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時間,愛著這個人,像已經變成了自己身體的一部分,理所當然的存在著,有時候甚至感覺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時候,會捨不得,疼,想哭。
老公問我以後會不會喜歡別人,這實在是個太沉重的話題,我只敢拿它來開玩笑,「會吧,」我說,「沒准哪天突然就和別人天雷勾動地火,然後乾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歡什麼樣的,成熟,穩重。」總之是要像個擎天柱似的擋在我前面就對了。
這句話以前也有同學說過,「將來一定要找個很壓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為有時候實在是太過於孩子氣,和宿舍的同學熟悉了以後,會經常和他們搗蛋惡作劇,還好沒人計較,只是笑得很沒奈何的樣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歡就沒辦法,要是不喜歡,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穩重,要帥,還要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