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她保留的任性

  辛辰怕這樣突如其來的安靜,空氣中彷彿浮動著回憶,這些回憶一點點在眼前清晰起來,似乎有形有質,觸手可及。她幾乎能感受到熾熱的陽光透過法國梧桐的濃蔭灑下斑駁光影,隱約聽到年少時自己清脆的笑聲,嗅到合歡花清淡的香氣,而記憶中那個翩翩少年注視著她,此刻與面前這雙深邃的眼睛重合在一處,同樣滿含關切和溫柔,如同沒有隔著長長的時間距離。

  她緊緊咬住嘴唇,將自己拉回現實。很久以來,她已經學會了將回憶妥帖地收藏在內心一角,不輕易去翻動。

  辛辰成功地露出漫不經心的笑,將一直緊握的手機隨手放在一邊,「你說得沒錯,樓下果然貼出了拆遷公告,看來這房子快住到頭了。」

  路非並不介意她轉移話題,「你有什麼打算?」

  「看看再說吧。」

  路非不準備再由她敷衍過去,「你沒看公告日期嗎?」

  「沒留意。」

  「馬上要開始拆遷補償協商了,這次的開發商是昊天集團,他們一向以追求效率著稱,目前已經完成前期規劃,將拆遷委託給了專業拆遷公司。據我所知,國內拆遷公司的行事和口碑並不好,可保證速度是出了名的。」

  「沒關係,我並不打算做釘子戶,大部分人能接受的拆遷條件,我肯定也能接受。」

  「你以後想住在哪兒,喜歡看江還是看湖?也許近郊小區帶院子的房子比較好種花一些,哪天我開車帶你去看看。」

  辛辰搖頭,「不,我對買房子沒興趣,拿到拆遷款,正好去別的地方走走。」

  「去哪裡?」

  「還沒想好,也許去個氣候溫和點、四季花開的地方住一陣也說不定,反正我的工作在哪裡完成都是一樣的。」

  「你又要在我回來以後離開這裡嗎?」

  辛辰帶點詫異地看向他,「你怎麼會這樣推測?這中間根本沒有因果關係。你去過很多地方了,知道生活在別處的感覺。我從小待在這個城市,除了旅行,從沒離開過,想換個環境不是很正常嗎?」

  「我沒法不做這樣的聯想,上次我回來,你去了秦嶺;這次你又說要去別的地方,索性連哪裡都不說了。」

  「我們完全不通音信快七年了,各有各的生活,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為什麼一定要把兩件不相干的事聯繫起來看呢?」

  「你我都一樣清楚,這中間並不是真的完全沒有關係,對嗎?」他注視著她,平靜地反問,辛辰只能移開自己的視線,「小辰,別否認。你並不想再看到我,為了躲開,你在一次沒有充分準備的徒步中險些送命,現在你又決定離開從小生活的地方。」

  「你想得太多了,路非,我的生活並不是你的責任。」辛辰幾乎是不假思索脫口而出,兩人同時怔住。

  良久,辛辰疲憊地笑了,「對,這話是你在我17歲時跟我說的:辛辰,你的生活終究是你自己的事,不是我的責任。你看,每一個字我都記住了。後來我再也沒讓自己成為任何人的責任,所以,繼續讓我安排我的生活,你也去過你的生活,好嗎?」

  這個拒絕來得如此明確直接,路非默然,看著面前這個依舊年輕美麗的面孔卻有著蒼涼冷淡的表情,他的心抽緊了,「我恨我自己。雖然自我檢討沒什麼意義,可我的確是個不折不扣的傻瓜,小辰,我居然用這麼冷漠的一句話傷害了你。」

  「我忘了,你還是這麼愛反省自己。不,路非,我並沒清算或者責怪你的意思,也不是和你賭氣。事實上,你這句話對我來說是金玉良言,絕對不算傷害,我早晚都得懂得這個道理,學會自己對自己負責。」她偏頭,臉上再度出現那個漫不經心的微笑,「由你教我學會這一點,我很感激,這比讓生活直接教訓我,要來得溫和得多。」

  她語氣平和,路非一時竟然無言以對。

  手機響起,辛辰拿起來接聽,是戴維凡打來的,他告訴辛辰,她設計的那個LOGO,客戶剛才已經看過了,對第二套方案比較滿意,同時提出色調要做調整,辛辰一一答應下來,「好的好的,雖然我覺得你的這個客戶很可能有點色弱,但誰出錢誰是老大,我按他說的來調整好了。」

  她回頭看著路非,笑道:「這會兒真的有點忙,我們改天再聊吧。」

  她再次客氣地對他下逐客令,路非長嘆一聲,「這個週六,我請辛叔叔一家吃飯,到時我來接你,好嗎?」

  辛辰覺得大媽李馨恐怕不見得會歡迎自己,可並不說什麼,「我跟大伯聯繫一下再說。」

  門在路非身後關上,辛辰怔怔地站立著,過了好一會兒,她走進了臥室。她的臥室跟外面的工作室一樣裝修得極簡,一張鋪了米白色床罩的床,一個大衣櫥,除此之外,沒有一點多餘的陳設。

  她打開衣櫥,裡面衣服收納得整整齊齊,沒一絲凌亂。她從角落取出一個暗紅色牛津布包,盤腿坐到地板上,打開包,取出裡面的標準比賽橡膠和布制國際象棋墊,展平放到自己面前,然後將一個個棋子擺好。

  「王對王,後對後;黑王站白格,白王站黑格。白後站白格,黑後站黑格。」

  「後是國際象棋中威力最大的子,橫、直、斜都可以走,步數不受限制,不過不能越子。」

  「對,這就是易位。」

  「不,不行,這樣不符合規則。」

  「又要賴皮嗎?」

  這副國際象棋是她15歲時路非拿來給她的,那一年,辛開宇依然到處逍遙地做著生意,很少著家。路非經常過來給她補習功課,陪她下棋消遣,他低沉悅耳的聲音此刻彷彿仍然迴響在室內。

  儘管裝修時她對這個房子結構做了最大限度的改變,將舊時的家具全部換掉,包括他們曾多次坐在陽台上聊天的那兩張老式籐椅,雖然基本完好,她也讓裝修工人拿走了。

  可她最終留下了這一副國際象棋。

  她清晰地記得所有的規則,卻再沒和任何人對弈。只在某些寂寞的夜晚,她會拿出來,默默擺好,聽著那個聲音的指導,移動著棋子,彷彿那個少年仍坐在對面,耐心指導著自己。

  「你生活在你自己的世界裡,有時完全無視別人的感受。」辛辰的上一任男朋友馮以安曾這樣指責她。

  她畢竟不是那個一語不合就會拂袖而去的任性女孩子了,只含笑說:「嗨,我們公平一點,我並沒要求你放棄你的世界,也沒要求你把我的感受看得太重要。」

  「我們這算戀愛嗎?」

  「散步、吃飯、看電影、擁抱,再加親吻,不算戀愛算什麼?你不會和路人甲做這些事吧?」

  「我當然不會隨便和哪個人做這些,不過,跟你做這一切的是誰,你表現得並不在意。」

  「說得我好像對男人沒一點要求。」她抗議道,底氣並不足。

  「你的要求並不針對我這個人,你只是要一個還算知趣順眼的人在你不工作、不徒步、不旅行、不發呆的時候陪你罷了,說到將來,好像是我一個人的事,你根本不在乎。」

  她只好認輸,「對不起,我還當自己差不多已經成了個合理的好人了,沒料到在你眼裡我竟是這麼個德行。」

  馮以安帶著她不理解的怒氣轉身而去,隔了幾天他來找她,她並不驕矜作勢,兩人講和,可到底留下陰影,這樣的爭執越來越頻繁,每次都以馮以安的拂袖而去告終,到了最終分手,她承認,儘管不悅,可她的確覺得也算是解脫了。

  馮以安的父親是她大伯辛開明的老同事,同樣擔任著另一個部門的領導職位,兩人關係密切。辛開明對他們的分手大為不解,「小辰,你真得把任性這個習慣改改了。」

  辛辰自知前科不良,只能辯解:「這次分手是馮以安提出來的。」

  「不管是誰提出來的,你們都應該坐下來好好談,不要兒戲。上次我見到老馮,他還說他兒子很滿意你。」

  「大伯,不用談了,馮以安已經交了一個新女友,前幾天我們在路上碰到過。」辛辰無可奈何地告訴大伯,前因後果扯起來未免說不清,她只有把這個事實說出來。當時馮以安跟她打招呼,主動介紹身邊的可人兒,十分客氣周到,似乎再沒一點不愉快,當然已經是無可挽回了。

  聽到他才分手就另覓新歡,辛開明更加惱火,幾乎要打電話給他父親興師問罪,辛辰趕忙攔住,笑著說:「千萬別再問什麼了,分手很平常,大伯,我們性格合不來罷了。」

  一邊的李馨卻若有所思,「既然小辰都這麼說了,年輕人的事,別管太多了。」

  辛開明只得作罷。

  辛辰鬆了口氣,這一年多的交往,兩人算得上相處融洽,可是馮以安並沒冤枉她,她的確並不投入。當所有人都覺得她不再任性的時候,她還保留著一點任性,那就是將一部分生活固執地留在那個只剩下自己的世界裡。

  馮以安要求的專注她給不了,有這個前提在,分手的結果來得並不傷人。

  辛辰伸手一掃,將面前的棋盤攪亂,抱住雙膝,往後靠到衣櫥上,透過臥室窗子看出去,只見那群鴿子低飛掠過。

  她選擇了有理智的生活,種花、徒步,認真工作,和同樣理智可靠的男人交往,儘管欠缺一點熱情,可是溫和寬容無可挑剔。

  她只是不能放棄她從14歲就開始擁有的溫暖回憶,哪怕他後來決絕地走出了她的世界,和她再無一絲聯繫。

  辛笛對著手機嗯嗯啊啊,這是她成年以後接媽媽電話時的標準語氣。

  放下手機,辛笛嘆氣。一直到讀大學那一年,她媽媽李馨都是她生活絕對的統治者,決定什麼時候受孕放她來人世只是開始,接下來決定她吃哪個牌子的奶粉,上哪個幼兒園、哪一種興趣班,學什麼樂器,跟什麼老師學哪一種畫法,念哪一所小學、中學,進哪一個班主任帶的班,穿什麼樣的衣服,交什麼類型的朋友,看哪一部電影和課外書……鉅細無遺,無所不包。

  被這樣管束著,循規蹈矩長大,居然還能保持想像力,對藝術有熱情,辛笛覺得,完全可以毫不臉紅地誇自己一句:你真是一朵奇葩。

  她永遠記得,辛辰第一次來月經,是在13歲時的暑假,小姑娘不慌不忙地找她借衛生巾,然後換內褲,洗乾淨晾好,看得她好不驚奇,這和她初潮時驚慌失措地從學校跑回家的對比實在太強烈了,她羞愧地問:「辰子,你不害怕嗎?」

  辛辰反問:「有什麼可怕的,我爸爸早給我看了生理衛生的書,告訴我肯定會經過這個發育的過程。」

  辛笛知道爸爸關愛她的程度當然比小叔叔疼辛辰來得強烈,可她不能想像做父親的會和女兒談論這個話題。就算她母親,也是在事後才含蓄隱晦地講了點諸如應該注意的衛生事項,同時附加以後要更加自重自愛的淑女品德教育。

  上大學後,辛笛搬進美院條件出了名的簡陋宿舍,頭一次和另外五人同一間房,有同學想家想得悄悄啜泣,有同學不適應集體生活滿腹怨言,只有她簡直想仰天大笑,覺得自由來得如此甜蜜酣暢。

  她當然愛她的媽媽,可是她不愛媽媽為她安排的生活,更不愛那些一直陪伴她長大的灰撲撲且不合身的衣服。誰要跟她說衣服只是身外之物之類的話,她保證第一時間冷笑。不對,就她的切身體會來講,衣服對人身體和靈魂發育的影響,怎麼說都不為過,她一向贊成這句話:You have a much better life if you wear impressive clothes(如果你穿上令人一見難忘的衣服,你的人生會更美好)。

  一週只回一次家,自己安排自己的衣著,辛笛用最短的時間適應了大學生活,等李馨發現女兒不可逆轉地脫離了自己的控制時,已經回天無力了。

  辛笛慢慢學會了用嬉皮笑臉來搪塞媽媽,包括在催她相親交男友結婚的這個問題上,從一開始的正色談心到後來的懷柔攻勢,她通通能應對自如。

  比如媽媽說:「小笛,該考慮一下個人問題了。」

  辛笛會無比誠懇地回答:「我一直在考慮,很認真,我得出的結論是寧缺毋濫。」

  到她拖到28歲時,媽媽再也沒法等她慢慢考慮了,「小笛,我一想到我和你爸爸走了以後,只剩你一個人孤零零留在這世上,就覺得難受。」

  平常女孩子大約很難抵住母親這樣溫情的告白,辛笛把這話轉述給好朋友、同樣28歲未婚的葉知秋聽時,葉知秋當即眼中有了淚光。

  可是辛笛只笑著挽住媽媽的手,一樣滿含深情地說:「媽媽,您和爸爸這個年齡都是中流砥柱,正為國效勞還沒退休呢,怎麼說這話。再說了,我要是遇人不淑的話,遠比一個人孤零零生活來得可憐,對不對?」

  她媽媽簡直無言以對。

  然而這次,她媽媽在電話裡跟她說的話,不是她能隨便敷衍過去的了。

  她知道媽媽一直喜歡路非,當然,那樣優秀的男人,誰會不喜歡。

  從上幼兒園就保護她的玩伴,從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之一,辛笛也是喜歡的,年幼時她曾順口說過「我長大了就和路非結婚」,逗得兩家大人笑得合不攏嘴,並順勢開玩笑訂下娃娃親。

  只是她清楚地知道,兩人之間的這份喜歡從來沒帶上過男女感情色彩,更不用說,她現在知道路非對辛辰有超乎友誼的感情。

  辛笛不敢跟媽媽說這話,她媽媽一向很明確地認為,辛辰至少破壞了她和兩個男孩子之間可能的發展,一個自然是路非,另一個是她的大學同學、學攝影的嚴旭暉。

  而辛辰的上一任男友馮以安,李馨也曾打算優先安排給辛笛,「這孩子很不錯了,他爸爸和你爸爸以前同事多年,他和你同齡,名校畢業,事業發展順利,家庭條件合適,無不良嗜好,性格也好。」

  辛笛被這個標準相親介紹弄得大笑,堅決拒絕見面,李馨才作罷。

  辛辰與馮以安分手後,李馨現出「我早料到了」的表情,更是讓辛笛費解。

  辛笛覺得李馨派給辛辰的那些罪名來得都很莫名,以前還盡力跟她媽解釋:「我跟路非就是兄弟姐妹,發展下去無非是姐妹兄弟,再說辰子那會兒才十六七歲呀,您未免太誇張了。」

  李馨只無可奈何地看著她,「你太單純了,小笛。辛辰那孩子人小鬼大,遠比你想像的複雜。」

  辛笛本來想說「我如此單純也是拜您所賜」,不過畢竟不敢太惹有風濕性心臟病的媽媽生氣,只能嚥了回去。

  提到嚴旭暉,辛笛更驚奇了。

  古人說窮文富武,到了現代,進美院相當於學武,較之一般院校燒錢,而學攝影專業投入更大一些。他們上學那會兒數碼相機尚未普及,拍攝設備自不必說,膠卷、沖洗也是一筆可觀的開支,更不要說還得時不時外出采風,或者請模特拍攝。嚴旭暉家境富裕,經常天南地北到處跑,按快門時視膠卷如糞土的瀟灑做派著實折服了包括老師在內的好多人。

  他熱衷拍攝的主題首先是美女,其次才是風景。他和辛笛交流時裝攝影,頗有共同話題。兩人有近似的品位和見解,都有些恃才傲物和小小的不羈,他也能很好地理解辛笛的設計表達,拍攝出來的效果能讓她滿意。於是兩人時常湊在一塊,在校園內外勾搭模特美女,辛笛出設計構思,想點天馬行空的主題,由他拍些所謂創意片出來,居然也贏得了不少好評,有的被雜誌採用,有的還得了不算重要的獎項。

  李馨畢竟不放心辛笛,時常會盤問她的行蹤,辛笛把嚴旭暉當個完全無害的中性交代給媽媽讓她放心。不料瘦瘦高高、貌似忠厚、談吐斯文的嚴旭暉在長輩面前很好地隱藏了自己的棱角,竟然頗得李馨好感。

  大二那年辛笛要去北京看服裝展,媽媽照例追問同行的人,聽到有嚴旭暉的名字先是意外,「他又不是學服裝的,看哪門子服裝展?」隨即點頭,「小笛,有他跟著照顧你,我也放心些。」

  辛笛懶得解釋他是奔著服裝展上的模特如雲去的,沒想到李馨就此誤會了。

  等到大三那年,辛笛說服辛辰穿上自己的得意之作,請嚴旭暉拍攝,他頓時為辛辰傾倒,拍出來的一組照片十分成功。

  辛開明看辛辰在高二下學期突然表現得無心向學成績大幅下滑,開始安排她學美術,以便報考藝術專業升學,嚴旭暉也自告奮勇地來指導她。他那點小心思被辛笛看出來,辛笛不客氣地警告他收斂著點,「我妹妹可還是未成年少女,又要讀高三了,你要膽敢去騷擾她,當心我跟你翻臉。」

  嚴旭暉點頭不迭,可還是按捺不住,在假期也跑去找過辛辰,後來還說服她拍了一組廣告照片,鬧出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李馨生氣之餘,自然推斷出了一個移情別戀的故事,後來每每提起,讓辛笛好生挫敗。

  「這都哪跟哪呀媽,我跟嚴旭暉就是校友,再純潔不過的同學關係,我對他一點感覺也沒有,不要把我跟他拉扯到一塊。」

  「誰和誰開始時都是純潔的友誼,你們同學之間從戀愛到結婚的還少嗎?」

  辛笛明白,她說服媽媽和媽媽說服她的可能性一樣低,而且她發現,只要她沒交男朋友,她媽媽就會堅持己見,為自己才華橫溢、性格開朗的女兒至今單身找最現成的解釋。她只好由著媽媽去了,反正媽媽的牢騷只在家裡發,爸爸跟她一樣不以為然。

  辛笛沒法滿足媽媽的要求,她陸續談了幾場戀愛,卻始終做不到專心投入。她自認不是一個挑剔的人,可是她無可救藥地愛批評別人的衣著,沒幾個人過得了她的品位這一關;她自認不是一個寡言的人,可是她對國計民生問題一概沒共鳴,要她對著一個沉悶的白領精英找話題,就會要了她的命。那些平淡如水的相處模式,讓她覺得還不如將時間花在獨自在家看時裝發佈會光盤來得有趣。

  她曾好奇地跟辛辰交流:「戀愛的樂趣到底是什麼?」

  那時辛辰念大學二年級,身邊有個帥氣的男孩子跟出跟進,她只笑,「可以讓我不寂寞吧。」

  寂寞?辛笛覺得這詞離自己實在很遙遠。她從來沒有寂寞的感覺,她在學校裡人緣不錯,有知心密友葉知秋,有大把欣賞仰慕她才華的老師同學;工作以後,更是忙得沒空寂寞,只恨獨處的時間太少,不夠好好沉澱下來整理設計思路以求進一步地提升。

  如果戀愛只是佔據自己有限的一點業餘時間,她聳聳肩,決定還是算了。

  當然也有談得來的男人,辛笛的朋友阿風是個很好的例子。兩人在一個畫展偶然認識,穿著格子襯衫的阿風看上去有幾分像文藝青年,有點不過火的乾淨與落拓不羈的氣質,衣著是隨意的精心,談吐風趣。

  說起正職,阿風與朋友合開著一個汽車修理改裝公司,跟文藝半點邊也不沾,只是另外投資著一間算不上賺錢的酒吧,偶爾還兼職駐唱,喜歡冒險,正將興趣由自駕轉向更刺激的登山。

  辛笛與他互留聯繫方式,後來也有約會,他們喜歡相同的藝術流派,欣賞差不多的樂隊、電影、導演和作家,這樣高度的興趣跟品位的契合,讓辛笛也有點疑惑了,莫非真的遇到了對的那個人嗎?

  可是慢慢相處下來,他們談得固然投機,卻實在找不到一點心跳與悸動。一天熟過一天,可以相互拍肩膀說心事了,卻沒辦法有擁抱親熱,更遑論接吻,難道這能算戀愛的感覺?

  別人給辛笛的答案可不是這樣的。

  辛辰笑著說:「你要是與他沒辦法有身體上的親密感,再談得來也就是個藍顏知己。」

  辛笛正陷在戀愛中的好友葉知秋說:「我與他在一起時,有時什麼也不用說,各做各的事,可是偶然一回頭,他一定也同時正回頭看我。」

  辛笛頹喪地承認,她這不叫戀愛,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差錯,她把一個可能的男友變成了哥們兒。

  阿風與她有同感,他們一致同意,還是退回去做好朋友更合適一些,而且半開玩笑地約定,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對象,而家裡人又逼婚,35歲以後不妨在一起生活。

  路非悄然回到漢江市工作,而且說起已經和女友分手,處於單身狀態,李馨再次被激發了想像力,剛才就一直在電話裡將話題往他身上扯,辛笛的頭頓時大了。

  她對著面前的設計稿出神,一隻手飛快地轉動著鉛筆,這是她的一個習慣性動作。細細的鉛筆在她指間轉得花樣百出,剛看到的人不免大為驚奇,但索美設計部門的人早看習慣了,知道這個時候最好不要去打攪她。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知趣,前台打來電話,說廣告公司的戴總拿來改好的廣告樣品請辛總監再度審核。

  辛笛很後悔攬這事上身,她發現自從掛了個設計總監的頭銜後,聽著威風,但不得不處理越來越多的行政性事務,而這些大部分都是讓她厭煩的,只是煩歸煩,卻推不掉,只好扔下鉛筆去會客室了。

  另一個設計總監阿KEN也坐那邊,正和戴維凡閒聊著。她不免奇怪,阿KEN等閒不愛理人,居然也和戴維凡相談甚歡,莫非這人的美色對男女都有影響不成。看她進來,阿KEN說:「我都簽字了,先回去做事。」

  改好的樣品看上去沒什麼問題,辛笛嘀咕:「阿KEN一個人簽不就完了嗎?」不過還是認真審查完畢後簽字認可,起身要走,戴維凡趕忙說:「辛笛,喜歡張學友的歌嗎?」

  「還行。」

  「那星期六晚上有空嗎?一塊去看他的巡迴演唱會。」

  辛笛手扶在會客室桌上,略微詫異,「戴維凡,你是想跟我約會嗎?」

  戴維凡當然點頭,他這幾天前思後想,覺得跟辛笛玩什麼欲擒故縱之類的把戲大概是白費力氣,打算還是老起面皮單刀直入地追求。他猜辛笛對張學友的興趣應該不大,但本地這類演出並不多,挑選的餘地有限,也只能試試了。

  辛笛若有所思地看著他,嘴角突然掛了個讓戴維凡覺得實在有點狡黠的笑意,他簡直有些緊張了,不知道她腦袋裡轉的什麼念頭。

  「看演唱會可以,不過你得答應,星期五晚上先陪我吃飯。」

  戴維凡簡直大喜過望,有點不相信自己的好運氣,「那當然那當然。」

  「地點由我定。」

  戴維凡毫無異議。

  辛笛回到設計室,阿KEN正站在她的設計稿前凝神細看,他40來歲,是個瘦削的香港男人,彷彿全身的營養都集中到了腦袋上,頭髮茂盛濃密得異乎尋常,穿著精緻而簡單,如同城市雅痞。

  「阿KEN,以後你要在這邊的話,那些事務性的事情不許全推給我,總有一天我會被這些攪崩潰的。」

  阿KEN操著不咸不淡的普通話說:「我給你機會啊Sandy,小戴多帥,又擺明想追求你。」

  Sandy是他自作主張給辛笛取的英文名字,他在香港算是比較知名的設計師,一年前被索美老闆曾誠重金禮聘過來,初來時不苟言笑,整個設計室被他的名頭和那張嚴肅的面孔嚇住,只是辛笛的神經比較粗,根本不被別人的排場撼動,他跩,她比他還要跩。

  阿KEN要求設計部門所有女孩子都取英文名字,聲稱比較好稱呼。本地不比北京、上海外企集中的地方,向來並不是人人都要有個洋名的風氣,不過大家都很踴躍響應,甚至連財務部、市場部的女孩子也跟風相互叫起Susan、Mary之類來了。只辛笛沒理會,他叫她Sandy,她老實不客氣拒絕答應,而且不嫌拗口地開口就稱他為「王耀倫先生」,弄得他好不氣惱,覺得這個已經開始負責索美最主要品牌設計的女孩子很難弄,大概是想搞傳說中內地企業出了名的人事鬥爭。

  可是幾個回合打下來,他發現辛笛其實並無玩辦公室政治的癮頭,她對權力毫無興致,是再直接不過的一個女孩子。待看過辛笛的設計稿,他嘆氣搖頭,直接說:「Sandy,沒說的,你很有才氣。」

  辛笛也承認這個言談舉止放誕傲慢的香港人同樣是有才氣的,他的設計和市場結合得十分好,而且對於流行商業元素高度敏感,面料素材運用得十分純熟,值得她好好學習。

  兩人惺惺相惜,也就開始稱呼對方英文名字算是和解了。兩人的頭銜都是設計總監,但按曾誠的安排分工明確,相互制衡,倒也合作得不錯。

  辛笛懷疑地看著他,「阿KEN,你一年才在這邊待幾天,居然知道他的名字,還知道他要追求我,堪比狗仔了。」

  阿KEN大笑,「這是直覺,吃設計這碗飯沒良好的直覺可以直接出局了。我看了你剛出的設計稿,Sandy,你的內心好像住著一個頑童,拒絕長大,簡直是女版的彼得·潘。」

  這個說法讓辛笛一怔。她當然記得,多年以前,路非以相似的說法形容過辛辰,讓她印象深刻。阿KEN看她的設計顯然是以專業的眼光,十分用心專注。而當時18歲的路非,向來性格持重,謹言慎行,沒有流露對任何女生的興趣,若不是認真觀察了辛辰,怎麼可能得出這個結論。

  她只能承認她媽媽在這方面比她要敏感得多。

  阿KEN攤開她的設計草圖,興致勃勃地指點著:「有一點我很奇怪,Sandy。人家畫手稿,模特面目通通省略,怎麼你每次都不厭其煩畫得很清楚,而且畫的好像是同一個女孩子。」

  辛笛笑道:「男人太細膩簡直有違天和,阿KEN,我早晚在你面前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了。這個女孩子是我堂妹,我從小喜歡畫她,畫手稿時腦海裡不自覺就會浮上她的面孔來。」

  當然不只是畫手稿時她會想到辛辰,事實上每一件作品出來,看著公司的試衣模特穿上,她都會情不自禁地想像十六七歲的辛辰穿上該是什麼效果。這樣的聯想有時會有很反諷的效果,因為她負責設計的索美主牌的定位這幾年越來越趨向成熟了,倒是她只負責審定的二線品牌走的是青春路線。

  「這女孩子真是美得生動,幾時介紹給我認識?」

  「你見過啊,上次我們一塊去吃飯時,我指給你看,旁邊桌上的就是我堂妹和她男朋友。」

  兩個月前,辛笛帶阿KEN去吃本地特色菜,正碰上辛辰和馮以安一塊吃飯,彼此點點頭算打了個招呼。阿KEN見慣美色,看到辛辰並無驚豔之意,只說辛笛讓她堂妹穿得這麼簡單隨便就出門,簡直對不起自己的設計師名頭。

  吃到中途,那邊桌上兩個人似乎為什麼事爭執起來,辛笛一瞥之下,只見一向文質彬彬的馮以安看上去很激動,額頭青筋都在跳動,雖然盡力壓低聲音,但也能看出怒意。辛辰卻保持著平靜,始終輕聲細語。最後起身怒沖沖走掉的居然是馮以安,辛辰只苦笑一下,若有所思地看著他走出餐館,然後低頭繼續喝湯,對比以前她與男孩子略不順心立馬翻臉走人,實在判若兩人了。

  辛笛坐過去,打算安慰辛辰,可辛辰笑笑,全沒在意的表情,只說:「沒事,不過是吵架,笛子去陪你朋友吧。」她招手叫服務員結賬,還聳一下肩,「男人沒風度真是可怕。」

  她的風度倒是十足,卻叫辛笛覺得實在陌生,而她回到自己桌邊,阿KEN笑著說:「Sandy,你堂妹看著比你成熟。」她也只能默認。

  陪阿KEN吃完飯,辛笛到底有點不放心,去了辛辰家,辛辰照例坐電腦前修著照片,看上去渾若無事。

  辛笛問辛辰:「他為什麼跟你吵架?」

  辛辰困惑地皺眉回憶,不得要領,「他最近經常這樣,全是小事,說著說著就翻臉了。我理他,他就雄辯滔滔;我不理他,他就指責我冷漠。」

  辛笛發現自己問錯了問題,其實她真想知道的是,辛辰為什麼這麼容忍他。在她看來,馮以安並沒有值得辛辰容忍的魅力,而辛辰從來也不是一個願意容忍的女孩子,「經常這樣很不正常啊,難道你就由著他嗎?」

  「過兩天他就找上門來道歉,又是送花又是檢討,我也就算了。」

  「喂,你不會是把這當成情趣了吧?這男人很不成熟呀,他今年貴庚了,還玩這一套。」

  「我早煩了,要不是怕大伯說,我就直接跟他說分手了。」

  辛笛簡直要吐血,「看不出你這麼怕我爸,我爸爸也不至於非要你跟個幼稚男人戀愛結婚吧。」

  「他倒不算幼稚,不過……」辛辰思索一下,放棄了,「算了,天知道男人的情緒週期是怎麼回事?」

  隔了幾天,辛辰就與馮以安分了手,儘管是馮以安提出的分手,但辛笛倒替她鬆了口氣,她實在覺得他們的相處,總透著點讓她說不清的詭異感。

  阿KEN低頭再度看設計稿,然後斷定:「她們只是面孔相似,那天見的你堂妹冷靜得讓人害怕,是可以讓男人崩潰的那種,我同情她男朋友。」

  「她長大了啊,我畫的永遠是她15歲時的樣子。」

  「那我的確沒說錯,你內心在幫她抗拒成長。」

  「能抗拒得了嗎?時間洪流席捲一切。」辛笛想,這幾天可真是奇怪,似乎盡與人在討論這個問題了。

  「有些人得天獨厚,比如Vivienne Westwood,60歲了還能側手翻出場亮相,別跟我說你不喜歡她啊。」

  辛笛點頭,她的確喜歡那位朋克教母,雖然她自己的設計並沒什麼朋克風,「像她那樣,得有一個堅定的信念,幾十年如一日的不妥協,我做不到,我現在比什麼時候都認識到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妥協變化。」

  「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g to die,Vivienne Westwood早期的店名。人生短暫,去日苦多。變化並不總讓人沮喪,好比你的堂妹,哪怕現在長成冷漠的都市女孩子了,至少在你心裡,永遠綜合了少女跟頑童的特質,永遠啟發你的靈感,多好。」

  「阿KEN,當設計總監浪費你的才能,你應該去兼職搞精神分析做心靈導師了。」辛笛倒並不在意別人分析她的這點小嗜好,而且承認他說得不無道理。

  「你否定起我的設計來毫不手軟,要我來否定你這樣獨特的設計,我會有罪惡感,不過……」

  「拉倒吧,不要跟我講你的理由,那些我比你還熟悉:我們必須考慮受眾,我們必須貼近市場,我們必須保持風格的統一,對不對?這些設計是我私人的靈感,不是拿來給你否定的,拿去研討定稿的那一部分,會保守得多。」

  「聰明女孩。」阿KEN笑著讚歎,「真希望曾總能多給你點發揮空間。」

  辛笛歪頭看設計圖,「他不會,他的名言還用我重複給你聽嗎?時尚只是專業人士有默契地忽悠消費者的陰謀,我猜什麼樣的設計都打動不了他。」

  「他是對的,也只有他這樣的心態才能不為眼花繚亂的潮流所動,迷失既定的經營策略。可是我依然會覺得可惜,這樣美的設計只能停留在紙上。」

  辛笛但笑不語,她對自己的前途和設計都有很多想法,並不打算和同事就這個問題討論下去。

  阿KEN拿上他的包準備下班,「去談場戀愛吧,Sandy,設計不是生活的全部,小戴蠻養眼的。」

  辛笛直笑,「夏天沒過完,你倒萌動春心了,不要拉扯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