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尾聲·最終之彩

  尾聲──最終之彩

  主演:死神與莉賽爾──呆板的眼淚──麥克斯──還有交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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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神與莉賽爾

  這一切已經結束好久了。不!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告訴你吧,世界是工廠,由太陽攪動,由人類統治,我在工廠徘徊逗留,然後帶走人類。

  至於這個故事還沒講完的部分,我就直說了,因為我累了,我好累,我要用最直接的方式說完。

  ★最後的一個真相

  我應該告訴你,偷書賊昨天剛剛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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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距離墨沁鎮與消逝的天堂街非常遙遠的地方,莉賽爾.麥明葛活到了相當大的歲數。

  她死在雪梨的郊區,門牌號碼是四十五號,與菲德勒家防空洞的號碼相同。當時天空是最美麗的午後藍,就像她爸爸漢斯一樣,她的靈魂坐起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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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終前,她看到她的三個小孩、她的孫子、她的丈夫,還見到與她生命緊緊相依的許多生命,這些生命像燈籠一般亮著光彩,包括漢斯、羅莎、弟弟、金髮永遠是檸檬色的男孩。

  然而,她還看見了其他景象。

  跟我來,我告訴你一個故事。

  讓你看一個獨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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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後的木材

  天堂街清理完畢後,莉賽爾無處可去。人家提到她,都叫她「那個帶著手風琴的」。她被帶到警察那裡,該怎麼處理她,警察萬分苦惱。

  她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手風琴從琴盒上的破洞往外望著她。

  坐在警察局三個小時之後,鎮長與一名秀髮蓬鬆的女士才露臉。「有個女孩,」女士說:「從天堂街存活下來的。」

  警察手指比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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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走下警察局臺階的時候,依爾莎.赫曼表示願意提琴盒,但是莉賽爾緊緊將手風琴拿在手上。循著慕尼黑街過了幾個路口之後,被炸的街道與倖免於難的街道之間界線分明。

  鎮長開車。

  依爾莎.赫曼和她一起坐在後座。

  手風琴的琴盒放在她們倆中間,莉賽爾的手一直擱在琴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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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人身心遭受這般摧殘之後,很容易一言不發,但是莉賽爾的表現相反。坐在鎮長家漂亮的空房間內,她嘮嘮叨叨地講話再講話,自言自語直到深夜。她吃得很少,唯一沒做的事情是洗澡。

  她拿著天堂街殘存的物品在葛蘭德大道八號的地毯與地板上走動,走了四天之久。她常昏睡,但是沒有作夢,她在清醒的時刻覺得難過,因為睡著的時候,一切的記憶才會消逝無蹤。

  到了葬禮當天,她仍舊還沒洗澡,依爾莎.赫曼禮貌性詢問她是否要洗澡。之前她只讓莉賽爾知道浴室的位置,並且給她一條毛巾。

  出席了漢斯與羅莎.修柏曼葬禮的人常常談起那天的莉賽爾,她一身的破衣,身上沾了一層天堂街的灰塵。還有個傳聞說,那天葬禮過後,她穿著衣服走進安培河,說了些非常怪異的話。

  說了什麼有關親嘴的話。

  說了什麼有關母豬的。

  她必須要說幾次再見才夠呢?

  幾天之後,幾個星期過去,幾個月過去,戰事連連不斷。在悲痛欲絕的時候,她會想起她的書,尤其是別人為她寫下的書,還有救了她性命的那本書。有天早上,震驚再度湧上她的心頭,她甚至走回天堂街去找那些書,然而什麼都沒有留下。已經發生過的事情無法恢復。恢復,需要幾十年的時光,需要一個漫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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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坦納家的追思儀式舉辦了兩次,第一次在下葬時進行的。而艾立克.史坦納在轟炸事件後獲准休假,返家之後,他們舉行第二次的追思。

  自從消息傳到艾立克耳中之後,他的身形日漸消瘦。

  「天啊,」他說:「要是我當初讓魯迪去那間學院的話就好了。」

  救人。

  害死人。

  他怎麼能預知是哪一種結果呢?

  他唯一確實知道的是,他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換得他自己當天留在天堂街,這樣逃過一劫的不會是他,而是魯迪。

  他是這樣跟莉賽爾講的,那是他在葛蘭德大道八號臺階上告訴莉賽爾的話。一得知她生還的消息,他就衝上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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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在臺階上,艾立克.史坦納的心都碎了。

  莉賽爾告訴他,她吻了魯迪的唇,雖然她好難為情,但她認為艾立克想知道。艾立克.史坦納聽了之後,呆板的臉落下淚水,橡樹般的他露出笑容。在莉賽爾的眼簾中,我看見的天空是帶著光澤的灰色。一個如銀似的午後。

  ※※※

  ◉麥克斯

  大戰結束,希特勒自己跑到我的手臂裡。艾立克.史坦納重拾他裁縫店的工作,生意賺不了錢,不過他每天還是埋首工作幾個小時。莉賽爾經常陪伴著他,他們常在一起相處。達考集中營解放之後,他們也常走路到那兒,但美國人卻不讓他們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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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在一九四五年十月,有個男子走進艾立克.史坦納的店,他有水汪汪的眼睛,羽毛般的頭髮,還有一張刮得乾乾淨淨的臉龐。他走到櫃檯,「請問這裡有沒有一個名叫莉賽爾.麥明葛的人?」

  「有這個人,她在後面。」艾立克說。艾立克燃起了希望,但是他想要先確認一下,「可以請教您尊姓大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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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莉賽爾出來了。

  他們相擁而泣,跌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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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棒

  是啊,我歷經過這個世上的大風大浪,出席了天災人禍,替萬惡大奸賣命。

  不過,還有其他的時候。

  當我工作時,會碰到一些故事(如我先前講過的,只有一些而已),讓我有放鬆心情的餘地,就像顏色轉移我的注意力一樣。我在最不幸的人身上,在最不幸的地方,偶然得知那些故事。四處忙碌之餘,我也牢牢記住這些故事。《偷書賊》就是其中一個故事。

  我去雪梨帶走莉賽爾的時候,終於做了一件我等了很久的事情。我把莉賽爾放下來,在足球場的附近,我們沿著安札克大道散步,我從口袋裡掏出一本滿是灰塵的本子。

  已經是老婦人的莉賽爾驚愕萬分,她把本子拿在手中說:「真的是它嗎?」

  我點點頭。

  她顫抖地翻開《偷書賊》,翻閱本子的內頁。「我不敢相信……」儘管文字已經褪色,她依舊看得見自己寫的字,她靈魂的手指觸摸著許久以前自己在天堂街地下室所書寫的故事。

  她在路旁坐下,我也陪她一塊兒坐著。

  「你讀過嗎?」她問,不過卻沒看著我,她的眼睛直盯著文字。

  我點點頭。「讀了很多遍。」

  「你懂我寫的故事?」

  幾輛車在馬路上開過,車裡的駕駛讓我想起希特勒、修柏曼、麥克斯、凶手、迪勒、史坦納一家人……

  我有好多故事,美好與暴虐的故事,想告訴偷書賊,不過,我怎麼能告訴她那些她原先一無所知的事情呢?我想說的是,我不斷地高估人類,也不停地低估他們,我想說的是,我很難給人類做出一個正確的評價。我想要問她,同樣是人,怎麼有人如此邪惡,又有人如此光明燦爛呢?人類的文字與故事怎麼可以這麼具有毀滅性,又同時這麼光輝呢?

  不過,這些話一個字也沒有從我的嘴巴裡說出。

  我所能做的,只有轉身面對莉賽爾.麥明葛,告訴她我確知的唯一事實,我告訴偷書賊這個事實了,而現在我要來告訴你。

  ★本書敘述者的最後注釋

  人類,在我的心頭縈繞不去。

  《偷書賊/The Book Thief》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