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他帶我繞過街角,往南走過一個街區,來到第十大道一家讓人很難描述的酒館。我記不住它的名字,也無法肯定它確實有個名字。人們可以稱之為「通往戒酒所的最後一站」。

  吧檯前兩個身穿二手西服的老人在默默對飲。一個四十多歲的西班牙裔男人站在吧檯另一頭一邊看報,一邊呷著八盎司酒杯裡的紅酒。酒保瘦骨嶙峋,身著T恤和牛仔褲,正盯著一台小黑白電視看,音量開得極小。

  德金和我找了張桌子,我去吧檯拿我們的飲料。他的是雙份伏特加酒,我的是薑汁汽水。我把它們端回我們的桌子,他瞅瞅我的薑汁汽水沒作聲。這汽水看起來很像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水,顏色差不多。

  他喝了些伏特加酒,說:「哇,上帝,真管用。它確實管用。」

  我沒吭聲。

  「你之前問什麼來著。我們下一步做什麼?你自己回答不了這個問題嗎?」

  「也許能。」

  「我讓我姐新買一台電視機和打字機,再在門上多加幾把鎖,不必費事去報警。達基嫩的案子我們下一步做什麼?我們什麼都不做。」

  「我猜到了。」

  「我們知道是誰殺了她。」

  「錢斯嗎?」

  他點點頭。

  「我覺得他的不在場證據看上去無懈可擊。」

  「哦,就像金邊證券一樣可靠,跟被海關扣存的酒一樣穩妥。那又怎樣?他仍有可能作案。給他提供不在場證明的那些人都能為他撒謊。」

  「你認為他們在說謊?」

  「那倒不是,但我也不敢保證他們沒說謊。不管怎樣,他還可以買兇殺人。我們談過這一點。」

  「沒錯。」

  「如果是他幹的,他已經脫罪了。因為我們找不出他那些不在場證據的漏洞。如果他買兇殺人,我們也找不出他雇的那個人。除非我們走運。你知道,有時事情真會如此。運氣從天而降。有人在酒吧漏了口風,某個跟他結怨的人把話傳了出去,忽然之間,我們掌握了以前不知道的情況。可即便如此,離把案子整合起來去起訴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況且,我們也不打算在這個案子上花太多精力。」

  聽他這麼說我並不驚奇,但不免心裡一沉。我拿起薑汁汽水,呆望著它。

  他說:「我這一行一半是要看成功概率。只辦有機會成功的案子,其餘的放到一邊涼快去。你知道這座城裡謀殺率有多高嗎?」

  「我知道越來越高。」

  「這還用說嗎。逐年增長。各類案件都在逐年攀升,除非我們把一些不那麼嚴重的案件忽略不計,因為人們懶得報案。就像我姐的入室盜竊案。有個無賴跑進你家,結果你只丟失一些錢財。哦,媽的,何必大驚小怪呢,是不是?你還活著就萬幸了。回家祈禱感恩去吧。」

  「那金·達基嫩——」

  「去他的金·達基嫩吧,」他說,「這麼個愚蠢的小婊子大老遠地跑一千五百英里來賣身,把錢交給黑鬼皮條客,誰在乎是否有人把她大卸八塊?我是說,她為什麼不待在該死的明尼蘇達州?」

  「是威斯康星州。」

  「我是說威斯康星。但她們大部分都來自明尼蘇達州。」

  「我知道。」

  「謀殺案過去大約是一年一千起,每個區每天三起。那似乎已經很高了。」

  「夠高的了。」

  「可現在是那時的兩倍。」他身子前傾,「但那沒什麼,馬修。大部分謀殺案是夫妻間出了問題,或是兩個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個把另一個射死,第二天卻忘得一乾二淨。這種案子的比例一直沒變,跟以前一樣。有所改變的是謀殺陌生人的案件,凶手和被害者互不相識。那種案件的比率表明你的家居環境是否危險。如果只看謀殺陌生人的案件,把其他案件撇到一邊,把謀殺陌生人的案件畫出一個表格,那比例像火箭一樣往上直衝。」

  「皇后區有一個拿弓箭的人,」我說,「隔壁的鄰居用點三八手槍把他射死。」

  「我看到那條新聞了。跟一條選錯草坪屙屎的狗有關?」

  「差不多是這樣。」

  「哦,圖表上不會有它的。那兩個傢伙相互認識。」

  「沒錯。」

  「但都是一回事。人們總是相互殘殺。他們甚至都不停下來考慮考慮,就貿然動手。你離開警界多久了,兩三年?我跟你說,現在比那時要糟得多。」

  「我相信。」

  「我是說真的。外面簡直就是原始森林,所有的野獸都全副武裝。人人有槍。你知道外面走路的人裡有多少人帶槍嗎?那些誠實居民,他們現在必須帶槍防身,所以他們都買了一把,不知道哪一天就用它自殺,或殺死老婆、鄰居。」

  「還有個傢伙用弓箭。」

  「什麼都一樣。但誰會告訴他不要買槍呢?」

  他拍拍肚子上插了一把左輪手槍的武裝帶。

  「我必須帶這個,」他說,「這是規定。但我告訴你,我不會不帶槍就到處走動的,我會覺得像沒穿衣服。」

  「我過去也跟你一樣。你慢慢會習慣的。」

  「你什麼武器都不帶?」

  「對。」

  「一點都不害怕?」

  我走到吧檯拿飲料,伏特加給他,薑汁汽水給自己。

  我端著飲料回座位後,德金把酒一飲而盡,然後就像漏氣的輪胎一樣嘆氣。他攏起雙手,點燃一根香菸,深深吸了一口,然後又像急於擺脫它似的噴了出去。

  「這個該死的城市,」他說。

  它無可救藥,他說,然後開始告訴我到底有多無可救藥。他曆數整個司法系統的變化,從警察到法庭再到監獄,說它們如何一無是處,如何日漸衰退。你無法逮捕犯人,無法給他定罪,最後也無法把那個狗娘養的關在牢裡。

  「監獄滿員了,」他說,「所以法官不願判刑太久,假釋部門又提前放人。地區檢察官拿減刑作為交換條件讓犯人認罪,然後辯護律師又把這些罪行辯成無罪。因為法庭日程表排得過滿,而法律又小心翼翼地保護被告權益,就連你拿犯案者的照片讓人辨認都會被反咬一口,因為你沒得到他的許可便使用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公民權。與此同時,警察也日漸減少。警界比十二年前少了一萬人。街上少了一萬名警察!」

  「我知道。」

  「賊多了一倍,警力少了三分之一,你還會奇怪上街為什麼這麼不安全嗎。你知道嗎?這個城市崩潰了。沒錢付給警察,沒錢讓地鐵繼續運營,沒錢做任何事。整個國家正在漏錢,錢都落在那些該死的阿拉伯人手裡。那些可惡的傢伙用石油換走了卡迪拉克,我們這個國家全毀了。」他站了起來,「輪到我買了。」

  「不,我來買。我可以報帳。」

  「對了,你有了一個客戶。」

  他坐下來。我端著同樣的飲料回來,他問:「你到底喝的什麼東西?」

  「薑汁汽水。」

  「啊,我看也像。怎麼不來點真的?」

  「最近我在戒酒。」

  「哦,真的?」

  聽到這句話,他的灰眼睛盯著我。他拿起杯子,喝掉了一半,砰地一聲把杯子放回到破舊的木桌上。

  「你的主意不錯,」他說,我以為他指的是薑汁汽水,哪知他的話題已轉,「辭職。退出。你知道我想怎樣?我只想再幹六年。」

  「然後就幹滿二十年了?」

  「然後就滿二十年了,」他說,「我就能拿到養老金了,然後我就他媽的一走了之。離開這個工作,離開這座該死的城市。佛羅里達,得克薩斯,新墨西哥,找個溫暖、乾燥、清潔的地方。噢,佛羅里達不行,我聽說那兒到處是該死的古巴人,那兒的犯罪率跟這兒不相上下。再說那兒又是毒品轉運站。還有那些瘋狂的哥倫比亞人。你知道他們吧?」

  我想起了羅亞爾·沃爾登。

  「我認識的一個傢伙說他們還好,」我說,「他說你不騙他們就行。」

  「你肯定不敢騙他們。你看到長島那兩個女孩的新聞了嗎?應該是六個月、或八個月之前的事了。姐妹倆,一個十二歲,一個十四歲,人們在一家廢棄加油站的儲藏室裡發現了她們,雙手反綁,頭部各中兩槍,用的是小口徑手槍,我想是點二二口徑的,但誰在乎呢?」

  他把餘下的酒喝光:「嗯,案子很離奇。沒有強暴,什麼都沒有。像是私刑,但誰會處決兩個十來歲的姐妹呢?嗯,結果案子不查自明,因為一個星期之後,有人闖進她們家殺死她倆的媽媽。我們在廚房發現她,晚餐還在爐子上呢。知道嗎,這一家是哥倫比亞人,父親從事毒品買賣,那是當地除走私翡翠以外最主要的營生了——」

  「我還以為他們種了很多咖啡呢。」

  「那也許只是幌子而已。我說到哪兒了?關鍵是,一個月之後,那個父親死在哥倫比亞的首都。他騙了某人後逃之夭夭,最後他們在哥倫比亞逮到他,但他們先殺了他的老婆孩子。瞧,哥倫比亞人,他們另有一套規則。你耍他們,他們殺的不只是你。他們滅你滿門。孩子,無論幾歲,都難逃一死。就連你養的小貓、小狗,熱帶魚也不放過。」

  「上帝。」

  「黑手黨一向顧及家人。殺掉你時,他們甚至精心安排以確保不讓你的家人看到慘狀。現在,我們的這些罪犯專殺全家。不錯吧?」

  「上帝呀。」

  他雙手撐著桌子站了起來。

  「這一輪我付錢,」他宣佈,「我不用皮條客的錢給我買酒。」

  回來後,他說:「他是你的客戶,對吧?錢斯?」我沒答話,他說:「嗯,媽的,你昨晚見了他。他想要見你,而你現在有了一個客戶,你不想說出他的名字。二加二等於四,對不對?」

  「我不能告訴你怎麼去加。」

  「假設我是對的,他就是你的客戶。這只是為了便於討論。你也不算透露內情。」

  「好吧。」

  他探著身子。

  「他殺了她,」他說,「那他為什麼還要雇你調查呢?」

  「也許他沒殺她。」

  「噢,肯定是他幹的。」

  他擺擺手,揮掉了錢斯無辜的可能性。

  「她說她要離開他,他說可以,第二天她就死了。算了吧,馬修。那是確定無疑的。」

  「那我們回到你的問題上來。他為什麼雇我?」

  「也許是靠這個脫罪。」

  「怎麼脫罪?」

  「也許他認為如果雇了你,我們就會認為他肯定是無辜的。」

  「但你根本沒那麼認為。」

  「沒錯。」

  「你認為他真會那麼想?」

  「我怎麼知道某個吸毒的黑鬼皮條客想些什麼?」

  「你認為他吸毒?」

  「他總得把錢花在什麼上吧,是不是?他不會用來去付鄉村俱樂部的會費,或是在慈善舞會上買個專席吧。我來問你點問題。」

  「問吧。」

  「你真以為他有可能沒殺她?沒陷害她或僱人殺她?」

  「我覺得有這個可能。」

  「為什麼?」

  「首先,他雇了我。而那不會讓他脫罪,因為我們又能給他定什麼罪呢?你已經說過,根本無法給他定罪。你正準備把這個案子擱置起來,去辦別的案子。」

  「他不一定知道這些。」

  這一點我暫且不談。「從另一個角度看,」我提議,「假設我從沒給你打電話呢。」

  「什麼時候的電話?」

  「我打的第一個電話。假設你不知道她要跟她的皮條客決裂。」

  「如果沒從你那兒獲得這個消息,我們也會從別處得到。」

  「從哪兒?金死了,錢斯不會主動提供信息。我敢肯定世上沒有其他人知道。」

  除了伊萊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牽扯進來。

  「我認為你不會知道這個信息的。不管怎樣,不會馬上知道。」

  「那又怎樣?」

  「那樣的話,你會怎麼看待這樁謀殺案呢?」

  他沒有馬上回答,低頭看著他快空了的酒杯,兩條垂直的紋路弄皺了他的前額。

  他說:「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會怎麼定位這樁謀殺案呢?」

  「就像你打電話前我們下的結論。精神病幹的,你知道嗎?我們不許再這麼稱呼他們了。大約一年前上頭下的令。今後我們不能稱他們為精神病。我們得稱之為EDP。」

  「什麼是EDP?」

  「情緒失常者(Emotionally Disturbed Person)。中央大街某個混蛋閒得沒事想出來的。這個城市擠滿了瘋子,而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倒是如何稱呼他們。我們不想傷害他們的自尊心。不,我認為是精神病幹的,開膛手傑克的現代版。打個電話招來妓女,然後把她剁碎。」

  「如果真是精神病幹的呢?」

  「你應該很清楚。你希望自己能有足夠的運氣獲得實質性證據。在這個案子中,指紋沒多大幫助,那是個人來人往的旅館房間,有上百萬個模糊指紋,你無從查起。要是有一個大血指印就好了,你知道那非凶手莫屬,但我們沒這個運氣。」

  「就算你們運氣好——」

  「就算我們運氣好,只有一個指紋也無濟於事。除非你手頭有個嫌疑犯。你無法單憑一個指紋就讓華盛頓通緝全國的。他們會說你總會蒐集到足夠證據,但是——」

  「多年來他們一直這麼說的。」

  「永遠不可能。就算可能,到時我也幹滿餘下的六年,到亞利桑納州養老去了。如果沒有可以順藤摸瓜的實質性線索,我想我們就得等那個瘋子再次作案了。再做幾個作案手法相同的案子,他總會出現紕漏,你就能逮到他,然後把他跟銀河旅館的一些指紋相對照,然後就可以結案了。」

  他把酒喝乾:「然後他討價還價,認個過失殺人罪,最多三年就出來了,繼續作案,但我不想重來一次。我向上帝發誓再也不想重來一次了。」

  下一輪是我請。起初他覺得用皮條客的錢喝酒有失體面,但正是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卻了這一點。他已現醉態,但你得會看才能看得出來。他眼光呆滯,與之相配,舉止也顯遲鈍。他談話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兩個醉鬼在禮貌對話,而實際上是在自言自語。

  如果跟他喝得一樣多,我是不會注意到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覺得我們之間的鴻溝急遽擴大。我盡力把話題鎖定在金·達基嫩身上,但總是辦不到。他想要談論紐約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問題出在哪兒嗎?」他身子前傾,壓低嗓音,好像此時酒吧裡並非只有我們兩個顧客似的,其實只剩我們和酒保了。「我告訴你問題出在哪裡。是黑鬼。」

  我沒吭聲。

  「還有拉丁美洲雜種。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馬上反駁。

  「聽著,別跟我說這些,」他說,「以前跟我搭檔很久的一個傢伙,他叫拉里·海恩斯,也許你認識他——」

  我不認識。

  「——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媽的,我確實曾經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樣,無論警局內外,我都沒碰到過比他更好的人。但這跟我說的毫不相干。」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說,「你乘過地鐵嗎?」

  「迫不得已的時候。」

  「嗯,媽的,如果有其他選擇的話,誰都不會乘地鐵的。地鐵是整個城市的縮影,設備動不動就壞,車廂裡到處都是骯髒的噴漆,一股尿騷味。警察對那兒的犯罪無能為力,但我要說的是,媽的,我上地鐵四處一看,你知道我到了哪裡嗎?我到了他媽的國外。」

  「什麼意思?」

  「我是說他們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人。或是東方人,我們現在又多了好些中國移民,還有韓國人。韓國人現在可是傑出市民了,在城裡開起一家家出色的蔬菜市場,他們一天幹二十個小時,把孩子送進大學,但那全是陰謀。」

  「什麼陰謀?」

  「噢,媽的,聽上去很無知、很偏執,但我就是忍不住這麼想。以前這是白人的城市,現在我總覺得自己是這裡最後的白人。」

  長時間的沉默。

  然後,他又說:「他們現在在地鐵裡吸菸。你注意到了嗎?」

  「我注意到了。」

  「過去從沒有過。以前就算有人拿斧子砍死父母,他也不敢在地鐵裡點煙。現在,咱們的中產階級也在地鐵裡點煙,然後噴雲吐霧。就是最近幾個月的事情。你知道是怎麼開始的嗎?」

  「怎麼開始的?」

  「記得一年前嗎?一個傢伙在PATH線地鐵裡抽菸,那兒的一個警察讓他把煙熄掉,那傢伙拔槍就把他打死?記得嗎?」

  「記得。」

  「就從那兒開始的。只要看過那條新聞,不管是誰,警察還是平民,都不會貿然告訴過道對面的傢伙熄掉他那該死的煙。於是,有些人就開始抽菸,無人敢管。然後更多的人開始抽菸,連發生入室盜竊這樣的大案都無需浪費時間報案,誰還會去管在地鐵裡抽菸的事兒?執法不嚴,人們就不再尊重法律了。」他皺皺眉,「但想想PATH線地鐵的那位警察。你願意像他那樣去死嗎?叫別人熄掉煙,然後砰的一聲,就一命嗚呼了。」

  我發現自己開始跟他講起盧·魯登科的母親,由於她的朋友給她撿回一台不該撿的電視機而被炸死。

  於是,我們開始輪流講起恐怖故事來。他提到一個社工人員被騙上一棟公寓的頂樓遭強暴多次後,被推下樓摔死。

  我記起一條新聞,說一個十四歲的男孩被另一個同齡男孩槍殺。他們彼此並不相識,凶手聲稱被害人嘲笑了他。

  德金談到好幾起虐待兒童致死的案件,還有一個男人悶死他女朋友的女嬰,因為他厭倦了每次跟女友去看電影都得出錢僱人看孩子。

  我提到格雷森區的那個女人,她在衣櫃那兒掛衣服時被流彈打死。

  我們的對話頗有點比拚的味道。

  他說:「市場自認為找到瞭解決辦法。死刑,重新啟用黑色大電椅。」

  「你認為這行得通嗎?」

  「無疑,公眾需要它。它至少有一個功效是你無法否認的。電死一個混蛋,你至少知道他以後不會再犯。媽的,我就投票贊成。把電椅拿出來,用電視轉播他媽的行刑過程,插些廣告,賺幾個錢,多雇幾個警察。你想知道一件事嗎?」

  「什麼事?」

  「我們有過死刑,但處決的不是殺人犯,而是普通人。普通人被殺的概率比殺人犯上電椅的概率還大。我們一天有五、六、七次死刑呢。」

  他提高了嗓門,現在酒保也在聽我們的談話。我們已經把他從他的電視節目上吸引過來了。

  德金說:「我喜歡那個電視機爆炸的故事。不知我怎麼會錯過那條新聞的。你覺得自己什麼都聽說過了,但總有新的出現,是不是?」

  「我猜是吧。」

  「光這個城市就有八百萬個故事,」他拉長聲音說,「你記得那個節目嗎?幾年前電視上播過。」

  「我記得。」

  「每次節目結束時他們都說那句台詞,『在這個城市裡有八百萬個故事。這只是其中之一』。」

  「我記得。」

  「八百萬個故事,」他說,「你知道這城裡有什麼嗎,這個他媽的城市的大糞池裡有什麼?有八百萬種死法。」

  我把他弄出酒吧。在外面夜晚清涼的空氣中,他陷入了沉默。我們繞過兩個街區,最後來到離警察局不遠的路口。他的車是一部水星車,已有些年頭。車角有點坑坑窪窪。車牌前頭的字母明示他是警察,該車是用來辦案的,不要開罰單。一些經驗豐富的混混也能認出這是警車。

  我問他能否駕車。他不太喜歡這個問題。他說:「你是誰,警察嗎?」然後想到這句話實在荒謬,便又笑了起來。他靠在打開的車門上保持平衡,笑得前仰後合。「你是誰,警察嗎?」他說,吃吃笑個不停,「你是誰,警察嗎?」

  那種情緒像電影裡的快鏡頭一樣一閃而過。有一刻,他嚴肅冷靜,眼睛眯著,下巴翹起來像牛頭犬。「聽著,」他說,聲音低沉而生硬,「別這麼高人一等,你明白嗎?」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說什麼。

  「你這個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兒去,你這個狗娘養的。」

  他把車倒出開走。就我目光所及,他似乎開得還不錯。我希望他無需開得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