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有什麼好處呢?對明遠來說,也許是終於能持證上崗了。對我來講,目前最直觀的就是,大晚上做了噩夢的時候可以一個勁兒地往某個人懷裡鑽,還可以矯情地抱著哭一哭。
周六的晚上我就做噩夢了。夢境很奇怪,在夢裡沒有我,只有明遠一個人孤獨而艱難地長大,變得孤僻而沉郁。然後,他遇到了曾小娟。那個虛偽的女人玩弄他的感情,騙走了他的財產,喚醒了長期以來壓抑在他心中的犯罪因子……
在夢境的最後,是劉浩維拿著明遠的卷宗來法院找我。而我,則像個陌生人一般對著他的卷宗說笑評點……
劇痛忽然從心底蔓延,我猛地驚醒,臉上已經滿是淚痕,身畔的明遠一臉驚慌地捧著我的臉,一個勁兒地小聲安慰,「不哭了不哭了,我在這裡,別怕……」
我這才驚覺剛剛原來是在夢中,可是,為什麼會那麼清晰,就好像,同樣的事情曾經在我面前發生過似的。這種錯覺讓我難受痛苦,幾乎無法呼吸。我和明遠好不容易才走到了現在這一步,為什麼還要讓我做這種奇怪的夢呢?
「慧慧,你怎麼了?」
等我的情緒終於漸漸平復下來,明遠才輕輕松開手,轉而環住我的腰身,臉湊得很近,眼睛裡全是擔心的情緒,「做噩夢了?」他聲音壓得很低,溫溫柔柔的就像羽毛拂過。
我深深地吐了一口氣,把腦袋朝他懷裡蹭了蹭,過了好一會兒,才點頭道:「我討厭那個曾小娟。」從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我就不喜歡她,說不出為什麼,也許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天生合不來。所以就連做夢,也覺得她跟我過不去。
他有些啼笑皆非地看著我,好幾次想開口說什麼,最後終於化作無奈的笑意,拍了拍我的後背,很認真地解釋道:「我跟那個曾秘書,真的沒關系。」
我當然知道,明遠要真對她有點什麼,就不會這麼死心塌地地一直等我了。可是,那個曾小娟,我打心眼兒裡覺得她就是個壞角色。從眼睛眉毛到頭發絲兒,就沒一個地方是好的。
我跟明遠這麼一說,他都笑了,樂呵呵地親了我一口,道:「我們家慧慧都成福爾摩斯了,那個曾小娟早就被恆順收買了——唔,恆順就是我的死對頭,這兩年斗得厲害,沒少相互使絆子。」
「那你還留著她?」
「看著唄,」明遠笑起來,胸有成竹的樣子,「利用得好了,就是一步好棋。」
這個人又在說我聽不懂的話了。我往他懷裡靠,找了個溫暖又舒適的位置,閉上眼睛,一會兒就睡著了。
早上明遠又堅持了一番「晨間運動」,起來的時候都十點多了。其實我挺懷疑他到底什麼時候在工作,除了大年初一那次匆匆離開顯得有點忙碌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時間,他似乎比我還要悠閒。
「慧慧,你要知道。」他在洗手間大聲地回道:「工作本來只是用來消遣時間的。以前我是時間太多,所以才找點活兒幹,現在我只希望日子能慢一點,我可沒閒功夫花在每天工作上。」他把腦袋探出來,頂著一頭泡泡朝我笑,「我在想,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個孩子了。」
我:「……」
明遠通過獵頭公司找到了新的總經理人選,這次趕回來一方面是為了公司的某些決策,另一方面就是為了面試。照他現在的反應來看,似乎很滿意。
我們回到C城後,第一件事就是回去給老爸和老媽請罪。雖說當時在電話裡,他們倆並沒有表現出什麼不滿的情緒來,但是我們倆這麼突然地結婚,不管怎麼說,還是對老人家的不尊重。
也許是看在我們倆新婚的緣故,老媽雖然抱怨了兩句,但總體來說還是很高興的,老爸總算等到了機會,把老早准備好的喜糖給周圍的鄰居發了出去,一會兒,心滿意足地回來了,笑瞇瞇地拉著明遠喝酒。
晚上明遠就收拾東西直接搬我公寓來住了,一進門就發出一聲長長的感歎,「終於住進來了。」那副無限感慨的樣子實在好笑得緊。
第二天我繼續去上班,裝了兩大包喜糖見人就發,大家也都挺高興地說著祝賀的話,當然,也有人冷嘲熱諷的。陳琪就一直盯著我的手看,罷了就裝模作樣地打抱不平道:「哎呀慧慧,不是我說你,結婚這樣的大事兒,怎麼連個戒指都沒有就把自己給嫁出去了。該要的體面還是要的,這麼急急忙忙的,不曉得的,還以為你怕自己嫁不出去呢。」
我反正是早有心理准備,也沒指望能從她嘴裡聽到什麼好話,就當沒聽到似的,理都懶得理她,轉身就走了。單位裡這麼多人都看著,跌份兒的可不是我。
一回辦公室就有人替我抱不平了,小黃氣得臉都紅了,非要沖去跟陳琪吵架,後來還是我給勸住的,「你跟她吵什麼,咱們單位誰不曉得她那種嘴,別理她就是。你越是反應大,她就越是得意。跟她生氣,那是跌價兒。」
大伙兒頓時笑起來,一會兒也就散了。
過了幾天,老爸總算把我們結婚的日子給定了下來,五月十九,然後家裡人都忙活起來了。訂酒店,拍結婚照,訂婚紗,買東西,那個事兒叫多。全都是老爸老媽說了算,一點主意也不讓我拿,沒辦法,我索性就讓幹啥就幹啥,一點脾氣都沒有了。
明遠把公司的事情漸漸交給了新上任的總經理,自個兒當起了甩手掌櫃,看他這每天精神抖擻的樣子,好像當得還挺樂活。他現在每天都跟我爸媽混一起,為了婚禮現場插的是玫瑰還是百合抑或是甜品上幾道等等這種小問題更跟人家酒店說半個小時……我覺得,他已經徹底墮落了。
可是,他卻一點也不這麼認為。
「慧慧,你要知道,工作永遠做不完,可是結婚,一輩子只有一次,所以半點也不能馬虎。你…」他撒開手,對著桌子上一大堆亂糟糟的東西皺起眉頭,好像想從中找點什麼事情讓我來幹,可最後還是無奈地呼了一口氣,「你就老老實實等著做新娘子就好了,別的事情我們來操心。」
我被陳琪諷刺的事兒被小黃添油加醋地告訴給了明遠,第二天他不知從哪裡弄了個能晃死人的大鑽戒過來,非逼著我戴上。我死活不肯,那玩意兒戴手上,我還怎麼工作?光是想著別弄丟就已經夠費神的了,再說還招賊呢。萬一真被人給盯上了,你說我到底是護著自己好呢,還是護著它好?
「別啊,」明遠笑著道:「就是一水鑽的,別看這麼亮,拋過光,幾十塊一個。」
我這才放下心來,第二天很得意地在陳琪面前招搖了一陣,狠狠出了一口惡氣,一回頭就把它扔抽屜了。
但我這「惡俗爆發」的名聲算是傳出去了,沒過兩天,連林霞都打電話來問了,「聽說你老公給你買了個鴿子蛋,真的假的?」
我大笑,「當然是假的,誰有錢沒地兒花了去買那玩意兒。比我手指頭還金貴,難受不?我就是去惡心惡心人。」說著就把陳琪的事兒說給她聽,林霞在電話那頭笑得都快岔氣了。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想到什麼似的,扭扭捏捏地問,「那個…上回那個隊長,你認識的哦?」
「哪個?」我一聽就覺得不對勁,林霞這語氣,好像是有戲。沒准兒是看上王榆林了!
可問題是,我後來才曉得,人家王榆林早就婚了,娃兒都兩歲了。這回他特意調到C城,還是追著老婆孩子來的。更要命的,他還是軍婚,國家法律保護,林霞要是瞧上了他,那可真夠嗆。反正我得讓她把這想頭給滅了。
「就是那個一直揪著我不放的那個。」林霞說著,聲音都跟蚊子嗡嗡似的了。
明明那天是她一直揪著人家古恆不放才對——不過她既然瞧上的是古恆,我可算把一顆心放回了肚子裡。話說古恆現在好像還是單身吧……
我跟林霞嘮叨了有半個小時,其實也沒說什麼有用的內容。我對古恆了解得不多,對他喜歡什麼討厭什麼一點概念都沒有,只得等明遠回來後再仔細問他。
好不容易掛了電話,就見老媽一臉欲言又止地看著我。
「怎麼了?」我狐疑地低頭看了看自己,沒覺得身上有什麼問題。
「你那個戒指——」老媽吞吞吐吐地道:「好像不是假的。」她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後腦勺,「是你爸給選的,非要那麼大顆鑽,他又不懂行情,後來一付錢,自個兒都嚇到了,回來一晚上沒睡好……」
我大叫一聲,把手裡東西一扔,猛地沖去門往公寓裡奔。
找了足足二十多分鍾,才總算在梳妝台的桌子底下把那枚要命的戒指給找到了。一顆心總算回了原處,眼淚都快掉下來了。我們這樣的小市民,可經不起這樣的驚嚇。
我找了個小盒子把這寶貝小心翼翼地裝起來,又朝四周看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放枕頭底下。這要命的東西還是還給明遠的好。
晚上我就把東西一拿出來他就笑了, 「你怎麼又翻出來了?」
我氣得上前狠咬了他一口,怒道:「你這不是要我的命嗎?我爸他什麼都不懂,你怎麼也傻了呢?花那麼多錢就買塊石頭,既不能吃又不能穿,還得天天擔心哪天不留神就給掉了。這不是請了個祖宗回來嗎?反正我是不敢戴,你自個兒收著。」
明遠就一個勁兒地笑,「別介啊,你之前不是扔抽屜嗎,挺好的,抽屜又沒洞,掉不了。就算有小偷進門,只要不是學珠寶鑒定的,保管認不出那抽屜疙瘩裡隨便扔著的戒指是真貨。」
他怎麼就沒弄明白我的意思呢。
我的重點是——算了,我也被繞暈了。
反正那戒指我可不敢戴了,還給明遠後,他還是照舊把它給扔抽屜了。害得每回我開抽屜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去看它還在不在,鬧心得很。
我仔細向明遠打聽了古恆的喜惡,回頭又一五一十地告訴給林霞,至於他們倆怎麼發展,我可就沒辦法控制了。
明遠在城郊買了一套房子准備結婚用,不過我們倆還是喜歡現在這套小公寓,一直擠在這裡不肯搬走。然後就是拍婚紗照啊、布置房間啊等等,到結婚前兩天,兩個人都累得快趴下了。
結婚前三天,依照C城的規矩新人是不能見面的。其實我們倆都覺得這是扯談,正式算起來,我們倆都婚了多久了。不過家裡有老人在,總不能不顧忌他們的看法。於是明遠只得委委屈屈地搬出了我的公寓。老媽還不放心,非要我給搬回家來住了。
晚上有高中同學約了我吃飯,等吃喝完畢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給明遠打電話居然接不通,我只得自己打車回家。才走出飯館大門,就瞧見一身套裝的曾小娟急匆匆地朝我跑過來,一臉驚慌地道:「鍾小姐,可算找到你了。金總出車禍了!」
我心裡陡地一沉,險些沒岔過氣去,想也沒想就跟著她上了車。
一上她的車我就後悔了。這要換做別人也就算了,曾小娟是誰,她的話也能信?她不會是想綁架我吧。
我悔得腸子都快青了,心裡琢磨著她到底打算幹什麼?如果要綁架,她一個人肯定不成。十有**一會兒還得上來人,到時候再來倆,我可就沒處逃了。
想著明遠的電話打不通,我就摸出電話來打算給劉浩維,結果摸出手機一看,沒信號。看來這個曾小娟早有准備,今兒可真是不能善了。
手往包裡再掏了掏,很快摸到個夠沉的。剛才吃飯的時候高中同學給送的水晶球,裡頭還裝著埃菲爾鐵塔,收到的時候大家伙兒還開玩笑來著,說要是遇到賊了能把人給砸暈。你說他們怎麼就不說點好聽的呢?
烏鴉嘴!
我想也沒想就把它給掏了出來,一轉身,半秒鍾都沒猶豫,沖著曾小娟的腦袋就給砸了過去。
明遠上回開玩笑說我以前跟古艷紅打過架,殺過野豬,彪悍得一塌糊塗,我當時還不信,現在東西一上手,頓時有一種氣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還沒反應過來呢,就被我幾下給砸暈了……
汽車哧溜一下滑出車道,徑直朝路邊的小花壇沖去,我狠命地踩住剎車,終於在撞上路燈之前把車給停住了。但汽車的腦袋也夠嗆,前頭撞得都變形了,估計得花不少錢來修。
我小心翼翼地從車裡出來,周圍很快就有人圍過來,我還瞧見穿著制服的警察往這邊走。
聽說是綁架,那警察盯著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腦袋探進車裡,回頭趕緊接通了對講機,「派輛救護車,有人受傷了。」然後,不由分說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覺得,他似乎有點不大相信我的說辭。
等後來明遠他們趕過來的時候都快十一點了,一伙人臉色都很難看,直到瞧見我安然無事地坐在警局,又聽警察說綁架的人已經被送去醫院後,他們這才露出復雜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來就應該這樣」,就是這樣的意思。
因為有王榆林和古恆在,我這回總算順利地「釋放」了。古恆說從曾小娟的車裡找到了信號屏蔽儀,手機裡也有和人商量細節的短信,所以算是證據確鑿。至於她綁架的目的是什麼——這會兒她還沒醒……
這事兒我們商量著沒告訴我爸媽,要不,還不嚇壞他們兩老。送我回去的時候,明遠就說我被同學給灌醉了,結果還挨了老爸好一頓埋怨。
曾小娟的事兒就算是這麼結束了,我一點也不想知道她後來落了個什麼結局。明遠也沒跟我提過。事實上,她只是一個不相干的人。
我們的婚禮在兩天後舉行。婚禮熱鬧而隆重,除了王榆林和古恆幾個朋友外,現場大部分都是我們家的親戚和同事。劉家兄弟沒有過來,只打電話給了明遠,又托人送了禮。我總覺得,他們對我的出現似乎還是不大能消化。
由於古恆和劉浩維都沒有結婚,為了自己的將來著想,他們並沒有大肆地鬧洞房,王榆林又一向是個有分寸的人,所以我們很順利地過了鬧洞房這一關。只是晚上爸媽非要我們去新房,說這是規矩。
於是,我和明遠不得不驅車近一個小時去渡過我們的新婚之夜。
城郊車少,明遠不自覺地就把車開得快了些。
結果,就在一個丁字路口拐彎的時候,我們險些撞上了人。
這一瞬間,我的心都快跳出來了。雖說剛才我們很嚴格地遵守著交通規則,但是不管怎麼說,要真撞傷了人,這心裡總會不好受。
我們倆趕緊沖下車去查看傷者的情況,還沒近身,那人就慢吞吞地扶著地面站起來了,是個老人家,看不出多大年紀,身上又髒又破,臉上的表情——我怎麼說呢,或許這麼說一個被我們撞車的老人家不大合適,可我怎麼看怎麼覺得他有點兒猥瑣。
「老人家,您撞到哪裡了?」明遠趕緊上前去攙扶他,「我們送你去醫院檢查。」
老頭子理都沒理他,瞇起眼睛瞧了我們兩眼,忽然把嘴一咧,露出滿口的豁牙,「嘻嘻,沒撞到。」
明遠明顯被雷住了,愣了幾秒沒做聲。
那老頭子起了身,健步如飛地就走了,一會兒再看,連人影都瞧不見了。
「怎麼怪怪的?」我拉了拉明遠的衣服,哆嗦著道:「你覺不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這個老頭子?」
明遠茫然地搖頭。
我們剛准備回車上,明遠忽然「咦——」地一聲,驚訝地蹲下身子,從地上撿起一個碧綠碧綠的指環,臉上頓時色變。
「是他掉的?」我問。
明遠不說話,只愣愣地看著那指環,過了許久,才拉過我的手,將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掌心,「這是你的……」
「我的?」
《回到1981》正文完
「94年你出車禍的時候……」
晚上我做了一個長長的夢,夢裡的一切始於1981年……