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演員來說,換角色是常有的事兒,但是孫導的那部戲,我從半年前就拿到了劇本,並且已經和劇組方面有了深入了接觸,所有的合約、片酬,甚至是殺青後的宣傳檔期,都已經排好了。
現在忽然說不拍了,這著實讓人疑惑其中的緣由。
琳達對忽然換角色的事情也是含糊其辭,只說劇組內部突發變故,公司在研究利弊之後,決定讓我放棄這部戲的拍攝。
這理由說出來,怕是連她自己都覺得扯淡,又怎麼能糊弄得了我?
「琳達你是瞭解我的,就算不能告訴我理由,也別把我當笨蛋。」我很嚴肅地說。
這讓琳達很為難:「老實跟你說吧,其實我到現在都還沒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呢……」
「你不清楚,那總有人清楚,是誰下的決定?我直接問他去。」我承認,自己被激怒了。
「我覺得,你還是別太衝動的好。」琳達很耐心勸我,「上頭決定了的事,很難改,再說這回的事還是沈總親自下的命令……」
竟然是沈林奇?
雖說,沈公子是星天娛樂的頂頭大BOSS,但他本人其實很少直接管理手下藝人的活動,就連我這個掛名女友,他都極少過問我的工作。
我不是個習慣刨根問底的人,但是在這件事上,我想我必須去他那兒問個明白。
當我氣勢洶洶地去公司找沈林奇的時候,他正在開會,討論下半年公司的運營計畫,我的突然出現讓幾個部門經理看我的眼神都有些異樣。
「不知好歹。」我聽到企劃部的楊經理在我背後輕輕嘟噥了句。
我知道,我現在這個樣子,確實像極了肥皂劇裡那些無理取鬧的女配角,事已如此,我不妨扮得更像些。
「啪!」我把手拍在了沈林奇的辦公桌上,由於缺乏經驗,這一掌拍得我的手掌火辣辣得疼,「到底怎麼回事,為什麼取消我的戲?」我責問。
「過來。」沈林奇面不改色地坐在那兒,伸手朝我招了招。
我又不是你家張小帥,你招個屁啊!我心中怒氣澎湃,但是多年來養成的狗腿性格,還是讓我本能地朝他走了過去。
手被拉住了,沈林奇修長的手指拂過我被拍紅的手掌。
「拍痛了吧?」他問。
我的手僵住了。
都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如果他現在板起臉來罵我不知好歹,我或許還能跟他戰上幾回合。而此時此刻,我卻忘了自己來這的目的。
我來這兒幹啥的?對,興師問罪!
我咬了咬牙,甩開了沈林奇的手:「為什麼取消我的戲?我需要一個合理的理由。」我說。
「什麼戲?」他顯然明知故問。
「你讓我別跟你裝,你也別跟我裝,你知道我在說什麼。」
他終於收起了那臉上難得的溫柔,板著臉道:「那戲不適合你。」
這什麼馬勒隔壁的理由?「昨天吃飯的時候你還說讓我好好演,為什麼今天就說不適合我了?沈林奇,你耍我玩是吧?」
好吧,我承認,從認識沈林奇到現在,我從沒違抗過他的決定,但是,這部戲是特殊的。
我還記得劇本裡有那麼一個情節,女主角蕭楠從學校出來,背著吉他匆忙趕去演出,然後發生了車禍,她最心愛的吉他毀在了那場意外中。
這讓我不得不想到了三年前,我的弟弟白哲背著吉他去演出,路過十字路口的時候,一輛飛馳而過的運輸車闖過紅燈將他撞飛,生活比劇本更殘酷,車禍只毀掉了蕭楠最心愛的吉他,卻毀掉了我的親人,我的家,甚至我曾替未來規劃好的整個人生。
我曾私心的想,如果看到我演的這部戲,或許阿哲會想起什麼也說不定,哪怕這只是我的異想天開而已。
然而,沈林奇卻連一個異想天開的機會都不給我,他憑什麼這麼做?就憑有幾個臭錢?就憑那張萬年都難得變化一個表情的臉?
那一刻,我恨得想請他吃黃金蟹斗。
我把另一隻不痛的手拍到桌上,放下話:「如果我不能接這部戲,那麼我們之間也玩完了,沈林奇,我要跟你分手!」
我瘋了。
不不不,我不是瘋了,我TM就是白痴、弱智、神經病,腦袋被門夾了,年紀都活狗身上去了!
我為什麼要跟沈林奇說分手啊?
這幾天,我天天都在家裡這麼罵自己,都說衝動是魔鬼,我那天一定是鬼附身了才會對我的財神爺說那樣的話。
一週,整整一週!沒通告、沒劇本、沒廣告……甚至連每天早上定時給我送雞蛋灌餅的琳達都忽然銷聲匿跡。
以上這種種只能說明一件事,我被拋棄了。
人們都說失去的才是最好的,這幾天我徹徹底底體會到了這句話的含義。
沈公子讓我明白,沒有他我什麼都不是,不是導演們搶著要的清純玉女、不是粉絲們追捧的大明星,就連巷口賣雞蛋灌餅的大叔都不屑看我一眼。
娛樂圈是個戰場,一天換一個模樣,我知道再這樣下去,我會連白哲的醫藥費都付不起。
「姐姐,姐姐……」阿哲的手摸著我的臉,痴痴地看著我,「姐姐……球球……」
我回過神,這才發現阿哲手裡的球不知怎麼的滾到了遠處的樹下。
「阿哲你在這裡坐著別動,姐姐幫你去拿球球知道嗎?」
「好。」阿哲很乖地坐在輪椅上點頭,他的腿腳沒有問題,但是醫生還是建議我不要讓他亂走,以免發生意外。
然而,就是那麼幾秒鐘的功夫,等我撿起球回過頭的時候,卻看見輪椅已經空了,阿哲和附近一個病友扭打在了一起。
我衝過去想要阻止他們,但是卻被失控的阿哲用蠻力推開了,我傻傻的跌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然後聞訊而來的護工們衝了上來,把兩人架開了,一隻鎮定劑足以平靜所有的鬧劇,卻無法平靜我的心。
醫生說,白哲最近越來越難自控了,最好把他送去秋山治療中心。
我知道那根本不是什麼治療中心,那就是個地獄,所有沒有康復希望的重症精神病患者都在那裡度過他們的餘生,不准隨便走動,不准親人探望,每天以鎮靜劑為生,床頭甚至還裝著鐐銬。
我絕不會讓他們這麼做的!在拒絕了醫生的建議之後,我決定回公司一趟,去找沈林奇投降,希望這一切還來得及挽回。
星天娛樂第三十七層,總裁辦公室。
我過去的時候,秘書看我的眼神有點怪,估計一週前我跟沈林奇吵架的事已經傳得公司裡人盡皆知了。
「抱歉白小姐,沈總正在休息,沒有預約您不能進去。」
我知道我現在沒靠山了,但這並不意味著連個小小的秘書都能看不起我,瘦死的駱駝好歹比馬大。
我堅決道:「我今天無論如何要見他,沒預約我現在預約。」
秘書有些為難:「可是白小姐,預約不是您說了算的,沈總休息的時候不喜歡別人打擾他。」
「我找人的時候也不喜歡別人阻止我。」
「這……」剛才還有點看不起我的秘書,現在心裡很有可能在請我吃黃金蟹斗。
就在這個時候,辦公室裡響起沈林奇平靜的聲音,他說:「讓她進來。」
辦公室裡並沒有人,但是沙發旁,沈林奇房間的門卻虛掩著,有音樂聲傳來,我站在門口,不知是該進去還是等他出來。
這時候,我聽到沈林奇的聲音,確切的說是聖旨,他說:「自己進來吧。」
我有點緊張,但還是咬了咬牙進去了,進去之後,我發現房里拉著窗簾,床頭的開著一盞不怎麼亮的燈,沈林奇就坐在床邊的沙發上,套著一件白色的襯衫,領帶鬆鬆垮垮地掛在領子上,襟口的紐扣散著幾顆,露出裡面小麥色精瘦的胸膛。
桌上放著一瓶紅酒,音箱裡放著肖邦的曲子,他確實是個生意人,但也是個很懂得享受的生意人。
「來點?」他舉起酒杯,目光投向我,一週來,我們第一次見面,我發現他的眼神好像更深邃了些,深邃得彷彿能看得透我心裡在想什麼。
這種感覺很不好,好像在告訴我,我根本沒有忤逆他的資本。
我猶豫著將手伸過去,可是他卻停住了,目光注視著我的手。
上午在醫院,白哲推我的時候,我的手剛好磕到了草地上的石頭,沒來得及處理,現在傷口結成了痂,看上去有些噁心。
怕打擾到沈公子品酒的雅興,我趕緊換了一隻手。
「有傷,還是不要喝酒。」他把酒杯放下,然後下了一個讓我受寵若驚的命令,他說,「去把藥箱拿過來。」
我一陣犯懵,不知道他這樣說用意為何,傻站了好久,才喃喃開口:「藥箱……在哪裡?」
「酒櫃下面第三個抽屜裡。」他說。
我覺得自己就像是個殭屍,硬邦邦地挪動雙腳,又硬邦邦地打開抽屜,最後硬邦邦地把藥箱從抽屜裡拿了出來。
「來。」他拍了拍身邊的床沿。
分明是很平淡的一句話,我卻像牽線木偶似地朝他走了過去,做到了床沿上。
沈林奇的床上鋪著高檔的棉質床單,可不知為什麼,我一坐下去卻總覺得有東西在扎我,確切的說,我很不安。
他抓著我的手,動作很輕柔,這讓我受寵若驚,不由得挺直了脊樑,直盯盯地看向他低著頭的臉。柔和的燈光打在他的身上,照出他精緻的鎖骨,高挺的鼻樑,和長長的睫毛。
原來,他的睫毛還挺長。
我在心裡暗暗地想著,又把目光挪到他替我上藥的手上,這是多漂亮的一雙手啊,乾淨、修長、骨節分明。對比之下,我這隻豬爪是在有些不好意思伸出去。
我暗暗使勁,想把手縮回來。
可是,他卻沒讓我得逞,「別動。」這聲音低沉著,與往常那命令式的口吻有些不同。
然後,他看著我的傷口,打量了一番,在確定已經上完藥之後,他拿起紗布,小心翼翼的替我包紮了起來,動作柔和的簡直像專業護理師。
如果他不是沈林奇,我大概會被迷住吧。
我這樣想著,忽然頓悟過來,這個人,他TM的是沈林奇啊!
中國有句古話叫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
雖然沈林奇不是黃鼠狼,我更不是雞,但是他忽然一反常態的溫柔,實在詭異的令我覺得他存了要吃我的心,這讓我不自覺的皺了皺眉頭。
「痛了?」他停下手中的動作,抬頭看我。
目光交匯的剎那,我下意識的挪開了眼。
「還好。」我搖了搖頭。
下巴卻被他托住了,他迫使我看著他,然後用隨意的口吻道:「不敢看著我,不會是心虛了吧?」
這種問題,用這種語氣說出來,還在這種場合下,更更可惡的是,最該心虛的人竟然說我心虛。那一刻,我的心情由驚訝到茫然,最後升起了些許惱怒,甚至在腦海裡幻想自己站起來,扇他一大耳刮子,再往他命根上踹一腳,最後叉腰叫囂:「放你X狗屁!老娘我會心虛?老娘只會讓你腎虛!」
但是我沒有這個膽量,更沒有這個機會。
因為沈林奇忽然朝我湊了過來,然後……然後我被吻了!
如果我說,這是沈林奇第一次吻我,你信不信?
雖然這話從一個被人包養了三年的女明星嘴裡說出來,聽起來是那麼不可思議,甚至有點好笑,但它卻是真的。
坦白說,我的男女觀念很保守。
除了曾在電影中有過必要的吻戲之外,我可以說毫無經驗。
白哲沒出事之前,我是個活在城堡裡的公主,雖然我父親至我十二歲時就離我們而去的,但是母親對我和白哲的照顧無微不至,從小我便衣食無憂,在學校裡也是成績出眾,有男生追我,我甚至連手都不敢讓他碰,因為我以為那樣會懷孕。
別笑,誰沒有過純情得一逼的年少時代?
可惜後來,白哲出事了,由於傷心過度,母親心臟病發,不久便離我而去了。那個開車撞了白哲的運輸工人,根本支付不起高昂的賠償金,為了賺錢,我不得不退學打工,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誤入了這個圈子。
從此,我的人生徹底改變了,我再也沒了談戀愛的心思,直到我遇到沈林奇。
他說:「作為女朋友,我可以給你任何你想要的,包括自由。」
彼時我才十九歲,還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丫頭片子,便仰著頭問:「那如果我要求你別碰我呢?」
沒想到他答應了,更沒想到他真的沒碰過我一根頭髮。
相敬如賓,用在我們這對狗男女身上是否有些不合適?但他確實做到了。
其實我說那麼多,無非是想表達此時此刻,我對沈林奇吻我這一舉動的震驚,以至於我甚至沒去體會這一吻是什麼感覺,直到他將唇從我嘴邊挪開,並輕輕呷了一口紅酒,我才從這種震驚中緩緩回過神來。
然後,大腦回路還處於短路中的我,在沈公子隱約有些得意的目光裡,說了一句很煞風景的話。
我說:「你……你真的是沈林奇嗎?」
他並沒有因為我的話而表現出生氣或者驚訝,相反,他放下酒杯,朝我湊過來:「需要再確認一遍嗎?」
我訥訥地點了點頭,反應過來,又趕緊搖頭。
天哪,他吻我一次已經夠詭異了,再來一次,我豈不是要心臟病發?
但是,我的拒絕已經來不及了,他再一次把臉朝我湊了過來。
我嚥了口唾沫,心裡忽然生出個可怕的念頭來,這傢伙不會是獸性大發,再也不滿足於只當我名義上的男朋友了吧?
哪怕在答應做他女朋友的那一刻開始,我就已經有了賣身的覺悟,但是當這一天真正來到的時候,我卻又禁不住害怕,看著他盯著我的目光,和那再次朝我逼近的臉,我很想逃。
但是我明白自己到這兒來的目的,我是來求人的,白哲下一療程的治療費還沒落實到位,我必須做點什麼,來取悅眼前這個財神爺,哪怕是把自己賣了。
我閉上了眼睛。
時間過得很慢,一秒鐘都漫長得像一個世紀,然後也不知過了多久,當我終於按耐不住睜開眼的時候,我發現……我TM自作多情了!
沈林奇不知何時已經穿戴整齊,站在門口了,他說:「我還有個會要開,你如果覺得累,可以在這裡休息一下再走,明天琳達會帶你去定妝。」他說完,開門往外走。
我回過神,急忙問:「什麼定妝?」
「《搖滾少女》。」
他的聲音從門外傳來,再次讓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因為《搖滾少女》正是孫一行的要拍的那部電影的暫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