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

  因為還在放假,林暮年同宿舍的麗薩出去玩了,所以就只有林暮年一個人在,所以林暮年還是很享受只有自己一個人的時光的。

  不過收拾行李的時候林暮年才想起來呆在自己行李箱底部的那株蓮瓣蘭,結果等拿出來的時候已經有些蔫巴巴的了。

  其實這也賴林暮年自己,把蘭花往箱子裡放的時候忘了用異能保護一下了,結果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看著手裡蔫頭巴腦的蘭花林暮年嘆了口氣,找了找了個紙盒子,又去外面鏟了些土,把蘭花種在了裡面,然後洗澡之後直接抱著蘭花開始修煉,第二天修煉結束的時候在看,蘭花已經恢復了往常的風姿,亭亭玉立的支起了葉子,花葉繁茂,非常的漂亮。

  不過林暮年打算今天回來的時候買個花盆回來,不用多漂亮,但是至少不能用紙盒子養花。

  林暮年起床的時間一向很早,幾天因為修煉的緣故,所以氣的稍微晚了些,下樓的時候已經快八點了,現在是假期,學校的食堂是不開門的,所以林暮年打算出學校吃了早餐直接去周颯家,也省的周颯再過來接她一趟了。

  結果林暮年一下樓就看見周颯站在自行車旁邊,一臉微笑的看著她。

  「周颯,你怎麼在這?」林暮年背著書包連忙跑了過去,十月份的b市一早一晚還是挺涼的,周颯就算體質好,也禁不住他自己不注意,穿著一身襯衣西褲好看倒是好看了,可確實挺涼的。

  「來接你去吃早餐啊~」周颯笑著把林暮年手裡的書包接了過去放進了車簍裡,「上車吧,公主殿下~」周颯笑嘻嘻的說道。

  林暮年笑著點了點頭,周颯真的是夠很完美的男朋友,性格溫和,有很有男子氣概,遇見危險的時候能夠保護女朋友,而且做事周全,林暮年覺得能找的這樣一個男友真的是自己運氣爆棚了呢。

  兩個人一起去校外吃了早餐,之後周颯有陪著林暮年一起去買了個花盆,才一起去了周颯家,看書學習。一連三天,兩個人都膩在一起,知道假期快結束的時候周颯才因為要去別的地方出差,林暮年才恢復正常的生活,不過即使這樣,林暮年每天也給往周颯家跑兩天,畢竟她救回來的小黑還是只小奶狗,需要人給餵食兒。

  「你這次要去多久啊?」林暮年看著周颯收拾行李,幫著一起收拾,順便問道。

  「大概給小半個月吧,不過可能會更短,別擔心,我是和其他幾個朋友一起上路,不會有什麼危險的。」周颯笑著說道,他這次是去g省,那邊是沿海開放的地方,商業比較發達,東西多,現在他們這邊管的已經不嚴了,對於做生意什麼的更不像以前那樣嚴打嚴抓的,所以他才約了幾個人一起去那邊,他自己本身就有一條運輸線,裡面有不少車,這次打算開一個電器店,賣些電扇、電視還有電子錶縫紉機一類的東西,現在人們的口袋富裕了,可他們這邊電視之而立的東西很少,而且還需要票,所以這方面還是很有賺頭的。

  林暮年點了點頭,「沒什麼危險就好,早去早回。」林暮年想了下,說道:「你今天送我回去一趟,我有東西給你。」林暮年說完就不說話了。

  林暮年打算把自己從家裡帶來的一些成藥給周颯帶上,要是遇見個什麼事兒也能應急救命,最主要的是給他一顆木系寶石的碎片,那可是比什麼藥都管用的東西。

  「好,一會兒吃完晚飯我就送你回去。」周颯只以為林暮年要給他什麼護身符之類的東西,所以並沒有說什麼。

  因為明天就要走了,再回來至少給半個月之後了,所以給林暮年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味道超級好。

  林暮年到了宿舍樓底下,「你等一下,我馬上下來。」林暮年叮囑一下,蹭蹭蹭的就背著書包上樓了,從櫃子裡翻了自己姥爺給她帶來的金瘡藥還有護心丹,最後又找了空瓶子到了一小片木系寶石的碎片進去,那塊碎片是所有碎片裡面最大的,就算只剩一口氣也能讓人在多活幾個小時的那種。

  拿了三瓶子藥下去,林暮年把最小的那個裝著木系寶石的瓶子鄭重的放在周颯手裡,「這個貼身帶著,算是護身符吧。」林暮年笑著握著周颯的手。

  周颯看著暮年握著自己手的小手,笑了,反手把林暮年的手捂在了手心裡,好小,他的手可以把林暮年的手完全的包裹住。

  周颯一個用力,就把林暮年拽到了懷裡,林暮年本來想要掙開的,結果卻被周颯壓著頭按在懷裡,「別動,讓我抱一會兒。」

  林暮年聞言,沒有再掙扎,抱了一小會兒,周颯就放開了她,「這個,我會貼身帶著。」說完,解開襯衫的口子從脖子上拿了個吊墜出來。

  那是一條很漂亮的銀鏈子,吊墜是玻璃種帝王綠的翡翠,雕刻的是一隻麒麟,林暮年看著周颯把那條鏈子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這是我從小帶到大的,送給你。」周颯笑著說道,然後騎著自行車離開了。

  林暮年用手指輕輕地撫摸著手裡面的吊墜,甜甜的笑了下,然後上樓了。

  之後的半個月,林暮年仍舊照常上課,照常去周颯家看書,餵小黑,和往常並沒有什麼區別,只是身邊少了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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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年,快走,今天食堂有紅燒丸子。」林莉莉笑著收拾了課本,拉著趙梅一起到教室後面找林暮年。

  「這就好,等我兩分鐘。」林暮年笑著說道,然後把桌子上的課本書籍還有本子什麼的都收進書包裡。

  「暮年,再有幾天就該週末了,現在都快十一月了,不如咱們仨去買些衣服吧。我知道有個地方有特別好的衣料子,而且價格還便宜。」林莉莉笑嘻嘻的說道。

  林暮年想了想,到是確實缺一件大衣,她以前只有棉襖和棉褲毛褲什麼的,不像b市的女孩子,每個都有意見漂亮的呢子大衣。

  「可以,這個週末去吧。」林暮年的書順利出版了,手裡也富裕了很多,她的小說聽說賣的還不錯,所以不介意對自己更好一些。雖然事實上因為體質的原因,林暮年對於冷暖的承受能力是普通人的五倍以上,冬夏溫度的變化對她的影響微乎其微,就算穿一身夏裝過冬對林暮年來說其實也是件很容易的事兒。

  「太好了,那可就說定了,你這次可不許再跑了。」林暮年這半個來月天天都往學校外面跑,還翹了好幾節晚自習,早就想要約著暮年一起出去逛街,結果死活捉不到都快鬱悶死林莉莉了。

  其實林莉莉早就猜出來了,暮年肯定是找男朋友了,不過林莉莉到是也不太反對就是了,暮年人雖然冷清,但是眼界其實挺高的,班裡那麼些追她的男生她一個都看不上,要知道她們班的班草兼系草可是打一開學就圍著暮年打轉,暮年都沒理呢。

  所以在猜出來林暮年談戀愛之後她到是沒有什麼擔心反對的想法,不過倒是特別好奇,到底是誰這麼牛能把林暮年這朵她們系有名的高嶺之花摘下來。

  一路上和林莉莉還有趙梅聊著天,食堂很快就到了,只是林暮年沒想到居然在b大的食堂遇見了宋愛民還有林愛紅。

  還真是有陣子沒見了,她倒是知道宋愛民也考到了b市的大學,似乎是人大的,雖然比不上b大、q大,但是也是全國排名靠前的學校了。林愛紅因為家裡的原因最後上了一所大專,不過她還真不知道林愛紅居然也考到b市來了。

  「暮年,好久不見!」宋愛民幾乎一眼就認出了林暮年,「你變漂亮了。」宋愛民有些迷戀的盯著林暮年看,林暮年又變漂亮了,穿著一身襯衣西褲,腳上是一雙漂亮的皮鞋,比起以前總是穿著一身工人褲的林暮年,現在的她變得時尚精緻了,可人還是那麼美麗,那雙眼睛就像是有星星在裡面一樣。

  林暮年衝著宋愛民點了點頭,「好久不見,你學校似乎是人大?」

  「對,人大。」宋愛民點了點頭,「暮年你在b大的那個學院啊,當初我還想跟你一起來b市呢,結果等我去找你的時候你已經來b市了。」說到這,宋愛民的語氣裡透著一股子可惜。

  「我大學開學要軍訓,所以提前過來了。」林暮年溫和的說道,對宋愛民,她還是把他當成朋友的,畢竟當初高中的時候宋愛民幫她擋了不少男生的情書什麼的。

  「這樣啊,不過能碰見你還真是幸運,對了我請你吃午飯!」宋愛明難得的機智了一回,開口道。

  「不用了,我和班上幾個同學約好了一起吃午飯,不方便。」林暮年指了指自己旁邊的兩個女生,拒絕道。

  宋愛明雖然有些失望,但是也不敢勉強林暮年,他雖然確實喜歡林暮年喜歡的厲害,可還沒忘了當初林暮年三下五除二收拾了那幾個流氓的身手,「那好吧,不過你能不能告訴我你在哪個班,我以後好聯繫你。」

  「我在法學院刑法一班。」林暮年溫和的說道,都是一個學校出來的,沒必要瞞著。

  「好,我知道了,我在人大政治系三班,要是有事兒可以來找我。」宋愛民說完,忽然想起來,「哦,對了,咱們t市的學生下個月十號在b大的島亭那裡有個聚會,下午六點,你要是有時間就過來,多認識幾個朋友也是好的。」這也是他這次來b大的原因。

  林暮年點了點頭,「知道了,謝謝。」然後就和宋愛民分開了。林暮年是不打算去的,這種同鄉會其實沒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