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章

  周凜一出現,羅致恆立即明白,今晚廖平的獵美計劃要泡湯了。

  但他還是笑著向廖平介紹:「這位就是林月家的刑警同志,周凜。」

  姓周?

  廖平有些意外地打量周凜。

  周凜眼裡只有林月,演戲演到家:「忙完了?那邊我同事請客,過去打聲招呼?」

  隨便朝身後看了眼,誰也不知道他到底看的哪桌。

  林月「嗯」了聲,順理成章地同羅致恆三人道別,然後走到周凜身邊。

  周凜摟住她僵硬的肩膀,直接轉身走了。

  氣氛尷尬,羅致恆朝廖平投去無奈的一瞥,卻見廖平臉上並沒有惱怒的情緒,深邃黑眸盯著周凜、林月離開的方向,若有所思。察覺他的注視,男人才恢復如常,一聲招呼沒打,逕自離去。

  「廖總會不會生你的氣?」蔣思怡擔心地問。

  羅致恆搖搖頭:「廖總沒那麼玩不起。」

  蔣思怡更關心林月的影視合同:「那,週一還簽約嗎?」七位數,夠在江市買一套中等價位小戶型的首付了。

  羅致恆笑:「公司這邊肯定會簽,就看林月想不想合作。」廖平沒那麼小氣,即使事情沒成,花點小錢哄美女開心,廖平也捨得,林月那張臉,值。

  林月好運連連,先是嫁了本市的帥刑警,接著又要賣版權,蔣思怡突然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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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月此時的心情,都不是簡單的「心塞」可以形容的,原以為大公司真看上了自己的故事,沒想到廖平另有所圖。堂堂老總親自出面,大概之前從羅致恆那裡看過她的照片吧?所以兩人聯合起來設了一個飯局。

  看蔣思怡的態度,應該也知情。

  與影視落空的失望比,林月更失望蔣思怡、羅致恆的哄騙,她早就看出蔣思怡對她有些攀比情緒,但大學寢室也有這種情況,除了一些小摩擦,舍友之間關係整體是友善的,卻沒想到蔣思怡對她,一點同事的友誼都沒有。

  「行了,又沒吃虧,知道對方是什麼人,以後別再來往就行。」看著老婆憋屈的小臉,周凜笑了,將菜單遞給她,「沒吃飽吧?陪我再吃點。」

  他語氣太親暱,被他按在椅子上的林月四處看看,這才發現唐軒已經不在了。

  再看看周凜催促的眼神,林月呼口氣,先點菜,剛剛一直被廖平盯著,她根本沒怎麼吃。

  點了菜,周凜沒有討論那場飯局的意思,林月想到昨晚她還擔心周凜過來會讓羅致恆、蔣思怡尷尬,胸口更堵了,主動聊了起來:「版權不賣了,以後再也不跟他們公司打交道。」哪怕將來天娛影視真的看中她的書,且廖平已經忘了她,她也不會談。

  小女人外表柔弱,實則一身骨氣,周凜點頭:「嗯,咱們有房有車有廠子,不缺那點錢,趕緊考駕照,我給你挑輛車,省著別人都以為我老婆沒錢,七位數也好意思擺出來。」說完上下掃視林月一遍,摸著下巴道:「一會兒咱們去逛商場,我都沒見你穿過名牌。」

  他一副暴發戶要顯擺的樣子,林月終於被他逗笑了,努力忘掉今晚的不快,一心陪他吃飯。

  吃完晚飯,周凜還真拉著她去商場了。

  兩人在商場逛的時候,江市某別墅區,廖平靠在沙發上,慢慢翻動林月那本書。

  為什麼沒見林月之前,就對她有了興趣?

  廖平也說不清楚,他只是對書裡的女主形象有感覺,像他第一次用心喜歡的女人,也像當年被老爺子帶回家的高蕾。這類女人,擁有最清純的外表最楚楚動人的眼神,見到你是害怕還是害羞,全都清清楚楚地寫在臉上。

  但小說畢竟是小說,可能有虛構成分,廖平猜測林月是美人,是因為羅致恆的主動推薦。他瞭解羅致恆,還沒到要定下來結婚生子的年紀,現在來往的女人都是玩玩的,羅致恆對蔣思怡都沒多少真心,又怎麼會好心幫蔣思怡的同事推薦?

  除非,羅致恆想泡那個女人。

  兩個因素加起來,便促成了今晚的飯局。

  而林月真人,比他想像的還要清純年輕,雪白的皮膚,水潤的眼,尤其是,她手上的戒指。

  廖平喜歡清純的女人,但女人太清純會顯得乏味,有夫之婦的身份,完美地彌補了這點。

  至於周凜……

  重新瀏覽過手裡的書,廖平發現,林月模糊了很多關鍵信息,導致他無法根據書裡的刑警瞭解現實中周凜的身份。可周凜淡漠俊朗的臉,真的,像另一個人。

  會那麼巧嗎?

  廖平合上書,對著窗外笑了,腦海裡掠過林月乖乖跟著周凜離開的背影,廖平小腹驀地發緊。

  撈起手機,廖平撥通熟悉的號碼:「睡了?正好,過來吧,我等你。」

  半個多小時後,一輛白色豪車悄然開進廖平鮮為人知的別墅。

  走進大廳,高蕾才摘下遮住半張臉的墨鏡。她今年三十五了,住在過世老公留給她的豪宅中,過著基本無憂無慮的生活,加上保養的好,看起來依舊像個才走出校園的大學生。熟門熟路的來到廖平位於三樓的臥室,高蕾推開門。

  裡面一片漆黑。

  高蕾有些猶豫,就在此時,男人在黑暗中叫她:「進來。」

  意識到這是廖平的新花樣,高蕾緊張又期待地邁進去,關上房門。

  很久很久之後,高蕾無力地趴在男人寬闊的懷裡,只覺得今晚的廖平,格外的激烈熱情。

  廖平也有段時間沒這麼投入了,年近四十,難免力不從心。

  這晚他睡眠不錯,然後第二天,就被羅致恆告知,林月拒絕了他的合同。

  廖平未予置評,跟羅致恆要了林月學校、小區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