載夫妻,原本確實鶼鰈情深,只因時過境遷,由濃轉淡,便開始後悔當年為她散盡家財,放棄科舉前程,娶了這麼一個不會生養的妻子,又有年輕美貌的妾室從旁慫恿,本想著將她休了,另娶新人。可是因為張氏娘家有人做官,你生怕休妻不成,反倒跟張家結仇,於是一不做二不休,惡念頓生,直接先下手為強,將她殺死,是也不是?」
李漫冷笑道:「不是!當然不是!你血口噴人!張氏死的時候,我明明身在外地,今日才趕回來,既然不在,如何殺人?」
唐泛冷冷看著他:「有膽子做,就不要沒膽子承認,你還不知道嗎,你右腳的鞋底已經暴露了你。」
他這一說,引得所有人都不由望向李漫的鞋子,連他自己也不由自主低頭往下看。
老王彎下腰,直接將李漫右腳的鞋子脫了下來,遞給唐泛。
唐泛將鞋子翻過來:「你說對了一點,你確實是從外地回來的,只不過不是今天才趕回來,應該提前了幾天,為的就是制造不在場證據,借以躲過殺妻的嫌疑,但這雙鞋子卻出賣了你。」
沒等李漫說話,他又道:「你生怕偷潛回家殺人時留下痕跡或腳印,特意事先將鞋子擦得乾乾淨淨,可惜這樣反而不對!千裡迢迢趕路,鞋底本該骯髒不已,你的卻為什麼會乾乾淨淨呢?難道說你趕了那麼多天路,好不容易回到家,卻不急著回家,反倒先找個地方擦鞋子嗎?!」
唐泛微微一哂:「還有,你跳窗逃跑時,不慎弄出聲音,又擔心阿春她們進去察看被發現,情急之下跳窗,結果鞋後跟在窗台的牆壁上狠狠摩擦了一下,我已去看過那道痕跡,跟你鞋子上這一處磨損,正好是一模一樣的!」
他將鞋子往地上一扔,人往椅子上一坐,指著張氏的棺槨道:「說罷!當著你發妻的面,說說你為何要這麼做。她嫁與你數十載,就算不能生養,可也已經極盡賢淑之能事,不僅為你操持家務,也不禁你納妾生子,對庶子視如己出,雖說世俗對女子約束甚多,可世間真正能做到如你妻子那份上的少之又少!」
唐泛臉色一沉,厲聲道:「你到底有什麼不滿足的,竟要到了殺妻的地步?!你還是人嗎!」
事到如今,抵賴也無用,李漫木然著臉,過了半晌,終於開口:「你以為我想嗎?她嫁與我的時候,她十八,我二十,兩人性情相投,舉案齊眉,是旁人羨都羨不來的好姻緣。」
「三十歲那年,她娘家遭難,需要一大筆銀錢,她家中兄弟姐妹三人,卻無一人能靠得上,當時我還在寒窗苦讀,家中積蓄皆是祖產,為了幫她娘家度過難關,我咬咬牙變賣了家產,將錢給了她,我自己則不得不為此放棄了科舉,將剩下的積蓄用作本錢,改為經商,這才令家境漸漸好轉。」
「此時,我二人已經成親十載,卻仍然膝下無子,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張氏才松口同意納妾,如今李麟便是這麼來的。我外出經商,時常需要與人交際應酬,張氏卻目不識丁,沒法跟著我出門,她看上去賢惠,實際上給我納的那兩門妾室,不是貌若無鹽,就是和她一樣不諳文字,唯獨我現在的妾室陳氏,溫柔賢惠不說,又長袖善舞,在我忙於經商之時,還能幫我與官商女眷交際應酬,近來有幾筆大買賣,都少不了她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