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火眼金睛

你才喜歡鄭文瑞呢,你們全家都喜歡鄭文瑞!

盛淮南在看到門口的女孩子的一瞬間,腦海中冒出的是高中那幾個哥們在食堂嬉鬧時開的玩笑。每次晚自習前大家約好去操場打球,總有兩三個人要麼窩在教室自習,要麼就是和關係不錯的女生閒聊,把打球的事情忘得一乾二淨。於是有天陳永樂在食堂用筷子敲著桌邊,大聲地說,都他媽的給我聽清楚了,今天晚上跟一班打練習賽,運動場最裏面的那個籃球架,誰都不許遲到,我再說一遍,誰不來,誰就喜歡鄭文瑞!

原本嚴陣以待的男生們聽完最後一句話,全體笑噴趴倒在桌面上,弄翻了一盆紅燒茄子,惹得食堂處處側目而視。

第一個緩過氣來的男生掙扎著說,陳永樂你大爺的,你才喜歡鄭文瑞呢,你們全家都喜歡鄭文瑞!

盛淮南克制著沒有笑得太倡狂,即使知道這樣諷刺挖苦一個女孩子是不對的,但是仍然不免被逗笑,甚至都沒辦法對這個笑話產生一絲一毫的愧疚不安或者憤怒不平。

高一入學時候誰都不曾注意過鄭文瑞。她成績中游,很少講話,衣著普通相貌平平——甚至有點難看。盛淮南甚至在期中考試過後幫老師發物理卷子的時候面對這個陌生的名字楞了一下,問了一下第一排的同學,人家給他指向窗邊的角落。他一走過去,正在座位上吃飯的女孩子立刻把飯盒蓋扣上,慌張的抬起頭,卻不小心嗆到,捂著嘴咳了半天,然後跌跌撞撞地沖出座位跑出教室往女廁所的方向去了。

他傻站了一會兒,然後在亂糟糟的桌子上找了一個乾淨的地方把她的三張卷子放下。鋁飯盒旁邊的白紙上,帶魚的刺被吐得亂糟糟一團。

等他發完卷子回到座位上,那個女生低著頭走到他面前,笑得仍然很慌張,對他說,對不起,剛才嗆到了。

那個,你沒事就好,你也沒對不起我什麼……

那你……你找我……找我什麼事?

我……盛淮南啞然失笑,說,我發卷子而已。

剛剛給他指方向的第一排的同學回過頭善意地嘲笑他說,喂,你行不行啊,好歹是班長,剛開學的時候我們的檔案都是你幫老師整理的,到現在咱們班同學的名字還認不全,鄭文瑞,我允許你扁他!

盛淮南不好意思地朝鄭文瑞笑笑,一邊感慨著,這個女孩子,怎麼會像透明人——他真的一直都不曾注意過她。

鄭文瑞不再維持她那燦爛而怪異的禮貌微笑,嘴角垮下來,什麼都沒說就轉身走了。盛淮南呆坐在座位上,前排的同學一個勁兒地賠不是,說自己只是開玩笑,沒想到這個女生真的生氣了云云。

盛淮南放學的時候找到她,跟她道歉,然而她只是低著頭,倔強地抿著嘴巴。這樣出奇內向的人,你永遠分不清她是在生氣還是在羞澀,那張臉上沒有什麼生動的表情,只有一雙小眼睛,偶爾抬頭看他一眼,亮得嚇人。

他無奈,就差剖腹謝罪了,難道真要他血濺當場?這女生還真是重口味。盛淮南聳聳肩,最後一鞠躬,拎起書包朝門口走去。

「不怪你。……是我的錯。」

她平板一樣的聲音裏面貌似壓抑了許多他無法辨識的洶湧感情,淹沒在掃除的同學們挪動桌椅嬉笑打鬧造成的喧嘩聲響中,聽不真切。然而她抬眼逼視他的一瞬間,那雙幾乎噴火的眼睛讓他無法確定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被原諒了。

「多……多大點事兒啊,什麼錯不錯的,反正現在我認識你了嘛,鄭文瑞啊,你好,我叫盛淮南,請多關照——你看,這不就結了嗎,我估計我這輩子都忘不了你了。」他無奈地苦笑著,摸摸後腦勺,然後胡亂地點了個頭,逃亡一般地從後門溜出去了。

一向被稱為穩重,竟然也有糊裏糊塗狼狽逃竄的時候。

他的確忘不了這個鄭文瑞了。

如果說那時候這個女生的奇怪也許只是表現在抿著嘴巴內向倔強的注視上,後來她的變化則可以稱得上令人瞠目結舌。她的名字也是這樣慢慢走進了大家的視野,甚至成了陳永樂對於打球遲到和曠賽者的最嚴厲的懲罰措施。

比如在那個最喜歡上課時候東拉西扯的語文老師正講到興頭上的時候,大聲地冒出一句,「能不能正經講課了?有完沒完?」

比如在大家都馬馬虎虎對付的課間操中,姿勢標準,一絲不苟,甚至用力的過分以至於所有人都喜歡站在她後面做操,一邊觀摩一邊笑到肚子痛。

又比如成績突飛猛進得驚人,中午吃飯的時候也刻意地一邊吃一邊寫著練習冊,左右手各持一種工具,抓緊時間到令人膽寒的地步。

嚴肅,古怪,刻薄。

男生喜歡在背後議論她,或者有時候已經遠遠不是「背後」了。前排的幾個女生很喜歡和盛淮南他們這群男生聊天,每每當陳永樂他們拿鄭文瑞尋開心的時候,盛淮南就能看到那幾個女孩子假裝很吃驚的樣子嬌嗔道,哪有你說的那麼嚴重,什麼啊淨胡扯,人家哪兒得罪你了?哎呀哎呀你好討厭啊……

然而語氣中滿溢著贊同,在陳永樂追加的「你說不是嗎?我哪兒說錯了,你看,blablabla……」當中,每個人都收穫了很多的快樂。

無人背後不說人。有些人的存在先天被人遺忘忽略,有些人的存在則好像僅僅是用來被娛樂的,單純地促進了同學關係的融洽進展。

很少有人兩者皆是,偏偏鄭文瑞就合二為一。

在他們每天每天的談話笑鬧中,盛淮南只是偶爾捧場地笑笑,儘管很多時候覺得他們有些過分,他也只是不動聲色地把話題引開到別的地方去,從來不曾認真地指責過他們。他的善良讓他同情那個奇怪的女孩子,然而另一方面,他的聰明又讓他懂得,淩駕於眾人之上帶著至高道德感的指責並不能真的幫助這個女孩子擺脫這些嘲笑挖苦,只能讓大家挖苦她的時候回避著自己。甚至還會帶來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

說白了,如果能同時滿足善良的天性和圓滑的處世之道,那也許才是自己所追求的。他幾次三番勉強地參與到他們無聊的談話中,為她引開話題,直到有天自己都煩了,索性帶上耳機聽音樂,遮罩所有的愧疚感。

偶爾他側過頭去看她,坐在左前方窗臺邊抿著嘴巴咬牙咬到臉頰上微微鼓起的胖女孩,仿佛擁有特異功能一般,總是能在第一時間立刻轉過頭對上他的目光,盛淮南時常被她長在後腦勺靈異的第三只眼嚇到。

那雙眼睛,總是充滿說不清楚的憤怒的火焰,定定地盯著他。

就那麼記仇嗎?他想不通,搖搖頭,把音樂的音量開大,低下頭翻出物理練習冊。

高二的時候,她已經成了他們班級裏面前五名的穩定成員,仍然勤奮得嚇人,常常被老師拿來當做典型教育全班。高三衝刺階段,甚至被老師調到了盛淮南他們幾個附近,被用來鎮壓那幾個調皮的男孩。那時候已經沒有人敢明目張膽地議論她了——很多時候在他們這樣的重點高中,好成績是話語權的後臺,鄭文瑞漸漸不再是一個無名小卒,即使背後仍會有很多人取笑,不過,那種放肆大聲的嬉笑再也不會有。

更何況,高二時候她曾經在寒冷的初春穿著清涼裝做課間操震動全校,當陳永樂他們笑嘻嘻地說她是振華高中版芙蓉姐姐的時候——鄭文瑞以鬥牛的姿態沖過來,飛身甩來一個耳光。

所有人都驚呆了。

然而她並沒有訓斥陳永樂什麼。

她轉過臉,腮幫上青筋抖動,幾乎是咬牙切齒地看著站在不遠處的盛淮南,盛淮南甚至清楚地在她的瞳仁中看到了兩團跳躍著的藍色火焰。

盛淮南站在人群中,所以她的直視並不能被確認為是單獨投向他,而是讓所有心慌膽寒的群眾們默認為這是這個女孩子對所有人的沉默控訴。

她轉身大踏步地走開,淺綠色的系帶涼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擊著,一步一步,鏗鏘有力。

只有盛淮南默默地笑了。

有意思。他想。

她的仇,是不是要記一輩子?

盛淮南不得不承認,他其實通常能在第一時間分辨出對方對自己的感覺。對葉展顏的表白,他擁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至於許日清,當他感覺到不對勁的時候第一時間撤出了三人行,雖然後來被張明瑞幾次三番地拖進去;即使是對洛枳,他更是在幾次接觸之後就能隱約地觸碰到她對自己的那一份隱藏極深的好感。這種本能稍微把持不好,就會朝著自戀的方向一去不返,不過他尚且有那份自知之明。

然而他從來沒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學期,春天剛剛染綠學校湖畔的垂柳梢,他意外地接到了鄭文瑞的電話,約見。

那句「我喜歡你」,因為說話人太過緊張直接,脫口而出的瞬間,語氣竟然很像「快點還錢!」

是的,他一直以來的想法是對的。這個沉默的女孩子,就像一座加了蓋子的火山。

盛淮南訝然,兩秒鐘之後才找到自己的表情,把他調整到熟練的笑容,帶有幾分理解幾分疏離,說,對不起。

女孩貌似刻意畫過眼線的眼睛又亮了幾分,然後斂去了光芒,二話沒說,乾脆地離開了。

只是她臃腫的紫色毛衣和白褲子搭配紅靴子的背影,如何也看不出瀟灑二字。

盛淮南在湖邊發了一會兒呆。他想起高中時候班級裏面不新鮮的空氣和隔著一條窄窄的走道坐在自己身邊的那個幾乎不講話的女孩子,好像過往的年華在自己毫不留意的情況下就這麼不見了,他周圍的許多人都喜歡回憶,喜歡在space或者blog上面寫些帶著小情調的追憶性的日誌,只有他似乎一直都缺少回頭看的心意。

記得高中畢業之後的那個暑假,他去葉展顏他們班的同學聚會接她,那也是他第一次見到洛枳。當時和同學喝酒喝到有點醉熏熏的葉展顏靠在他肩膀落淚,有點文藝地說,舊時光再也不回來了。學生時代也不回來了。都不回來了。

他有點好笑地說,為什麼要回來?人不是應該一直朝前走的嗎?

葉展顏苦笑,說,你果然不會懂得。因為你沒有遺憾,所以你從來不回頭。

是嗎?他沒有再說話。

所有人都覺得,他過得完美無缺。

旁觀者永遠保留著武斷的自信。

然而才不到兩個小時,當他從湖畔回到宿舍,就接到了陳永樂的電話。

八卦傳播的速度是極快的。那句中氣十足的「我喜歡你」驚嚇到了湖邊的一對鴛鴦,他們誰都沒有注意到的樹後長椅上面坐著一男一女,男生也是振華高中的,更是陳永樂的初中同學。陳永樂挨鄭文瑞巴掌這件事情成了他的大恥辱,挖苦鄭文瑞從此不再是消遣,而是關乎尊嚴的執念。

「哥們,我同情你啊,大眾情人的光環下的確有風險啊。」

盛淮南冷淡地笑,不置可否。

陳永樂在那邊絮絮叨叨地說,他在電話另一邊心不在焉地聽著,恩恩,沒,哪有,你竟胡扯,得了吧別提這事兒了你最近過得怎麼樣……

「說真的,用不用我幫你問問她,我讓她把為什麼喜歡你一條一條地列出來,然後發給你,你照著單子,一條一條地改。」

他在電話那邊樂不可支,盛淮南卻失神了很久。

女孩子們為什麼喜歡他,他是知道的。被喜歡,是一種魅力的證明。然而如果對方愛上的只是你的那張鮮亮的皮呢?

他又想起洛枳,想起那天吃飯的時候聊到女孩子花癡男明星,他不屑地說,其實和聊齋沒區別,不過是妖精的畫皮。

洛枳搖搖頭,伸手捏住他手背上的皮膚,輕輕地向上扯了扯,說,當然不一樣。我們的皮是剝不下來的,即使是虛偽的面具,戴久了,照樣血肉相連。

血肉相連。他抬起手掌,看著自己溫暖乾燥的掌心,掌紋的走向清楚乾淨,沒有絲毫的直線,也沒有迷惑。

透過五指縫,他看到靠著鐵門佇立在面前的鄭文瑞額發被寒風吹亂,終於遮住了她多年來從未熄滅過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