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警察蜀黍

郡主的老公也是一名鎮邊將領,名叫方繼常。

郡主雖然女中豪傑領兵打仗,但沒有職位官銜,這個方繼常則官至節度使。

有的八卦說方繼常非常懼內,對郡主唯唯諾諾莫敢不從。

有的則說兩人相敬如賓,郡主生不出孩子,還特別賢惠地主動給老公納妾,因此被列入某些古代婦女洗腦教材中。

據說方繼常出身寒門,起初是京師城門守衛小卒,郡主回京時二人相識,方繼常抱上了郡主的大腿,丟下京城的鐵飯碗跟著郡主去了邊疆,從此借郡主的裙帶關係平步青雲一路高昇。

朕看著怎麼覺得這事蹟這麼眼熟呢?

別告訴朕方繼常就是守門小哥。

一篇名為《中國古代的女權先驅》的文章分析說,郡主與方繼常不過是利益婚姻、各取所需,因為那時的女人不能當官,郡主只能借殼上市,找一個易於控制的男人當幌子,這是時代的悲哀。

作者還認為很多掛在方繼常名下的戰役,其實都是郡主率領指揮的。

朕覺得也有些道理。

朕不知道別人對郡主的婚姻怎麼看。

朕只暗搓搓地想知道宰相當時是啥心情?

從後面的記載看,宰相的心情想必不會太好。

因為宰相和方繼常是政敵。

成天互相彈劾攻擊。

宰相說方繼常沽名釣譽小人得志。

方繼常說宰相功高震主陰謀犯上。

宰相對三代皇帝忠心耿耿鞠躬盡瘁有目共睹,方繼常是唯一一個說他有反心的人,因此被侄子訓斥貶官也不改口。

等等這說辭怎麼好像有點耳熟?

朕趕到蘭州和郡主會合之後就把守門小哥丟在一邊了,好像忘了向他解釋朝中有人要害朕是朕亂編的……

所以守門小哥和宰相當了一輩子的敵人。

到底是因為朕,還是因為吃醋搶郡主?

這真是一個千古之謎……

朕搜完了這一堆熟人的生平。

終於鼓起勇氣去搜皇叔。

醫院裡的信號不太好,朕在搜索欄裡輸入「隴西王沈敬」,看著網速卡得小圓圈轉啊轉。

朕忽然有點緊張。

萬一搜出來皇叔娶了一大群姬妾生了一大堆孩子。

朕情何以堪。

朕與皇叔才剛剛分別了五天,思之如狂。

對我來說是五天。

對皇叔而言,一生卻早已走完。

我與他短暫的交集,並不足以支撐一個古代男人為我守身如玉終身不娶。

後半生幾十年,皇叔逐漸淡忘了我,有了新的人新的生活,也很正常。

何況這段經歷如此毀三觀辣眼睛。

皇叔大概花了很久才走出心理陰影吧……

要不還是別搜了吧,眼不見為淨。

朕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地打算關掉搜索頁,結果忽然跳出來了。

第一條就看到紅色高亮的「隴西王」三字之後跟著「之子某某」,震得朕一口老血差點吐出來。

朕忍著吐血的衝動仔細一看。

幸好幸好。

原來是跟隨高祖開國的初代隴西王。

朕又往後看了幾條。

這位初代隴西王是高祖的堂弟,戰功彪炳聲名顯赫,所以搜出來幾乎都是他。

朕翻了好幾頁,都沒有找到關鍵詞「沈敬」。

也許皇叔的事蹟在現代人眼裡不是那麼有代表性,必須到史書原文裡去找。

朕感覺自己捉急的文言文水平又受到了嚴峻考驗。

朕搜到《吳書》原文,硬著頭皮吭哧吭哧開始啃。

樓道另一頭的病房裡忽然推出來一輛平車。

車上躺著一名昏迷的病人。

護士一邊推車一邊說:「過車了,請大家讓一讓!」又對旁邊另一位正在給病人捏呼吸球囊的小護士說:「呼吸機已經撤了,用力捏別停,不然病人沒法呼吸。」

小護士一邊捏一邊咕噥:「回去也不會有人捏了……」

朕明白了。

這就是隔壁那位昏迷了三年多、母親去世父親不管的病友。

放棄監護、出院回家,意味著家屬已經放棄他的生命。

只要停止捏呼吸球,很快他就會窒息而亡。

平車從朕身邊經過。

朕站起來避讓,好奇往車上看了一眼。

居然是個挺秀氣的年輕小夥子,看起來比我還小一點,也許只有二十出頭。

雖然在病床上躺了三年多,形貌過於消瘦。

但看得出來原本長得不錯。

好可惜。

護士把平車推到病房門口,大聲問:「哪位是沈靜的家屬?」

母上大人和經紀人姐姐還沒回來。

朕連忙趕過去說:「這兒這兒!家屬去辦出院手續了,我是本人!」

護士看了我一眼說:「不是你。」又繼續問病房外:「男沈靜的家屬在嗎?」

朕愣了一下。

朕問護士:「他也叫沈靜?」

護士把手裡的病歷板給我看:「和你同音不同字,還挺有緣哈。」

朕往病歷板上一看。

姓名那一欄赫然寫著「沈靖」。

沈靖!!!

難道!!!

朕急忙問護士:「他也是車禍撞成植物人的嗎?」

護士說:「是啊。」

朕又問:「是不是過馬路被公交車撞的?」

護士搖頭:「這我哪知道,都三年前的事了。」

朕仔細看了看車上昏迷的年輕人。

眉眼確乎和郡主有幾分相似。

我和朕也有幾分相似。

所以我們倆穿越其實和沈靜、沈靖、沈敬沒有關係。

朕和郡主都不是應該穿成皇叔穿錯了。

而是朕本就應該穿成朕,郡主本就應該穿成郡主。

說不定朕和郡主就是我們各自的前世。

這時有位中年婦女撥開人群風風火火地跑進病房說:「我是沈靖的家屬。」

護士問:「你和病人什麼關係?」

中年婦女回答:「我是他媽媽。」

兩名護士相視一眼,其中一位說:「病人的母親已經去世了。」

中年婦女說:「我是他爸爸的老婆,不就是他媽嗎?他爸爸沒空,讓我來接他出院。」

護士說:「不行,必須直系親屬或者配偶簽字才可以出院。」

後媽磨嘰了一會兒,護士照章辦事不肯通融。

後媽不耐煩道:「哎喲真是的,接走不是省了你們醫院的麻煩嗎?我要是扔在這裡不付錢,你們也不能拔他的管子是不是?」

朕一聽氣上心頭。

朕衝過去霸氣地一把拉住平車欄杆:「不許出院!繼續監護著!錢我來出!」

朕既然能魂穿回來。

郡主說不定哪天也能穿回來。

就算沒有外力作用,等到郡主在古代壽終正寢,魂魄總該飄回來了吧?

朕昏迷一個月,在古代是半年多。

郡主昏迷三年半,在古代是八年。

時間並不是線性對應的。

那麼也許過不了多久,郡主走完她古代轟轟烈烈的一生,就會在這具舊軀殼裡甦醒。

當然,也有可能這具軀殼機能退化死亡了,郡主也沒來得及穿回來。

但不管怎麼樣,朕要試一試。

朕不能看著郡主被他吝嗇無情的爹和後媽接回去,放棄看護送死。

值得慶幸的是。

郡主的後媽雖然吝嗇無情,但比較好面子。

後媽聽說有人願意出錢,樂得做個順水人情,免得被人說她害死繼子。

於是朕和醫生、後媽協商了一陣,費用由我出,他爹媽則同意不辦出院。

朕從醫生辦公室裡雄糾糾氣昂昂地走出來。

門口一群病人圍觀八卦。

經紀人姐姐已經辦完手續回來了。

經紀人姐姐當然也聽說了朕的豪邁事蹟,問:「你什麼時候認識的隔壁病人?交情這麼好?你知不知道監護一天要一千多塊錢,一個月就是四五萬?」

朕看了一眼拖欠三個月的收費清單。

頓時有點腿軟。

一個月五萬確實有點貴。

不過朕會努力拍戲賺錢的!

朕不會放棄郡主的!

經紀人姐姐無奈地繼續幫朕去交費。

朕坐在樓道裡繼續拿出手機在文言文史書裡找皇叔。

朕看得腦子懵圈兩眼發花。

忽然旁邊有人問:「請問你是沈靜同志嗎?」

朕聞聲抬起頭來。

不由一愣。

面前站著一位穿制服的警察蜀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