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劉江替我們找的房子就在一中附近,吉普車開了不到五分鍾就到了巷子口。

我們三個人下了車,沿著巷子往裡走,這一路都是獨門獨院的房子。路上很安靜,圍牆上不時地有院子裡頭的花花草草探出來。有一戶人家在牆頭種了太陽花,綠色的籐蔓沿著牆體垂下來,點綴著紅色或紫色的小花,別致而可愛。

還沒到地方我就已經喜歡上了這裡,等到了劉江所說的院子,我更是一步都不想走了。相比起陳家莊的大院子來,這個地方顯得有些小,但被原來的主人收拾得極為精致。

小院子裡栽種著各色花木,靠東邊還留了一小汪水,池底有魚,池塘邊碼著幾塊怪模怪樣的石頭,看著卻完全不突兀。房子不算大,兩間兩層的小洋樓,頂上還有個木質的閣樓。想象著冬天陽光很好的午後,捧一杯茶,懶洋洋地坐在閣樓上看書。那種生活該是多麼的愜意和美好。

我已經徹底地沉淪在這裡了……

「這麼好的地方,房東怎麼捨得賣?」

劉江笑著解釋道:「原來住這裡的是一對老夫妻,都是大學教授。家裡孩子在國外,剛得了孫子,急急忙忙地趕著出國帶小孫子,這才被我撿了便宜。」他一邊說話一邊往屋裡走,還高聲招呼道:「高叔,你在嗎?」

屋裡有人應了一聲,很快就從後頭轉出來一個須發皆白的老頭子,穿一身灰撲撲的工作裝,瞧著只怕有六七十了,腳步穩穩當當的,精神倒好,只是一身打扮看起來實在不像是大學教授。

劉江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介紹道:「這位高叔是黃教授家的朋友,暫時留在這裡看房子的。我們跟他談就是。」

我笑著跟高叔打了聲招呼,明遠不用我吩咐也叫了一聲「爺爺好」。老人家客客氣氣地朝我點點頭,一雙慈愛的眼睛落在明遠身上,笑呵呵地道:「這娃兒真乖,幾歲了?」

「我十一歲了。」

「呀,十一歲就這麼高了。」高叔驚訝地比劃了一下,連連咋舌,「這小娃兒長大了可不得了,怕不是要去打籃球。」

明遠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說話。

劉江趕緊把話題轉到買房子的事兒上,高叔聽說是我和明遠兩個人住,很是爽快地道:「價錢都好說,就是老黃臨走前特意叮囑我,這院子裡的東西能不動就盡量不要動。那老頭子還想著過個十幾年再回頭看看的,哎,就是不曉得他能不能活到那時候。」

不用他說,我自己也捨不得動。看得出來,這院子裡的一草一木都是精心整飾的,沒點兒文化修養也弄不成現在這樣,不說別人,就算給我一塊地,我也整飾不出這樣精致可愛的院子來。

於是一口應下,之後商議了價格,第二天,我們就付了錢,這房子算是正式歸在了我的名下。時代真是不同了,二十一世紀,我花了所有的積蓄最後也只按揭弄了套幾十平的小公寓,沒想到回一趟八十年代還能住上小洋樓——雖然不曉得到底能住幾年。

之後我和明遠又回了一趟陳家莊,把家裡的東西收拾了一下,算是正式搬進省城。臨走時最捨不得的,還是陳家莊的那些鄉親們,熱情的三叔三嬸,樸實的隊長叔一家,還有憨厚的鐵順嫂子,以及那麼多那麼多曾經幫助過我們,和我們一起歡笑一起快樂的鄉親們……

車老把式叔趕著馬車一直把我們送到了縣城,大伙兒也都跟到了這裡,臨走時不忘了塞上熱騰騰的雞蛋和香噴噴的糕點,不說是我,就連一向酷酷的明遠也都紅了眼睛,拉著三嬸的手怎麼也不肯松開。

在這裡我們生活了近七年,每一個人,每一寸土地,都成了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等到了要走的時候,才發現原來割捨起來會這麼難。我甚至有些痛恨自己為什麼要做出離開的決定,不然,也不比面臨這樣難捨的分離。

回到省城後好幾天,我和明遠的情緒都有些低落,直到八月初一中考試的結果出來,明遠以第二名的成績考入一中,我們才終於找到了借口好好慶祝一下。

我們住的這條巷子叫做回春巷,巷子裡的房子大多是二十世紀初修建的,有古色古香的,也有俄羅斯風格的,難得保存得如此之好,簡直可以直接辟成博物館供人參觀了。

我陸續拜訪了左鄰右捨,很快與他們混了個臉熟。

左手邊的這家住的也是一對老夫妻,以前在研究所工作,現在退休了就在家裡頭養花喂鳥,右手邊的這戶似乎是個大家庭,平時倒只有一對老夫妻在,一到周末就人來人往川流不息,非常熱鬧。

我們在這裡住下後,古艷紅沒多久也找了過來,跟著她一起的還有她的小侄子古恆。要不是古艷紅帶著這娃兒過來,我還真認不出面前這黝黑精瘦的男孩居然就是當年跟明遠打過架的小胖子。那會兒他還憨憨的呢,可現在這機靈的小眼神兒,一准兒的淘氣包啊。

「還真是你啊!」古恆一上前就給了明遠一拳,不過動作很輕,顯然是少年人之間特有的親切方式。「我姑姑說你也考上一中了,那可好,以後跟我混,保管沒人敢欺負你……」兩個少年人摟著肩膀親親熱熱地去院子裡玩兒去了,我則去廚房給古艷紅沏茶。

她今兒休息,所以沒穿警服,但不知怎麼的,看起來就是跟別人不一樣,怎麼說來著,那身板兒似乎挺得格外直——我心裡頭忽然一動,開口道:「你去當兵了?」

古艷紅嘿嘿一笑,端起茶杯一骨碌喝了個底朝天,「你猜到了。嘿嘿,年少不經事,闖了不少禍,後來被我爸一腳踢部隊裡去了。這幾年待下來,就成這樣了。話說——」她語氣一頓,瞇起眼睛朝我上下打量,有些意外地問道:「你年紀也不小了吧,咋還沒嫁人呢?我看那劉江挺不錯的嘛,你們倆咋沒在一起?」

我就說嘛,只要是女人,不管她是什麼職業什麼性格,都免不了八卦。以前在陳家莊的時候,我就沒少被三嬸和鐵順嫂子她們嘮叨,不外乎得趁早嫁人,什麼劉江懂事又穩重,可以托付終身之類的話。

我也不是不想啊,這要換做2010年,我要能遇到像劉江這樣的好男人,就算他不喜歡我,我也會積極主動地把他給辦了。可問題是,我說不准哪一天就得回去的,到時候把個男人扔下要怎麼辦?更可怕的是,說不定到時候還生了娃兒,難道要拋夫棄子?

這要是再回到2010年,人家劉江可比我大二十來歲呢。我爸媽要是曉得我找個老公都能當我爹了,還不氣得吐血啊。

更麻煩的是,這些理由我還不能說,只得支支吾吾地推脫,最後被古艷紅問得脫不了身了,我索性咬牙道:「其實——我是修女,我在聖母瑪利亞面前發過誓終身不嫁。」

古艷紅盯著我看了半天,最後搖頭道:「我說你腦子怎麼跟我們構造不同呢,原來信仰不同。」

敢情她還真信了……不是我說,這腦袋構造,似乎也不大適合當警察啊。

古艷紅現在在省刑警大隊,不過聽她說最近可能調去做文職,為了這事兒整整一下午她都在罵人,氣得飯都少吃了幾口。我

原本想問她有沒有結婚的,見此情形也不敢隨便開口了。倒是晚上吃飯的時候古恆打趣她姑姑,說她脾氣越來越臭,跟個男人婆似的,小心以後嫁不出去。我這才曉得原來她跟我同病相憐。

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八月底,劉隊長調到了省刑偵大隊。

古艷紅在我家裡頭氣得直跳,倒不是因為她還對劉隊長念念不忘,而是覺得劉隊長搶了本屬於她的位子——這姑娘被調去做了文職。

九月初,明遠正式進了省一中,成了古恆的師弟——其實那小子也就比明遠高一屆而已。不過他到底在這裡多待了一年,算是地頭蛇了,有他罩著,我還真放心不少。

結果開學後沒幾天,就瞧見明遠一身髒兮兮地回來了,身上的校服扯壞了好幾處,我怎麼問他也不肯說。

於是直接打電話給古恆了,古艷紅接的,一接通就聽見她在那邊高聲嚎,「那小子正挨打呢,等會兒再說啊。」然後就把電話給掛了。

敢情這倆小子一起出去打群架?

膽大包天!

才來了幾天,馬上就跟著學壞了。我要不好好管教管教,還不得出大事!

我回去院子裡折了根枝條回來,把上頭的細枝和葉子全都捋乾淨,又仔細捋了捋,確定沒有枝節咯手了,這才提著枝條進屋。沉著臉把枝條往桌上一擺,質問道:「你看你是自己主動說,還是先挨一頓抽再說?」

明遠無奈地扶著額頭,可憐巴巴地求饒,「姑姑——」

聲音拉再長也沒用!

「學校裡頭幾個不長眼睛的欺生,我跟古恆就把他們教訓了一通。」他倒是輕描淡寫,可我聽得心都快跳出來了。

「就你們倆人?」我恨恨地問,枝條往後收了收。

「嗯。」明遠低下頭不敢看我。

「他們幾個?」

「五個……」他偷偷看了我一眼,又趕緊更正,「七個。」

「你行啊你!」我氣得恨不得掐他幾把,只是到底還是擔心他受傷,枝條扔在地上,轉身去櫃子裡找了瓶紅花油出來,氣哄哄地朝他吼道:「還愣著做什麼,把衣服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