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章

  星期六是敲門的好日子,因為待在家裡的人通常要比其它日子多。這個星期六的天氣不適合出門,連綿細雨從陰暗的天空飄落下來,刺骨寒風把雨絲吹得紛亂。

  紐約的風有時頗為怪異。高聳的建築似乎把風割裂,它飛旋著,就像檯球桌上的旋轉球,於是,風古怪地東撞西跳,在不同的街區刮向不同的方向。那天早上和下午,風似乎總是迎面撲來。我繞過街角,它也繞了過來,劈面而來,把雨噴灑在我臉上。有時我因此神清氣爽,有時我弓背低頭,詛咒風雨和我自己,偏在這種天氣外出。

  第一站是金的大樓,我手拿鑰匙,朝門房點頭後逕自進入。我以前沒見過他,估計他也不認識我,但他並沒質疑我進門的權利。我乘電梯上樓,進入金的公寓。

  也許我是想確定小貓是否仍舊不在。我沒有其它進去的理由。據我判斷,公寓和我上次離開時一樣,還是找不到小貓和它的穢物盤。考慮到這個,我就去查看廚房。櫥櫃裡沒有任何罐裝或盒裝的貓糧,沒有裝小貓排泄物的垃圾袋,也沒有防溢的餵貓小碗。我在公寓裡聞不出半點貓味,便開始懷疑我對這個動物的記憶是否準確。然後,我在冰箱裡找到一罐半滿的貓食,上覆一層塑膠膜。

  瞧瞧這個,我想。大偵探找到線索了。

  之後不久,大偵探找到了貓。我在走廊走來走去,挨家敲門。儘管是下雨的週六,仍不是人人都在家。頭三家人根本不知道金曾養過貓,更甭說它的下落了。

  我敲開的第四家主人是艾麗絲·西姆金斯。她個頭矮小,五十多歲,講話小心謹慎,直到我提起金的小貓。

  「噢,你是說黑豹,」她笑道,「你要找黑豹啊。你知道,我想到會有人來找它。進來,好嗎?」

  她領我坐上一張墊著軟墊的椅子,端來一杯咖啡,還為屋中傢俱過多道歉。她告訴我說,她是個寡婦,從郊區一所房子搬進這間小公寓,雖然她已經扔掉很多東西,但還是留下太多傢俱。

  「這兒就像是障礙賽跑道,」她說,「倒也不是昨天才搬過來,我在這兒住了將近兩年,因為不是緊急的事,我就這麼拖呀拖的。」

  她是從鄰居那兒聽到金的死訊。第二天早上坐在辦公室的桌邊時,她想起金的小貓。誰會餵牠?誰會照顧它?

  「我一直忍到午餐時間,」她說,「因為我覺得總不能因為怕小貓多餓一個小時就像瘋子一樣衝出辦公室。我餵好貓,把穢物盤清理乾淨,為它換水,當晚下班回家時又過去看它。顯然一直沒人過來照顧它。整晚我都在想著這個可憐的小東西。第二天早上去餵牠時,決定暫時把它接過來同住。」她微笑道,「它好像已經適應了。你說它會不會想她?」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它會不會想我,但我會想它。我從沒養過貓。幾年前我們有條狗,我沒想養狗,至少在城裡不行,但養貓似乎並不麻煩。黑豹已經剪了趾甲,所以不存在抓壞傢俱的問題。不過我倒希望它抓壞一些,那會促使我丟掉部分傢俱。」

  她輕聲笑起來:「我好像把她公寓裡所有的貓糧都拿過來了。我可以統統轉交給你。黑豹不知躲哪兒去了,但我肯定會找到它的。」

  我向她保證自己不是為貓而來,如果她願意的話,大可留下黑豹。她頗驚訝,但顯然放下心來。但如果我不是為貓而來,那來幹什麼?

  我簡短解釋了我的身份。當她還在整理思路時,我又問她如何進入金的公寓的。

  「噢,我有鑰匙。幾個月前我給了她我公寓的鑰匙。當時我要出城,請她幫我給植物澆水,回來後不久,她把她的鑰匙也給了我。我想不起是為什麼。要我代餵黑豹嗎?真的想不起來了。你介意我給它換個名字嗎?」

  「什麼?」

  「我就是不喜歡它的名字,但又不知給它改名是否合適。我敢說它根本認不出那名字,它只認得電動開罐器的嗡嗡聲,宣佈要開飯了。」她笑笑,「詩人艾略特寫過,每隻貓都有個秘密名字,只有貓自己知道。所以我覺得不管叫它什麼,其實都一樣。」

  我把話題轉到金身上,問她和金有多熟。

  「我不知道我們算不算朋友,」她說,「我們是鄰居,好鄰居。我留了她公寓的鑰匙,但不敢肯定我們算是朋友。」

  「你知道她是妓女嗎?」

  「我想我知道。起初我以為她是模特兒,她有那個本錢。」

  「對。」

  「但後來慢慢猜出她真正的職業。她從未提過,我想可能就因為她一直不願提到自己的職業,我才往別處想。而且還有一個黑人常來找她。不知怎麼的,我覺得他是她的皮條客。」

  「她有男朋友嗎,西姆金斯太太?」

  「除了那個黑人嗎?」

  她想了一會兒,這時,一道黑影突然竄過地毯,躍上沙發,然後再一跳便不見了。

  「看到了吧?」她說,「它根本不像黑豹。我不知道它像什麼,但一點都不像豹子。你問她有沒有男友是吧?」

  「對。」

  「我也在懷疑。她肯定有過秘密計畫,因為我們最後一次聊天時她暗示過——她說要搬走,還說她的生活就要大大改善。我只當那是痴人說夢。」

  「為什麼?」

  「因為我以為她的意思是要跟她的皮條客拋下一切奔向夕陽,從此快樂地生活在一起。只不過她不肯明說,因為她絕對不會說出真相,告訴我她有一個皮條客,而她是個妓女。我知道拉皮條通常會跟手下女孩說,其它女孩全不重要,只等存夠錢他倆就可以遠走高飛,到澳洲買個牧場好好過日子之類。」

  我想到莫頓街的弗蘭·謝克特,她深信錢斯跟她前世有緣,未來無可限量。

  「她打算離開她的皮條客。」我說。

  「為了另一個男人?」

  「我要查的正是這個。」

  她從沒見過金跟哪個人特別要好,也沒注意去金公寓裡的男人。不管怎樣,這類訪客很少晚上光臨,她解釋說,而她本人又是白天上班。

  「我還以為那件毛皮外套是她自己買的呢,」她說,「她很得意,好像是什麼人買給她的,但我覺得她不好意思說是自己掏錢買的才裝裝樣子。我敢打賭她確實有個男友。她炫耀那件毛皮外套的樣子很像,似乎那是某個男人給她的禮物,但她並沒明說。」

  「因為他們的關係不能公開。」

  「對。她很自豪有那件毛皮外套,還有那些珠寶。你說她想離開她的皮條客。她因為這個被殺的嗎?」

  「我不知道。」

  「我儘量不去想她已經被殺,以及整個過程和原因。你看過一本叫《海底沉舟》的書嗎?」沒看過。「書裡有個養兔場,處於半馴養半野生的狀態。那裡食物供應充足,因為人類定期留下兔食。那兒可以算是兔子天堂,只是養兔人目的是要設下陷阱,偶爾享用兔子大餐。生還的兔子從來不提這個陷阱,也不願談到它們被殺的同伴。它們有條不成文規定,就是要假裝那個陷阱並不存在,而它們死去的同類也從未存在過。」她講話時一直看著旁邊,此時她望著我。「知道嗎?我覺得紐約人就像那些兔子。我們住在這兒,為的是這城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機會,如此等等。當這座城市殺掉我們的朋友和鄰居時,我們都背過臉不看。哦,有一天或兩天我們看這些消息,談論談論,然後就拋在腦後。不這樣的話,我們就得做點什麼,但我們做不了。否則我們就得搬家,但我們不想搬。我們就像那些兔子,是不是?」

  我留下電話號碼,告訴她如果想到什麼就打電話。她說好的。我乘電梯到大廳,可是到那裡後我留在電梯裡又回到十二樓。因為找到黑貓並不表示再敲幾家門就是浪費時間。結果還真是浪費時間。

  我又跟六個人談過,一無所獲,只知道他們和金井水不犯河水。有個男的甚至不知道他的一個鄰居被人謀殺。其他人倒是聽說了,但並不很清楚。

  敲過所有門後,我發現自己又回到金的門口,手裡握著鑰匙。為什麼?因為前廳櫥櫃裡那瓶兩百毫升瓶裝的「野火雞」?

  我把鑰匙放回口袋,走出大樓。

  按照會議通訊錄,我到離金住處幾條街外參加午間聚會。我進去時,演講人正好結束她的經驗介紹。一眼望去,我以為是簡。定睛再看,才發現兩人並不很像。我拿杯咖啡,在後面坐下。

  房間擁擠,煙霧迷漫。討論焦點好像集中在戒酒計畫的精神層面,我不清楚那指的是什麼,聽了半天還是不懂。

  然而有個傢伙說得精彩,他個子高大,聲音粗啞。「我來這兒本來是要保命,」他說,「然後才發現觸及靈魂。」

  如果星期六是敲門吉日,那麼也同樣適於拜訪妓女。儘管星期六下午去嫖的人不是絕無僅有,不過還是少數。

  我吃了點午餐,然後搭乘開往萊剋星頓大道的IRT地鐵線到城北。車廂不擠,我正對面坐了個黑人小子,身穿豆綠色夾克,腳踩厚底靴子,正在抽菸。我想起跟德金的那番對話,很想告訴那孩子把煙熄掉。

  老天,我暗想,還是別管閒事了。隨他去吧。

  我在第六十八大街下車,往北走過一個街區,再往東走過兩個。魯比·李和瑪麗·盧·巴克住的公寓大樓斜向而對。魯比住在西南角那棟,我先走到那兒,所以就先去那兒。門房用對講機通報後,我和一個花店送貨男孩同乘電梯上樓。他捧著大束玫瑰,香氣四溢。

  魯比應聲開門,淡淡一笑,領我進去。公寓陳設簡單高雅。傢俱現代,中庸,但某些擺設為房間增添了東方色彩——一塊中式地毯、一組黑漆框架裝裱的日本畫,一扇竹屏風。這些組合還不足以使這間公寓具有異國情調,但魯比本人卻彌補了不足。

  她高挑身材——儘管沒有金高,窈窕婀娜,穿著黑色緊身外套,下襬開衩,走路時隱隱露出一截大腿。她引我就座,問我想喝什麼。我聽到自己開口要茶。她微微一笑,端了兩杯茶回來。我注意到,是立頓紅茶。天知道我還希望能有什麼好茶。

  她父親是法國和塞內加爾的混血兒,母親是中國人。她生在香港,在澳門住過一段時間,然後經法國和倫敦來到美國。她沒告訴我年齡,我既沒問起,也無從猜測,或是二十,或是四十五,或是兩者之間。

  她和金見過一次,不是很熟,事實上她和其他女孩也都不熟。她為錢斯工作了一段時間,覺得合作愉快。

  她不知道金是否有男友。她問,為什麼會有女人想要兩個男人?那她不是得拿錢給他們兩個?

  我說金跟她男友的關係或許有所不同,他可能送她禮物。魯比似乎覺得這難以理解。我說的這個人是嫖客嗎?我說有可能。但嫖客不是男友,她說。嫖客只是一堆男人中的一個。誰會對嫖客產生感情?

  在街道對面,瑪麗·盧·巴克給我倒了杯可樂,還端出一碟奶酪和餅乾。「那你見過龍女嘍,」她說,「很特別,是吧?」

  「特別這個詞不足以形容她。」

  「三個種族融為一個驚世美女。可是驚嚇還在後頭。你打開門,發現裡頭沒人。過來一下。」

  我和她一起站在窗邊,看著她手指的地方。

  「那是她家窗戶,」她說,「從我這兒可以看到她的公寓。你會以為我們是好朋友,對吧?出其不意跑來借點白糖,或者抱怨經期焦慮。有可能,是不是?」

  「結果沒有?」

  「她永遠彬彬有禮,但心不在焉。那女人沒法與之相處。我認識很多嫖客都去過那裡,我也幫她介紹過一些。譬如某個傢伙說他對東方女人抱有幻想。要不就是我會對某人說,我認識一個女人他或許喜歡。知道嗎?這麼做萬無一失。他們都心存感激,因為她漂亮,具有異國風味,而且我猜她床上功夫不錯,但他們幾乎都沒再去過。他們去一次,很高興自己去過,但不再光顧。他們會把她的號碼轉告朋友,但自己不會再打。我敢說她生意興隆,但我打賭她不懂什麼叫固定客戶,我打賭她根本沒有固定客戶。」

  她身材苗條,深色頭髮,個頭偏高,五官精緻,牙齒小巧,排列整齊,腦後綰個髮髻,還戴了副飛行員眼鏡,鏡片是淡琥珀色。頭髮和眼鏡結合起來使她看上去頗為嚴肅,而這種效果她也絕對清楚。「我摘下眼鏡,放下頭髮以後,」她一度提起,「看來溫柔多了,威脅性也大大減少。當然,有些嫖客喜歡看上去有點危險的女人。」

  關於金她說:「我跟她不熟。我跟她們沒有一個熟的。她們各有特色。桑妮喜歡尋歡作樂,她認為當妓女大大抬高了她的身價。魯比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成年人,不食人間煙火。我敢說她正在存錢,總有一天會回澳門或香港,去開鴉片館。錢斯或許知道她的打算,也很明智地決定不去管她。」

  她在餅乾上放了一片奶酪遞給我,自己也拿了一些,然後小口喝著手中的紅酒。「弗蘭是個迷人的怪胎,我稱她做格林威治村的白痴。她已經把『自我欺騙』提升為一種藝術形式。她肯定得吸掉一噸大麻,才能繼續相信她編出來的那套胡話。再來些可樂?」

  「不,謝謝。」

  「你肯定不想來杯葡萄酒?或更濃烈的?」

  我搖搖頭。收音機傳來柔和的背景音樂,是某個古典音樂頻道。瑪麗·盧摘下眼鏡,吹了吹,然後拿塊紙巾擦拭。

  「還有唐娜,」她說,「是妓女國的詩人。我在想,詩詞對她的意義就像大麻對弗蘭的意義。你知道,她寫得一手好詩。」

  我隨身帶了唐娜的詩,拿給瑪麗·盧看。當她瀏覽全詩時,前額現出條條豎紋。

  「還沒寫完,」我說,「她還在潤色。」

  「不知道詩人怎麼知道自己完工沒有。還有畫家。他們怎麼知道什麼時候算畫完?我很難理解。這首詩是關於金的嗎?」

  「對。」

  「我不懂它的意思,不過有點東西,她想要表達些什麼。」她想了片刻,頭像鳥一樣揚起,她說:「我想我把金當成最典型的妓女。來自中西部北邊的白種金髮美女,天生就是那種勾在黑人皮條客臂彎裡走過一生的女人。跟你說,她被謀殺我絲毫不感驚訝。」

  「為什麼?」

  「我也不很確定。我被嚇住了,但並不驚訝。我想我看出她不會有好下場。意外死亡。倒也不一定是被殺,而是這一行的犧牲品。比如自殺。或是毒品加酒精帶來的悲劇性收場。其實據我所知,她既不酗酒,也不吸毒。我想我本以為她會自殺,但謀殺也不是沒有可能,對吧?可以讓她脫離這行。因為我無法想像她一輩子這樣幹下去。一旦中西部的純樸從她身上消失,她就會無法忍受。而我也看不出她能找到什麼出路。」

  「她是要退出。她告訴錢斯她想退出。」

  「你確定那是事實?」

  「對。」

  「那他如何反應?」

  「他說由她自己決定。」

  「就那麼筒單?」

  「顯然。」

  「然後她被謀殺。有關聯嗎?」

  「我想一定有。我想她有個男友,而這男友就是關鍵。我猜他是她要離開錢斯的原因,也是她被害的原因。」

  「但你不知道他是誰。」

  「對。」

  「誰有線索嗎?」

  「目前為止都沒有。」

  「唔,我也愛莫能助。我不記得最後一次見到她是什麼時候,也不記得她眼裡閃過愛的光芒。不過,這倒合理。男人把她拉進這行,大概也需要另一個男人把她帶出去。」

  接著她便跟我講起她如何進入這個行當。我本來沒想問,但還是聽了全部經過。

  有回在蘇荷區一家西百老匯畫廊的開幕式上,有人把錢斯指給她看。他跟唐娜在一起,指出他的那人告訴瑪麗·盧說,他是皮條客。因被多灌了一兩杯廉價葡萄酒,她在酒精作用下走過去,向他自我介紹,說想寫一篇關於他的故事。

  她其實還算不上作家。那時她和一名在華爾街從事某種高深莫測的工作的男人同居,住在西九十四街。男人已經離婚,但仍和前妻藕斷絲連,他頑劣的孩子每個週末都過來,兩人關係發展也一直不順。

  瑪麗·盧是自由編輯,有份兼差的校對工作,另外還在一家女性主義月刊登過兩篇文章。

  錢斯和她約會,帶她共進晚餐,完全改變了訪談的初衷。喝雞尾酒時她意識到自己想要和他上床。這種衝動與其說源自性慾,不如說是出於好奇。晚餐還沒吃完,他就提議要她別作表面文章,乾脆寫點真的,由妓女的角度來看她們的實際生活。她顯然頗感興趣。他對她說,何不善用這種興趣?何不跟隨它的指引,何不試兩個月妓女的全套生涯,看看結果如何。她把這提議當成玩笑。飯後他送她回家,沒有任何挑逗,而且對她的性暗示裝聾作啞。

  其後一個星期,她無法把他的建議拋到腦後。她自己的生活似乎一無是處。她的戀情已經枯竭,有時她想,自己還跟情人同居只是因為不想花錢另租公寓。她的事業停滯不前,毫無起色,掙的錢也入不敷出。

  「還有書,」她說,「書突然變得極為重要。莫泊桑從停屍間弄來人肉品嚐,目的是要準確描述它的味道。難道我就不能花一個月時間體驗妓女生涯,好寫一本關於這一主題的好書?」

  她接受錢斯的提議後,一切便被安排妥當。錢斯幫她搬出西九十四街的公寓,把她安置在目前的住處。他帶她出遊,展示她,和她上床。在床上,他指導她該怎樣做,她也覺得這是爽心快事。她體驗過的男人在這方面都沉默寡言,只期望她領會他們的意圖。她說,就連嫖客也不會直接說出他們的要求。

  前幾個星期她仍認為自己只是為寫書蒐集資料。每回嫖客走後,她都記些筆記,寫下自己感受。她還寫日記,把自己和她所做的事區分開來,新聞工作者的客觀身份對她而言就像唐娜的詩詞和弗蘭的大麻一樣。當她逐漸意識到賣身就是目的而非手段時,她幾乎精神崩潰。

  她以前從未想過自殺,但當時整整一個星期她都在邊緣徘徊。最後她終於度過難關。妓女生涯並不表示她就得給自己貼上妓女標籤。這不過是她生命中一個短暫的階段。書雖然只是她當初進入這行的藉口,但也許有一天她真的會去寫書。所以沒關係,她每天過得很愉快,只是想到要永遠過這種生活時才會感到心裡不安。但那不會發生。等時機成熟,她會輕鬆脫身,就像她入行時那樣。

  「這就是我能保持特別冷靜的原因,馬修。我不是妓女,我只是暫時扮演妓女的角色。你知道,這兩年的日子原本可能更糟。」

  「我想是吧。」

  「空閒很多,也有不少動物性滿足。我看了很多書,也去看電影,逛博物館,而且錢斯喜歡帶我聽音樂會。你知道瞎子摸象的故事?有人抓到尾巴以為大象像蛇,另一個摸到象身以為它像牆。」

  「怎麼?」

  「我覺得錢斯就是大象,而跟著他的女孩都是瞎子。我們每人看到的都只是他的一面。」

  「而且你們房中都有一些非洲雕刻。」

  她的雕像大約三十寸高,是個一手握著一把枝條的小人。他的臉和手是用紅藍兩色珠子串成,身體其它部位則鑲滿貝殼。

  「我的守房神,」她說,「是來自喀麥隆的巴統祖先雕像。是瑪瑙貝做成的。全世界的原始社會都把瑪瑙貝當貨幣,是部落世界的瑞士法郎。你看它的形狀像什麼?」

  我靠近仔細端詳。

  「像女性生殖器,」她說,「所以男人才會自然而然地把它當做交易媒介。你還要些奶酪嗎?」

  「不,謝了。」

  「再來一杯可樂?」

  「不用。」

  「好吧,」她說,「如果還想知道點別的什麼,跟我說一聲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