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氣氛忽然變得很尷尬,沈林奇的神色一變,眼睛饒有趣味地看著我,手指又開始輕輕敲擊桌面。

  那一刻,我的臉都燙到了脖子根,深深覺得自己的腦袋一定是被門夾過了,不然怎麼會問出這麼沒水準的問題?還吃飯呢,吃屎長大都比我有腦子。

  就在這個時候,坐在沙發上的姜穗站了起來,面帶笑容,要和我握手。她說:「白小姐你好,初次見面,我是姜穗。」

  姜穗表現出來的友好態度令我頗感意外,我本以為新舊女友一碰面,起碼得大戰三百回合,不是你用眼神殺死我,就是我用高跟鞋踩死你,哪有可能和平相處?可現在這情況……該不會是琳達的情報有誤,我抓錯奸了吧?!

  我不禁有些疑惑起來,看姜穗的手一直懸著,心一橫,過去握上,示好道:「穗姐您客氣了,您哪用得著自我介紹,我八歲就知道您了。」話一說出口我就發現,自己說的這番話好像有點像是在暗示她,她已經老了的意思。

  天地良心,我可真沒這意思,我趕緊說:「我記錯了,好像是十八歲。」

  姜穗一怔,忽然就笑了,她轉過頭朝沈林奇道:「林奇,你這女朋友挺有意思的。」

  我被她說得有點懵,什麼叫有意思?我哪兒有意思了?你到底啥意思啊?我不由得皺起了眉頭。

  可姜穗卻似乎一點兒都沒察覺到我對她的敵意,她只是收回手,坦然道:「時間也不早了,我就先走一步,不打擾你們吃飯了。」她說到這兒,好像又想起什麼,接著道,「林奇,你答應我的事你可別忘了。」

  沈林奇點頭,算是答應了。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下次見。」姜穗走到門口,還不忘朝我揮手道別。

  我被她這種平民影后的態度,嚇得傻了眼,直到沈林奇站到我身後,才回過神,然後又被他嚇了一跳。

  我說:「你鬼啊!突然出現想嚇死人嗎?」

  「你不也是突然闖進我辦公室?」沈林奇反問。

  「這怎麼能一樣呢?」我急著道,「我們性質不同,我可是來抓……對了,她剛才說你答應她什麼了?」

  「當然是答應她重拾舊愛,破鏡重圓。」說完,沈公子平靜地掃了眼目瞪口呆的我,說「不然,豈不是讓你白跑一趟了?」

  「呵呵……」我乾笑了兩聲,心裡在想,馬勒隔壁的,這地方呆不下去了,我還是先撤了吧!

  「啊!我記起來我還有個通告要趕,我先走了!」我說完,拔腿就走。

  只可惜前腳才跨出門口,後腳就聽到沈林奇在那兒自言自語,他說:「我還真沒吃飯。」

  我的腳步停住了,忽然有種不祥的預感。

  他繼續道:「我不介意你請我吃飯。」

  我脊背一僵,腦子裡嗡嗡作響。

  然後,他又說:「吃飽了才有體力。」

  我一口鮮血噴在總監辦公室的大門上,尼瑪這人調戲我上癮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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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發誓,我從來沒有這麼畏懼過和沈公子一起吃飯。

  以前,他看上去總是冷冰冰的,板著張臉,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錢似地,雖然凶神惡煞了些,但至少我還吃得下飯。

  可是現在呢?我發現他變了,變得陰晴不定,忽冷忽熱,難以捉摸……不不不!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竟然學會了耍流氓,語不驚人死不休,偶爾一句話就把我嚇得心驚膽顫,胃口全無,六神無主,月經不調。

  我深深覺得,如果任其發展,我一定會心臟病發,猝死在血淋淋的牛排前。

  我的我的生命安全,也為了西餐館的生意著想,我壯著膽子提議:「既然我請客,不如我們去吃火鍋吧?」

  然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答!應!了!

  我一直覺得,中西方飲食文化的差異不僅僅是體現在食材和烹飪方法上的,更重要的是表現在進食的方式上。

  比如西餐,通常是兩個人一張長桌,你在這頭,我在那頭,各吃各的,就算想說句話,還得想想適不適合,該不該說。可中餐就不一樣了,一群人,圍著個大火鍋,你往裡抓把香菜,我往裡丟盤羊肉,他往裡倒幾片肥牛,雖然味道上不一定勝得過西餐,但氣氛絕對是有了。如果再配兩瓶二鍋頭,那就算是有天大的仇恨,也都不太會去計較了。

  就像現在,隔著熱氣騰騰的鴛鴦鍋,我就覺得沈公子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柔和得多。

  在這樣的氣氛帶動之下,我很腦殘地給沈公子夾了筷牛百葉。

  「我不吃內臟。」他很平靜地拒絕了。

  你不吃我吃,我把牛百葉又夾回了我碗裡。

  過一會兒,羊肉熟了,我又給他夾了筷羊肉。

  他說:「我不吃羊肉。」

  還真挑剔,我嘟了嘟嘴,又把羊肉給夾了回來。

  又過了一會兒,肥牛熟了,還沒等我伸筷子,他說:「你別管我了,自己吃吧。」

  那一刻,我真的是怒了。

  喵了個咪的,你要是不想吃,你剛才就說啊,等現在坐下開始吃了,你才一動不動的,嫌這個不好吃,那個不要吃,就算我點面子,啃幾片生菜葉子會SHI嗎?

  「行!」我說,「你別吃了,我吃!」

  然後,在服務生驚訝的目光裡,我一個人英勇地吃完了整個鴛鴦鍋,還順便喝了三兩二鍋頭。

  再然後,就好像所有小白文裡的二缺女主角一樣,我醉了。

  但是,請不要激動,和那些二缺女主角不同的是,我不怕喝醉。因為我喝醉了,比我不喝醉還清醒,不撒酒瘋,不說胡話,腰板筆直,連普通話都比平時標準。我媽生前老說我,你要是有喝醉時候一半懂事,我就真省心了,可惜現在我想讓她省心都找不到機會了。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副駕駛位上,目視前方,一言不發。車裡放著不知名的音樂,沈林奇專心開著車,也沒有開口。

  外頭燈影浮動,映在車窗上,恍恍惚惚,叫人看不真切。

  然後,不知過了多久,可能是我家到了吧,沈林奇停下車,俯身替我解安全帶。

  我呆呆望著他,看著他那雙修長而骨節分明的手,手指靈活地替我解開安全帶的扣子,又用指背,掃了掃我被安全帶弄皺了的衣服,動作優雅而嫻熟,叫人有些挪不開眼睛。

  就在這個時候,有輛車經過我們旁邊,車燈掃過他的臉龐,他忽然抬頭看我。

  我也看著他,四目相對,我問:「沈林奇,你是不是喜歡我?」

  他問:「你喝醉了嗎?」

  「嗯。」我點了點頭。

  「明天醒過來,會把我說的話忘記吧?」

  「嗯。」我繼續像木偶似地點頭。

  他微微笑了笑:「還挺喜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