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願意,就算了。」
江千帆正要轉身回到車上,林可頌如同火箭一般立馬抓住了他的胳膊:「願意!願意!一千美金是現金還是轉賬還是支票!」
當這句話喊完之後,她頓時覺得自己好像在金錢的面前低下了自己一向不怎麼高傲的頭顱,露出了當宋意然用麻辣小龍蝦奴役自己時候的狗腿本性。
可是一千美金啊!折合六千多人民幣!
如果自己真的要去紐約,肯定是得帶點兒資本過去的啊!
一天就掙一千美金,不過帶著這位眼睛不怎麼好使的冰山先生去吃吃喝喝而已,正當勞動所得,為什麼不要?
但是江千帆卻蹙起了眉頭,十分用力地收回了自己的胳膊。
糟了……難道自己太過猴急,惹怒了老板了?
「這位小姐,江先生不喜歡別人碰他。」助理李彥出聲提醒。
林可頌趕緊收回自己的手。
「另外,江先生在華人飲食界是很重要的人物。特別是他的味覺。所以我希望你不會帶著他去吃什麼影響身體健康的東西或者環境髒亂的地方。」
李彥的暗示十分清楚明白。
林可頌一時之間不知道說什麼。江千帆說想吃有特色的東西,但是有特色的小吃估計達不到李彥的要求啊。
這時候江千帆卻將自己的盲杖甩開。
那個動作十分優雅,有一種古代劍客亮劍時候的冷靜與鋒銳。
他將盲杖的另一端伸向林可頌,示意她握住,說了聲:「我們走吧。」
「江先生,為什麼不坐車?」
「不用了。坐進那輛車,哪裡都去不了。」
「可是……江先生……你坐不慣出租車啊!」
李彥不敢觸碰江千帆,但是卻一把摁住了帶路的林可頌,林可頌左右為難。
看來這一千元美金不好掙。
還有,出租車有什麼坐不慣的?
江千帆沉默不語。
李彥只好對林可頌說:「如果你們是做出租車去某個地方,你要記住一定要主動替江先生開門。
江先生不會去碰被許多人碰過的東西。還有記住,你要抵住門框,千萬別讓江先生撞到自己。你要給江先生墊上墊子,江先生不會坐被許多人坐過的地方!坐下之後,你要搖下出租車的玻璃,通風透氣!江先生不喜歡聞煙味還有其他的異味!」
林可頌已經抑制不住自己滿臉黑線的心情了。
說白了,這位江先生不但眼瞎,還是個潔癖男!
不是都說眼不見為淨嗎?
他這麼潔癖是鬧怎樣?
這時候,江千帆終於開口了。
「我是不會坐地鐵、公交以及出租車的。」
林可頌只能望向那輛閃亮亮的賓利,由衷地建議還是坐車去吧。
但是江千帆說的下一句話徹底讓林可頌無語了。
「你會騎自行車嗎?」
「六歲就會了。」
「李彥,你現在去買一輛自行車來。讓她騎自行車帶我去。」
林可頌傻眼了,「什麼?」
她不是沒帶過人。曾經學校組織騎自行車去郊游的時候,宋意然少爺病犯了,自己只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帶著他騎了兩個多小時,導致第二天腰酸背痛,特別是兩條腿連走路都邁不開步子了。
「這樣太危險了!」李彥再次反對。
「你是我的助理,你的工作是滿足我的要求而不是不斷否決我的決定。」
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
李彥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的,江先生。」
林可頌尷尬地拽著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站在路上。
不少行人路過都忍不住多看他們兩眼。畢竟江千帆有著過分出色的外貌以及極有疏離感的氣質,而林可頌現在卻覺得自己是在遛帥哥……啊,是被冰山帥哥遛。
李彥的辦事效率超乎林可頌的想象。不到十五分鍾,他們就買來了一輛自行車。
林可頌瞄了一眼貼在上面的價格,差點沒嚇死,夠她兩個月實習薪水了!
不僅如此,他們還在前車簍子裡放上了江千帆專用的餐具、紙巾等等。
李彥還把林可頌的身份證給拍了下來,意思是如果他的江先生出了什麼問題,他們就會報警抓她。
事情鬧到這個地步,林可頌忽然有點不想接這個活兒了。
天上果然不會掉餡餅……
林可頌扶著自行車,硬著頭皮說了聲:「您可以坐上來了,江先生。」
「嗯。」
江千帆坐了上去,林可頌一咬牙,踩了出去。
還好有宋意然給她做練習,不然她搭著江千帆這個目測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怎麼可能還騎得這麼英姿煞爽?錯了……是英姿颯爽。
「你叫什麼名字?」身後的江千帆問。
「林可頌。」林可頌吸一口氣,身後這位金主必須得小心對待啊,「江先生對小吃有沒有什麼特別的偏好?」
「只要在一般的高檔餐廳裡吃不到的東西就好。」
這樣冰涼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林可頌因為用力蹬腳踏而起了薄汗的背脊這會兒又是涼颼颼一片了。
林可頌在腦海裡飛速搜索。
自行車也遠離大街,駛向一些小街小道。
「江先生,既然是民間小吃,那就肯定不會像是浪花飯店那麼講究了。只是吃口味,要求不了品質了。」
林可頌得提前給這位江先生打好預防針。不合他口味不要緊,萬一他在吃東西的地方表示出不滿和不開心的話,場面會很尷尬啊!
「嗯。」
「那個……我選的地方也是我覺得相對比較干淨的。我吃了二十年也沒鬧過一次肚子的地方。」
「嗯。」
「只是都是寫街邊或者胡同裡的小店,有些店就是對方的家。」
「嗯。」
林可頌忽然覺得詞窮了。
仁兄,你除了「嗯」之外,還會說點別的嗎?
同樣是坐在她的自行車後面,林可頌忽然覺得比起這位江先生,宋意然絕對是「萌萌噠」!
「江先生,請問你叫什麼名字啊?」林可頌覺得要是連坐在自己單車架上的人都不知道叫什麼,實在太坑爹了。
「江千帆。」
這就是回答,三個字。比如哪個「千」,哪個「帆」,一點附加的解釋都沒有。
直到幾秒鍾之後,林可頌終於反應過來對方的名字可能是「江千帆」。
江水東逝,千帆盡過。
這個名字聽起來有點看盡滄桑的惆悵。
但名字的主人卻漠然到讓人不知如何相處。
林可頌在沉悶中蹬著單車,終於來到了一個路邊小攤,一位老婆婆正圍著口鍋,緩緩攪拌著。
幾張折疊桌前,幾對年輕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著什麼,相互說說笑笑。空氣裡飄著一股令人下意識流口水的香氣,林可頌還沒停車,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單腳點著地,說了聲:「江先生,我們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兒,是我從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車,林可頌這時候才發覺李彥買了自行車卻沒買鎖!
她只好隨手將自行車靠在一旁,用餐巾紙墊在折疊椅上,請江千帆坐下,然後覆在他的耳邊小聲說:「因為這是小吃攤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隨便洗了洗之後放在熱水裡煮過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別過臉,很明顯對林可頌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這樣已經不錯了。」
林可頌開心地去找王婆婆點炒肝兒了。就連宋意然那個嘴刁的家伙都會恬不知恥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兒給他帶去學校。她就不信這位江先生會覺得王婆婆的炒肝兒不好吃!
林可頌從王婆婆那裡接過炒肝兒,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點燙,你小心一點。」
她將勺子靠在碗的邊上,本來想帶著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彥說過他不喜歡別人碰他,於是只能安靜地坐在旁邊。
江千帆低下頭,溫熱的蒸汽繚繞而起,帶著炒肝兒濃郁的香氣。
他的睫毛很長,鼻骨十分高挺。在這樣薄薄的熱氣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來。
林可頌在心裡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見,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總裁狂霸酷拽了吧……她還是第一次見到有誰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個花心大羅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東西的動作內斂而優雅,緩慢但不會讓人覺得矯情與女氣。
相反,林可頌必須承認,真的很有觀賞性。
當嘴唇開啟時,可以微微看見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這個一臉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緒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麼了?是不好吃嗎?」
「就食材來說,豬肝很新鮮,豬腸處理的很干淨。在油熬熱之後加入八角與茴香炸透之後放入生蒜。炸至金黃之後,再佐以適量的黃醬,並且熬制口蘑湯。相互融合之後勾芡。本來內臟是最不好處理的食材,但是這份炒肝兒卻提煉出了豬腸與豬肝最鮮美的感覺。」
「所以你是覺得好吃了?」林可頌的眼睛亮了。
她記得江千帆說過,如果帶他嘗到了讓他覺得美味的東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導游費之外,還有五百美金的獎勵!
「普通的路邊攤能做到這樣的地步,確實難得。但談不上好吃。」
林可頌囧了。哪裡不好吃了?怎麼不好吃啦?為什麼不好吃啦?
這簡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幾十年的手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