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都是匆匆來去,上完課就回家,今天,落塵回來的早,就先回宿舍收拾一下,短暫的舒適的宿捨生活,就這樣夭折了。但體驗過了大學生活,落塵也覺得,就可以了。得把小東西收拾一下,別的,林緒自然會安排。自己什麼時候這麼依賴他呢,還是一直都如此依賴,所以,才使自己有些功能退化了?林緒呢,落塵坐在那裡想,他和自己在一起,有什麼功能是退化了呢?好像沒有啊,他還是那個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無所不能的林緒。
忽然,有人敲門,還不到八點呢。落塵還沒走到門口,就聽外面濛濛的大嗓門,「落塵,我看到你進樓了,快開門,躲是躲不過地!」
落塵莞爾,這個濛濛,怎麼串門都這麼拉風,生怕沒人知道似的。
打開門,濛濛就衝了進來,然後,又用同樣的速度從落塵手裡搶過門,關好。然後,她又警覺的四處看看,壓低聲音說:「我說麼,楚荊揚那麼極品你怎麼看不上,竟然和華林的董事長林緒有一腿,怎麼好男人都砸你身上了,我想砸別人身上還被人給閃了,唉,讓不讓人活了,什麼世道!」濛濛的思維跳得太快,已經從打探的原意過渡到為她自己感嘆中了。「生不逢時,既生塵,何生蒙!」然後又啊啊呀呀的一頓花腔,倒在落塵的床上,整個過程,完全不需要落塵的參與。
其實,濛濛見到林緒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就是華林現任的董事長。但林緒實在是太出名了,C大為這樣的人才出自自己的培養大肆宣傳,把他的照片放大了,同很多知名人士一樣,掛在教學樓的走廊中,作為榮譽校友,供大家瞻仰。濛濛只是覺得他很眼熟,因為同林緒差的年級太多,所以並不十分熟知他的事蹟,可是總是路過的掃一眼那些照片,怎麼也有些印象。回到宿舍,她就覺得奇怪,自己怎麼好像見過這個人啊。第二天,食堂播經濟新聞,華林要上市,附了一張林緒的照片,還有一段他在董事會演講的錄像,很多男生女生都仰著頭看,濛濛也湊過去,啊呀!這不是那天找落塵的人麼,竟然這麼大的來頭。
濛濛自己,來歷也不簡單,她家從曾祖那輩,就代代都在軍界,從軍從政,都離不開這個根源。現在,家裡的親戚,遍佈全國,星羅棋布,勢力很大。她的將來,早被安排好了,她唯一的反叛,也就是沒聽從家裡,報考軍校,而考了C大。父母也是心疼她,也就默許了,她就是在爺爺的咆哮聲中來C大報到的,上學以後,也始終沒敢回家。
對於落塵,濛濛直覺,她是個不簡單的人,但和她在一起,一點壓力都沒有,她很超然,對其他人好像沒有任何要求。躺在她的床上,濛濛覺得,簡直舒服死了,還有她做的菜,對於從來沒有吃過家常菜的濛濛來說,那就是絕對的美食。這些,就足以讓濛濛把落塵引為一生的知己,用來賴吃賴喝賴皮的知己。
濛濛最近,喜歡上建築系的一個男生,叫李其,就是那種打小就學畫畫,藝術氣質很濃,有些隨意的頹唐,但還有才氣的狂放。濛濛和他們系的一幫人,都走的很近,稱兄道弟的,總在一起混。想也知道,這樣的男生,家裡是一定不會同意的,規矩得木訥,或者還合爺爺他們的口味。濛濛就想,遠觀吧,沒有褻玩的福氣,哥們相處吧。可,就當濛濛痛下決心的同時,竟然有個校花級的清純女生向李其表白,還無所不在的纏著李其,到哪都跟著。
本來,校花不出現,濛濛覺得還按捺得住,可一有明確的情敵出現,她就實在是忍不住了。先是緊跟李其,不讓校花有出手的機會,可天天跟著又更覺得喜歡,自己不想心動,也不想讓李其心動,所以和落塵念叨著想練玉女心經。總之,是把自己折騰個夠嗆。
和落塵堆雪人那天晚上,濛濛又和他們一起出去吃飯,情之所至,濛濛有些高了。加上,那個小女生含情脈脈的坐在一旁,同李其不住的眉目傳情,看的濛濛愈加的覺得窩囊。自己先看上的吧,就是沒出手而已,怎麼就讓別人勾走了呢。窩囊得難受,喝的也有些難受,濛濛就出去吹吹風,希望看不到會好受些,不是自己的,看也看不住。
沒想到,抱著頭蹲了一會,再抬起頭,李其就站在面前。濛濛心一橫,管什麼將來,等他被人死會了,再惦記也遲了,先追到手再說,成不成那是後話,反正不能讓自己空歡喜一場。所以,濛濛當時就開始了她有生以來唯一的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的表白,因為太糗。
當時,濛濛也沒想要怎麼說,只是站起身,抱住李其,「李其,我,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話都沒說完,一陣風過來,濛濛就覺得頭特別的暈,胃特別的難受,然後,然後就著李其的懷抱,都吐到他身上了。不是李其不想閃躲,實在是當時濛濛太激動,抓他抓得太緊,所以,他只來得及拖開她一隻手,未能倖免於難。
再之後的事情,濛濛就很模糊了,怎麼回的宿舍,還說了什麼話,完全沒有印象,因為光顧著出了天大的醜,心思都在那上。誰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不想留個好印象啊,何況是表白的時候,是要轉為特殊意義的朋友的關鍵時刻啊。即使是不能在一起,也要讓他想起來,噢,曾經有那麼個女孩喜歡我,然後心裡還是喜滋滋的得意。現在,全砸了。尤其李其當時閃躲的樣子,更是傷了濛濛的心,避之唯恐不及。濛濛覺得,自己是徹底的失敗了,失敗加出了洋相,讓她這些天都貓在宿舍裡,誰都不想見,恥辱啊。
唯一想見的人就是落塵,可她更形色匆匆,似乎比濛濛自己溜得還快呢。今天好不容易逮到她了,濛濛很想和她一起待會,好像這樣就能平靜下來,就能又厚著臉皮四處晃去了。
落塵看著濛濛一個人在床上摺騰,捶胸頓足的樣子,好笑得不行。濛濛其實是很漂亮的女生,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顴骨,筆直的鼻樑,適中卻性感的嘴唇,近170的身高,很有些異域風情的那種美。如果說落塵是工筆,勝在味道,那麼濛濛就是油畫,濃妝重彩也掩不住她飛揚的神采。落塵覺得,濛濛不說話的時候,很冷豔,但她一耍寶,就什麼形象都沒有了。
「誰把你閃了,那麼大的膽子。」落塵問。
「是啊,」濛濛乾巴巴的想回答,她是想把自己的心事都告訴落塵的,又覺得實在丟人。
「濛濛,我要搬回家住了。」落塵覺得,如果搬走,最應該告訴濛濛一聲,所以,即使濛濛不過來,一會她也想去濛濛宿舍的。說起來,還從來沒去過呢。
「怎麼這個時候,一個學期都沒結束呢,不能過來這賴著了啊,」濛濛有些離別的傷感,落塵是她最知心的同性朋友了,起碼她自己這麼覺得。見落塵似乎也難過了,濛濛連忙取笑說:「啊,是不是你家那位,有些閨怨啊,寂寞難耐。」
「別笑我了。濛濛,等我搬了新家,請你過來玩,你一樣可以隨時去,待多久都行。」雖然,落塵知道林緒不喜歡家裡有生人,但看到濛濛因為自己要搬走落寞的神情,就好像看到自己曾經孤單的樣子,就忍不住邀請她,是發自內心的想和她經常見面,也期待她的造訪。
濛濛當然清楚這種邀請的份量。像他們這種人,請人去家裡,是絕對很重視對方的一種表示,可以說是最高規格的款待,是親密的體現。濛濛衝過去,緊抱了落塵一下,「謝謝,那我就不客氣了。」雖然相處僅幾個月,但似乎是認識了很多年那麼久,彼此有種奇異的熟悉,很多事情不需要講明,知己,是讓人覺得溫暖的存在。於是,濛濛覺得,心沒那麼痛了,臉也沒那麼燒了,男人麼,會有的。
濛濛積極的開始幫落塵收拾起來,利落的幫落塵裝箱,打包。這個濛濛最是拿手,家裡經常還會搞緊急集合,弄得跟正規軍似的。見濛濛很迅速的把什麼都收起來,落塵連忙拉住她,「我要住到週末呢,日常用的先別收。」濛濛的效率,落塵都自嘆不如,一會的功夫,都分類收好,還貼上標籤,秩序井然。
兩個人收拾乾淨,就手挽手去上課了。經常在校園裡看到兩個女孩手拉手的一起走,但她們都從來沒有過那麼親密的朋友,沒有過類似的經驗。落塵的邀請,正式在她們心裡確立了彼此的友情,所以,出門的時候,濛濛很自然的挽起落塵,她們對視一眼,眼裡都是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