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勳的公寓,是他用第一筆律師費首付買的房子。
當然,經過這幾年的打拚,這房子早已完全屬於他。
與暮還記得他第一次帶她走進這個不大卻溫馨的公寓,告訴她這是他為兩人訂下的第一間公寓。
儘管之後以他的收入買更大更好的房子,不過是小菜一碟,但她說什麼都不要。不是怕其他什麼,只是覺得這個小窩有他們美好的回憶,讓她覺得很溫馨。
電梯上升時,兩人都沒有說話,與暮沉默地跟在譚勳身後看著他刷卡進門。
客廳還是原來的樣子,一點都沒有變,一桌一椅,沙發靠墊,都是她親手挑選的,只為了讓他回來時,能感到舒適放鬆。
以前她把什麼都想得太好,什麼都替他著想,導致現在看來像個大傻瓜。
在她站在客廳發呆時,譚勳已經越過客廳到臥室拿了幾件乾淨的衣服給她。
「這是你當初離開的時候忘記帶走的。」譚勳笑著說,「幸好你忘記了。」
他的笑容很溫柔,溫柔地離她那麼近,近得像要吻她。
與暮接過衣服,避開他,後悔自己怎麼就鬼使神差跟他一起上來。
「進浴室去洗個熱水澡,把身上的濕衣服換下,我幫你熬薑湯。」
譚勳說完,也不管她反不反對,轉身往廚房走去。
濕衣服黏在身上的確很難受,她沒再抗拒,去洗了澡,換了衣服。
洗完後,她抱著濕透的髒衣服走出來。
雖然她離開沒幾天,可是對這裡根本沒什麼改變的環境和東西都可恥地想唸著。
她在浴室門外找到洗衣機,將衣服丟了進去,按鈕清洗。
她轉身,想要找譚勳,發現他正在廚房。
流理台上小火熬著湯,他正在講電話,倚著流理台,背影高大挺拔。很多次,與暮看著他,都會莫名陷入一種痴戀當中。
與暮深吸一口氣,提醒自己不能再淪陷。她走回客廳中。
她站在落地窗前,將窗簾拉開。窗外的雨下得很大,從高樓往下看,零落的雨點變得很有衝擊力,紛紛墜落,奮不顧身的樣子,彷彿想與天地一同毀滅。
有人說,被愛是奢侈的幸福,可怕的是被愛著的人從來不在乎。
心,又開始疼了。
與暮輕嘆一聲,剛想轉身,卻感覺一道熟悉的氣息
在接近,一雙手從背後無聲無息地抱住了她。
她的心顫了顫,這樣的懷抱太溫暖,太熟悉。
「譚勳,放手!」
「不!」
「……」
「你打我也好,罵我也好,與暮,回到我身邊來好不好?」他的聲音帶著懇求的味道。
他總是這樣,知道她的軟肋。
每次她生氣了,他只要裝裝可憐,說一些懇求的話,她的心就會融化得一塌糊塗。
與暮在那一刻,竟然恍惚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