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結果那天我沒去成。

  約的是傍晚六點。我在五點的時候接了個電話,小導演約了投資人吃飯。

  他不知道上哪兒搞了個投資人,說要談談新片的構想,我說我去做什麼,他說主角就照你的形象量身打造,而且想邀請我跟他一起自己編劇,他看過我寫的專欄。

  「你寫過劇本?」他問。

  我說了幾個電影和電視劇。都不出名,都不是原創本子,我也不是唯一的編劇。

  他笑,「你還真是什麼都做過。」

  那當然是沒有。我至少沒去街邊賣過烤串兒,沒賣過房地產保險汽車安利,沒瘋狂地給自己找一切能幹的活兒,我甚至不接受工資低於多少多少的工作。我還不懂結識新導演,不肯簽經紀公司,不去圈子裡混臉熟,不在影視城裡排隊等跑龍套。

  我也不知道我在做什麼,我像是在等死。

  那種失敗了就積極認清現實修正方向努力奮鬥的例子,不是我。

  我是個混日子的慫貨。

  我給唐曉打了個電話,他沒接,估計是在化舞臺妝。我忙著洗臉吹頭打理自己,連短信都沒來得及跟他發,匆匆忙忙就出門了。

  快到跟導演約的西餐廳的時候,唐曉回了電話,「你在哪兒?」

  電話那頭人聲鼎沸,他好像站在劇院門口等我。

  「抱歉,我臨時有事,不能來了,」我趕時間,跑得有些氣喘,竭力用很誠懇的語氣說。然後我還想再寒暄幾句,約定什麼下一次我一定來之類的。

  結果他粗著嗓子嗯了一聲,就把電話給掛了。

  耳機裡一片滴滴聲,我低頭看著手機螢幕,簡直不敢置信。

  不用這麼大牌吧?不用這麼不高興甩臉子吧?雖然是我不對,但是我好歹是學長吧?

  老子不是你偶像嗎?!粉絲對著偶像這麼暴躁說得過去嗎?!

  我有一瞬間一肚子火氣,然後在下一瞬間想到他當時邀請我時那彆彆扭扭的慫樣。

  算了算了,人家熊孩子說不定期盼了很久呢。在偶像面前展示展示技能、獲得認可與讚賞什麼的。

  我沒把這事兒太放心上,拿出淡定溫和的知性男士氣場,走進西餐廳。

  小導演穿得花枝招展的,衣服上一大圈兒亮片,特騷包。對面一個光頭青年,眉毛特粗,乍一看像剃了頭的蠟筆小新。

  蠟筆小新投資人是個富二代,不是吃爹坑爹的那種,年少有為的那種。三十出頭的年紀,自己開了幾間文化公司,現在想投資新電影。

  他們想拍時下還算流行的勵志題材,頹廢青年轉型什麼什麼的,小導演把我在《夜哭》裡面一臉匪氣打砸搶、監獄裡獰笑著把牙刷柄插進龍套乙手掌心的片段給投資人看,再往我本人一攤手,「你看,他現在完全是五好青年,多溫和,多純良,反差多大。」

  媽的說得老子跟脫了狼皮的小羊羔一樣。

  我們吃了一頓和諧愉悅的晚餐,大部分是導演跟他在談,偶爾再問一問我的意見,聊了有差不多兩個鐘頭,最後站起來相見恨晚地互相握了握手,投資人走了。

  這人喜怒不形於色,聊了這麼久我都沒看出他有沒有興趣。

  小導演倒是很興奮,跟我說,「行!我們先就這麼給他個大綱看看。我回去先寫,有問題我找你。」

  「你……不找別的編劇?」

  「不了,」他搖頭說,「人多也有人多的壞處,這次我想我們自己搞。」

  我挺意外,我們才見過三次面,之前就主演問題溝通了幾次電話,然後就變成「我們」了。

  「小電影有小電影的好處,」導演笑嘻嘻地說,「小陸哥,時間還早,去酒吧?」

  我看了看手機,「抱歉,今晚我有點事,改天吧。你隨時CALL我。」

  我到劇院的時候都快九點了。唐曉那個劇早完了。空蕩蕩的劇場,有個工作人員在掃地。我看了看門口的牌子,市裡青年劇團自編的現代劇,叫什麼《打死那個胖子》。

  我沒在街上見過這個劇的宣傳,還放在週四六點這種檔期,看來也不是什麼大製作。不過還是挺意外唐曉一個非科班出生的學生能進這個劇。

  我在劇院周圍轉了一圈,問了工作人員下一場在什麼時候,就走了。

  下一場時間還好一點,在週五晚上。不過是兩週之後,不知道他們怎麼排的期。

  這中間唐曉都沒跟我打過電話,也沒再邀請過我。

  雖然我之前沒告訴他我電話號碼,也不讓佩佩告訴他,但是上次我已經打給他了。

  週五的晚上,我穿著舊運動衫、耐踩的灰運動鞋,擠在公車上想,這小子不至於吧,真生氣了?

  他媽的小雞肚腸,比小丫頭還難伺候。

  進了劇場,人出乎意料的多,我是兩週前自己買的票,非常靠邊的位置。開場之前有些演員在臺上走來走去地試位置,我到處張望著唐曉在哪兒,愣是沒看見他。

  一開場就出來兩個胖子,一個矮個兒,一個高個兒,狹路相逢擠成一團,然後滾來滾去地鬥毆,觀眾笑得東倒西歪。

  我也跟著笑,從頭笑到尾。這就一出兩個胖子的奮鬥史。從互相競爭到互相勉勵到攜手並進再到兄弟反目。

  後來他們都成了瘦子,卻再也回不去從前。厚厚的脂肪不會阻隔情義,瘦瘦的人心會。

  中間出了不少配角,我努力維持優雅的姿勢往前探望,始終沒認出誰是唐曉。

  出了劇場我還皺著眉頭直回憶,總不可能是那在麥克風後面念開場白的。

  我站在工作人員出入必經的門口等他,房間裡面挺熱鬧,聽起來像在慶祝和歡呼,我開了手機看小導演發來的劇本大綱。

  直到我被人撞了一下,手機都飛了出去!兩年前買的智能手機,多值錢的玩意兒!老子反應多快啊,當即一記長腿側踢,用腳尖把手機勾了回來,伸手接住!

  路過的幾個演員小姑娘都鼓掌了。

  我整了整衣服,要去瞪視撞人者。結果又是唐曉那個室內都要戴著帽子不看路人的熊貨。

  他看起來像剛卸了妝,臉上頭髮上還濕漉漉的沾著一些水珠。臉頰肉嘟嘟的,皮膚光潔,下巴上有顆發白的青春痘。

  我有點強迫症,看到那種長熟的青春痘就想給人擠了。

  他反應比我還大,當即就把手裡的一瓶開了蓋的可樂掉地上了。

  「草!」我抓著手機罵了一句,趕緊跳開。雖然身上都是不值錢的舊衣服,洗起來也廢水啊!草!

  他濺了一褲子黑汁兒,還在那兒結巴,「學,學……你……來……」

  唔,這個反應還算熱情羞澀。老子終於找回點偶像的自尊。

  我把結巴了半天都沒擠出句整話的他給領走了,帶去附近的燒烤攤吃夜宵。他一隻手捂著帽子一隻手捏著書包,跟受了氣的小媳婦兒一樣小碎步跟在我後面。

  這慫貨吃了兩串雞翅,喝了一整罐汽水,才找回熊勁兒,粗著嗓子拽不啦唧地說,「你來看我了?」

  我咳了一聲,注意措辭!什麼我來看你了?隔壁桌倆姑娘神情曖昧地一個勁兒回頭呢!

  我雖然不登微博博客,但是經常往娛樂論壇裡刷八卦。現在小姑娘口味兒越來越重了,就喜歡看兩個男人拉拉扯扯。

  我手指在雞翅和黃瓜片兒中間挑來挑去。有一兩年沒碰烤串兒,現在要是吃個爽,今晚還得再跳一百下花壇。

  最後還是沒忍住挑了雞翅,「嗯。你演的誰?」

  他抬起狗腦袋看了我一眼,把黃瓜片撈走了,「胖子。」

  「什麼?」

  「高的那個。」他說。

  什……草!

  他說的是那個胖子?主角之一的胖子?一肥臉青春痘,說話掐著嗓子,偶爾還作蘭花指的胖子!

  就不提那神一般的化妝,你是怎麼掐出那雌雄莫辯的聲音的?

  他好像知道我想什麼,吊著嗓子用高個胖子的聲音說,「就這個胖子,有臺詞的。你看到沒?」

  「我當然看到了,不是主角嗎。」我忍不住說。

  「哦,」他低頭啃黃瓜,「後來變瘦了不是我演。我沒看到你。」

  「我坐邊上。」

  「哦。」

  他埋著腦袋嘎吱嘎吱地嚼骨肉相連,也不說話。但是我明顯看到他中途停頓了好幾次,不停地深呼吸。

  一副想擠話又擠不出的憋屈樣。

  我多慈悲為懷啊,不問自答,「你演得很好。」

  他腦袋頓時垂更低了,狗爪子又撓了一串脆豆皮兒,哢嚓哢嚓地開始嚼。

  「很多小細節都很別緻,」我說,「而且最特別的是,這種角色往往會被演得很誇張,你沒有,你拿捏得很準。」

  舞臺劇一定是要比影視劇誇張許多,但是我不喜歡太誇張過頭。這個角色又打又鬧又哭又跑,他卻還是能在下一瞬間穩穩地把神魄給抓回去。

  他這個角色就是這種能收能放,裝瘋賣傻,步步為營,滿腹心機的人。看著很癲狂,其實一刻沒鬆懈過。

  我又誇了他一段,這慫貨埋著腦袋又喝了一罐汽水,還是沒能擠出話來。只是屁股很不安生地在凳子上挪來挪去,吱嘎吱嘎的。

  他耳根都紅了,好像我說的話是什麼接二連三的炸彈一樣,擰著腦袋一副想跳起來逃跑的樣子。

  我決定不折磨他了,媽的熊成這樣,換個話題給他緩緩,「我沒想到,你還是市青年劇團的?」

  他趕緊搖搖腦袋,「不,我胖子朋友,我……」

  語無倫次地跟我解釋說,原來他有個胖子哥們兒在劇團裡,是真胖子,演這個主角。私底下讓他陪練了兩個月,為了增肥還多塞了不知道多少卡路里,結果公演前一週終於胖到心臟病發。死倒沒死,就是蹲醫院呢,把他給臨時推薦來了。

  「他們,真……演完之後……」他又結結巴巴地。青年劇團挺看好他,演完一場之後就跟他談合作,想把他簽下來。

  「很好啊,」我說,「你答應了嗎?」

  「不知道。」他按了按帽子,答得亂七八糟的。

  我懂他意思,他不知道要不要答應,「你不是想當演員嗎?為什麼不?」

  他搖腦袋,「想演電影。這個簽五年,不能再簽別的演藝公司。」

  「不簽演藝公司也可以演電影,我就是啊,」我說,「就算劇團戲多,你忙到接不了電影電視劇。你在裡面長見識,學演技,多認識人,五年之後就做好演電影的準備了。」

  他捂著帽子靜了一會兒,抬頭看我。

  「嗯?」

  「你說得對,」他用很感慨的語氣說,「你懂真多。」

  「……」這種感覺就跟你拿了一根香蕉給從沒吃過香蕉的猴子吃了,它覺得你真聰明找到了猴子最愛吃的食物一樣。

  我拍了拍他帽子,覺得他傻得挺出乎意料。明明在臺上拿捏得當,寫的劇本也是才氣橫生。

  可能天才在現實裡都有點二。

  吃完之後他堅持要付錢,因為上次在遊樂園吃了我買的的熱狗雞腿。我堅持要充學長,結果被他狗爪子一鉗,拽到身後,硬是把他那皺了吧唧的百元鈔塞給老闆了。

  倆人都吃得太多,肩並肩壓馬路消食。我把袖子撓起來看上面的手指印,「草!你手勁兒怎麼這麼大?你們機電工程系是學開拖拉機的?」

  他捂著帽子,「放假在廠裡開。」

  我笑了,「你還真去拖拉機廠實習?「

  他搖頭,「我爸的廠。」

  這他媽親爹開廠的富二代,「什麼廠?」

  他擰著腦袋不說話,我看他為難,馬上道,「不想說算了,沒什麼。」

  他粗著嗓子突然另起了話題,看來是真不想說,「我不知道你來,沒帶那個。」

  「哪個?」

  「賠你墨鏡。」

  我都把這事兒給忘了,「哦,下次再說吧。」

  「對不起。」他又自言自語地道歉道,「那個墨鏡很重要,你喜歡的人送的。」

  「……」

  他這內疚的小模樣簡直令我心酸,忍不住想告訴他其實沒什麼那就是我當年剛入行買了撐門面的普通墨鏡而且也沒撐起多少門面。而且他如果四處去宣揚我如此珍藏一副墨鏡的原因把我塑造成一個呆逼的情聖,那我就全毀了——這種牌子不像是嬌羞的小女友買的起的,簡直就像是剛入行被富婆包養什麼什麼的,事後不忘金主什麼什麼的。

  我腦補了又腦補,最後還是沒告訴他真相。

  「真的沒事,下次再說吧,電話約時間。」

  他頓時就結巴了,「可,可以,電話,電,給你嗎?」

  我突然覺得不對勁,「可以啊,怎麼你之前不打給我?」

  「你,你忙,要拍,拍戲。」

  「……」我瞬間福至心靈地醒悟了——他那天匆匆掛我電話,八成是覺得我在忙怕打擾我。之後一直不打電話給我約第二次,也是覺得我忙,不敢打。

  也對啊,他會生老子氣才怪啊,看他今天見到老子時驚呆了那慫樣。

  我實在不忍心告訴他我天天閒得蛋疼,往他帽子上摩挲了一把,大力安撫,「沒事,你打吧。再忙都會接你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