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第一次在哈里頓公園的手球場見面。
那是個初夏的週六上午,天氣晴朗,萬里無雲,陽光和暖,但不會讓人難受。
當我抵達那兒的時候,他單獨在球場裏,我看著他猛烈地把球擊在擋球網上,做運動前的準備運動。
他雖然沒有朝我這邊看,不過,我肯定他知道我在看。
當他停歇時,我說:「賽一場如何?」他看看我這邊,說:「有何不可?」
我們玩了兩個小時,或者兩小時多一點,也不知道打了多少場,我比他年輕幾歲,也比他高出幾寸。每場球賽都是他贏。
當我們休息的時候,太陽高掛在天空。天氣比開始時炎熱得多,我們汗流浹背地站在一起,用毛巾擦臉上和胸膛的汗水。
「打得痛快,」他說,「沒有像這樣痛快過。」
「我希望你至少是做了練習,」我抱歉地說,「我的球技太差,不配說是比賽。」
「哦,不必為那種事煩心,」他說,閃過一道虛偽的微笑,「說老實的,我喜歡贏。進進出出球場,倒真給我著實練習一下。」
我大笑,「事實上,這一玩倒是玩渴了,喝兩杯啤酒如何?我請客,算是繳我玩手球的學費。」他咧嘴笑,「有何不可?」
在餐廳的座位上坐下來之前,我們並沒有談什麼。
我們坐的那張堅實的橡木桌面上,留有一代代大學生所刻的各種希臘文字。
我正待向他道歉,說球技的拙劣時,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面,從菸盒裏抖出一支菸。「嘿,算了,幹嘛?也許球場失意,情場得意。」
我放了一陣沒有歡樂的大笑說,「假如我那種情場算是得意的話,那麼其他的該是災禍了。」「有什麼難題嗎?」「可以那麼說。」「唔,假如你不想談的話……」
我搖頭,「那不是,也許談談對我有好處……不過,你聽了會煩死……那不是什麼……難題……現時世界,處在我同樣困境的男人多如過江之鯽。」
「我有個女朋友,」我說,「我愛她,她愛我,但是我很怕會失去她。」
他皺著眉頭思索。「你是有婦之夫?」「不是。」「她是有夫之婦。」
我搖頭,「我們倆都是單身,她很想結婚。」「可是,你不想和她結婚。」
「我最想和她結婚,和她白頭偕老。」
他眉頭加深。「等一等,」他說,「讓我想一想,你們倆都是單身,兩人都想結婚,但是有個困難,我所能想到的是,她是你的姐妹,不過,我不相信難題會在那兒,尤其是,你說問題是個普通的問題,我想我的腦筋是被太陽曬昏了。究竟是什麼問題?」「我離了婚。」
「又怎樣?多的是離婚的人。我就是離婚再結婚的,除非是宗教問題,我打賭,一定是宗教問題。對不對?」「不。」
「唉,別盡讓我瞎猜,朋友。我已經放棄過一次,記得嗎?」
「我的問題出在前妻,」我說,「法官判決,把我所有的歸她,我只剩下出庭時穿的那身衣服。每月付了她的贍養費後,我只能住一個有家具的小房間,燒飯只能在一隻電爐上燒。我沒有錢結婚,而女朋友想結婚……遲早她會厭倦和一位無法帶她上高雅場所的男人廝磨。」我聳聳肩,「唔,你明白情況了吧?」
「我明白了。」「我說過,那不是一個很新穎的問題。」
「這種事,我一半都不了解。」他向侍者示意,再來兩杯啤酒。
酒送來後,他另點支菸,吞一口啤酒,「這種事可真是大事,」他說,「我告訴過你,我也有過前妻。」「時人差不多每個人都有前妻。」
「那倒是事實。我大概請到一位比你會辯論的律師,不過我也被壓榨得很慘。她分到房子、凱迪拉克轎車和其他想要的一切。現在,她沒有孩子,沒有責任,但分去我所掙的百分之五十,政府扣我百分之四十的稅。你想想,留多少給我自己?」「不多。」
「你最好相信,雖然有她和政府的分割,我還是過得蠻不錯。可是你知道,每月那樣付錢給她,使我心中做何感想?我恨那女人的膽量,在我的贍養費下,她過得像女王一般優裕的生活。」
我喝口啤酒,「我想我們的問題有些相似。」
「很多男人可以說一樣,成千上萬的男人,一句忠告話,朋友,假如你和女朋友結婚的話,你要怎麼辦?」「我沒有辦法結婚。」
「不過,假如你不猶豫,勇往直前,和她結婚的話,你婚前只要照我和第二位太太結婚那樣就可以。要那樣做是有些違反常情,因為你是要和一位你深愛、而且愛情永不渝的人結婚。不過,婚前就立一個協議書,在證人前簽好字,同意將來萬一意見不合要離婚,她不能弄你一毛錢。你明白我的意思沒有?找個高尚、信譽好的律師,請他給你立一個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草約,要她簽字,她很可能願意簽,因為她望眼欲穿的急於結婚,完成終身大事。然後,你就沒有什麼可煩心了。假如婚姻甜蜜、美滿,我希望是如此,那麼,你只浪費了一兩百元律師費,那算不了什麼。不過,假如婚姻有何差錯的話,你就穩如泰山,不必付出巨額贍養費了。」
我注視他良久。「有道理。」我說。
「我正是那樣做。現在我的第二任太太和我相處得不錯。她年輕、漂亮,也是個好伴侶。我想我這個婚是結對了。我們也有些不愉快,但無傷大雅,問題關鍵是,她沒有要和我離婚的念頭,因為她知道,假如走上那條路的話,她一毛錢也弄不到。」「假如我有機會結婚的話,」我說,「我將接受你的忠告。」
「希望如此。」
「可是機會永遠不會再有了,」我說,「有我前妻那樣無止境的吸吮,我只有死路一條。你知道,我實在羞於啟齒,但是,管他的,我們是陌生人,我們誰也不認識誰,所以我才可以承認,我幻想殺死她、刺死她,把她綁在鐵軌上,讓火車來為我解決難題。」
「朋友,你並不孤單,世界上滿是和你做同樣想斬除前妻夢的人。」
「當然,我永遠無法下手。假如那女人有三長兩短,警察就會直接找到我。」
「這邊的人也一樣。假如我能把前妻置於死地的話,屍骨未寒,警察就會登我的門。實際上那具『特別的屍首』,天生冷血,本來就冷冰冰的,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我說。這一回由我招手示意再來杯啤酒。我們沉默著,一直到酒送到面前的桌上。
然後,我以一種自白的語調說,「我告訴你,我會下手的。假如我不是怕被逮到的話,我真會做,我會殺她。」「我會殺我的那一個。」
「我是說真的。沒有別的擺脫方法。我在戀愛,我要結婚,但又不能結婚。狗急跳牆,我是會幹的。」他沒有躊躇:「我也會。」「真的?」
「當然是真的,你可以說那是為了錢,大部分是為了錢,但還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我恨那個女人,我恨她欺詐,視我為愚蠢的事實。假如我可以逃避的話,他們現在就該挖開她的『墓地』了。」他搖搖頭,痛心疾首地說,「她的墓地,原先是我們倆的地,但是,法官判整個土地歸她,不是我想埋在她旁邊,而是原則問題。」
「假如我能逃避的話……」我說到這兒,把話停頓在半空中,伸手取啤酒。
當然,那人的頭頂上實際上是沒有光亮如燈泡的……那只是在漫畫中出現……,他那圓胖多肉的臉部表情,生動得讓我必須承認,我抬頭預期看見燈泡。很明顯的,這人剛剛有了「主意」。他並沒有立即說出來,而是花了幾分鐘沉思,我品著啤酒等候他。當他有準備開口的架式時,我放下酒杯。「我不認識你。」他說。
我點了點頭,表明這是事實。「我也不認識你,甚至不知你姓甚名誰。」
「我叫……」他示意我不要開口。
「不要告訴我,我也不想知道,你不知道我們是什麼,我是陌生人。」
「我想是的。」
「我們一起玩了兩個小時的手球,但沒有人知道我們曾一起打過球。我們一起喝兩杯酒,但只有侍者知道,他不會記得,也沒有人去問他。你沒看清我們的處境嗎?我們倆都有一個想要幹掉的人,你明白不明白?」
「我不大有把握。」
「你看沒看過一部叫《火車上的陌生人》的電影?兩個陌生人搭同班火車,談到他們的苦惱,末後,決定互相對換手下。你懂不懂我的意思?」
「開始有點明白。」
「你有個前妻。你說,假如有機會可以逃避刑事責任的話,你願意下手殺人。而我如有機會逃避刑事責任的話,我也會殺人。我們想逃避的話,必須互換受害者。」
他傾身向前,降低聲音,我們附近並沒有人,只偶爾有低低的私語。
「朋友,再沒有比這更簡單的事,你殺死我前妻,我殺你前妻。然後,我們都自由了。」我兩眼瞪大,低聲說:「妙極了!太好了!」
「你自己也一定想到過,」他謙虛地說,「否則,話題不會朝那個方向。」
「就是妙!」
我們沉默坐一會兒,四隻手掌擱在桌面上,兩顆腦袋差不多靠在一起,兩人都沐浴在那妙主意的溫暖中。然後他說:「一個大問題,我們之間必須有一個先執行。」
「我先,」我提議,「畢竟這個主意是你提出來的,我先執行才顯公平。」
「假定你先做,等你完成之後,我畏怯了呢?」「哦,你不會這樣。」
「不錯,我是不會,朋友,不過,你不能太相信,不能相信得自動先冒險。」
他伸手進口袋,取出一枚亮晶的硬幣。「猜,正面還是反面。」
說著,把硬幣扔進空中。
「正面。」我說,我總是猜此面,差不多每個人都是猜正面。
硬幣落在桌面上,旋轉了好一會兒,停了下來。是反面。
那個下午,我想辦法去看瑪麗,經過一陣熱烈的擁吻之後,我說:「我有希望了。我意思是說關於我倆的事,我們的未來。」「真的?」
「真的,我有一種預感,事情會成功。」「喔,親愛的。」她說。
※※※
星期六。
早晨天氣晴朗,萬里無雲。我們安排在手球場再見面,但這一次我們玩了六場就結束。擦乾汗水,穿上襯衫後,我們到另一家酒吧,各喝了一杯啤酒。
「星期三或星期四晚上,」他說,「星期三我要玩撲克牌,那是我平常的消遣遊戲,牌局總是要延續到次日凌晨三點。一向是那樣。這次也不例外。星期四,我和前妻要吃飯,飯後我們會玩橋牌,橋牌不會玩過午夜,所以週三比較好,……」「週三對我也好。」
「她獨居,夜裏十點鐘總是在家,絕少離開家。我不怪她,那是幢美麗的房子。」他抿了抿嘴唇,「但是,別管房子美不美;反正,你夜裏越早下手,對我越有利──那樣醫生可以判斷死亡時間……」「我會打電話報警。」「幹嘛?」
「她死後,我會給警方掛匿名電話,向他們告密。那樣的話,當你還在玩撲克牌的時候,警方就能發現屍首。那一來,你完全脫離干係。」
他讚許地點點頭,說:「那是最聰明不過了。你知道吧?我對你我兩人的邂逅,興奮不已。我不知道你尊姓大名,你也不知道我的名字,不過,我很喜歡你這種類型的人。週三晚上嗎?」
「好,週三晚上,我同意,你會在週四早上得到消息,到那時候,你的難題就解決了。」
「太棒了,」他說:「哦,還有一件事,」他閃出一絲狡黠的微笑,「假如她有什麼痛苦的話,我不會難過。」
※※※
週三晚上。
她並沒有什麼痛苦。我用刀幹事。我告訴她,我是個竊賊,假如她合作的話,就不會受到傷害。那不是我有生以來的第一次撒謊。她合作了,但當她注意力轉移到別處時,我開始動手。她斷氣時,那張並不美麗的臉上充滿著迷惘,但她並沒有痛苦,那是值得大書特書的事。
她死亡後,我再執行竊賊的那部分工作。我搜索整個屋子,從書架下扯下所有的書籍。翻箱倒櫃,弄得亂七八糟,我找到不少首飾,但全被我扔進水溝裏。另外找到的數百元現金,我沒有丟。
在另一條水溝裏,我扔下血刀,再把白色手套扔進第三條水溝裏。
然後,我打電話給警方。
我說我聽到某幢房子有掙扎的聲音,並且提供住址,還說看見兩個男人衝出來,開一部黑色的汽車離開。不,我不能更進一步的指認。不,我也沒有看見汽車牌照。不,我不喜歡留下姓名。
第二天,我和瑪麗通電話。「事情會順利的。」我說。「我好高興,親愛的。」
「我們的事情會成功的。」我說。「你太好了,你知道的,不是嗎?真太好了!」
※※※
星期六,我們只玩了三場手球。
和平常一樣,他先贏,但令人驚異的是,第二場球我打敗了他,這是我第一次打敗他。第三場我又打敗了他。
就在那個時候,他提議休息。或者他覺得根本不適合玩,或者減少被人注意到我們倆在一起打球的機會。在我們第一次見面時,他曾說喜歡贏球,也就是說他不喜歡輸。
我們又喝了兩杯啤酒,他說:「嗯,你執行完任務,我知道你做了,同時呢,我又不能真正相信你會做。知道我的意思嗎?」「我想是知道。」
「警方沒有找我麻煩,當然,他們查了我不在場的證明,他們可不是呆子。但他們沒有深入調查,似乎很相信那是竊賊。我告訴你,那是一件十分完美的假偷竊,完美得我覺得是真發生了。只是一種巧合,很像是你臨陣退卻了,剛好有個竊賊碰上。」「也許事情就是那樣發生的。」我提議。他看看我,然後狡黠地笑了笑。
他說:「你是個冷靜的人,涼如黃瓜,不是嗎?告訴我,殺她是什麼樣子?」
「你不久就會發現。」
「冷靜的人,你明白一件事吧?你已經占我的便宜,你從報紙上知道我的名字,但是我仍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很快就會從報紙上知道。」我含笑說。
「夠公平。」我遞給他一張條子,就像他給我的一樣,用鉛筆寫的地址。
「假如你不介意失去打牌聚會的話,週三是個理想的日子。」
「我不必失約,只稍晚些時候到。打牌給我機會離開家,但是,假如我遲到一小時的話,我太太永遠不會知道有何差別,即使說她知道我沒有去玩牌,又怎樣?她要怎麼辦?和我離婚,瓜分我的錢?不可能。」
「我會和一位顧客吃飯,」我說,「然後,和顧客直接去開一項業務會議。我會忙到很晚──十一點,也許午夜。」
「我想八點左右下手,」他說,「那是我平常出發玩牌的時刻。九點鐘前,我可以做完,並且結束裏面的一切。你說如何?」我承認主意不壞。
「我想再造一次假盜竊,」他說,「用刀,搜索整個屋子,讓他們認為是同一個心理不正常的竊賊所為,你意下如何?」
「那樣很可能把我們牽到一起。」我說,「也許你可以布置成強暴,強暴不遂殺人滅口。那樣警方永遠沒辦法把兩樁人命案扯在一起。」
「聰明!設想週到。」他說。現在,他似乎真正欽佩我,我會殺人,而且贏他兩場球。
「你不必去真正強暴她,只消撕開她的衣服即可,再加上適當的現場布置。」
「她美嗎?」我承認:「大致是美麗的。」
「我曾幻想強暴。」他說話時,小心地避開我的眼睛,「八點鐘她會在家嗎?」
「她會在家。」「一個人?」「絕對是一個人。」
他疊起字條,放進皮夾子,抽出幾張鈔票,放在桌上,喝下剩餘的啤酒,站起來。「事情如探囊取物,」他說,「你的困難馬上就會過去。」
※※※
「我們的困難馬上就要過去。」我告訴瑪麗。
「哦,親愛的,」她說,「我幾乎不敢相信,你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
「還有一位叫人感動的玩手球者。」我說。
※※※
週三晚七點半。
我離開住所,開車繞數條街,到一家雜貨店,買兩本雜誌,然後到隔壁男人服裝店看運動衫,有兩件我看中的,尺寸卻沒有我能穿的,店員說願為我訂貨,但我考慮一下,告訴他不用麻煩。我告訴店員:「我喜歡是喜歡,但還沒到非買不可的程度。」
我折回住所,玩手球夥伴已經停在斜對面,我將車停在車道上,用身上的鑰匙開前門進入屋裏。在門邊時,我清清喉嚨,他旋轉身子,面對著我,兩眼凸出。
我指指沙發上的人:「她死了嗎?」
「死倒是死了,她反抗得太厲害,結果我下手過重……」他紅一下臉,眨眨眼睛,「可是,你在這兒做什麼?你不記得我們是如何計劃的?我不懂為什麼今晚你來這兒?」
「我來這兒,因為我住這兒,」我說,「喬治,我很想和你解釋,可是沒有時間,實在是沒辦法。」我從口袋裏取出手槍,射中他頭部。
※※※
「警方很諒解,」我說,「他們認為他前妻的死亡,使他震驚得心理失去平衡。他們推論說,他可能路經我家時,正好看見我出門,也許他看見曼拉站在門邊向我說再見。他停車,或許沒有懷什麼目的,就走到門邊,當她開門時,他突然性衝動。等我回來,進入屋子時,拿槍殺他,但已來不及,不幸已經鑄成。」
「可憐的喬治。」「還有可憐的曼拉。」
她的手放在我的手掌中說:「他們是咎由自取,假如喬治不堅持簽那份可惡的婚前協議書的話,我們可以和一般人一樣,好聚好散地離婚。」
「假如曼拉同意好聚好散地離婚的話,也許她還活著。」
「我們只是做必須做的事,」瑪麗說,「關於他的前妻,實在很抱歉;不過,實在沒有別的法子。」「至少她死前沒有痛苦。」
「這點很重要,」她說:「你知道有句俗語吧──沒有耕耘,哪有收獲?」
「是的。」我們同意。我們擁抱,好一會兒才分開。
「我們必須避開一兩個月,」我說,「畢竟,我殺了你的丈夫,一如他結果我的太太一樣。假如我們公開出現的話,流言就會滿天飛。一個月左右,你可以出售房屋,離開這兒。數週後,我也採取同樣步驟。然後,我們可以結婚,永遠快樂地一起生活,但是這期間,我們最好小心謹慎。」
「對,」她說,「有部電影情節很像這樣,只是電影上沒有人死亡。那是說小鎮上有兩個人不正常地戀愛,但在公共場所時,必須假裝成陌生人,我記不起片名。」
「《邂逅》吧?」我說,「原名叫《我們相遇見時是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