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林修承的手下效率很高,第二天一早,就有人來接他去語言學校辦理入學了。

  由於陳幸的英語基礎太過薄弱,只能去念初學等級的課程,班上魚龍混雜,都是些蹊蹺人物。

  班裡一共十二個學生,其中十個都是華裔大叔大媽,說話磕磕巴巴,唯獨他和一個十歲的妹妹小玲玲能捋直舌頭,兩人成日大眼瞪小眼,相依為命。

  林修承領了陳幸回家後,人就早出晚歸,幾乎碰不了面,他給陳幸喚了個做飯阿姨,也是神出鬼沒,陳幸每天上了課回家,菜飯熱氣騰騰擺在桌上,人影不見一個。他從小到大過的都是集體生活,最怕寂寞,在這鋼筋水泥鑄就的公寓裡,摸不到半顆草,抓不到半條魚,他無聊至極,只好拉著Alex煲電話粥。

  Alex是有正當職業的,哪有空陪他多扯,起先還接一接,後來就對他避如蛇蠍了。

  這天晚上林修承極為難得在家吃晚飯。

  「我今天和大金掐了起來,」陳幸總算逮到一個能聽懂中文的人,神氣活現,手舞足蹈地拿著勺子和林修承說他今天的見聞,生機勃勃,「大金是我們班上四十多歲一個老伯,特有錢,移民。」

  無非是大金英語說不好,老師叫玲玲說給他聽,和他做雙人練習,大金覺得丟了面子,用中文損了玲玲幾句,玲玲不懂,問了陳幸,陳幸就炸了,覺得大金一個中老年人欺負小姑娘太無恥,兩個人在課上吵了起來。

  陳幸嘴皮子溜,說得大金臉上一陣紅一陣白,站起來走了,說要退學。

  事情很瑣碎無聊,林修承卻不打斷他,聽他說話,覺得也有點兒意思。

  小孩的世界不就是這樣嗎,非黑即白,屁大點事兒還以為要天塌了。

  終於吃完了一頓飯,林修承很飽,阿姨手藝不錯,陳幸幾乎沒吃,光顧著說話了。

  林修承站起來,陳幸也跟著他站起來,意猶未盡的模樣,林修承走一步,他跟一步,林修承就停下了腳步,回身低頭看他。

  「林修承,你幹什麼去?」陳幸拉著他的手臂,討好地問。

  如果林修承是陳幸孤兒院的那些夥伴,或是和他相處了一段時間的老師同學,他就會知道陳幸這種表情,就是擺明車馬:我即將做點壞事,你們別生氣,生氣也沒用。

  但這時的林修承,和陳幸還不熟。

  陳幸的容貌太有欺騙性了,閉嘴的時候好似商場櫥窗裡那些閃閃發光的昂貴寶貝,林修承軟硬不吃的一個人,看了陳幸,也有些發怔。

  「你想幹什麼?」林修承問他。

  「你帶我去晃晃吧,帶我看看晚上的倫敦。」陳幸說。

  說來奇怪,陳幸沒有家裡鑰匙,每天司機接送,給他開門了再走,出了這個門,他就回不去了,林修承回來沒個准的時候,陳幸在這裡人生地不熟,一週過去也沒出一次門。

  他只想吹著夜風,徜徉在大自然的懷抱裡。

  林修承晚上有事,他要去處理一個人。

  看著陳幸期待的表情,他笑了笑:「好啊,那就跟我走。我帶你去見識見識倫敦的夜晚。」

  陳幸跟著他坐進了車,這天的司機是個不苟言笑的白種人,魁梧健壯,看起來不像個司機,倒像打手。陳幸饒有興致地看著車輛穿過橋,轉過街角,經過燈光熠熠的鬧市和美麗的倫敦眼,越開越偏,來到了一條老舊的街上,司機靠邊停了車。

  「下車吧。」林修承對陳幸說,「你前幾天不是問我,我是做什麼的嗎?」

  陳幸跟著他下車,隱隱不安,林修承走到一扇狹窄的鐵門前,抬手看了看表,按了門鈴。

  不多時,有人來開了門,是個女的,小聲道:「林先生,快請進。」

  這條街上的路燈昏暗,陳幸沒看清她的臉,只見前面窈窕婀娜的身影領著他們走過一條狹長的走道,陳幸嗅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

  他們進了一個陰暗的房間,牆壁上古舊的暗花牆紙已經剝落了,地上躺著一個血肉模糊的人,幾個健壯的打手站在一邊,見林修承來了,對他身後的陳幸視而不見,向他敬道:「修爺,您來了。」

  林修承微笑地對他們點點頭:「不是叫你們客氣一點嗎,怎麼弄成這樣?」

  陳幸站在他後邊,探頭探腦,想看看地上那人是誰。

  一個打手走過去,抓著那人的頭髮把他拎起來坐在地上,那人抬起頭來,用極度憎恨的目光狠狠地盯著林修承:「雜種!」

  陳幸仔細一辨認,卒然驚出一身冷汗,這個血肉狼藉的人,可不就是他前幾天在大宅裡看見的林修承的二叔。

  「二叔,」林修承非但不惱,還禮貌地示意人給他二叔擦擦臉,「您這說的是什麼話?我手底下的人不聽話,您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

  「我是你二叔啊!」他二叔嘶啞地喊叫。

  林修承聽著好笑:「你和人聯手要吞我碼頭上那批貨的時候,想過我是你的侄子嗎?二叔,有想法是好的,但也要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吃得下。」

  他二叔啐了一口血:「是老子技不如人,你要殺就殺,別他媽玩那些虛的。」

  「陳幸。」

  突然聽到自己的名字,陳幸一跳:「啊?」

  「怕嗎?」林修承詢問他。

  「不怕。」陳幸回答。

  林修承用下巴指指他二叔,道:「你覺得他怎麼樣?」

  「不怎麼樣,」陳幸老實道,「他想賣了我。」

  林修承叫人遞給他一把槍:「給你一個機會。」

  他不說下去,陳幸也知道這算是什麼機會,這是一個讓林修承認可的機會,也是叫他自己踏入深淵的誘餌,開了這一槍,陳幸再也沒有回頭路了。

  陳幸拿著槍,點著跪在地上的中年男子,這個腦滿腸肥渾身是血的人抬起頭,也看著他,強忍著不求饒。

  陳幸不惜命,他十四歲時跟人打群架,肚子上給人開了個口,血流了一地。送進醫院裡,孤兒院的財務小雨姐姐在他床邊守著他,眼睛都哭腫了。

  躺了兩天,陳幸總算轉醒過來,失血過多臉色慘白,她捨不得打又捨不得罵,眼淚珠子一串串掉下來,她說:「陳幸,你以後再這樣,我就真的不管你了。」

  陳幸軟言哄了她好久,答應她以後再不做這麼危險的事情,她才不哭,用擔憂的目光注視著陳幸,像是根本不信他的話。

  小雨姐姐沒想錯,陳幸現在要食言了。

  他拿過槍,比想像中沉,陳幸裝作一副無所謂的模樣,食指按在扳機上,拇指頂著柄,咬緊牙關,勉力使右手腕別再顫抖,眼看要勾起食指,林修承突然又開口了。

  「算了。」他扣住陳幸的手腕,拿過他的槍,朝他二叔的頭上開了一槍。

  中年人的腦漿迸在陳幸鞋子上,他穿著黑色的運動鞋,紅白相間的混濁物黏著他的鞋舌,他眼睛直勾勾盯著地上那具熱騰騰的屍體。

  林修承將槍放回桌上,伸手矇住了陳幸的眼,扳轉他的身體向門口推:「走吧,逞什麼能。」

  回去的路上,兩人一句話也沒有說。

  一上車,林修承扯了幾張紙巾,把陳幸的鞋面擦了擦。

  他承認自己後悔將陳幸帶去見他二叔。

  林修承鐵石心腸,不為生死所動,但看著陳幸用一雙少年人蒼白細長的手握住槍,手微微顫抖,就像是一個還沒有變壞時的他自己,他突然覺得自己帶陳幸過來讓他開槍的舉動很愚蠢。

  他可以叫陳幸變壞,也可以不想叫陳幸變壞。林修承是操控者,而這不需要以任何事情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