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這會兒,她清明了,跟沒醉似的,只差沒揪著方同治的衣領子,人一起身,便從床裡下地,一下地,她幾乎跳起來,太冷,冬天的地兒,還能不冷?她光著腳,腳上那鞋襪早讓方同治脫了去。

「不怕冷了?」方同治不動聲色,就坐在床沿,眼神涼涼地瞅著她的一舉一動。

她怕冷,是怕得要死,四個季節中最不喜歡的就是冬天,這一冷,冷意都往她腳底往上竄,她哪裡還站得住,趕緊再度跳回床——

虧得床不太高,就她那麼個破把式,沒摔著就已經算是不錯的結果了,她一吸鼻子,整一個堅強的表情,彷彿什麼都打不倒,「不冷,我不冷,我跟你說,你最好送我回去,我懶得見你。」

聽聽,有她這麼色厲內荏的人,心裡不安,嘴上的話說得更堅定,要不知道她的人,也就讓她哄了過去,當真以為她立場堅定,沒得可撼動半分。

人都是健忘的,尤其她,早把她自個兒說的話丟到九霄雲外去了,特別是那麼一句,「我也想你了」,早讓她選擇性地忘記了,如今她表現得像個「聖女貞德」,凜然不可侵犯,小臉繃得死緊,當成她的盾牌。

方同治那是誰,她眼睛一眨,都能知道她在想什麼,往她方向一擠,擠得很近,近得都快沒距離,「懶得見我?」他那個叫遺憾的口氣,不追究她自己說過的話,那沒意思,過去的事不要再提,人要往前走,也得往前看——

看看,他想得很清楚,往事不要再提,重要的是當下,或者再加一點——未來,兩個字就讓人容易想入非非,腦袋裡都滾了些「粉色」的東西,纏得他出不來,他咂舌,還「嘖嘖」有聲,「喲,小四,這話說得真叫人傷心——」

他撫著胸口,就那麼大個的男人,作西施捧心狀,真叫人忍不住發噱。

陳碧下意識就要笑出聲,他的動作極大的娛樂了她,叫她把那點裝出來的氣勢都吞回肚子裡,嘴兒剛彎起,幸好腦袋還有根「理智」的弦,把她給拉住了,理智從來都是理智,而不是別的什麼東西,這主要歸功於她有時候也會機伶一回。

她往裡躲,眼睛亂瞟,就是沒敢對上他的視線,他那視線刺人,刺得她都快睜不開眼睛,她嘴巴一閉,話就在舌尖,叫她悄悄地壓下去,眼看著他整個人就擋在外側,把她逼在床裡的一角,她跟著手腳並用——

手腳並用地從他故意支起的腿邊爬出去,這樣的姿勢著實不好看,而她顧不得,姿勢好看,那也得看是什麼時間,她從來沒覺得自己能擔當起那些個優雅的、無懈可擊的面具來,即使是面具,她都沒往自個兒腦袋上掛。

一爬出來,她那眼睛都亮了,坐在床沿,那腳踢踢他,「我襪子呢?」她問得淡定,對他傷心的話,沒有一個回音,見他光瞅著她,沒想回答,讓她不由微惱,伸腿就踢向他膝蓋,再重複了一次,「我襪子呢。」

沒有哭天抹淚,她知道什麼時候哭,什麼時候不哭,這時候,完全沒必要哭,都說要把錢用在刀刃上,她想眼淚那也得用上刀刃上,打個比方什麼的,那是最有愛了。

「扔了——」他讓她踢,目光勾勾地盯著她踢開的腿,他讓她爬出去,沒攔她一下,瞅著她微帶惱意的模樣,到是笑意更顯,趁著她背過身從後頭就把人摟住,她的後背貼著他堅實胸膛,那種感覺無與倫比,像是她重新回到他身邊,讓他發現滿足的喟歎聲——

喟歎,失而復得呀,他失而復得的人呀,跟他的血肉早就融在一起,她偏生當作那些不存在,他隨她,都隨她,不糾結過去,只往前,從來只往前。「小四,你怎麼能這麼折磨我?」

他問得心酸,像是走過撒哈拉沙漠的旅人,即使走過了大半個沙漠,前面的風沙還擋住他的去路,他的腳下隨時有流沙,等著把他給吞噬了。

陳碧生氣,她哪裡能不生氣,貫是個將錯誤推給別人的人,從來也不說自己的錯,便是別人有那麼一丁點錯,她都抵在放大鏡下面看,就單單方同治拿酒給她喝,足以讓她板起的臉不肯放開。

「我折磨你?」讓他這麼一盯著,她下意識地收起腿,儘管她身上穿著褲子,褲子還嚴嚴實實地身上,還是讓她的臉沒可奈何的漲紅,什麼叫心虛,她表現得很明顯,明明沒有什麼事,她穿著得體,也就雙腳光著,其餘的還都在身上,有那麼一種感覺,也她覺得自個兒在他面前無所遁形——

她死自強撐,拿手戳向他的胸膛,火氣「騰」的往上竄,竄得都要把她整個人都燒了,另一手插著腰,嘴巴一張,話直接出來,「到底是誰折磨誰?方同治,你別想把事都往我身上推?是我叫你讓我喝酒了,還是叫你把我帶這裡來了?」

能這麼問,說明她還不糊塗,至少腦袋裡的東西都能厘得清,質問的也到位,哪裡像平時那般渾不愣的人,叫別人看了都能大吃一驚。

方同治眉眼兒都綻開了,真是個好看的人,那眉眼因他一綻,跟春風笑般,叫人一眼看了就移不開視線,最好的形容就是「著魔」,著魔般的人呀,叫他給引了去,如伊甸園裡的蛇引誘著夏娃啃食蘋果。

「我就想把你灌醉了——」不隱瞞,不推諉,太子爺那是有擔當,「怎麼著了?你不想我了?」最後再一問,他問得極端有氣勢,眉微上揚,那神情,又柔情的真叫人都要溺在裡頭。

她一下子踩了進去,心那叫「撲通撲通」狂跳,繃著的臉,瞬間就崩塌,影響力太大,大得都讓她無力反抗——

然而,她堅定地轉身,與他面對面,站直,背挺得跟百年都不折腰的松樹一樣直,就好像她從來沒彎過腰一樣,想將自己從漩渦裡拖出來?

她是鐵,那他就是吸鐵石,都說同性相斥,異性相吸,她叫他吸得牢牢的,從來都沒有改變過,是的,她沒有,她只是個矯情的人,擔不得自己承認的後果,更一步踩了空,她是真怕。

「我想你。」話兒是真的,她說真的,即使說過無數次謊話,她甚至都能面不改色地再說些謊,在他面前,她到是大大方方的從來都不說謊,眼神認真,找不出一絲雜質,說話的時候,她居然往後退,「我真想你,一直都想你。」

話說得到是能叫人相信,就那麼個後退的動作,叫人真是搖頭了。

方同治搖搖頭,對她很無奈,話是好聽的,她說起來到是不怎麼真心,還是在吃飯的地兒說得真誠些,至少他都相信了,現在嘛,他想——也許她真把他當成傻瓜了,真是要不得的毛病——說謊,真要不得了。

「火候不夠。」他做出叫人遺憾的點評,更緊的圈住,那雙手圈著她的腰,相當「薄且輕」的羽絨服,著實沒能夠顯出什麼線條來,便是一抱住,也沒能讓他感覺出什麼來,掃興得讓他想拉開她襟前的拉鏈,還沒開始動手,他的手就讓她壓住,作了個結論,「說的謊不夠道地。」

她備受打擊,手還不忘壓住他,不叫他真得了逞,某些時候她的反應可以稱得上迅速的,就是不知道有沒有效果,「不相信就算了,我也沒指望你相信。」

死鴨子嘴硬,大抵說的就是這種情況,說謊說多了,連自己都要以為自己說的每一句謊話都是真的了,講一句真話到以為自己說的是假話,而別人也更容易把真話當成假話聽——

她講的是真話,沒有人相信,這是她的悲哀,最應該相信的人反倒是不相信她的話,索性把所有都掩藏起來,說服自己說的就是謊話。

方同治搖搖頭,低頭抵在她頸間,伸出舌尖,輕輕地舔向她光潔的下巴,立即得到她微微的顫抖做為回報,嘴角一哂,「假話嘛,我也愛聽,」他說得可認真了,瞅他的表情,看不出絲毫作假,「能讓咱們小四兒花力氣說謊,我得覺得榮幸呀,你說是不是?」

聽聽,這人有他自己一套的行事法則,說出來的話讓人就愛聽,聽多了都不會覺得膩,跟跌入蜜罐裡一般,甜得都沒邊了,生生地能叫人粘在裡面,再也拔不出腿來。

陳碧那心「砰砰」跳,不止「砰砰」跳,跳得還相當激烈,這都堪比最熱烈的情話,能讓她熱情高漲,最最是吃軟不吃硬,她一下子被他繞了進去,仰著腦袋瞅著他如刀刻出來的下巴,「我想我得回去了,再不回,我媽非得把我的皮扒了不可。」

理智是什麼東西?

理智是世上最叫人洩氣的東西,總與內心的衝動相違背,讓人掃興,扒拉著秦女士出來給自己擋擋箭牌。

「砰砰」。

不再是狂烈的心跳聲,是緊閉著的大門響了,聽那聲音急促且一下下地響著,響得人心慌慌,那形勢眼瞅著就會破門而入,讓她立即試著將他推開,且滿臉惶恐,生怕叫人發現她與他一起,剎時她的心跳得更厲害。

再不是被引誘的激烈心跳,是害怕,她怕得不行了。「哪有地方躲?」把人推開,她還想找他要地方把自己藏起來,這簡直就是神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