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臨市局那邊的驗屍報告和DNA比對結果出來了,寄給左擎蒼的人頭和小店老闆陳宇發現的屍塊是同一個女人,廊臨刑偵支隊開始在近期失蹤人口檔案裡尋找屍源。根據天氣狀況和屍塊*情況分析,這個女子死於3月28日,被拋棄的屍塊分別為大腿骨、兩個乳.房、部分脊椎、肩胛骨以及一些黏連在上面的肌肉組織。女子其他身體組織還沒被發現,不排除被凶手藏起來或者扔在更遠地方的可能。根據骨齡測算,她的年紀大概在37歲左右。
廊臨市局的法醫在形容屍塊的時候,用了「庖丁解牛」四個字,意思就是分解得非常專業,每一刀都乾脆利落,準確劃開筋膜、割斷肌腱,像是熟練工。拆分人體與拆分小母雞不一樣,沒有掌握方法,縱使你有再大的力氣也難以做到。一個毫無屠宰經驗和醫學知識的人,要把骨骼一根根分開難於上青天。這些細節都透露了凶手的身份——一個精準掌握人體結構的解剖技巧的專業人士。或許,凶手根本不想掩飾自己的職業。
這起殺人碎屍、水煮頭顱的案件讓廊臨支隊的刑警們不約而同地想起了九年前9.25案件,那個案子的死者頭也是被鋸掉、煮熟,身體被割了1000多刀,刀片很薄,每一刀都避開了大靜脈和動脈,切下去的厚薄度差不多,被油一潑剛好微微向上捲起,證明凶手很可能也是個具有醫學知識的專業人士。
時隔九年,是同一凶手所為嗎?如果是,那麼他本可以逍遙法外,也許還可以安度晚年,為何再次作案、還直接挑釁左擎蒼?如果不是,那麼他為何故意向社會宣佈自己殺人的事實?
左擎蒼收到廊臨傳真過來的驗屍報告,已是晚上十點。九點就在沙發上睡著了的舒潯被他抱到床上,此時好像有心靈感應似的,醒了過來。
傳真機還在運作,左擎蒼見舒潯從臥室裡出來,還有點睡眼惺忪的模樣,上前很寶貝地摟過她,輕吻了一下額頭,柔聲問:「吵醒你了?」
舒潯搖頭,抽出報告中的幾張,看了一會兒。睏倦的腦細胞漸漸恢復清醒,飛速運轉之後,舒潯秀眉微蹙,說了幾個字:「……有點奇怪。」
左擎蒼瞭然於心,點了點頭。
舒潯拿起水筆,在「東郎子巷」和「……部分骨骼以及兩個切下來的乳.房」底下畫線,打了個問號。「普通碎屍案的屍塊,尤其是頭顱,凶手總是希望扔得越遠越好,或者掘地三尺埋了,最好永遠不要被人發現,這個凶手卻不同。碎屍,一是掩飾自己和死者的關係,二是自身心理需要,這起碎屍案的凶手偏向於後者。他把頭顱寄給你,把部分屍塊扔在這樣人來人往的東郎子巷裡,生怕別人不知道有人死了還被碎屍。顯然他從心底是希望大家發現的,那麼,他為什麼不乾脆全部扔掉?比如,把手扔在水溝、腳扔在垃圾箱,頭顱寄去電視台——這樣能引起更多關注甚至恐慌。」
這種剛睡醒還能一語中的的品質,真讓左擎蒼刮目相看。
問題來了,好想馬上親她怎麼辦?
答,心動不如行動!
舒潯被撲倒的沙發上,某人壓在她身上一陣廝磨,最後含著她小巧的耳垂,輕輕吮著,弄得她癢得要命。(現在也就只能舔一下耳垂了,換做以前,你們自己猜會舔什麼地方)
「幹嘛呀?」舒潯摸不著頭腦,眨了眨眼睛問。她永遠不會知道自己那個動作、哪句話就觸發了左擎蒼的巨型犬模式。
「沒什麼。」左擎蒼起身,順便也拉她起來。誰說男女搭配,幹活不累?壓根兒就不想幹活了,或者,想幹的也不是什麼正經活兒。巨型犬也知道,這樣見到女主人就想撲上去舔的心理是不對的。
左擎蒼打開瀏覽器,調出廊臨市的地圖,找出東郎子巷,只見沿街都是食雜店、小雜貨鋪、網吧等等之類,是最普通不過的一條城市小巷。他指著發現屍塊的陳宇的證詞,上面寫著「我以為是豬骨,以為賺到了,想帶回去熬湯,卻發現裡面(的屍塊)是人肉。」
許多發現屍塊的人都有類似的經歷,南京1.19碎屍案中,一個大媽撿到了裝著肉塊的塑料袋,以為是誰買的豬肉掉了,回家清洗時發現了人類手指。
「凶手扔掉的主要是骨頭,而不是肉。」左擎蒼分析道,「大腿骨、脊椎和肩胛骨都是屍體比較難處理的部分,在普通人眼裡很容易誤當成豬、牛等家畜的骨頭。凶手特地把肌肉組織從骨頭上剔下來,說明對他而言,這些難以處理的骨頭是沒用的,肉,有用。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骨頭被扔掉,肉被留下?凶手烹煮人頭,是不是暗示著他會——吃人肉?」
舒潯後背一寒,他總是以最壞的惡意去揣測凶手,而往往每次都能猜對。這次……如果凶手真的是個殺人吃屍狂,那真是太噁心太變態了!
「這會不會是一個無特定目標殺人案,只要是個人,都可以被殺掉?」舒潯再次眉頭緊蹙,這種類型的殺人犯抓捕難度非常大,如果他正處於興奮期,就會變成連環殺人狂,能不能把他從人群中揪出來,除了專業技能外,還仰仗著運氣。
「更讓人不解的是,為什麼這個人忽然選擇將自己的罪行公之於眾,他有什麼必須這麼做的原因?」
舒潯很篤定地說:「他到了興奮期。」
左擎蒼輕哼了一聲,摟住舒潯的腰,貼在她耳邊,略帶抱歉地說:「看來,我們將渡過一個不安寧的蜜月。」
「習慣了。」舒潯哭笑不得地搖搖頭。
☆☆☆
廊臨刑偵支隊查找屍源的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著,終於從近期上報的女性失蹤案中找到了一個疑似被害人章晨芬,36歲,家住距離廊臨市約20公里的玉寧縣,離異,有個10歲的女兒,目前和母親一起住。平時她在廊臨一家髮廊當按摩女,每週或每兩週回家一天。
章晨芬的母親李英是4月1日報的案,案件登記信息中,李英說女兒上次離家時說3月30日左右再回來,她30日打電話給章晨芬,想問問女兒要不要在家吃晚飯,卻提示關機。30日到31日,她打了好多電話給女兒,發現手機一直關機,終於在4月1日早晨報了案。
帝都警方發過去的頭顱照片太過慘不忍睹,廊臨支隊的刑警怕李英看了受不了,就抽了李英的血,和屍塊的DNA做了一番親緣分析,證實二人有血緣關係。這樣一來,死者身份確定為章晨芬。
章晨芬工作的「美眉髮廊」老闆阿傑說,阿芬(即章晨芬)27日晚上下班後,就再沒來上班,因為幹他們這行的本來就不愛跟警察打交道,所以他沒想過要報案,而且那時候他以為章晨芬是回縣裡去了。
他說的27日晚上其實是28日的凌晨,這個髮廊白天是不營業的,一般從傍晚六點開到第二天六點。章晨芬具體什麼時候下班走的,他也不清楚。從他三緘其口的樣子看,他這個髮廊也帶著點不良性質,裡面的按摩女很可能也出台。
警察們問清了章晨芬租住屋的地址,開始調看沿路的交通探頭。
知道女兒遇害的消息,雙鬢斑白的李英嚎啕大哭時,篤定地告訴警察,一定是前女婿魏可幹的,她抽泣著說,魏可離婚後還一直找章晨芬借錢,卻從來不還,有一次章晨芬不給,他就揚言要殺人,不但要殺章晨芬,還要殺他倆的女兒夢夢。魏可賭博成性,以前章晨芬就是因為他輸得傾家蕩產才選擇離婚。在李英看來,魏可喪心病狂,極有可能因為找女兒要錢遭到拒絕,就殺了她。
支隊重案一組的警察詹旭入職沒多久,看見被害人母親哭成這個樣子,非常同情,一邊給李英遞紙巾,一邊問:「魏可是幹什麼的?」
「以前說是……貨車司機……現在……不知道在那裡混。」李英哭得幾乎虛脫,雙眼發直,好像下一刻就會死去。
「他幹過屠夫,或者當過醫生嗎?」詹旭耐心地問。
「沒、沒有。他若有那個本事,幹個正經工作,也不會一直管我女兒要錢。我——可憐的——兒女啊啊啊!!!」李英又一次嚎啕大哭。
詹旭想,這個魏可的嫌疑很小。但為了確認,他還是和同事們去了魏可家,沒找著人,聽鄰居說他因為私設賭局被拘留了,再打電話一問,魏可3月25日被拘留,現在還沒放出來呢。這麼說來,魏可的嫌疑排除,這早就在意料之中。
詹旭回到支隊大樓,負責調看交通探頭錄像的林曦剛好截取了幾段錄像回來。
28日凌晨5點多,章晨芬從髮廊出來,走進一條小巷,她要穿過海曲區一片低矮的舊房子,走到另一頭自己租住的小屋去。
這一片舊房子是廊臨海曲區還未進行舊城改造的一片區域,據說某幾個胡同裡還有兩三百年前建造的有天井的房子以及高高的牌坊,據說廊臨政.府在年初的規劃方案中預把這片區域變成旅遊景點,作為廊臨文化的一個象徵。目前,已經籌建了一條文化產業街,好幾家頗有小資情調的咖啡館和酒吧即將入駐。
按步行速度計算,大約15分鐘後章晨芬就能走到大路上,可正對大路的探頭再也沒能捕捉到她的身影。為了確認她是否從別的路繞行,28日以前一個月的錄像都被林曦調看了,章晨芬只要有上班,都會在凌晨4、5點穿過舊房子群,走到這條大路上。
這說明,28日凌晨,章晨芬消失在第一個攝像頭畫面中後,就毫不知情地走向了地獄深淵。
詹旭的眼珠子因為盯監控錄像都快掉出來了,揉著眼睛問:「其他探頭中有章晨芬的人影嗎?沿路的小店或者住戶你問了沒有?」
林曦擺擺手,「除了新規劃的那條文化街,其他地方沒有一個探頭。兄弟,那可是舊城區,老祖宗們誰沒事會安個攝像頭?」
「喲,這一籌莫展的,都盼著左擎蒼來吧。」二組一個特討厭的警察洪世健路過小會議室,笑嘻嘻探進身子打趣。他是詹旭的學長,同一個學校出來的卻不怎麼友好,喜歡諷刺打擊人,嘴特別毒。
「左教授要來?」林曦背對著洪世健,沒理他,帶著點興奮問詹旭。
「凶手把章晨芬的頭寄給了他,他八成真會來。」詹旭也無視洪世健,有點期待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