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依舊熱鬧的市中心。
銀色的瑪莎拉蒂倏地停了下來,剛好停在一家寧市有名的酒吧前。
與暮讓李瑤先回去。
李瑤本是不放心的,但看了眼跟著一起下車的譚勳,想了想,感情這種事,就算真的要結束,也要兩人靜下談談才會有結果的。
這般想著,她也放心離去。
目送李瑤駕車離去,與暮才回頭對身後的人道:「你有什麼話,現在就說吧。」
她本打算自己一個人走走,沒想過他會跟下車。
譚勳手中拿著她的外套,走到她身邊:「先把衣服披上,晚上很涼。」
他習慣性地伸手去攬她,卻因為她後退了一步而落了空。
那個懷抱,是她再熟悉不過的,閉著眼睛,她都能知道是他。
他還是那個樣子,無論穿什麼都那麼好看。
最初,她總像個小女孩一樣崇拜他,稱讚他:「勳,你真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麼都好看。」
現在想想,好看的男人大多只是好看而已。
「與暮,別這樣,跟我回家,我們回到過去,好好生活好嗎?」他聲音溫柔寵溺,眼神深邃迷人。
若是換成以前,她大概又會心軟撲上去吧?
畢竟,「跟我回家」是多麼誘人的四個字。
「譚勳,你覺得我們還能夠回到過去嗎?」
「與暮,我知道你性格執拗,你需要時間冷靜,所以今天你離開,我並沒有追出去。我以為你能想清楚,我們已經訂婚了,難道有什麼問題需要用分手來解決嗎?」
「訂婚。」這兩個字徹底激怒了與暮,那場沒人再提起過的訂婚是她這輩子的恥辱,她冷笑,「你現在還跟我提訂婚?訂婚的時候你陪在別的女人身邊,讓我一個人面對所有人……譚勳,你怎麼可以這麼不要臉?我告訴你,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個男人,我已經不愛你了,就算我在路邊隨便拉一個男人都比愛你強一百倍!」
然後她做出了這輩子都忘記不了的事情,她倏地推開面前的譚勳,扯過一個剛從酒吧裡出來的男人,踮起腳就是一吻。
像是要證明什麼似的,她轉過頭狠狠地盯著譚勳:「我愛別人就像這個吻一樣,只要不是你,誰都可以!」
空氣一時凝固。
背景是酒吧喧鬧聲音,與暮發覺自己的手在顫抖。
記得跟譚勳交往的最初,他有輕微的潔癖,如果不是他主動接吻,連牽手他都會習慣性躲避。那時與暮經常被他這種無意識的動作傷到,有哪個女生主動吻男生被躲了會開心?一兩次他解釋了,她便表示理解,久了,便難受了。
有次她因為這件事情跟與譚勳翻了臉,最後雖被譚勳給勸了回來,但她態度堅決地告訴他:「因為我喜歡你才會主動吻你,換成是別人,即使是被碰一下,我都會覺得噁心。」
可是剛剛,她做的那些又算是什麼?
與暮從譚勳的眼裡看到了明顯的失望,她不知道他是帶著怎樣的心情離開的。
她只知道,他們之間真的完了。
一天之內丟了自尊、丟了吻,也丟了自己,老天還想怎樣試探她的忍受力?
就在她失了魂一般往前走的時候,一道淡淡的聲音在她身後響起:「朝律剛才的吻,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告你性騷擾?」
與暮一愣,轉身便看見了站在那裡的男人,嘴角揚起的亦是那玩世不恭卻慵懶的笑。
與暮腦袋一蒙。
她剛剛強吻的人是——傅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